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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和地缘读后感

时间:2014-10-26 11:53

血缘与地缘的读后感

乡土中国-血缘和地缘读记篇一土中国 读书笔记 经典版《乡土中读书笔记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费孝通文章总共有十四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现在让我们来细细品读。

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

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

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觉醒读后感

[觉醒读后感]文化的发展,文明的发生,都离不开人的参与,人类精神觉醒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觉醒读后感。

对于哲学、思想、学术和文化,可谓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未有统一的标准。

看过刘家和的《论古代人类精神的觉醒》一文深有感触,他似乎将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加以概括,升华出了深刻的主题。

刘家和用三个部分系统论述古代人类精神觉醒这一问题。

第一部分是作者个人对古代人类觉醒的内涵的理解;第二部分是综合地分析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的那次古代人类的精神觉醒的条件;第三部分则是具体地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

通读全文,我们就会对对其观点有一定的思考与不同程度的认同。

关于 人类精神觉醒的概念,刘家和指出是人类经过对自身存在的反省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自觉。

可能很多人会将精神觉醒仅限于觉醒的层面,即简单地认为是人类的反省、反思、思考,或者说是一般的认识,至于对反省、反思、思考及认识的内容就不会太关注,也不可能思考的太深入,更不会考虑到这种反省及认识的层次感,当然也就对觉醒的内容的认识达不到一定的高度。

因而,刘家和用三个层次的反省使我们认清了这一概念。

首先,要反省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对外界限的自觉,也就是人能将自己从自然界中辨认出来;其次,要反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关于自身内部结构的自觉,也就是人要认清自身的内部结构;再次,要反省人的本质或人性问题,达到关于自身的精神的自觉。

在这里强调的是,只有实现前两个层次的反省,才能最终达到精神觉醒的层次——对人性问题的反省与自觉。

这就体现出一种哲学倾向,也正如文章开头作者提到的:在中国,印度,希腊等地首次出现了许多哲学家,人类开始了对自身的反省,其精神的潜力遂得以充分展开。

可见,作者肯定哲学在人类精神觉醒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哲学的相关概念也可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哲学,作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特征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智慧性因而也具有更广泛而深刻的指导意义。

哲学史也就是人类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普通、最一般的规律的认识发展的历史。

正如列宁所说:简略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哲学笔记》)诚然,这也是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首先表现出的一个特征,即涌现出众多的先哲。

在中国诞生了孔子和老子,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荀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印度出现了《奥义书》和佛陀,探究了一直到怀疑主义、唯物主义、诡辩注意和虚无主义的全部范围的哲学可能;在伊朗,祆教创始人琐罗亚斯德提出了一种挑战性的论点,认为宇宙的过程和人世的生活属于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希腊也贤者如云,有诗人荷马、哲学家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等。

这些名字标志着人敢于依靠个人自身了。

哲学家首先出现在世界上,他们象征着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了最根本的源泉,人以自己内在的世界来抗拒整个外在世界,借此他可以超越自身和世界之上。

出现了先哲,有了哲学,人类精神觉醒便开始了。

此外,在第一部分中刘家和还通过分析原始时代和文明时代早期的社会条件,界定了人类精神觉醒的具体时间,即公元前八世纪——公元前三世纪,再具体点提到:公元前六世纪希腊的泰利士,印度的释迦牟尼和中国的孔子的出现。

这是人类系统的哲学思考的开端,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明显标志。

刘家和和雅斯贝斯都认为:原始时代无精神觉醒。

刘家和用两例来证明:一是,原始的图腾制度,它使人类把非人类的异物视为自己的同类,这说明人还没有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二是,原始的社会组织——部落,它使人类把本为同类的其他人视为异物,这又说明人对自己的内部结构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这两方面恰恰对应人类实现精神觉醒的前两个层次,既然前两个层次都没有实现,如何能达到人类的精神觉醒呢

作者同样又认为:文明早期无精神觉醒。

文明时代虽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市的兴起,国家的产生,文字的出现等等,而恰恰这些也是人类精神觉醒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充分条件。

因为这一时期,生产虽有发展,但却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遂兴起了,却没有起到一定作用;国家亦产生了,但早期国家发展并不充分,血缘与地缘组织仍然并存,国家还处于一种过渡阶段;文字出现了,却没有关于人类对自身反省的记载。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原始时代(史前时代)与文明时代早期人类并没有出现精神觉醒。

正因为史前时代与文明早期不具备这样那样的条件,所以作者在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人类精神觉醒的条件。

刘家和通过具体分析比较古印度,希腊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的条件有三:其一,这一时期铁器广泛使用,经济空前发展,扩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开发深度和广度,也扩大了人们在地区内和地区间的往来,从而使人有可能由原先的狭小的活动范围和狭窄的眼界中解脱出来;其二,约公元前八世纪以后,印度,希腊和中国都经历了一个血缘关系削弱或解体的过程,血缘组织的解体,使人们得到难得的自由,从而越来越注重个人的存在价值;其三,公元前八世纪以后的几个世纪中,印度,希腊和中国都曾有过小邦林立的状态,邦与邦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争霸战争频繁不断,读后感《觉醒读后感》。

这种形势下,一方面为赢得战争,各国都会不择手段,重用一切人才,当然也给了广大知识分子以难得的机会,因而相当于古代哲学家的人士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战争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为了解决各种矛盾,人们不得不注重精神上的思考,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也就理所当然地浮出水面,成为人类精神觉醒的标志。

通过这些条件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正如雅斯贝斯所说的:轴心期事件事实上是一个关于人类内部的新起点,而不是关于人性整体的共同发展的问题。

