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读后感
一, 爱斯美拉达的爱爱斯美拉达位能歌善舞六岁美女,由于从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
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爱斯美拉达像所有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只要遇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便不顾一切地无怨无悔地爱上了对方。
不管这种爱情是否有结果,不管对方是否真的爱自己,甚至明明知道这种爱情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明明知道对方并不真心爱自己,也依然一往情深地爱着对方,依然对这样虚幻的爱情忠贞不渝。
爱斯美拉达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
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
诗人被她的美貌和高尚所震撼,立刻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她,并希望能成为她名副其实的丈夫。
但是爱斯美拉达为了她心目中的爱情偶像,平静地拒绝了他:“我只能爱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子汉。
”并告诉他,和他结婚只是为了救他的命,所以只能和他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
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弗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
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
”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在小说中“丑”的化身的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首次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
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
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这位天使一样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
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雨果先生在小说的结尾通过死亡的方式终于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确实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二, 弗比斯的爱情观弗比斯是皇家卫队队长,长得又一表人才,英俊潇洒,整天周旋在上流社会之间,是富家小姐理想的白马王子。
聪明的弗比斯非常善于利用他的有效资源,他选择了拥有丰富嫁妆的表妹百合花做未婚妻,同时又去追逐爱斯美拉达的美色。
从他的身上,我们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当今社会的那些聪明的男人的身影,他们长袖善舞,“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弗比斯的可恶之处在于他只爱恋爱斯美拉达的美色,却丝毫也不爱惜爱斯美拉达的生命。
爱斯美拉达是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可是弗比斯在接受治疗中从医院逃出来后,为了不使自己的丑行暴露,竟然不去指证真正的凶手,以解救爱斯美拉达的生命。
生活中这样的伪君子并不在少数,虽然他们平时很善于谈情说爱,海誓山盟,甜言蜜语,天花乱坠,但一到关键时刻,爱情对他们来说便立刻变得一分不值,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懂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另一份: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第3份: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情节线索的中心地点是巴黎圣母院。
