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银和我》的读后感
我是巫小小,噢,你们可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小巫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女妖。
如果说女妖生来就好看,那我偏偏就是一个例外——眯眯眼,塌塌鼻,麻饼脸,罗圈腿……总之,所有丑的精华全集中在我这么一个小小的小女妖身上。
其实我的妖爸和妖妈是族中生得最最好看的妖,可是他们的结合,现实却跟他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生下一个奇丑无比的我。
就因为这样,我的妖爸、妖妈在给我取名的时候,就盗用了巫婆的“巫”字,咋的让人听起来,我不是妖了。
巫小小就巫小小,我没有什么不愿意接受这个名字的。
再说生得丑一点怕什么,我照样每天开开心心的,倒是我的妖爸和妖妈每天脸上愁云密布的,他们实在不能接受如此丑陋的我。
确实,我的丑太给他们丢脸了。
只要是妖,都会一招叫“幻幻”的妖术,这种妖术,说来简单,就是通常被人称之为“整形术”的玩意儿,而我的妖妈,操作此“幻幻”妖术,算是最高级别的了,就因为这样,我的妖妈就想对我施用此妖术,但是遭到我妖爸极力的反对。
是啊,我还是一个小小妖,哪有这么小的妖,就要经受如此折腾。
最终,我的妖妈叹了口气说:“巫小小,你快快长大,长大了,妈妈给你整形。
” “干吗要整形呀
”我吐吐舌头,“我这可是万花丛中一点绿。
” 我的一句话,逗得妖妈笑了,妖妈笑起来,比花儿还要好看。
“我是巫小小,我很丑,但是我很可爱……”看着妖妈,我得意地哼着歌儿找妖珠珠去了。
妖珠珠和所有的小妖一样,喜欢闹别扭,我才不那样,每次她跟我闹别扭,我都不计较,妖珠珠就说:“巫小小,如果你不是那么丑,我一定爱死你的。
” 听听,妖珠珠这话哪是在夸我,但我还是两眼一眯,挤满了一脸的笑。
我去妖珠珠家,妖珠珠不在家,倒是看到了妖珠珠刚出生不久的妖弟弟,妖弟弟正在哭闹,不管妖珠珠妈妈变出什么脸儿来逗弄妖弟弟,妖弟弟就是哭闹不止。
我的突然出现,让妖珠珠妈妈紧张地伸出手指远远地指着我说:“巫小小,别过来
” 为什么呀
我不明白妖珠珠妈妈为什么对我说这样的话,我试着又往前走了两步,妖珠珠妈妈急了,干脆说道:“巫小小,别过来,你,你的丑样子,会吓坏妖贝贝的。
” 天哪
妖珠珠妈妈怎么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我丑,那可不是我的错。
我憋屈地扭头就走,可是不知为什么,听着妖弟弟的哭声,我的脚居然不听我的使唤朝妖弟弟走去。
“你,你,你……”妖珠珠妈妈见我走近了,脸上“腾”地开出一朵紫红紫红的花,我知道这是妖珠珠妈妈向我发出生气的讯号,可我实在管不了我的脚,硬是走到了妖弟弟身边。
妖弟弟因为哭闹,娇嫩的小脸上开出一朵粉紫色的小花儿。
“小弟弟,别哭啊
”看着妖弟弟小脸儿如此了,我忙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声音不大,妖弟弟居然听见了,他睁开了眼睛。
“小弟弟,别哭了,来
像姐姐一样笑一个。
”妖弟弟睁开眼睛,这是对我极大的鼓舞,我冲他努力地笑了一个。
像我这样丑的小妖,其实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看着我那比哭还难看的笑,妖弟弟把眼睛睁得老大老大的,都忘了哭。
太好了,我又冲他笑了一个,这次的笑,丑得比魔鬼还难看,妖珠珠妈妈立马作出呕吐状。
“啊
咯咯,咯咯,咯咯……”妖弟弟突然爆出一阵尖细的笑声,笑得小胳膊小腿又蹬又踢。
妖弟弟笑了,不哭不闹了,妖珠珠妈妈脸上也有了笑。
当她再看我的时候,她的眼里开出了一朵好看的烟熏花,我知道,那是她对我的感激。
我赶紧扯起嘴角,又笑了一个,想必这次的笑,也一定是难看至极,我不管妖珠珠妈妈是否又想呕吐,我已经撒腿儿跑了。
