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2000字以上
找了几篇,你拼凑一下就成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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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1)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2)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看完这本书后铭记脑海的一句话。
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
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
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
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
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
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
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错过、悔过,才能懂得珍惜、学会守候
我国着名文学家鲁迅先生也曾说过:“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敲打。
”哈桑正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实践了“友谊”之词。
友谊是一棵树,只有以真诚去浇灌,才能开出灿烂的花朵。
让我们静静等待、那一朵花开……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3)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
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
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塔利班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
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4) 《追风筝的人》围绕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少年仆人哈桑与他的少年主人懦弱的阿米尔之间的友情故事展开的。
哈桑肤色如泥巴,鼻子很扁受到了当地其他富少年的欺凌,然而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我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 布尔的 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 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暖 和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
”他们有一年一度的冬天风筝比赛,阿米尔想借此机会改变父亲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主人对仆人的尊严。
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赢得了比赛 哈桑在追回被割掉的风筝时被其他富家少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而出帮助哈桑。
阿米尔的懦弱让他不敢直视哈桑,最后他决定栽赃哈桑,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
阿米尔就是如此的自私和懦弱。
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内心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他却不顾危险,前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此时的阿 米尔是勇敢的。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5) 看《追风筝的人》是因为身边朋友的强烈推荐。
《追风筝的人》作者是卡勒德·胡赛尼 (Khaled Hosseini)。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
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
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
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
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阿富汗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
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
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
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
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
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
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
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
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
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
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
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
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这本书除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阿富汗。
我们只知道阿富汗贫穷,只知道阿富汗与美国的战争,但是阅读这本书之后,我们还能更加了解阿富汗的政权、治安生活条件等等。
是贫穷与战争导致的后果,人们没有机会接受心灵上的熏陶,蛮横、自私、邪恶充斥着,危机四伏,使人为阿米尔的处境心惊胆战。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丰富内涵,看一遍也是一种浪费,我必须多次阅读才能进一步体会其中的精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6)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
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
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
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
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
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
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
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
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
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
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
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
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
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
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
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让我们的公司力量更强——《公司的力量》读后感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
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
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
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
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
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
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最大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
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
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
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 是叫人尊敬的。
