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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获奖读后感

时间:2016-07-21 19:39

《新概念大赛获奖作文》中写观后感\\\/读后感的文章有哪些

没有

莫言获奖感言读后感800字以上,最好写通俗点,高中作文

一、读后读后感的概念有两重含义:一是真、不受任何约束的读后感,二是一种作文裁,考试时要接受各种条件的约束。

下面这篇读后感,就接近于第一种读后 感。

写这种读后感,主要是给自己看的,一定要真实,有什么感想(当然感想应当有意义,值得一写)就写什么感想,与心得笔记不同,它要展开来写,尽量像一篇 文章,尽量写得生动、实在、深刻。

一般应当写清楚读了什么,有什么感想,联想到了什么,对自己有什么作用等。

它不追求文体、格式框框,写起来也可长可短。

二、读后感的写法写读后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读出所读书籍或者文章的“眼睛”,它是你展开来写的基础、中心和出发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一讲里说过了,这里就不多讲 了。

其次,写读后感,有它一定的规矩,有的书上把它归纳为“引、议、联、结”,四个字,想公式一样。

对于这些规矩我们不可以不学,考试时只要内容有创意, 套用这种公式未尝不可;但我们也不要受其所限,写成千篇一律的“八股文”,也可尝试在结构上有自己的创意,有自己的个性。

但不管怎样,读后感也离不开 “读”——对原文的引述、概括、评价等等,离不开“感”——自己的感想。

只要把这两个字表达好了,就是好的读后感。

三、写读后感的基本技巧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

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 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四、写读后感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

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

因此,要写 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第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

以大家 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 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 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 “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

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

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寂静的告别读后感500字

寂静的告别读最近了90后作家、连续四届新概念作赛获奖者、2014年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得主王天宁的倾情之作《寂静的告别》。

文章以孩子的视角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济南城的人间百态,人物刻画鲜明,心理描写细腻,故事细节丰富,富有生活气息,向孩子展开了一幅幅历史画卷,为孩子播撒理想和爱的种子。

随着轰鸣的爆炸声响起,平静的村庄不再安宁,娘和小妹在村长家的爆炸中离去,邱青和爹不得不来到济南城寻求生机。

在烟厂安顿下来后,他们遇到了同村的全三和全三娘,四人相依为命,历尽干辛……他们与日本人斗智斗勇,最终获得胜利

新概念 第四届 获奖作文中的一篇文章《过眼云烟》

太高难度了,找了半天只找到这个,给你看看吧。

是另一届的新概念,写的挺好的。

◎陈晨:雨季不再来(1) 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三毛 〔1〕 好些年过去了。

在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我又回到了这个南方小镇。

空气中依旧有那种潮湿的香樟树的味道。

小镇的雨季依旧是在春末夏初的时候来临,天空依旧是弥漫着细小的、没完没了的冷雨。

南方小镇总是在雨季里被潮湿寒冷的雾气所包围。

小镇的人们像是盒中之兽,没有谁可以在雾气中逃出来。

我知道他们困了几十年,又或许是几百年。

他们的记忆,根深蒂固在这里。

永远也不会被泯灭。

不会丢失。

那些多年之前的事情,像是不褪色的电影,像是薄雾里他们模糊恍惚的脸。

我知道,我一直记得。

我仿佛又看见了向牧。

穿着黑白条纹的短袖衬衫。

站在那条两旁种满香樟树的街道的末尾。

他看见我来,揿灭手里的烟蒂。

把一袋青苹果递给我。

对我说,这个,给你姐。

我低着头,有些胆怯地对他说,知道了。

然后,我看见他转身,双手插在口袋里。

往回走去。

是小镇的傍晚,夕阳在天空上被撕裂。

昏黄的阳光一点点沉落下来。

我看见,那些阳光伴随着向牧的背影。

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2〕 那年,我十二岁。

姐姐十六岁。

向牧,十九岁。

似乎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向牧这个名字。

那个时候,向牧是这个南方小镇上所有男孩子的偶像。

我也不例外。

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和别人跑了,他跟了他父亲。

不过,在他十二岁的那年,他父亲去了更南方的城市。

把他留在这个小镇上。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他开始和小镇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小镇狭窄而阴暗的弄堂里,常常会发生一场斗殴。