云颠颠是我们妖们居住的地方,云颠颠之下,生活着一群狼人。
狼人因为相貌丑陋,妖们从不与他们往来,倒是我,隔三差五地跑到狼人居住的地方,跟那些狼孩一起玩耍。
和狼孩玩耍的事,我当然得瞒着妖妈,要是让妖妈知道了,那岂不是更丢了她的俏脸。
不知道妖珠珠去哪儿了,我轻轻一纵身,就向云颠颠的下面慢悠悠地飘去。
“巫小小,你怎么来了
快,快离开这儿,回到你们云颠颠上去吧
”当我双脚刚一落到狼人居住的地方,狼片片就跑过来对我急急地说。
“怎么
几天不见,不欢迎我了
”我脸色一沉。
“不,不是的。
”狼片片红着脸大声说,“水妖要来了,他说他要把我们这儿淹了,我们大家现在都忙着往高处搬家。
” 水妖
谁是水妖
我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就是想不起我们妖中还有这类妖。
要知道我们妖除了天天在妖与妖之间比美,还没有妖做什么坏事的。
而狼片片说的这个水妖,听起来,是个大大的坏蛋。
坏蛋
当这个词一从我脑海里冒出来,我的脸上“腾”地开出了一朵黑紫黑紫的花儿,这表示我现在非常非常生气,妖不做坏事,他干吗要做坏事
我咬咬牙,决定去会会这个水妖。
“巫小小,你别去,你打不过他的。
”狼片片看我脸上开出的花,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他想拦住我,我只轻轻一跳,就跃过他的头顶,径直朝水妖要来的方向奔去。
由于我奔跑的速度太快,所到之处,掀起一股好大的风暴,把大树吹得东倒西歪,我顾不了那么多,我得赶在水妖到来之前,截住他。
狼人居住的这个地儿可以说是相当大的,我最终以十七分十一秒的时间到了最北边。
在我还来不及喘口气的时候,突见一股十米来高的水柱从地底下喷出,喷了我一脸一身,这地底下冒喷泉吗
在我傻愣了一下的时候,那股喷泉化为一帅帅的老妖。
“你,你,你是……”当我看清帅帅的老妖是谁的时候,我可是气不打一处来。
“怎么啦,野妖头,见到本妖,难道不高兴吗
”这个叫妖古古的老妖,神气活现地冲我眨眼睛说。
“去
一边去
我现在要等水妖的到来。
”我没好气地冲老妖古古翻了翻白眼。
“水妖
哈哈,我就是呀。
”老妖古古哈哈大笑起来。
对呀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老妖古古平常总喜欢搞恶作剧,在云颠颠上,可没有哪个妖喜欢他。
不行,得制止老妖古古搞恶,我马上脸色一正,冷冷地对老妖古古说:“请你离开这儿,不要来伤害狼人们。
” “哼
巫小小,你一个小小的野妖头,休想阻拦本妖要玩的恶作剧。
”老妖古古对我哼了一声,说。
老妖古古说得对,以他的本事,我一小小的妖,又怎能奈何得了他
但一想到他马上要水淹狼人居住的地方,我豁出去了。
我咬咬牙,眼一瞪,使出了女孩家家的看家本领——咬功。
当我龇着牙,朝老妖古古扑过去的时候,老妖古古却轻轻一闪,就躲过了。
“哈哈,巫小小,你就这点看家本领呀
”老妖古古嘲笑起我来,羞得我又恼又恨。
“好了,巫小小,哪里好玩去哪里,你可别误了我老妖的正事。
”老妖古古说着,撇开了我。
不好
如果让老妖古古走了,那狼人可得遭殃了。
我纵身用力一跳,跳到了老妖古古的前面,想用身体堵住他的去路。
“巫小小,别枉费心思了,快让开道吧。
”老妖古古蔑视地伸出一根指头在我瘦小的脊背上戳了一下。
该死的老妖古古,他取笑我不要紧,还用指头戳我的脊背,我的脊背可是我身体部位最怕痒的地方,我哆嗦了一下,想笑,我赶紧用手捂住了嘴。
我的这个动作,可没逃过老妖古古的眼睛,老妖古古坏坏地笑了一下,我马上意识到老妖古古要对我做什么了,我慌得要把自己缩成一个球,让老妖古古无从下手,但还是迟了一步,让老妖古古的一个飞指,又一次戳在我的脊背上。
“啊
哈哈,哈哈,哈哈——”我再也忍不住了,爆笑起来。
“妈呀,你这是什么笑
比哭还难看啊
都说美女的笑有杀伤力,可是你这个丑妖头的笑,那是要我老妖的命啊
” 该死的老妖古古,还在说风凉话,我气得想哭,哪知笑得更厉害。
“丑妖头,求你了,别笑了,我受不了啦
”老妖古古突然捂住脸,大叫起来。