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孙小平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
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
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
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
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
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
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
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
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它是残酷的,天有不测之风云,就算再好的人,上天也不会100%的保证她的生命会有不测。
那么少安和润叶呢
他们服从了命运的安排,最终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与一个自己不曾爱过的人过起了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们相互扶持,紧紧依靠直到老去。
还有润叶和李向前、润生和郝红梅、孙兰花和王满银,他们都是被生活拉在了一起,也许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的感情不像现在都有些青春偶像剧中所演的那样轰轰烈烈,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彼此都从对方那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
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云登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
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 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
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对中国的现状,在于对历史的延续,在于对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伟大 ――《平凡的世界》读后有感 陈锋 枕边常放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近10年来,每年我都要读一两遍。
每次读后。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
可以说,正是因为这本书,让我对人生有了最初的理解。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
如果说,大多数人是平凡的,但每一个平凡者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凡的故事。
从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的成长历程来看:人,最难战胜的是自我。
然而,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性中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会变为坚强。
这里面的事情真的很平凡,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
本书以一个名叫双水村的陕北山村为对象,以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两人的命运为主线,以孙家及村子周围的人群的生活为半径,深刻的反映了我国1975年到1985年之间农村社会的发展变迁;深刻勾勒出了社会大环境下农村青年的成长轨迹。
书中涉及的一个个人物:经验丰富的村支书田福堂、鞠躬尽瘁的县革委会主任田福军、善良淳朴的部田润叶、活泼激情田晓霞、敢爱敢恨的金波等,其中任何一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性格形象极为饱满,细细品味,仿佛景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熟悉的身影。
他们是有性格的,身上也有瑕疵,但他们通过对命运的抗争,但是却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即使是书中那个不务正业的王满银,也是可爱的,我们也能从他身上看到社会中的另一类人群。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
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激情。
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少安的亲情,少平与兰香的亲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
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 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平凡的世界》三卷,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可以毫不客夸张的说,这部小说已经成为记录中国农村的史书。
作者路遥在类似于创作手记的《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记述了这一艰难的过程。
《平凡的世界》创作于《人生》发表之后,当时有一种论断,即《人生》是路遥文学创作史上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然而,正如路遥所说的“作家的劳动绝不仅是为了取悦于当代,而更重要的是给历史一个深厚的交待。
如果为微小的收获而沾沾自喜,本身就是一种无价值的表现。
最微小的作家常关注着成绩和荣耀,最伟大的作家常沉浸于创造和劳动。
劳动自身就是人生的目标。
人类史和文学史表明,伟大劳动和创造精神即使产生一些生活和艺术的断章残句,也是至为宝贵的。
”是的,路遥通过《平凡的世界》证明的这一点,与其说《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历尽千辛万苦创作出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不如说这是一部作者通过长期的社会底层小人物命运的关注、以一个优秀作家的强烈社会责任感,用心血泣成的一部可歌可泣的社会历史的反映。
尽管这部作品也有一些文学评论家所批评的地方。
但这,也正如书中田福军对于老作家黑白反映合作化的小说《太阳正当头》所作出的评论:“黑老,有一点是肯定的,以后的人们绝对不会怀疑你当年的讴歌完全出于真诚。
至于你当时的认识判断,那不可能超越时代的局限性。
这种现象古今中外的大作家也不乏其例。
我好象记得列宁在评价列夫·托尔斯泰时,也指出了他在这方面的局限性。
但列宁并没有因此而否定托尔斯泰,反而称赞他的作品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
我是外行,胡说八道
不过,你的《太阳正当头》的确细致地描写了当时农村的社会生活,这一点就足以使以后的读者仍然要读这本书。
我认为,不能因作家对当时的生活做出不准确的认识和结论,就连他所描写的生活本身也丧失了价值。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托尔斯泰……”,此话虽出自于书中人物之品,但同时也反映了作者路遥的文学观。
《平凡的世界》展示了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给后人关于一个时代的如实记录。
即仅仅只有这一点,已经注定了这部作品的伟大。
书中展示的时代距今已经过去近三十多年了。
这三十年间,正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我们的国家、中国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老百姓富裕了、国力提高了、以前难以想象的生活方式现在都已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在今天看来,路遥所描述苦难已被多数人所不解。
也许,作者路遥都没有想到这一点。
但是,作者在作品中展示的面对生活的重压所展现的坚韧不拔的性格、对未来充分乐观的精神状态以及在艰难中人物不断与命运抗争的斗志却深深感染了我,也使得读者在遭遇挫折与困苦时充满了向上的、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
我们绝大数人是平凡的,但是只有努力了,就无愧于这平凡背后的不平凡的人生。
书中的小人物都是平凡的,然而这种平凡后的脚踏实地的努力,不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和国家不断向前发展的源源不竭的力量源泉吗
好的作品,总能鼓舞人们不断向前进步
是的,《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一部好的优秀作品。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大满足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
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
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哪一位是孙少平呢
也许,正如有的人所说,现在是一个充满浮躁的社会。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不正是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多元化呈现出的一种状态吗
作为一个步入工作和走向社会时间不长的年轻人,这部作品中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回味的地方。
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
这是信念的力量,善良隐忍的中国人,总是有一种信念的力量在支撑。
我想,作为年轻人来讲,只有脚踏实地工作、以饱满的热情生活、以感恩的心态回馈社会,才是书写我们这个平凡或不平凡人生应有的态度。