数个男孩子扭打在一起。

伤口和鲜血暴露在南方潮湿的空气当中。

向牧打架很厉害,他一个人对付五六个男孩不成问题。

很快,他就成了那群混混的头头。

那时,我一向觉得他是威风而且英俊的。

手下几十个混混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听到,那些令我害怕的小混混管他叫大哥。

还给他递烟。

当然,向牧之所以会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我姐姐。

向牧喜欢我的姐姐。

是那种义无反顾的喜欢。

可是,姐姐却不喜欢他,甚至是讨厌他,厌恶他。

那时,我刚上初中,姐姐已经高二。

每天,她都和我一起放学回家。

往往是在幽深而且不透风的小弄堂里,突然窜出几个小青年。

挡住我们的去路。

而向牧会很潇洒地从那几个小青年背后走出来。

然后,对着我姐姐笑。

那种笑容邪邪的,又有点孩子气。

他就这样对着我姐姐笑。

什么话也不说。

而姐姐总是飞快地拉起我的手,绕过向牧和那几个小青年。

我看到她板着脸,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甚至有些紧张和窘迫。

而当我们走远的时候,我们就能听到后面传来的口哨声。

姐姐总是自语道,神经病,流氓。

而我,总是忍不住往后面看,我发现那几个小青年在对着姐姐吹口哨。

而向牧,则是一动不动站在那里。

他还是朝着姐姐微笑。

像个傻傻的孩子一样。

那个时候的向牧,一点也不像打架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威猛,冷酷。

而现在,他像一个孩子。

其实,我是希望姐姐能和向牧交往的,那样我就能光明正大地和向牧混在一起了,我就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没有人再敢欺侮我,也没有人再敢嘲笑我了。

向牧会让那群混混帮我教训那群可恶的孩子。

我要像他们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们。

我要朝他们脸上吐口水。

往他们身上扔石子。

我还要骂他们,你们才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3〕 我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我没有父亲的概念。

从小到大,我就和母亲和姐姐生活在一起。

我甚至没有看到过父亲的样子。

我只知道,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下我们走了。

他走到哪里去,为什么走,我都不知道。

天00天PP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陈晨:雨季不再来(2) 我什么都不知道。

似乎姐姐知道父亲,她也许还记得父亲的样子。

但是,她和母亲一样,不允许我在家里提到父亲,也不允许我问任何关于父亲的问题。

小的时候,我甚至为了父亲在家里又哭又闹。

我哭闹着说,我要见他,我还要去找他。

我要让他回来,让别的孩子看看,我也是个有爸爸的孩子。

母亲忍无可忍,将手中的陶瓷碗扔到了我的头上,血顿时从头上流了下来。

姐姐和母亲手忙脚乱地帮我包扎,姐姐心疼地在我耳边说,弟弟,为了他,不值得。

他根本没有存在过,弟弟。

我在疼痛当中模糊地听到了姐姐的话。

我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这样说。

我感觉有液体在我的头部依附着。

它的出现使我的头很疼。

但我感觉到了,那种液体是冷的。

冰冷的。

也许,我从小就是一个习惯寒冷的孩子。

初夏漫长的雨季,在我的眼里,是寒冷的。

那种寒冷,没有任何安全感和依附。

那种寒冷,给我带来了恐惧和孤独。

南方小镇的夏季来临的时候,总会有一段绵长的雨季。

一连几个星期,都下着没完没了的雨。

有的时候,大得吓人。

有的时候,淅淅沥沥,像是没有重量。

伴随着雨季,香樟树也开始掉叶子。

红色而干枯的树叶伴随着风雨不断落下。

在空气中,残留最后一丝潮湿的香味。

我终于知道连冬天里最骄傲的树也会苍老。

以前,我一直幼稚地以为那些密密麻麻而且坚韧的叶子是永远不会枯萎的,也不会坠落。

事实上,任何东西都会老去,都会离开。

都会消失。

而那些在冬天里都不坠落的叶子。

却在这个南方小镇的雨季里,纷纷落了下来。

它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已经感觉到了这个雨季的寒冷呢

一个又一个阴雨天,我靠在窗边。

看着沉闷阴郁的天空,轻轻闭上眼睛。

往往就这样,睡了过去。

〔4〕 我和姐姐还是一样,过着平常的日子。

姐姐读书很用功。

成绩很好。

老师都很喜欢她。

母亲也很欣慰。

而且,姐姐长得很漂亮。

头发天生的乌黑和柔顺。

夏天的时候,她总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在小镇一条条狭窄的弄堂里穿梭着。

这个女孩,似乎天生不属于这个狭小而俗气的小镇。

我想,也难怪向牧会如此喜欢她。

向牧开始在每天放学后等她。

他依旧是穿着黑白条纹的衬衫。

学生们看到靠在校门口电线杆上抽烟的向牧时,总是会发出一阵小小的骚动。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开始议论。