主人公加西莫多是流浪的吉卜西(赛)人的弃儿,生来就畸形:独眼、驼背、跛足。
吉卜西人偷偷地拿他换走了雷姆地方一个妇女的小女儿阿涅。
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罗德收养了加西莫多,在成年后让他在圣母院里当敲钟人。
由于长年敲钟,他的耳朵又震聋了。
加西莫多忠于职务,对副主教极为崇敬,唯命是从。
一个节日的晚上,副主教指使加西莫多去抢吉卜西少女爱斯梅哈尔达,被国王卫队撞上,队长法比救下少女。
次日加西莫多被判了刑,在格雷勿方场鼓台下被鞭打示众。
加西莫多痛苦万分,要求喝水。
副主教看见后悄悄溜走,吉卜西少女却大胆地送水给受刑的加西莫多喝。
可怜的敲钟人从此对她感激不尽。
原来吉卜西少女正是被流浪人偷走的阿涅。
她年轻、美丽,能歌善舞。
节日晚上被卫队长法比救下来以后就爱上了他,约定相会。
这事被副主教得知,跟踪法比,藏在他们幽会的地方,并在法比和爱斯梅哈尔达互诉爱慕时,用匕首刺伤法比,自己溜走。
吓昏过去的爱斯梅哈尔达被逮捕,法庭控诉她以妖术谋害国王侍卫的罪名,又用酷刑逼她认罪,从而判处她绞刑。
在狱中副主教一再向爱斯梅哈尔达表示,只要她肯爱他就能免死。
但少女坚定地爱着法比,副主教恼羞成怒,宣布执行绞刑。
行刑的前一天,爱斯梅哈尔达跪在圣母院门前执行忏悔仪式。
突然,加西莫多冲出来抱起少女跨进圣母院的门槛,高喊:“圣地!”卫队、狱卒和围观的人群都不敢行动,因为根据当时的宗教法规,凡在教堂内的人都应受到上帝保护,即使犯了死罪,也不得逮捕。
加西莫多把爱斯梅哈尔达藏在最高塔楼的小房间里,拿自己的食物、被褥送给她,每夜守卫在她的房门口,对她百般爱护。
不久副主教找到了这个藏身之地,夜间潜入室内,想强奸少女,被守卫的加西莫多发现未遂。
流浪人得知爱斯梅哈尔达被无理判处死刑,都非常愤怒,他们各自武装起来,一路冲向法院,一路包围巴黎圣母院。
但热爱吉卜西女郎的加西莫多,因为是聋子,误以为他们是来追捕她的敌人,在教堂顶上抛下用来修理房屋的各种建筑材料,造成流浪人的大量伤亡。
国王路易十一虽然不喜欢宗教势力,但又惧怕人民起来,派出军队去镇压。
副主教趁机骗走爱斯梅哈尔达,把她拖到鼓台前,逼她选择:或者上绞台,或者答应爱他。
少女卑视他,宁死不屈。
副主教把她拖到“老鼠洞”前,叫修女居第尔抓住她,自己跑去喊卫队。
修女居第尔其实就是少女的母亲。
她在失去小女儿以后,带着留下的一只绣花小鞋跑遍各地寻找,在绝望的情况下皈依宗教,进了活棺材——“老鼠洞”,当了修女。
当爱斯梅哈尔达看到那只小鞋时,她也拿出装在自己护身符里的一只同样的绣花小鞋,于是母女相会。
修女砸断铁窗栏,把失去了十六年的女儿藏进“老鼠洞”,母女俩沉浸在骨肉团聚的欢乐里。
这时被副主教喊来的监狱长和卫队包围了“老鼠洞”。
母爱使居第尔产生了力量和智慧,她骗过了他们,使他们相信吉卜西少女已经逃走。
但是当爱斯梅哈尔达听到法比的名字时,忍不住冲出窗口,暴露了自己。
于是母女被带到刑场,女儿上绞架,母亲惨死在绞架下面。
最后,加西莫多看透了副主教的丑恶灵魂,把他从塔楼上推下去摔死后,找到爱斯梅哈尔达的尸体,紧紧地抱住它死去。
小说通过副主教的卑劣行为,非常有力地揭露了宗教的残酷和虚伪。
是束缚人性的宗教使他的爱情变成可怕的欲望,害了别人,自己也得不到好下场。
作品还以加西莫多外形的丑来对照他内心的美。
吉卜西少女爱斯梅哈尔达是作者理想的化身,在她身上体现了雨果心目中最崇高的感情和最美的形象。
最后一份比较浅显:《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
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
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
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
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
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
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
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
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
自私、阴险、不择手段。
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
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
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
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
