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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读后感400字

时间:2018-07-03 18:50

红楼梦第16回读后感,400字左右,有155财富值啊,酌情给。

在这一章中,又有一位薄命的女子离开了人世,这个女子便是张金哥,就是因王熙凤弄权铁槛寺而被拆散的一对鸳鸯中的一位,虽然书中没有正面写她的美丽,但一露面便被那个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中,我们知道她的美貌一定非比寻常,然而张金哥是不幸的,她虽然父母双全,然而,父母却贪财爱势,把她当做希望往上爬的阶梯,不管女儿的感情,最终将女儿逼上了绝路。

这是一个传统爱情的悲剧。

金哥死了,而她的情人也殉情而死,好一对苦命鸳鸯。

王熙凤的三千两银子便是这两条人命换来的黑心钱,然而王熙凤并没有感到自己的罪孽,反而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

  而这时,贾府迎来了表面的繁华,那就是贾元春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这件事。

然而这场天大的喜事却是在众人的惶惶不定时听到的,这让我们不禁为贾元春的命运感到担心,在金陵十二正钗中,贾元春的正式出场只有一次,在别人口中,对她无不恭敬,然而她仍然是不幸的,她像笼中的金丝鸟,虽然表面风光,然而内心苦涩,而且她不能表达自己的愿望,她代表的是皇家。

可能一句话就让她浑身碎骨,后来她死了,估计也是因为政治斗争或是争宠失败。

贾元春的升迁冲淡了秦可卿的死带来的负面消息,大家不仅喜气洋洋,然而只有贾宝玉心情闷闷地,因为秦钟病重,书中还写了智能儿私逃出寺看望秦钟的情节,这让我们对这位多情的尼姑刮目相看。

在万紫千红中,智能儿只不过是最为平凡的一朵小花,然而,她用自己的真诚,痴情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让我们为这位不幸的女子洒下真诚的泪水。

然而她的感情不容于当时的社会,最后仍然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一生。

而秦钟被父亲责打一顿,秦钟的父亲也气得老病发作,三五日光景鸣呼死了。

秦钟在精神的内疚与身体的痛苦中离开人世。

  而林黛玉的回来又让贾宝玉心中有了点喜色。

书中这样写林黛玉:“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

”然而这样的女子此时却是父母双亡,只能寄人篱下生活。

这里有一笔这样写林黛玉:“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

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

我不要他。

’遂掷而不取。

”一下子将一位纯洁的女子的形象跃然纸上。

凭这一点,林黛玉就远胜过薛宝钗的喜好权势。

这后面也要提到。

而有人怀疑贾琏侵吞林黛玉的财产,也应该事出有因,林黛玉为人纯洁,不会处理财务,不像薛宝钗那样出身皇商,对金钱,权势都不热望,也不会劝贾宝玉专心仕途经济学问,而贾琏却是个世俗中的凡夫俗子,对美女、金钱都比较热衷,很可能会趁机欺骗林黛玉的财产,而林黛玉只对书本感兴趣,将些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

剩下的东西也没有交代。

  而书中透露了贾府要盖省亲别墅的事,有一段描写王熙凤和贾琏恩爱的句子,书中这样写:“正值凤姐近日多事之时,无片刻闲暇之工,见贾琏远路归来,少不得拨冗接待,房内无外人,便笑道:‘国舅老爷大喜

国舅老爷一路风尘辛苦。

小的听见昨日的头起报马来报,说今日大驾归府,略预备了一杯水酒掸尘,不知赐光谬领否

’贾琏笑道:‘岂敢岂敢,多承多承

’一面平儿与众丫鬟参拜毕,献茶。

贾琏遂问别后家中的诸事,又谢凤姐的操持劳碌。

凤姐道:‘我那里管得这些事

见识又浅,口角又笨,心肠又直率,人家给个棒槌,我就认作针。

脸又软,搁不住人给两句好话,心里就慈悲了。

况且又没经历过大事,胆子又小,太太略有些不自在,就吓的我连觉也睡不着了。

我苦辞了几回,太太又不容辞,倒反说我图受用,不肯习学了。

殊不知我是捻着一把汗儿呢。

一句也不敢多说,一步也不敢多走。

你是知道的,咱们家所有的这些管家奶奶们,那一好缠的

错一点儿他们就笑话打趣,偏一点儿他们就指桑骂槐的报怨。

'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儿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

况且我年纪轻,头等不压众,怨不得不放我在眼里。

更可笑那府里忽然蓉儿媳妇死了,珍大哥又再三再四的在太太跟前跪着讨情,只要请我帮他几日;我是再四推辞,太太断不依,只得从命。

依旧被我闹了个马仰人翻,更不成个体统,至今珍大哥哥还报怨后悔呢。

你这一来了,明儿你见了他,好歹描补描补,就说我年纪小,原没见过世面,谁叫大爷错委他的。

’”小别夫妻胜过新婚,王熙凤对丈夫一面撒娇,一面诉说自己的辛苦,可见在外人面前刚强的她,在丈夫面前仍然是个小女人,她希望丈夫多关心自己的难处,能够全心全意爱她,然而她的愿望落空了,她话音刚落,这时候,听到外面有声音,平儿说:“姨太太打发了香菱妹子来问我一句话,我已经说了,打发他回去了。