——原来那个人就是向牧呢。

传说中的“黑帮”老大呃。

——真是英俊。

——他喜欢三班的叶一阳呢

就是那个美女,还是学生会主席。

——只好像叶一阳不喜欢他。

——真是痴情,每天在这里等。

学生们也只敢小声地谈论,不敢过于声张。

像是怕被他盯上,看到向牧的人都快速地避开了。

而每当他看到我姐走出来的时候,都会扔掉手头的烟蒂。

把手紧紧地插在牛仔裤袋子里,眼神专注地看着我姐走出来。

而姐姐,却从来不看他一眼,尽管,她知道向牧在等她。

她总是提一提书包,加快步伐从向牧的身边走过去。

而他,只是在我姐后面跟着,一声不吭。

姐姐越走越快,时不时转过头用余光看看后面。

终于,她停下了,转过身,对向牧说,你别这样跟着我行吗

她的声音是冷漠的。

向牧只是微笑。

对她说,我只是,想送你回家,怕你危险。

我一个人可以的,你不要跟着了。

她说。

哦。

…… 只不过,向牧依旧每天在校门口等着姐姐。

他经常拎一些水果给我姐姐,有新鲜的樱桃,桃子,还有青苹果。

而姐姐从来都是不收的。

所以,向牧会把那些水果给我,让我带给姐姐。

我常常会在街末看到他。

他问我,你姐姐喜欢吃什么

天ZZ天88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陈晨:雨季不再来(3) 我说,青苹果吧

很小的那种。

他点点头。

递给我一个黑色的袋子。

又对我说,里面有一些,拿回家给你姐。

那个时候,我有些犹豫。

因为,姐姐不仅一次警告过我,不要再拿向牧的东西。

还让我告诉他,她不会要他的东西。

她每次说起向牧的时候,语气总是有些恶狠狠的。

她对我说,以后,不要和那个流氓说话,知道吗

以后,你可不能像他那样,多没出息。

你以后要是再拿那个流氓的东西,我就打你。

流氓——这就是姐姐对向牧的称谓。

在姐姐的眼里,向牧就是一个流氓,一个令人厌恶的小混混。

仅仅而已。

可我,仍旧每次接过向牧让我转交给姐姐的东西。

也许,是我害怕对向牧说出姐姐让我说出的那些话。

回家路上,我拎着那一袋青苹果。

想到回家,把东西给姐姐,她一定会狠狠地责怪我。

我心里就担心和害怕起来。

路过河边的时候,我一横心,把那袋青苹果扔到了河岸旁。

然后,飞快地跑。

可是,跑着跑着,心里却难过起来。

不知为什么,我又跑了回去。

想去把一袋青苹果捡回来。

可是,当我跑到河岸的时候,却发现,苹果早已被河水冲走了。

只留下那只黑色的袋子,上面沾着河岸旁的泥土。

我捡起那只黑袋子,对着那只袋子发呆。

我突然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失去了知觉。

〔5〕 6月的某一天。

我在家里写作业。

姐姐在学校补课。

下午三点,姐姐急匆匆地跑回家。

还没放下书包,就气喘吁吁地问我,你知道向牧在哪里吗

我去过他家了,他没在家。

我有些惊讶,疑惑地问她,你找他

是啊,来不及了,要出事了。

你知道他会去哪里吗

看得出,姐姐十分着急。

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

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白色的球鞋上还有雨水和泥渍。

冥冥之中,我感觉到,一定是出什么事了。

至少在姐姐看来,是大事。

我赶紧带着姐姐去小镇上的台球馆。

我知道,向牧八成是在那儿。

那里是混混们的聚集地。

他们在那里打台球,看录像,抽烟,打扑克。

我每次经过那里,都会好奇地往里面看,对我而言,里面的世界是刺激的,也是我渴望却可能永远也走不进去的世界。

天空依旧是下着小雨。

我拉着姐姐的手奔跑在泥泞里。

到了台球馆,我有一些犹豫,似乎是不敢进去。

可姐姐果断地拉着我冲进了台球馆。

台球馆里面灯光昏暗。

烟味很重。

隐隐约约的,我看到几个穿着暴露的女孩依偎在几个男孩怀里。

还有绿色的台球桌,地上的啤酒瓶,男孩的咒骂声。

我一眼就看到抽着烟,拿着球杆的向牧。

向牧对于姐姐的突然出现十分惊讶,赶紧揿灭手里的香烟。

姐姐冲上前去,对向牧说,你去救救蔡理杰,几个人要找他麻烦。

只有你能救他了,求求你了。

向牧深深吸了一口气,对姐姐说,他在哪里

我们现在就去。