也许,我们对于平凡与不平凡的理解多种多样,但是我也坚信,我们面对苦难,却总是能团结一致,同舟共济。
这也相信,没有一种力量能阻止我们前行的脚步,也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不断前进
今后,《平凡的世界》将继续伴随我,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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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文章读后感都很好写,基本上都感慨完了,往里面找写句子抄一抄就可以当成一篇不错的读后感哦。
例如:《风雨天一阁》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
照理,我是读书人, 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 而入。
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 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 书的心绪,只得作罢。
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 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 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 阁,实在说不过去。
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 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
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 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
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
第二 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
打落 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看门的老人没想到文化局长会在这样的天气陪着客人前来,慌忙从清洁工人那 里借来半高统雨鞋要我们穿上,还递来两把雨伞。
但是,院子里积水太深,才下脚, 鞋统已经进水,唯一的办法是干脆脱掉鞋子,挽起裤管趟水进去。
本来浑身早已被 风雨搅得冷飕飕的了,赤脚进水立即通体一阵寒噤。
就这样,我和裴明海先生相扶 相持,高一脚低一脚地向藏书楼走去。
天一阁,我要靠近前去怎么这样难呢
明明 已经到了跟前,还把风雨大水作为最后一道屏障来阻拦。
我知道,历史上的学者要 进天一阁看书是难乎其难的事,或许,我今天进天一阁也要在天帝的主持下举行一 个狞厉的仪式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 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
今天初次相见,上天分明将“天一生水” 的奥义活生生地演绎给了我看,同时又逼迫我以最虔诚的形貌投入这个仪式,剥除 斯文,剥除参观式的优闲,甚至不让穿着鞋子踏入圣殿,卑躬屈膝、哆哆嗦嗦地来 到跟前。
今天这里再也没有其他参观者,这一切岂不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安排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 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 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
这一切,本该迅 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
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 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
一个为 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 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 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 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
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 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 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
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 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
“君子之泽, 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
宫廷当然有不少 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 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
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 常特殊的人物了。
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 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 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 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 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
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
他 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
那么,这些 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 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 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 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
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 唯此岿然独存。
”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 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 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 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 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
最后做 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
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
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 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
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 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 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 少。
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
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 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 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
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 这样。
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 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 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
然而 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 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
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 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 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
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 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
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 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