”这时贾琏的注意力便被香菱吸引去了,他完全忘记了在他面前的是自己的妻子,听他表扬如何香菱“生的好齐整模样”“越发出挑的标致了”,这些话自然引起王熙凤心中的不快,:嗳

往苏杭走了一趟回来,也该见些世面了,还是这样眼馋肚饱的。

你要爱他,不值什么,我去拿平儿换了他来如何

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

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

'也是两个字既是说薛蟠的,也是对贾琏的恨不能将天下绝色都霸占的心理的爸妈呢不满,二人话还没有说完,贾琏便有事出去了。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的时候,夫妻可以独处,偏偏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走来,我们看王熙凤对赵嬷嬷,一口一个“妈妈”的叫,并答应照应赵嬷嬷的儿子,这样当然是因为爱自己的丈夫原因,如果时光能够定格在这一刻那该多好。

然而,他们只是世俗中的普通一对夫妻,刚吃完饭,夫妻便都有事,各自忙碌去了,至三更时分王熙凤方下来安歇。

而他们的恩爱也在着油盐柴米中逐渐被淡忘。

书中还间接写了贾元春将要回家省亲的事,又说了接驾的热闹。

然而这种表面的热闹却需要大量的银两做铺垫,最终花光了所有积蓄,这也是曹家最终贫困的一个原因。

书中又写了为了贾元春回家省亲,大家的忙碌的场面,为后来的省亲做铺垫。

祖国在我心中读后感6年级400字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

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

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

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

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

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

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

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情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

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我只要50

诗圣杜甫的读后感。

他的诗沉郁顿挫,反映历史。

杜甫善于运用古典诗歌的许多体制,并加以创造性地发展。

他是新乐府诗体的开路人。

他的乐府诗,促成了中唐时期新乐府运动的发展。

他的五七古长篇,亦诗亦史,展开铺叙,而又着力于全篇的回旋往复,标志着我国诗歌艺术的高度成就。

杜甫在五七律上也表现出显著的创造性,积累了关于声律、对仗、炼字炼句等完整的艺术经验,使这一体裁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有《杜工部集》传世。

杜甫和李白齐名,世称“大李杜”。

他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

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

他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嫉恶如仇,对朝廷的腐败、社会生活中的黑暗现象都给予批评和揭露。

他同情人民,甚至幻想着为解救人民的苦难甘愿做自我牺牲。

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

他的诗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强烈的时代色彩和鲜明的政治倾向,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一个历史时代政治时事和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而被称为一代“诗史”。

杜诗风格,基本上是“沉郁顿挫”,语言和篇章结构又富于变化,讲求炼字炼句。

同时,其诗兼备众体,除五古、七古、五律、七律外,还写了不少排律,拗体。

艺术手法也多种多样,是唐诗思想艺术的集大成者。

杜甫还继承了汉魏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精神,摆脱乐府古题的束缚,创作了不少“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新题乐府,如著名的“三吏”、“三别”等。

死后受到樊晃、韩愈、元稹、白居易等人的大力揄扬。

杜诗对元白的“新乐府运动”的文艺思想及李商隐的近体讽喻时事诗影响甚深。

但杜诗受到广泛重视,是在宋以后。

王禹、王安石、苏轼、黄庭坚、陆游等人对杜甫推崇备至,文天祥则更以杜诗为坚守民族气节的精神力量。

杜诗的影响,从古到今,早已超出文艺的范围。

生平详见《旧唐书》卷一九○。

有《杜工部集》。

杜甫的经历和诗歌创作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一,读书和漫游时期(三十五岁以前) 所谓“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

开元19(时20岁)年始漫游吴越,5年之后归洛阳应举,不第。

再漫游齐赵。

以后在洛阳遇李白,二人结下深厚友谊,继而又遇高适,三人同游梁、宋(今开封、商丘)。

后来李杜又到齐州,分手后又遇于东鲁,再次分别,就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二、困居长安时期(三十五至四十四岁) 这一时期,杜甫先在长安应试,落第。

后来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最后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主要是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锁匙)的小官。

这期间他写了《兵车行》、《丽人行》等批评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

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尤为著名,标志着他经历十年长安困苦生活后对朝廷政治、社会现实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陷贼和为官时期(四十五至四十八岁) 安史之乱爆发,潼关失守,杜甫把家安置在鄜州,独自去投肃宗,中途为安史叛军俘获,押到长安。

他面对混乱的长安,听到官军一再败退的消息,写成《月夜》、《春望》、《哀江头》、《悲陈陶》等诗。

后来他潜逃到凤翔行在,做左拾遗。

由于忠言直谏,上疏为宰相房琯事被贬华州司功参军(房琯善慷慨陈词,为典型的知识分子,但不切实际,与叛军战,采用春秋阵法,结果大败,肃宗问罪。

杜甫始为左拾遗,上疏言房琯无罪,肃宗怒,欲问罪,幸得脱)。

其后,他用诗的形式把他的见闻真实地记录下来,成为他不朽的作品,即“三吏”、“三别”。

“三吏”:为“石壕吏”,“新安吏”,“潼关吏”;“三别”:为“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