蔡理杰被几个高三的男生堵在了离学校不远的一条小弄堂里。

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站在最前面,对蔡理杰做挑衅动作的男生,他是高三的老大。

那几个男生一看到向牧的出现便飞似的跑了。

根本不用向牧出手。

而蔡理杰,狼狈地站在那里。

他的衬衣被那几个男生撕破了一点。

姐姐冲上前去,仔细地打量着蔡理杰,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哭着说,还好你没事,吓死我了,他们说要把你打残了。

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那时,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缘由。

那几个高三男生带人来找蔡理杰麻烦。

而我姐姐,喜欢蔡理杰。

而他们来找他麻烦的原因也许正是这个。

对于蔡理杰,其实我并不很熟悉。

只是常听姐姐说起起。

——他是从北方的一个城市来的。

说普通话特别好听。

——他是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到这里来的。

天DD天RR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陈晨:雨季不再来(4) ——他是学校跳高队的。

——他在元旦晚上弹吉他。

——我们班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

…… 我不由地看到了向牧始终冷漠的脸。

他的脸上依旧是没有表情。

但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很难过。

尽管他知道姐姐不喜欢他。

但也不希望接受这样一个现实。

我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这雨季,什么时候能过去呢

〔6〕 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关于向牧的事。

弄堂里的孩子们欺负我,骂我是没爹的孩子。

向牧看见了,冲上去打那些孩子。

还对我说,你要争气。

把学习超过他们,他们就不会来欺负你了。

每个下雨天,向牧都会拿着雨伞在校门口等姐姐。

他怕姐姐淋着雨。

而每次看到我来接姐姐时,他只是一声不吭地离开。

我家的老房子屋顶漏水了,姐姐和母亲忙成一团都解决不了问题。

向牧知道了,委托几个人很快就把屋顶修好了。

…… 经过那件事情之后,姐姐对向牧的态度好了一点。

但仅仅是一点。

她仍然不喜欢向牧在放学的时候等她,仍然讨厌看见向牧。

但姐姐开始不太在意我和向牧讲话,甚至和他出去玩。

向牧每次带我玩的时候,都要提到我姐姐,问姐姐最近是否可好,学习怎么样,大学准备考到哪里。

我的心里不再有任何禁忌,都很真实地告诉了向牧。

小镇南边的山上有桃树。

一个又一个的夏天里,他常常带我去南山坡上。

我在山上摘桃子,在桃树林里奔跑。

那是我难得开朗的时候,从小到大,我太过习惯郁郁寡欢的生活。

而我,把向牧看成我唯一的朋友。

尽管,在我看来,他对我好,是因为喜欢我姐姐。

南山下面还有一大片芦苇。

夏天的风吹过,芦苇缓慢地摇晃着,起伏不定,像是大海。

向牧会兴奋地冲进那片芦苇之中,白色的芦花顿时飘洒起来,散落在天空中。

我听到向牧在里面对我说,知道吗,其实有些东西,是注定落空的。

而有些喜欢,其实也会变成习惯。

尽管,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场劫难。

他还说,其实,他早就知道姐姐喜欢蔡理杰,那几个男生也是他派去找蔡理杰麻烦的。

但之后,却发现自己很傻。

他说,注定不是自己的东西,也许不管怎么样都无法得到。

人的感情更是如此。

〔7〕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孤独地表演着自己。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戴着面具欺骗自己。