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 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 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
”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
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
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 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 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 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
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 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
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 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
起先他也曾狠下一 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 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 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 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 籍转售给范钦。
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 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
相 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
太纯粹的 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
范大澈从小受叔父 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 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 集到一些重要珍本。
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
据说有 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 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 随意取阅。
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
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 差别就看出来了。
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 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 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
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 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 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 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 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
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 于范钦死后。
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 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 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
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 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遗产分割法。
万两白银立即可以享用,而一楼藏书则除了 沉重的负担没有任何享用的可能,因为范钦本身一辈子的举止早已告示后代,藏书 绝对不能有一本变卖,而要保存好这些藏书每年又要支付一大笔费用。
为什么他不 把保存藏书的责任和万两白银都一分为二让两房一起来领受呢
为什么他要把权利 和义务分割得如此彻底要后代选择呢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
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 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 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
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 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
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 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
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 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 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
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 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
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 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 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
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 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
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 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 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
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
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 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
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 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 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
不难想象,天一阁 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 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
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 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 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 情。
后代子孙免不了会产生一种好奇,楼上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到底有哪些书,能 不能借来看看
亲戚朋友更会频频相问,作为你们家族世代供奉的这个秘府,能不 能让我们看上一眼呢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 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
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 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 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
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 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 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
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 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 媒嫁给了范家。
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 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 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 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 在当时已属于旁支。