四、西南飘泊时期(四十八至五十八岁) 随着九节度官军在相州大败和关辅饥荒,杜甫弃官,携家随人民逃难,经秦州、同谷等地,到了成都,过了一段比较安定的生活。

严武入朝,蜀中军阀作乱,他漂流到梓州、阆州。

后严武为剑南节度使摄成都,杜甫投往投,严武死,他再度飘泊,在夔州住两年,继又漂流到湖北、湖南一带,病死在湘江上。

这时期,其作品有《水槛遣心》、《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病橘》、《登楼》、《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又呈吴郎》、《登高》、《秋兴》、《三绝句》、《岁晏行》等大量名作。

杜甫诗充分表达了他对人民的深刻同情,揭露了封建社会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尖锐对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千古不朽的诗句,被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所铭记。

“济时敢爱死,寂寞壮心惊

”这是杜甫对祖国无比热爱的充分展示,这一点使他的诗具有很高的人民性。

杜甫的这种爱国热枕,在《春望》和《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名篇中,也表现得非常充沛。

而在《三吏》、《三别》中,对广大人民忍受一切痛苦的爱国精神的歌颂,更把他那颗爱国爱民的赤子之心展现在读者面前。

出自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统治阶级奢侈荒淫的面目和祸国殃民的罪行,必然怀有强烈的憎恨。

这一点在不朽的名篇《兵车行》、《丽人行》中更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一个伟大爱国者的忧国忧民之情,必然在其它方面也有所表现。

杜甫的一些咏物、写景的诗,甚至那些有关夫妻、兄弟、朋友的抒情诗中,也无不渗透着对祖国、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总之,杜甫的诗是唐帝国由盛转衰的艺术记录。

杜甫以积极的入世精神,勇敢、忠实、深刻地反映了极为广泛的社会现实,无论在怎样一种险恶的形势下,他都没有失去信心,在我国悠久的文学史上,杜甫诗歌的认识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都是难以企及的。

杜诗最大的艺术特色是,诗人常将自己的主观感受隐藏在客观的描写中,让事物自身去打动读者。

例如《丽人行》中,诗人并没有直接去斥责杨氏兄妹的荒淫,然而从对他们服饰、饮食等方面的具体描述中,作者的爱憎态度已显露无遗。

杜诗语言平易朴素、通俗、写实,但却极见功力。

他还常用人物独白和俗语来突出人物性格的个性化。

杜诗在刻画人物时,特别善于抓住细节的描写,如《北征》中关于妻子儿女的一段文字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

杜甫诗风多变,但总体来看,可以概括为沉郁顿挫。

这里的沉郁是指文章的深沉蕴蓄,顿挫则是指感情的抑扬曲折,语气、音节的跌宕摇曳。

《骆驼祥子》第十五章读后感300字

宽容今天下午我在家读了一篇名叫《沙漠中的朋友》的文章。

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记叙了: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两人吵架,一个朋友给对方了一记耳光,被打的人在沙子上写:今天我的朋友打了我一记耳光。

当一个人被别人伤害了,要写在最容易遗忘的地方,让风和时间抹去它。

当你不能原谅他人的时候,想想自己犯没犯过错误,有没有需要别人原谅的时候。

如果你也犯过错,那你就该原谅别人的错误。

原谅别人就是原谅自己。

文中被打的人宽容,不计较朋友的过错。

可我却不是这样做的。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把我的铅笔弄坏了,尽管朋友对我说了很多遍对不起,我还是不肯原谅她,对她说:“你把我的铅笔弄坏了我也要把你的笔弄坏

”于是走上前,一下子把朋友的笔掰折了。

每一次想起这一件事我都会感到内疚,再看看我身边的朋友他们就比我做得好得多,记得有一次,我把朋友心爱的笔记本弄坏了我的朋友不但不怪我还送我了一个漂亮的笔记本。

想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发生在十七世纪的故事。

在十七世纪,丹麦和瑞典发生战争,一场的战役下来,丹麦打赢了,一个丹麦士兵坐下来,正准备取出壶中的水解渴,忽然看到,原来在不远处躺着一个受了重伤的瑞典人,正看着他的水壶。

“你需要比我大的水壶。

”丹麦士兵走过去,将水壶送到伤者的手上,但是瑞典人竟伸出长茅刺向他,幸好偏了一边,只伤到他的手臂。

“嗨

你竟然这样对我。

”丹麦士兵说:“我原来想把整壶水都给你喝,现在只能给你一半了。

” 后来,这件事被国王知道了,特别召见这个丹麦士兵,问他为什么不把那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杀掉

他轻松的回答:“宽容是金,我不想杀受伤的人。

” 读了这篇文章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文中的人物是怎样对待对方的,他们懂得宽容,我读了这篇文章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学会宽容。

相信大家也下了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宽容,会原谅别人的人,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伤害别人的人,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原谅别人。

字数有点多,望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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