〔8〕 我和姐姐离开这个南方小镇是在我十四岁的夏天。

而蔡理杰在高考的三个月前,回到北方。

他要在那里考大学。

也许,他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这个南方小镇了。

那年的夏季即将到来的时候,照例是下起了寒冷的雨,似乎就要开始绵长的雨季。

可是,雨下了两天就停了,之后的天气始终是艳阳高照。

当小镇的人们感到欣喜和意外的时候,殊不知,一场灾难也要来临了。

六月四日的夜晚,我们家住的那条弄堂里失了火。

是邻居家的电线老化所造成的。

其实,刚开始火势并不大,但是,由于弄堂里都是木结构的老房子。

火势蔓延得很快。

弄堂里的居民都被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所吓呆了。

人们惊慌失措地逃出了弄堂。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睡得很熟。

在蒙胧中,我闻到了烟味和母亲的叫喊声。

我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却闻到满屋子的烟味。

母亲狠狠地拍着我房间的门,边喊边踢着。

慌乱之中,我赶紧下床。

开了门之后,母亲一把抓住我的手就拉我往外跑。

等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了。

我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哭了。

弄堂里的人们所住的几十年的房子就要毁于一旦了。

而这场火对很多人的损失也不可谓不大。

混乱当中,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天FF天22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陈晨:雨季不再来(5) 我顿时感觉两腿发软,颤抖着对母亲说,姐姐……姐姐……还在里面。

母亲听了惊叫起来,原来,她以为姐姐早就跑了出来。

她发疯似的要往里面冲。

我和邻居死死地拉住她。

可是,母亲还是歇斯底里地叫着姐姐的名字。

这个时候,我模糊地看到了一个身影。

他身材高大,穿着黑色条纹的衬衫。

我看到那个身影冲进了火场。

旁边有人想去拉住他,有人尖叫了起来。

我知道那个身影是谁。

顿时,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我脑中爆炸。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