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 目光。
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 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 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
只要开放一 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
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 的意义又何在呢
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范氏家族规定,不管家族繁衍到何等程度,开阁门必得各房一致同意。
阁门的 钥匙和书橱的钥匙由各房分别掌管,组成一环也不可缺少的连环,如果有一房不到 是无法接触到任何藏书的。
既然每房都能有效地行使否决权,久而久之,每房也都 产生了终极性的思考:被我们层层叠叠堵住了门的天一阁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
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 一个巨大的震撼。
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 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 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
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 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
他 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 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 大铖,一时大快人心。
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 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 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
他在 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 叩天一阁之门了。
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 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 读楼上的全部藏书。
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
他们是 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 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
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 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
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
铜锁在一具 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 阁藏书记》留世。
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 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00年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 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
封 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 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
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但 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
乾 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
天一阁进呈珍 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
乾隆 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 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 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
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 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
藏书的意 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
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 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 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
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 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
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 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14年,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 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
这一次几乎把 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 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
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 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
把保护藏书楼 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 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
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 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
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 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 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 里。
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 过营养。
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
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 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
除了张 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 成为废墟。
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 事。
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 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 的一个处所。
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 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 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 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我们这些人,在生命本质上无疑属于现代文化的创造者,但从遗传因子上考察 又无可逃遁地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了遗,因此或多或少也是天一阁传代系统的繁衍者, 尽管在范氏家族看来只属于“他姓”。
登天一阁楼梯时我的脚步非常缓慢,我不断 地问自己:你来了吗
你是哪一代的中国书生
很少有其他参观处所能使我像在这里一样心情既沉重又宁静。
阁中一位年老的 版本学家颤巍巍地捧出两个书函,让我翻阅明刻本,我翻了一部登科录,一部上海 志,深深感到,如果没有这样的孤本,中国历史的许多重要侧面将沓无可寻。
由此 想到,保存这些历史的天一阁本身的历史,是否也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呢
裴明海先 生递给我一本徐季子、郑学博、袁元龙先生写的《宁波史话》的小册子,内中有一 篇介绍了天一阁的变迁,写得扎实而清晰,使我知道了不少我原先不知道的史实。
但在我看来,天一阁的历史是足以写一部宏伟的长篇史诗的。
我们的文学艺术家什 么时候能把他们的目光投向这种苍老的屋宇和庭园呢
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 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
读后感7篇