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好词好句主要内容及读后感
电子书 可以下下来看 残雪小说不提供世俗愉悦,连外壳都不提供。
尘世的人们都喜欢看到一个美丽多情的女角色,残雪小说却对这种大多数的愉悦体验表现出一惯的拒绝,她一出道写作就准备好了这种决绝的态度(《山上的小屋》等)。
残雪把《苍老的浮云》中的虚汝华写得那么丑:“瘦脸”和“皱巴巴的肚皮”。
她是要破坏千百年来男权社会构筑起来的审美标准,其破坏的程度可以说达到了“报复”的地步。
她小说的角色,没有一个像个人形的人物,龇牙咧齿,流着涎水,半边脸。
残雪小说角色只有行为、声音,而且声音也是没有表情的声音,人也没有个形,甚至性别也是虚设。
“娥子”、“梅花”,这些角色其实是男是女都可以。
她们不需要肉体功能,残雪拒绝读者通过她们对世俗世界眺望。
残雪小说是要了断读者对世俗世界的愉悦印证与念想,了断这世俗的愉悦留连。
残雪小说篇篇都在提醒读者:拒绝通过角色的身体(音容笑貌)对他人的联想。
所以,残雪小说角色都没有容貌,脸都没有,因为每个人在医生的手术台上都是一样的。
残雪小说的门槛就是精神愉悦,让那些在滚滚红尘中不愿超生救赎的人只能徘徊精神圣殿的门外。
因为残雪只提供精神层面的愉悦. 看看虚汝华吧,她应该是一个纯粹而可爱的角色,她有一种女性特有的韧性。
比如,老况让她洒杀虫剂她就洒,她完全可以与他理论、反抗。
尽管她觉得“好像中毒了”。
她也接受吃“蚕豆”——老况强加给她的世俗生活。
这种种的隐忍态度,一看就是东方女性。
“她还是少女时,也曾有过母亲梦想的”。
但现在,她对自己成了麻杆般的肚皮并没有抱怨,而且还自嘲般的开玩笑:“这里面长着一些芦杆嘛。
”因为“自从门口楮树结出的红桨果来以后,她体内便渐渐干涸了。
”她肉体的渴望升华成了“红桨果”,每个“红桨果”都成了她精神上的孩子,即使肉体干涸了也无所谓。
这是她精神的纯粹,把精神存在置于肉体之上,这是何等的可爱。
她与老况的婚姻裂痕也是因为老况个人品质的恶俗不堪:“他们刚刚结婚时,他还是一个中学教员,剪着平头,穿着短裤。
那时他常常从学校带回诸如钢笔、日记薄等各种小东西,说是没收学生的。
有一回他还带回两条女学生的花手绢,说‘洗一洗还可以用’。
”跟这样一个小家子气的男人生活别说愉悦,这婚姻真是宁愿没有。
没有孩子“她反倒幸灾乐祸起来”。
因此,她退而求其次,得不到家庭内的精神愉悦她就大隐隐于市,闹中求静,放眼望去,惯看这尘世里的芸芸众生,蝇营狗苟,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总是一副恍恍惚惚的样子”,慕兰对她自然是不理解的,说她走路“连脚步声都没有
”——她似乎很不屑在这尘世留下哪怕脚步的声音,甚至吃酸黄瓜也“轻轻地咀嚼,像兔子一样动着嘴唇,几乎不发出一点响声”。
她对婆婆的埋怨也不屑一顾,她不想听见,或者装着没听见——“我以为婆婆一个人在那里提高了嗓门自言自语呢”。
她对老况的回家也毫无怨言,来勿喜,去勿忧——慢走不送。
她对付这种心灵之外的尘世喧嚣真是有一整套的办法。
她把沉默变成智慧。
她心气之高,没人能解,但对世俗之人的举动却是明察秋毫。
老况打了一个哑谜,向她暗示他的孤独——他捡到一只刚刚学飞的小麻雀,看到它咽气后装在信封里,扔到她屋内。
老况的意思是说,他那还没飞起来的心灵已经像一只小麻雀一样死去了。
她马上就明白了,老况想在她这里寻求心灵的印证和精神的愉悦呢。
于是,“她‘哦——’地惊叹了一声”。
接着,她也自言自语地表白起来(老况与她隔壁不隔音,能听见):“……那时我们常常在草地上玩丢手绢。
太阳刚刚落山,草地还很热,碰巧还能捉到螳螂呢。
我时常出其不意地扔出一只死老鼠
去年热天有一只蟋蟀在床脚叫了整整三天天夜,我猜它一定在心力交瘁中死掉了……” 这句话里面的“扔出一只死老鼠”是对老况那只“麻雀”的回应,那只死掉的“蟋蟀”也是说她自己的抗争之心业已经泯灭。
她希望有一个精神同谋者,希望更善无讲讲“地质队的事情”,但当她问道“后来呢”,更善无失望地告诉她“后来
你看到我时就这样了。
”她进而诱导他:“当太阳离得很近(一伸手就可以抓到),夹竹桃的花朵带着苦涩的香味开起来的时候,她在树底下跑得像兔子一样快
”她向他表明精神的亢奋(“跑得像兔子一样快”),然而更善无却说他“一个梦都没做”。
他向她暗示他跟她没有做同一个梦,他明明有同样的梦,但他不老实。
他也想摆脱世俗,但不如虚汝华彻底。
他结婚也是一场肉体的结合,“那是由一篮梅子引起的。
我们吃呀吃的,老没个完,后来不耐烦了,就结婚了。
”梅子,暗喻世俗的快乐,世俗的快乐老是没完,干脆结婚。
说明他寻求精神解脱不是自觉的,是被动的,是幕兰的恶俗逼出来的。
幕兰的存在被物化成“一个臭屁”、“排骨汤”、纪录“把屎拉在裤裆里”。
老况收学生的东西不还,慕兰倒肥皂水毒死虚汝华养的金鱼。
顺便说一下,残雪为什么要用这些“恶”意象
这可不是什么“恶之华”。
反正我是特别特别喜欢
喜欢《黄泥街》里的“屎从喉咙里屙出来”。
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意
报复谁
鲁迅在一篇小品文里写过一个老太,他教小鲁迅吃冰,而且数着谁吃得最多。