(《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它只涉及少数区域。

轴心期并非人类进化的普遍阶段,而是一支独特的历史分叉过程。

(同上)通过总结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三个古文明的共同条件,我们也清楚了为何人类精神觉醒偏偏发生在这个时期的这些地区,而在其他地区其他时间却没有发生。

(如古代埃及,两河流域,皆因条件不具备,且深受传统所限而与精神觉醒无缘。

)最后刘家和比较分析了古代印度,希腊和中国的人类精神觉醒的特点,分别加以论述。

在人与自然或天的关系研究上,印度形成宗教研究的传统,希腊形成科学研究的传统,中国则形成人文研究的传统;在人与人的关系研究中,印度佛教主张无差别的平等,古希腊学者揭示人类平等中的内在矛盾,而中国儒家则以具有礼的形式的仁使现实的有差别的仁同一起来;在人性问题上,古印度将人理解为宗教的动物,古希腊将人理解为政治的(城邦的)动物,而古中国则将人理解为伦理的动物。

从这一部分的比较中,我们对三种古文明的精神觉醒的不同特点一目了然。

对于异地同时发生的这次突破现象,特点却迥然各异,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而作者的分析阐述,也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些特点,从而找到了古今的共通点,那就是古代人类觉醒带来的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

在印度尤其重视宗教,不仅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在人与人关系上、人性问题上都离不开宗教的影子,因此古印度的这种精神觉醒造成的正是它的宗教性文化特征。

同理,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黑格尔说过: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是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感。

(《哲学史讲演录》)后世的欧洲文化都是在希腊古典文化的孕育下发展起来的,古希腊的精神觉醒形成的正是那种科学严谨的欧洲文化;而中国则依然继承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文伦理传统思想,处处彰显中国特色的儒家人文文化特色。

《信仰与觉醒》读后感在《信仰与觉醒》一书中把康德列在黑格尔之后,这在中外学者中并不少见。

这样做实际上是把康德摆到了黑格尔之上的位置。

在反形而上学的氛围中,这是很自然的。

但我却不是太赞同这种做法。

尤其当谈到信仰时,我认为黑格尔还是应当摆到康德之后,后面可以再加一个波兰尼。

康德说,我限制知识,为的是给信仰留下地盘。

但他把知识限制得太过了,以至于只把自然科学作为科学,而人文社会科学则全部作为准科学或次科学。

新康德主义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截然二分,就是这种做法的延续。

如果说近代经验主义(经验论)把物理学作为知识的典范,理性主义(唯理论)把数学作为知识的典范,那么我们就可以说,黑格尔是把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知识的典范,尽管当时作为典范被公认的人文社会科学还不存在。

狄尔泰等哲学家的贡献,恰恰在于像康德为自然科学划定范围那样,为人文社会科学划定了范围。

信仰与知识的界限,由此才获得了充分的含义。

也就是说,信仰与知识的差别,不仅是信仰与自然科学的差别,而且是信仰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差别。

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实际上是由劳动和资本的对立造成的。

当劳动从属于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必然会被从属于自然科学,而当劳动起而反对资本的时候,人文社会科学也会起而反对自然科学。

当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消除之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也将消失,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将成为同一门科学。

按照波兰尼的看法,不管能否消除劳动和资本的对立,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对立都应当消除。

至于信仰与知识的对立,在波兰尼看来也应当消除,因为任何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都以信仰为前提和基础。

这样,波兰尼就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黑格尔。

黑格尔把宗教和艺术都作为绝对精神的一个方面,这表明,他混淆了知识与信仰的界限,实际上把信仰当成了最高的知识类型,而知识当成了信仰的最高形式。

这当然是错误的。

但实证主义者把经过狭隘理解的自然科学作为知识范式,并以此批判黑格尔,更加大错特错。

相比之下,马克思划分生活与意识,认为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然后把科学作为意识的升华形态,强调科学与生活的统一,这种批判才是真正有效的。

黄慧珍认为,马克思过分抬高了醒的作用,忽视了觉的作用。

这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正确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不正确的。

终结论意味着,共产主义(马克思把这之后的社会称为人类社会)作为醒的状态,与它之前的阶段(马克思称为市民社会)作为觉的状态,两者之间有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

而过程论则意味着,共产主义与非共产主义之间,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

马克思一生既有终结论观点,也有过程论观点,但早期终结论色彩较浓,后期过程论色彩较浓。

表现在觉、醒关系上,马克思早年认为人可以完全进入醒的状态,后期则认为觉的状态会永远存在。

在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关系中,马克思早期倾向于人类可以超越必然王国,晚年则倾向于必然王国永远存在。

马克思去世以后,马克思观点中的两种倾向分离开来,各自得到了片面发展。

这种分离和片面化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马克思由此也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错误的批判。

因此,今天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回到马克思,而且是对马克思本人的观点进行批判,表现在信仰问题上,是重新划分绝对知识与绝对信仰的界限。

就我本人的观点而论,我认为共产主义在终结论的意义上是不成立的,在过程论的意义上是成立的,终结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只能是一种信仰,而不可能成为一种知识。

只有过程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才能成为知识。

  〔觉醒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台湾海峡两岸的闽台二省地缘相近,血缘相亲,商缘相连。

读左图和右图,完成下列问题。

小题1:关于闽台地

这不是字面就能看出来的么 血缘就是血统比如父母亲戚什么有血缘关系的 更平白点就是有血统亲缘的 地缘就是同一地方的 业缘比如说同时还有相关事业领域的。

中央政府衰弱,生产力发展促使生产关系调整,弱肉强食的社会现实让血缘关系纽带被打破。

地方权力上升为地缘行成起推动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

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

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

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求《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乡土中国》读后感。

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

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

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

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

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

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

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

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

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

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

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

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

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

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

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

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

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

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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