读有感今天下午,我上网找些文章来读,无意中发现了这篇文章,看完后,我才回忆起,这是一篇语文课本上的文章,曾经度过,只是日久忘了。
今天重读,我感慨万千。
乌塔只不过是一个14随的小姑娘,就有胆量独自一人游历整个欧洲,乌塔的家人,居然有如此魄力,放心一个小女孩独自外出。
从这可以看出,乌塔的独立生活能力是很强的,乌塔的父母也是非常注重培养乌塔的独立生活能力的。
反观我自己,一个14岁的大男孩了,连独自出远门的经历都没有,而我的父母,也万万不放心我独自出远门的。
通过这一对比,我和乌塔、我父母和乌塔父母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
我父母和乌塔父母恰恰相反,父母对我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事无巨细的干涉,所有事情都要过问,任何事情都要帮我做——除了学习,还从来不让我一个人出远门。
他们这样对我的原因,无非就是溺爱,怕我受到伤害。
但是我想说,爸爸妈妈,你们对我的这种溺爱过头了,你们的过于溺爱、对我的过于干涉,让我失去了自主意识,缺少了独立自主的能力,慢慢地让我变得懒惰。
你们要知道,雏鸟在学会飞行前经历了无数次摔下、小树在成长时经历了无数次风雨的打击,阳台上的花盆里是长不出参天大树、鸟笼里的金丝雀飞不到蔚蓝的天空,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只能插在花瓶里工人欣赏,是经不住风吹雨打的。
你们应该培养我做一只雄鹰、一棵苍松,我要像乌塔学习,你们,要想乌塔的父母学习。
读有感我曾读过一本书——。
书的内容是,一艘轮船在一次航海过程中不幸遇险,船上的人员都不幸死亡。
可只有一个叫鲁滨逊的人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漂流到荒岛上。
他在岛上开始生活,做了一栋乡间别墅,救了野人“星期五”,并一同生存。
28年后鲁滨逊才与“星期五”一同回到了家。
多么感人啊
鲁滨逊在荒岛上生存了竟有28年呐
他那种自强不息、坚强、敢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真是值得我学习。
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件事...... 那天晚上,我到广场去玩滑板。
刚滑了一下子,就“四脚朝天”了。
我的膝盖破了,血一直在流。
我见了,不由得哭了起来。
妈妈走过来教育我,我却哭得更厉害了......跟鲁滨逊比起来,我可真是个弱女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就学会了许许多多。
读后感大家都看过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吧
里面有一个经典的故事,叫《三打白骨精》,我对其中的人物有着不同的见解。
孙悟空是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
在文中写到“说着,就朝妖精劈脸一棒。
”、“ 当头就是一棒。
”、“这次一定要打死它
”这说明孙悟空坚持惩恶扬善,对妖精毫不留情,即使师傅念了紧箍咒,他依然坚持真理。
孙悟空虽然是吴承恩爷爷编造出来的人物,但是在现实中,他代表的是一种正义的力量,代表的是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唐僧是西天取经团队的领导者,虽说是领导者,但是他是一个执迷不悟的人,文中写到“唐僧责怪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唐僧意见,惊得从马上摔下来,坐在地上。
不由分说,一口气念了二十遍紧箍咒。
”唐僧一心向善,但是,他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精”,结果上了妖精的当。
然后是猪八戒,文中写到“八戒嘴馋,夺过罐子就要动手。
”这句话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八戒好吃、嘴馋的样子。
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趁着孙悟空不在的时候去蒙骗唐僧,但最后还是被孙悟空打死了,这也说明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一方。
小时看《西游记》时就觉得很好玩,长大后回过头来再看一遍《西游记》,有了不一样的发现。
《西游记》里的每一个人物都特点鲜明,而且每一个人物都有现实为基础,我真喜欢这个故事
《荷塘月色》读后感我走近写字台放着CD,听着悠悠的小提琴曲,琴声的柔美,乐曲的哀愁,使我禁不信翻开了《荷塘月色》走入了书中。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淡淡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
爱热闹、爱群居——当然是想和人民一起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环境里,爱冷静、爱独处“白色恐怖”“白色恐怖”当然在这种“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园”。
从名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
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
《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体会着作者的无奈和彷徨。
仿佛又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CD机的小提琴乐曲渐渐地接近尾声,音乐停了,我也翻到了文章的末尾。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
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
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回想着书中的伟大的民主战士——朱自清,慢慢地,我睡了,希望梦中再能与荷塘相见。
读《女巫的面包》有感 今天,我读了《女巫的面包》这个故事,主人公玛莎小姐和布卢姆伯格先生好好的一份友情,却为一件小事而烟消云散了。
事情是这样的: 玛莎小姐开了一家面包店,布卢姆伯格先生常来买陈面包。
他是个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衣服很旧了,但外表很整洁,待人很有礼貌。
有一次,玛莎发现他衣服上带有颜料的痕迹,断定他是个画家。
于是她把挂在卧室的画挂了出来,他果然注意到了。
玛莎觉得他一定是因为穷才会只买陈面包而买不起黄油,于是抓住一次机会在给他的面包上偷偷地加上了些黄油。
谁知第二天布先生勃然大怒地找来。
原来,他买陈面包是用来擦铅笔痕迹的,而加了黄油的面包把他辛辛苦苦创作了三个月的作品给毁了,也失去了参加比赛的机会。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凡事不要自作主张,要先弄明白再去做,不然会适得其反。
虽然本来是一片好心,想为朋友做好事,但因为冒失反倒给别人带来了麻烦。
做事情之前都要动动脑子想一想,这样做对不对。
读有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使我受益匪浅。
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
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
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
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
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
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
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
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
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
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
多么艰辛啊
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
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家》有感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
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
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
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
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
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
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
“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
”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
”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
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
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读《往事如歌》有感 当我打开全国中学优秀作文选的第一页时,又一次看见了那几个熟悉的字——往事如歌。
这是曾获得过“文心杯”全国中学师生作文大赛高中组一等奖的一篇文章,这又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那是个淡淡的季节。
因为上学路上一个小小的疏忽,疾驰的车便使“我”的腿粉碎性骨折,所以休学了。
在家的日子单调乏味,每天除了撕日历之外,就是对着窗前发呆。
这天,当“我”打开收音机时,里面正是点歌节目。
忽然有一个活泼的声音闯进耳畔:“我叫夏阳,夏天的太阳。
我要把《星星点灯》这首歌送给所有正与病魔作斗争的人们。
我的电话是:4832773。
”听到这话后,“我”便给她打了个电话。