小孩吃冰肚子是要痛的,西医说法叫“胃肠感冒”。
就是报复这个可恶的“老太”
这种“老太”意识在中国太多了
但她的精神救赎也是有一个确认有过程的,把屋内用报纸条塞起来,但当隔壁闹起来时,她又把窗帘掀起一角,她不知道更善无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成为她的一个精神同谋。
所以,老况到她屋里来时,她表现得非常矜持,看都不看他一眼,第一话就问他“死麻雀是怎么回事
”最后才对他说“要是你想来谈心里的那件事,你可以常来谈,等我情绪好的时候。
”“那件事”是指他们都受到了“恶梦的纠缠”——各自家庭无形的痛苦。
她看到更善无腋下的衣服脱了线,判断他跟慕兰闹翻了,听了更善无的现实处境(如办公室),她才动了恻隐之心,说他“真可怜”,把他头放在自己干瘪的肚皮上。
她喜欢他吗
喜欢,但不是世俗的喜欢而是基于精神解脱的同谋者,是自上而下的从精神到肉体的愉悦。
以至于“她牵着他到墨黑的蚊帐里去。
她的胯骨在床头狠狠地撞了一下,痛得她弯下了腰。
”她在肉体的欢乐面前都真是个笨女人,还遭上帝还报复了一下(“撞了一下”)。
她只有精神的愉悦,说“地质队”、“夹竹桃”、“太阳离得很近”,“暴眼的乌龟”“它要爬到哪里去”、“长长的烟柱,整个城市都在红光中晃动”,她没有世俗的愉悦。
很奇怪中国读者为什么那么喜欢读与他们经验世界相互印证的东西,来达成世俗的愉悦。
本质上是自己抠自己的胳肢窝——愉悦与自我愉悦,表扬与自己表扬。
现实主义培养了一大批寻求经验印证的堕性读者,这其实是酒精中毒似的阅读。
西方历史上每一次艺术革命都是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下促成的,科学技术首先否定了上帝,人类才第一次失去精神的归依。
量子力学的奠基人之一德国科学家沃纳·卡尔·海森堡有一个著名的“测不准原理”,说明人类在同一个系统(地球场)中是无法准确测量物理量的。
同样的道理,对文学艺术的方法而言,生活在同一经验系统(世俗生活)中的人类观察其实也是经验的,不外乎是你看我,我看你的平行观察,外表(故事)的不同是不可靠的,是现象而非本质的。
这正是现实主义文学方法论上的局限性,事实上,中国的现实主义文学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倒于消费文学,所谓的主流文学正在成为物质时代情绪过剩的附产品。
这正印证了经验世界的痛苦和欢乐都是在不同形式的重复,在换包装的表演,本质上只是在赫拉克利特的同一条河流的不同河边重复踏入而已。
只有人对自身精神存在的追求才是没有止境的。
随感杂文 读残雪《苍老的浮云》 听说《苍老的浮云》很难读,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概念,作家写得出来,读者就读不下去吗
作家和读者之间的差距有这么大吗
于是我想将其当作一块坚硬的狗骨头来攻坚,打算一鼓作气读完的,不过后来终于再而衰三而竭了,实在读不下去,因为到处是莫名其妙的话,我从心底里开始排斥这些文字,如果没有人用性命威胁我,我再也不会碰这些东西了。
作家之所以是作家,因为他们锻炼了足够坚强的神经,想得出就做得到,他们有能力写出自己想写的东西,这是读者不能做到的。
然而读者们,多半只是拥有脆弱神经的弱势群体,读者拥有选择作家的权利,但是作家不能强迫读者读自己不愿意去读的文字,这又是作家不如读者的地方了。
毕竟还是把《苍》的第一章第一节读完了,所以我大约可以写出来一篇不完整的读后感。
因为我完全不明白这些《苍》里那些文字的含义,文字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气味、各种各样的动物以及让正常人心理不能承受的人类的各种各样的行为,所以大约我的读后感也会让人完全不明白吧。
这里有一句让我出离愤怒的话:“(花的)那香气里有股浊味儿,使人们联想到阴沟水,闻到它人就头脑发昏,胡思乱想……落花的气味熏得人要发疯,我还以为是沤烂的白菜的味儿呢!” 我愤怒地想,这到底什么意思呢
我实在受不了,严重破坏了我的感情和审美取向,亵渎了我心里的美好情绪。
“落花飞红轻生死,碾作泥土化作尘”,这么美好而拥有伟大情操的意象怎么就成了臭水沟、烂白菜了呢
作家只是一种职业,而不是特权阶级,她这样肆无忌惮地恶搞,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说些什么呢
伯拉图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坏给人看(原话忘记,大意如此)。
这里似乎也是把美好的东西毁坏给人看吧,但是我肯定这不是悲剧,这是在捉弄人,这是在恶搞
这是不是超出了一个正经作家的权力范围
我一直有一种想法,写作是一种必须拥有高度责任感的工作,作家应该对读者的心情、胃以及心理承受力负责任的。
间接的,作家不应该有职业作家和业余作家之分,都应该是业余的教师,在他们的工作中,有一种传业布道的可能性,通过他们的文字以及文字所表达出来的观点和情感,读者应该并且能够感受到什么、认识到什么、学习到什么。
