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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
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
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
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
《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
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
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
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
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
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
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
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
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
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
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
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
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
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
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
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
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
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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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雷雨》有感“死亡”一词其实几乎贯穿了整部《雷雨》的脉络。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而萌生出的忏悔和执着,最终直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弥漫着对死亡的轻声叹息。
周萍的死倒并不算意外,或者说是我完全料想之中“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前世与继母的失足情网,也不能割舍后世对鲁四凤的爱恋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余的那些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不了而已。
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近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
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
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
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
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
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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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
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
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
不是吗
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
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
这使我想起一首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游子吟》 妈妈对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这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没办法报答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
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亲妈妈,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中为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回答者: zbymx1 | 二级 | 2011-8-8 18:37 《繁星春水》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
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
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
”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
我从前就是个爱幻想的人,天天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改善现在。
我小时都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那时学习就是因为“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跟不上。
天天幻想,很多时候会与难得的大好机会擦肩而过,我记得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计算比赛,其他同学全都跃跃欲试,积极准备着,而我却想象自己一定会有好成绩,到了比赛时,一看试题,就傻眼了,大部分同学都上榜了,我却一鼻子灰,那时是追悔莫及呀
喜爱幻想,而没有一点意向想努力去争取现时中真正香味扑鼻的花,那就只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白日梦
我们都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去摘真的鲜花
冰心的诗也带着一丝愁绪,却更加能体现诗中的含义,同时也鞭策着人们。
如这首: 老年人对小孩说: “流泪罢, 叹息罢, 世界多么无味呵
” 小孩笑着说: “饶恕我, 先生
我不会设想我所未经过的事。
” 小孩子对老年人说: “笑罢, 跳罢, 世界多么有趣啊呵
” 老年人叹着说: “原谅我, 孩子
我不忍回忆我所已经过的事。
” 我读了这首诗,真想成为里面那热爱生活、天真烂漫的孩子。
那老人,他没有快乐的从前,到了老年,已经衰老,想到以前的事,只有一个词“不堪回首”。
因为他没有细心仔细地观察社会,所以很无聊。