听说她明天就来,“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第二天夏阳果然来了。
她还为“我”制订了一份课程表,说是每天都来为“我”补课呢
就这样,“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不知怎么的,她总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当“我”问起来时,她也只是微微一笑。
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便要去城里参加考试。
听校长说,“我”考上了省重点中学。
当“我”想把这个喜讯告诉夏阳时,她已经在医院里了。
原来,她是一个患了血癌的18岁女孩儿。
现在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红色,因为她是多么地热爱生命啊
“我”又唱起了那首《星星点灯》,涟涟泪水汹涌而下,“我”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唱着,为夏阳,为自己……这篇文章追忆了一位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乐观向上的青年学生——夏阳,读后令人感动。
当代学生都生活在阳光季节,“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
正当作者因骨折在家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时,是夏阳闯进了他的生活。
《星星点灯》里的其中一句:“……天边有颗模糊的星光,偷偷探出了头,是你的眼神依旧在远方为我等候。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这可以说就是文章的主要内容。
从作者碰到夏阳,到领取了录取通知后。
啊
让我们望望傍晚的星星。
每一颗星星上都载着虔诚的希望;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就如每一首歌中都珍藏着一件悠悠的往事
读《匆匆》有感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
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
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
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
”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
不,不矛盾。
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
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
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
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
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
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
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
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
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
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
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
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
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国学经典诵读读后感100字5篇
读了《国学经典》有感_200字 中华名族五千年文化的精髓,用文字记录来,就成了一本本的国学经典。
国学经典底蕴丰富,蕴藏丰富的为人处事的经验和道理,其思想内涵的核心就是仁、义、礼、智、信。
作为儒家所谓的“五常”。
就拿“五常”中的智来说吧。
“仁、义、礼、智、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要将这一切联系起来就需要“智”贯穿其中,否则即使有“仁、义、礼、信”加持于身,也都不可能通过无碍。
新时期需要把中华名族的道德智慧同人文智慧、科学智慧聚成一体,开启新的智慧。
这是我们今天仍要发扬的。
就像《愚蠢的狼》这篇文章讲述的一样:愚蠢者总会被聪明着战胜。
这就如同聪明者总会骗的了愚蠢。
因此,现在就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变的更聪明
读国学经典《论语》有感_300字 从二年级开始,我和妈妈一起每天快乐诵读国学经典《论语》。
《论语》你们想不想知道是它写什么的
是谁写的呢
我猜你们都想知道吧
其实它是一本语录。
二千五百多年前,有一位老师孔子,他对学生非常有耐性,对人非常的谦逊,所以很受人尊重。
这本语录主要是他的学生把孔子上课说的话和生活中做的事记录下来。
《论语》记录了很多孔子说的话,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大帮助。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公冶长第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这句话是孔子通过称赞伯夷叔齐俩兄弟不记仇,因此别人就就不记得他们的旧怨这样一个故事讲述了为人处世应有的态度。
平时在班里,我与同学之间相处难免会有吵架,闹意见的时候,这时我就应该学会“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这样我们才能够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其实,悄悄告诉你,这本语录还有很多宝贝,虽然我只会诵读,还没有完全弄懂所有的语句,但古人说过,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所以,我已经约好妈妈每天继续诵读了《论语》,多学学里面为人处世的道理。
你呢,要不一起来吧
国学经典之《三国演义》读后感_11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
三国时期。
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可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
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希望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现在,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
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
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
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终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
”,或是个“
”。
三国时期,不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
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
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
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
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
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
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
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己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
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
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
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达到了成功,可是通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必须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
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
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
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
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足够享用一生。
《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
读历史,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
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就可以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读三国,让我身处这个充满魔力的三国世界,我还要在这个三国世界中继续去探索。
读了《国学经典》有感_300字 孔子是我国春秋时代的大教育家,他教过的学生不下三千,人们把他和学生上课时的交流记载了下来,这就是《论语》。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这句话讲的是学习的方法,它让我们在学习后再温习一遍,好好温习了旧知识后,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就可以当老师了。