〔9〕 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像是一场噩梦,很多人被这场噩梦击倒了。

所幸的是,没有谁在大火中离开。

姐姐最终被向牧救了出来。

她只有轻度的烧伤。

而向牧,烧伤严重,被诊定为二级伤残。

弄堂里的人们开始搬迁。

有的住到小镇的另一个角落去。

而我们一家,要离开这里,去姐姐读大学的那个北方城市。

那个城市的夏天,不会再有漫长的雨季。

我只知道,这场大火没有让我取暖。

反而,让我感到更加寒冷。

这种寒冷,令我不知所措。

离开的前一天,我和姐姐去医院看望向牧。

已经是深夏,天气炎热,阳光猛烈。

我和姐姐买了很多百合。

姐姐说,要把这些花,插在花瓶里,放在他的病房里,这样,他的伤就会很快好起来。

向牧对姐姐和我的到来感到非常高兴。

他像是没事似的,热情地帮我们削苹果。

和我们聊天。

我看到他身上依然缠着绷带。

可见,伤势很严重。

姐姐和他说了好多话,看得出,向牧很开心。

但是,我却很难过,为什么,为什么要等一个人遍体鳞伤的时候,你才会懂得去怜惜他,去理解他。

或者,仅仅是接受他。

向牧对我们说,其实,那没什么,不管是谁,他都会冲进去把她救出来。

他说,其实,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姐姐,姐姐是大学生,是有未来的人。

而他,则是个小混混。

是个没有前途的人。

他们的生活不一样。

他还嘱咐我,要我好好读书,以后像姐姐一样,考个好大学,将来就一定会有出路的。

不要像他一样。

直到快要离开的时候,我们才告诉他,我们要离开这个小镇了。

去一个遥远的北方城市。

向牧的神情很坦然。

他像是预知到了这一切。

只不过,他问姐姐,一阳,你能每年来看我一次吗

我看到姐姐湿润着眼睛。

点着头,对他说,会的,会的。

可是,姐姐没有实现她的诺言。

在大学里,她很快有了男朋友。

男友是优秀的研究生,前途光明,对母亲也很好。

母亲希望姐姐和他结婚,能有一个像样的家。

姐姐和母亲似乎忘了那个南方小镇,她们从未再提过那里,也从未提起过向牧。

或许,她们一直在经历着遗忘。

我也上了北方的高中。

时间一枪一枪地打在了我身上,我渐渐长大了。

而那一个个寒冷的雨季,终将会过去。

我们,也终将会看到熙和的阳光。

〔10〕 我长久地凝望着南方潮湿的天空。

我似乎又看到了有香樟树的叶子哗啦啦地掉了下来。

似乎又想起了那一个个寒冷而延绵的雨季。

想起了,那件在大火里被烧毁的黑白条纹衬衫。

向牧,你依旧在这里吗

天JJ天XX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朱戈:摇滚的日子(1) 青春的人儿啊 想想一个人的十年会怎样 足够让许多选择发生 许多人事来来往往 此刻你深爱的啊 是那多少个十年后的少年 他是否依旧那么年轻 是否依旧那么热情 透过窗外夜色的迷雾 和丝绒般光滑的茧 我深深地亲吻着你 在这夜色不安的城市里 很久没有整理CD架了。

CD们披着不厚的灰尘,吐着似乎被遗忘的小调。

幸好,一张张地擦拭干净,一张张地归位,看来CD也是需要归属感的。

突然,翻到一张积满灰尘的CD,不搭调地挤在EMI的古典CD旁。

《流星圣殿》——Linkin Park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

我大笑起来,持续了很长时间。

Linkin Park啊,我喃喃地说。

一 我记得,那天是个阳光极为灿烂的日子,灿烂到让人眩晕。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笔直地撒在意意的脸上。

我记得,阳光下的意意在那一刻,用同样充满阳光味道地笑看着我,却带着一丝骗你上贼船的味道。

我记得,耳中第一个关于Linkin Park的音符,是电吉他毫无保留的嘶吼和着主唱歇斯底里的兽吼。

啥玩意啊,这是

戴着意意的大耳麦,我用很响的声音说了这句话。

意意扯下我头上的耳麦,依旧保持着那种笑容。

你不知道了吧,这就是摇滚。

我记得,我就是以这样朴素的方式,在那一个充满阳光的瞬间,被骗上了摇滚这艘贼船,心肝情愿地。

二 你前面说那叫“林”啥来着

我抬起头问意意。

Linkin Park。

中文翻译叫林肯公园,你怎么反应总是那么慢啊

意意拍了拍我的头。

我诺诺地点头,记下Linkin Park的名字。

意意说我反应慢是有道理的。

年少时,男生的圈子总是需要用某种共同兴趣来维护的,比如说篮球足球,比如说电子游戏,又比如说摇滚,可令我措手不及的是,这种群体的共同兴趣时常在变。

男孩们昨天可能还是一群樱木花道,明天就都变成了约翰列侬。

而我,则似乎永远是夹在约翰列侬中的樱木。

幸好,意意的存在总是在我将要脱离男生圈子的时候,拉我回来,好笑的是,每次都带着那种骗你上贼船的笑容。

于是,跟着意意的脚步,我很快学会了玩篮球,玩电子游戏,这些似乎都应是男生该有的爱好,然而对我来说,却只是对于群体的一种依赖而已。

放学后我来到家旁边的一家音像店。

老板,Linkin Park有吗

我不常来,音像店的老板看到熟客会很热情地拿出最新到的片子或者CD,然而对于我,却只是一个斜眼的打量。

老板皱了皱眉。

那个……林肯公园……我同学是这么说的,我有些莫名的唯唯诺诺。

那里,自己找。

老板指了指门口的CD架,架上罗列着欧美的大牌CD们。

我很快找到Linkin的CD,似乎是完成一个任务。

结完账后狼狈地从音像店走出来,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汽车尾气。

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急于拆开CD,只是慢步走着,突然有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等到摇滚如同篮球、电子游戏一般不再是男孩们的共同兴趣时,那张Linkin也就没了它的价值。

然而,我竟感到一丝惋惜。

三 哦哟,意意说你也开始听Linkin啦,飙两段听听

柳树扯掉了我的耳麦。

那个年头,扯耳麦似乎是个极为流行的动作。

前提是大家都换上了颇有摇滚感觉的大耳麦,其次是很多人为了假装自己音量开得很响,对于别人热情的招呼往往有意地置若罔闻。

所以扯耳麦无疑成为了揭穿伪装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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