我不想成为他,我也曾觉得世界很无聊过,每天做同样的事,太乏味了,但只要你看得远一些,你就会觉得世界多美好、充满期待,我相信,诗中的小孩,等他到了老年,他一定会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其实不喜欢看诗,但冰心的这本《繁星春水》让我改变了,诗中的意境与精髓一定能让让你回味、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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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篇观后感,自己再改改 让我们保护地球,珍爱生命 ——观《阿凡达》有感 带着享受完一场全新视觉的兴奋回到家,坐在书桌前,脑海中仍然在回想着刚刚在荧屏上放映的精彩画面。
一幅幅动人心弦、光影交错的画面,一一浮现在我的身前,给我带来一种灵异的感觉,仿佛有无数颗轻盈飘浮的杨花柳絮般的灵树的种子漂浮在自己的身旁。
主人公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上,他当初之所以愿意替代死去的弟弟当一名“阿凡达战士”,用真身的思维操纵作为间谍的“代身”去潘多拉星球历险,是出于两个自私的目的:一是人类的自私(掠夺外星球资源),二是个体的自私(获得行走的能力)。
然而,人类既要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又虚伪地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冒充神的名义。
“阿凡达”在梵文中,意为“神在凡间的转世化身”。
然而,当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之后,却发现这个被人类渲染为毒气蒸腾、妖魔聚生的恐怖地方,其实是一个巨树参天、山峦悬浮、湖泊棋布、植物斑斓、美丽无比的奇幻花园。
那里的生物虽然面目狰狞、威力无比、脾气可怕,但它们对杰克的攻击只是因为宁静被侵扰,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自卫,它们习惯了含羞草的掩护和夜色的静谧。
在雨林里居住的土著部落——纳美人,虽然虎鼻豹眼、蓝色皮肤、身材高大、奔跑如兽,但他们善良友好、团结互爱、恪守诺言、正直勇敢,并且有着与大自然通灵的本性,受到夏娃女神的庇护。
没过两天,杰克就被部落人的真诚友好深深打动,并爱上了那位救过他性命并教给他语言和生存本领的首领女儿,并为成为部落的成员感到安全和温暖。
灵树的种子,正落在我们身上 我属于很难会被科幻电影打动的那类观众,但是《阿凡达》不仅打动了我,还让我感受到一种灵异的能量,让我这样的凡人在哪怕短暂的时间内灵魂出窍,像影片中那位下肢瘫痪的男主角杰克一样,得以从另一个星球人眼里审视自己所属的人类。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送给人类,惹怒了主神。
宙斯不仅将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被鹰啄食,并且联合诸神打造了一位美女——潘多拉,让她携着一个装满灾难的魔匣嫁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在新婚之夜打开魔匣:瘟疫、嫉妒、罪恶、贪婪等种种劣性充斥人间……潘多拉成了传播灾难的罪魁祸首。
在卡梅隆导演的这部影片里,人类别有用心地将自己想要攻击并占有的那个星球命名为“潘多拉”,无疑是给侵略赋予“正义”的名义。
潘多拉星球=灾星,既然是灾星,便出师有名。
杰克当初之所以愿意替代死去的弟弟当一名“阿凡达战士”,用真身的思维操纵作为间谍的“代身”去潘多拉星球历险,是出于两个自私的目的:一是人类的自私(掠夺外星球资源),二是个体的自私(获得行走的能力)。
然而,人类既要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又虚伪地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冒充神的名义。
“阿凡达”在梵文中,意为“神在凡间的转世化身”。
然而,当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之后,却发现这个被人类渲染为毒气蒸腾、妖魔聚生的恐怖地方,其实是一个巨树参天、山峦悬浮、湖泊棋布、植物斑斓、美丽无比的奇幻花园。
那里的生物虽然面目狰狞、威力无比、脾气可怕,但它们对杰克的攻击只是因为宁静被侵扰,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自卫,它们习惯了含羞草的掩护和夜色的静谧。
在雨林里居住的土著部落——纳美人,虽然虎鼻豹眼、蓝色皮肤、身材高大、奔跑如兽,但他们善良友好、团结互爱、恪守诺言、正直勇敢,并且有着与大自然通灵的本性,受到夏娃女神的庇护。
没过两天,杰克就被部落人的真诚友好深深打动,并爱上了那位救过他性命并教给他语言和生存本领的首领女儿,并为成为部落的成员感到安全和温暖。
我想,经过一系列让人心惊肉跳的丛林历险之后,我与电影院里的所有观众都和杰克一样被潜移默化地“洗脑”,我们逐渐剔除了自己身上暴力的“兽性”,恢复了已在消费文明进程中正不断丧失的温暖“人性”。
影片里最让我感动的场景之一,是杰克的身体在黑色的丛林里被闪着神异光芒的灵树种子所包裹,那些种子就像轻盈飘浮的杨花柳絮,像在大海里浮游的透明海蜇,发着内源的光,传递着和谐的信息。
部落首领的女儿就是因为看到一枚灵树种子落到已经拉弓欲射的箭头上,才没有射杀不速之客,相反大战群狼,救了他性命;她就是因为看到无数灵树种子落到陌生人身上,她才相信了他,并决定将他带回部落,不仅教她骑马驾鸟,弯弓射箭,还带他去看部落的神树,与他在神树下接吻交欢。
杰克爱上了纳美人,也出卖了纳美人。
根据他提供的准确信息,人类的战机和飞船来到这片和谐之地,展开残酷的杀戮,炸断了纳美人栖居的巨树,将茂盛的绿林变成一片火海和焦土。
面对人类的残暴,杰克毅然背叛了同类,在善良与正义的驱使下,他在“真身的所属”与“化身的所属”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用人类抗争的勇气和智慧带领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纳美人与人类决战
在彩色的飞鸟与金属的飞船之间,我们都将胜利的期待给了飞鸟,都将正义的支持给了弱者,都像杰克一样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人类。
这种背叛也是正义的审判,审判的是人类日益膨胀的霸道、残忍、谎言与贪婪(唯我独尊的霸道,无视生灵的残忍,扮神装圣的谎言,占有一切的贪婪)。
我们借助杰克的眼睛看到了潘多拉魔匣里飞出的邪恶附体,意识到真正的潘多拉星球并不是我们所命名的那个,而是正在我们手中走向毁灭的地球
人类自称是盗火者的后代——普罗米修斯的后代,但是我们却用盗来的火在做些什么
普罗米修斯不怕遭到主神的惩罚而将天火偷到人间,是为给人类光明和温暖,是为让人类幸福地存活。
而人类呢
却将火变成摧毁自然、涂炭生灵的武器。
背叛了普罗米修斯初衷的人类,还配称自己是普罗米修斯的后代吗
说《阿凡达》表达了“保护环境”和“反对霸权”两个主题,我一点不觉得是“拔高”。
我恍然明白了自己以前为什么不爱看《未来世界》或《星球大战》之类的科幻片,原因是我从骨子里抵抗人类日益强大的暴力倾向、占有欲望和缺少节制的征服野心。
在那些片子里,人类永远是扮演趾高气扬、目无一切的征服者角色。
而在《阿凡达》里,人类第一次战胜了自我。
影片的结尾,在灵树之下,杰克的元神在纳美人祈祷下从真身飞进了化身。
当他突然睁眼的时候,我的心发出快乐的尖叫,无数的灵树种子汇聚到一起,光芒万丈。
我兴奋地发现:脍炙人口的希腊神话在世代转述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
传说中,智慧女神雅典娜为了拯救人类而偷偷放到魔匣底层的“希望”还没有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把盒子扣上了。
事实并非如此,“希望”飞出来了,始终飘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肉眼没有看到罢了。
也许我们看到了,但是由于相信了误传,所以对它视而不见。
今晚,从电影院出来,走在夜色笼罩的街道,我看到了“希望”,并且听到迈克杰克逊在纳美人的星球上唱《拯救世界》。
我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看到了在空气中飘舞、闪着荧光的灵树的种子,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感觉到越来越多的种子正落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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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这是我自己写的
别让我累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