我想起每到课间或回家后,我都会复习一下当天的内容,每次复习后,就会比以前有更深的理解,更深的体会,可总觉得还是有一些没想到,所以以后我要常常复习,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把自己讨厌的东西给别人,不要让别人来做自己所讨厌的事。
我想起有一次妈妈在我的碗里舀了很多红苕,我不想吃,就赶给了爸爸,读了这一句话后,我在也没有偷偷地把红苕赶给爸爸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严于利己,宽以待人。
如果人人都能学习鲁迅先生,这世界该多么的美好,多么的和谐啊
通过学习《论语》,使我明白了:学习要讲究方法;遇到困难,就得去克服它;还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等道理。
《国学经典诵读》_读后感_800字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快乐。
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
”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
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后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
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起呢
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
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
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受到了老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
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
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
”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了《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积极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
特别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
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
特别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只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
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而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只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
现在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后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万和的长篇小说《内伤》读后感
[万和的长篇小说《内伤》读后感]充满人性主义光辉的挽歌 ——长篇小说《内伤》读后朋友载物推荐了万和先生著的长篇小说《内伤》,万和的长篇小说《内伤》读后感。
掩卷长思,深受震撼,其宏大主题,深邃的内涵,跌宕起伏、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浓郁的湘南风情,老道的笔法,决定了这是一部可以屹立于文学之林的巨著,难怪先生说它是“最有希望获得的中国文学作品。
”作品名曰“内伤”,恰如其分地道出了其隐含的。
上,从清王朝勋位,到军阀混战,一直到、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华民族结束了四分五裂、占山为王时代,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然而,由于阶级立场不同,价值目标差异和革命理想不同,近百年来,两党犹如孪生兄弟,其成长道路上充满了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和刀光剑影。
如今,一道小小的海峡将兄弟阻隔,天各一方,而祖国母亲的呼唤,血浓于水的亲情融合,成为当前中华民族上的发展主旋律,也成为考验中华儿女智慧的一道历史性考题。
小说中,谭代文、谭代武两个孪生兄弟的角色错位、革命理想、成长道路,竞争角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心灵互通,以至于晚年的凄凉生活和对生活现实的审视思考,无不与时代发展的伟大主题相合拍、相印证。
作者通过两兄弟的生活轨迹描写,阐释了时代发展轨迹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呼唤。
两兄弟一生相互激励,斗智斗勇,隔海相望,同生共死,完成了一个生命的伟大轮回。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历史不能重写,历史在中华民族的心灵和机体上划出了一道重重的伤痕,久久不能愈合。
但是历史又是公平的,随着时间推移,内伤终究会愈合,心灵的裂痕必将消弭于无形。
值得说明的是,谭家两兄弟参加革命有一定的偶然性,其革命经历和阶级立场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也代表了那个时代所有中国人的成长特点,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任何人都难以独善其身,置之度外。
在政治这个大棋盘上,人只是一个个小小的过河卒。
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个人的得失,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都是微不足道的。
,血浓于水,这就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
谭氏家族的兴衰史是的典型缩影。
作者也意在用这一主线反映中共建政以来的农村发展曲折道路和繁盛兴衰。
湘南的古村,过去是一个与世隔绝,自给自足,山林茂密,物产丰富的人间天堂。
人以狩猎为生,男猎女织,过着世外桃源的美好生活,也有着勤劳勇敢、淳朴善良的好乡誉,读后感读后感》。
是战争、匪患、政治运动、工业化、市场的侵扰改变和葬送了他们的美好生活,千年古村逐渐沦为人们心中的永久记忆。
公路的开通虽然让人走出了大山阻碍,但却带来了战争、狡诈、丑陋和瘟疫;没完没了的政治运动让兴安人失去了本来的自我,打破了道德约束,开始了尔虞我诈,争狠斗勇,将丑陋的本性暴露无遗;而市场经济又使从来不懂得金钱价值几何的兴安人陷入了物质狂热,将重义轻利的道德传统抛弃殆尽,兴安古村面目全非,铜臭熏天,污秽遍地。
在血雨腥风中,在纷扰乱世,在数典忘祖中,在狂躁污浊的尘世中,兴安古村走向衰败,只有谭家在一代一代的道德接力中,还保持内心的底线,坚守着自己的良心。
谭家老屋尽管陈旧矮小,破败不堪,但仍然展示着谭家人、乃至兴安人应有的精神和坚强,守候和慰藉着祖宗的心灵。
当然,人类再伟大、再坚强,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也是微不足道,或者是一种螳臂当车般的悲哀。
在兴安村的最后时刻,李秀和吴芙只能到黄洞仙破庙中向神灵祈求保佑和宽恕。
最后,随着老虎坦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兴安人选择了迁移,一分为四,也代表着四分五裂,离开了祖祖辈辈生长的地方,彻底地消失了。
兴安村从自然又回归自然,兴安人的生活成为一段曾经的记忆。
小说最成功的是人物描写。
从谭世林、李秀老两口,到代文、代武兄弟;土匪头子谭代群,旷世奇人谭代超;老先生谭吉;儿媳吴芙与李璐;谭琴、谭菜;禾机和抬打;谭永兵、谭永秀;谭斌和谭兴华;乃至金财外公、耒阳牯、道人朱即等等,每个人都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富有个性。
这一系列独具特色的个性描写,读来有一种走进大观园的亲切和震撼,让人很佩服作者对人物描写的把握筋道。
作者犹如手执一把锐利刻刀的大师,将每个人物雕琢的生动传神、栩栩如生,而力道又恰到好处。
作者也很善于对比性描写,这种对比性能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反差,被带来深深的人性思索。
从孪生兄弟代文、代武开始,历经三代纠结,深刻反映了时代变迁和政治风雨下,每个人迥异的人生道路和结局,读来不禁嗟叹。
近年来,以国共两党、两岸关系为题材的文学作品不少,但要么难以摆脱政治性框框的窠臼,要么难以去除程式化和传说式的痕迹,其文学性、思想性都受到了很大局限,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的文学创作严格说已经没有意义。
而万和先生的《内伤》则紧紧把握人性主义的主旨,还原历史本来面目,从人物的自然个性出发进行描写,读来给人以新鲜自然亲近之感。
文学作品的艺术魅力也正在于此。
据悉,作者历经6载,闭门谢客,锥心沥血,奉献出这篇皇皇巨著。
这种抛却一切,甘居清贫,献身文学事业的精神,这种除却浮躁,潜心创作的坚强毅力令人敬佩。
这也是每一个追求成功,实现崇高理想的人应有品格。
小说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遗憾和不足。
比如将人物过多的赋于孪生性对比痕迹,由此带来了一定的视觉疲劳;结尾稍显拖沓;全书的悲观主义色调过浓,批判性过强等。
当然,瑕不掩瑜,不管从可读性,还是艺术性上看,《内伤》一书都是当前文坛上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和力作,它必将以她高超的艺术性、伟大的时代主题和深邃的人性主义精神,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确立自己应有的地位。
我们期待着这部好作品早日面世。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登录我的博友“载物”的博客先睹为快。
) 〔万和的长篇小说《内伤》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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