而不是让读者忍受着胃部的痉挛在无边无际的莫名其妙中寻找那些文字隐藏得比地狱还深的含义。
而阅读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这种快乐不仅仅是学习的快乐,更应该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带给读者的一种感动,因感动而引起共鸣,只要共鸣了,一切都好说,作家的劳动便有了意义,读者的阅读也有了作用。
这才是作家应该努力去做的,而不是故弄玄虚,用难度标榜深度,用晦涩骗取关注,这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崇拜,而是反感和排斥。
比如这一句:“老婆一喝了那种怪汤夜里就打臭屁,一个接一个,打个没完。
”为什么要把一个女人写的这么不堪,自己不是女人么
中国勤劳勇敢智慧温柔的女性形象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先不去研究这句话的具体用途,作者作家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见得非得使用各种让人难过的字眼吧
如果作家说非这样的字眼不能表达内心的阴霾和黑暗,那么这只能说这个作家的内心世界本身是如此,或者说作家没有能力使用“平凡”的字句书写文章,是功力有所欠缺,不要为自己的无能寻找借口。
如果作家的内心是潮湿和难过的,那么就不应该把这种潮湿和难过强加给自己的读者。
如果作者给读者带来的只有负面的情绪、难堪的表情,那么这个作家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不如下课吧,不要戴着一个作家的光环拖累人
作家可以揭露社会不好的一面,但是为什么要用这么“特别”的手法呢
而且把这种特别带到了一个极致的地步,如果通篇让人看到的完全是不好的一面,而看不到光明和黑暗,那么作家是不是在耸人听闻
是不是在夸大阴暗在社会中的比例
是不是在缩减人类原本应该看到的更多的希望
我一向排斥所谓的经典,真的不知道所谓的经典到底“精”的什么地方。
写这篇文章的作者说:“我学习的是西方经典,要想搞成熟的人的文学,就必须向西方经典文学学习。
学习西方的东西是很费力的,但中国人太懒散,所以也就懒得去学。
懒实际上就是一种隐性的自卑,因为难学,就不去学了。
” 我不明白了,难道所谓的西方经典里到处是各种难闻的气味臭水沟烂白菜和各种各样的软体爬行甲壳动物吗
想必是的吧,要不然那些“阴沟里老鼠”“臭水沟里的小麻雀”“窗棂上的蜘蛛”怎么解释呢
想必这些就是学习西方的成果了,又或者,大抵泱泱中华,只有这么一个勇于学习西方的勤快人吧,真是不同凡响呢
作家又说:“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即使再怎么优秀,也没有自我批判与自我分析,没有的东西我们不能硬要说它有。
”太可怕了,为什么自己写了一点神经兮兮的文字就目中无人了呢
难道中国人从骨子里就是自大的吗
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别现象,我不认为中国的古典比起西方经典来有任何逊色之处
可否这样说,作家拼命地贬低中国经典,而拼命地拔高西方经典是否有一点崇洋媚外、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嫌疑呢
作家说自己的作品是给读者以“深层关怀”,那么我们就用一个例子来证明这种“深层关怀”吧:“对啦,要这些花儿干什么呀?一看见这些鬼花我的食欲就来。
”好一个深层关怀啊,刚才还说这些花像臭水沟像烂白菜,但是现在却能勾起“她”的食欲,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真的怀疑作家是不实在描写人类了。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作家教授了读者一个治疗厌食症的良方——去弄点臭水沟的烂泥或者捡一些腐烂的白菜帮子回来吧……确实是很“深层的关怀了,不但关心读者的神经健康,而是关心读者的饮食健康,这么敬业的作家,太令人敬佩了
另外对于作者的逻辑能力也是深感钦佩的,比如这里:“隔壁黑洞洞的窗口仿佛传出来轻微的喘息……他不敢回头,像小偷一样逃窜。
一只老鼠赶在他前头死命地窜到阴沟里去了。
”读者不禁有一点小疑问,不知道隔壁的喘息和他的逃跑有什么逻辑关系,也不知道他的逃跑和阴沟里的老鼠有什么关系,如果说二者是至亲,有心灵感应,遇到危险一起逃跑,那么还有一点可信度。
不过作者并没有说老鼠和那个人都何血缘阿。
我不好意思再举什么例子了,因为我不想自己的神经跟着作者跑,我不是一个好学生,因为我“瞧不起”所谓的经典,我不相信所谓的作家。
我信任的只是能给人快乐和思考的作家,以及快乐的阅读。
我并不是不希望看到潮湿和阴暗,只是不希望什么都是赤裸裸的,就如同我不喜欢赤裸裸的好大喜功一样。
我们追求平衡,不想沉浸在极端的文字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