老妖古古又是在嘲笑我么
当我看到老妖古古脸上那痛苦的表情时,我相信老妖古古这次说的是真话,我也想到了妖珠珠妈妈当初看到我的笑要呕吐的样子。
哈
太好了,老妖古古不是要水淹狼人住的地方么,我现在就要冲你笑,我调整了下面部表情,模仿起妖妈那风情万种的样子一边笑,一边唱起歌来:“我是巫小小,我很丑,可是我很可爱……” “妈妈呀,我不想活了
”老妖古古再也受不了了,抱头纵身一跃,跑了。
老妖古古受到如此深的伤害,想必是不会再来这儿捣乱了,我长长地嘘了口气。
“巫小小,你真行,你是怎么赶走水妖的
”狼片片在我要离开这儿的时候,突然从一个角落里跑了出来。
我当然不能告诉狼片片我是怎么赶走老妖古古的,我只神秘地冲他一笑,就纵身一跳,跳到云朵上飘走了。
当我回到云颠颠上时,已经是下午了。
“巫小小,你今天可真了不起啊,居然让那个老妖古古都怕了你。
”在我刚踏上云颠颠的那一刻,妖珠珠那银铃般好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咦
妖珠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循着那声音问去。
“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你巫小小做的事,云颠颠上的妖全都知道啦
”在我东张西望的时候,妖珠珠笑意款款地从一棵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都知道了。
啊
羞死我了
”听妖珠珠这么一说,我羞得用手捂住了脸。
“别呀,巫小小,其实大家都在夸你哩。
”妖珠珠走过来攀住我的肩亲热地说,“说真的,巫小小,你长得丑是丑了点,其实丑得也蛮可爱的嘛。
” 妖珠珠的话,让我“扑哧”一声乐了。
不过,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我问:“妖珠珠,老妖古古害怕我的笑,为什么你不怕我笑
” “哈哈
我为什么要怕呀,你笑起来那么难看,不正好衬托我的美若天仙吗
”妖珠珠得意地哈哈大笑着拔腿就跑。
“妖珠珠,你……”我双目圆瞪,大叫着跳起来就去追赶妖珠珠。
谁有格林童话的读后感,需要打字给我,字在800左右
[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 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1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相关推荐:《格林童话读后感500字》示范 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2 我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次的\\\\快乐假期,轻松阅读\\\\活动真的让我获益匪浅.那天,妈妈说买一本《格林童话》给弟弟舂,另外也顺便让我\\\\交交差\\\\.谁晓得,我一翻那书就爱不释手了. 在这本书里,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灵性的.森林、原野、草地和花木都富于诗的意趣:\\\\太阳、月高和星星,全都是通人性的,很亲切,能给孩子以美好的礼物…群山间有人们在干活儿,江湖里有美人鱼在那里昏昏欲睡.各种各样的鸟儿、植物、石头全会说话,会表达感情…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金子做的,并且都镶嵌著钻石…\\\\ 书中充满了厅特的想象,异想天开的事物:月高可以被一小块一小块地剪下来作为陪葬品(《月高》);燃烧的火焰可以像人一样睡著,一睡鱿是百年(《玟瑰小姐》);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里的水暍干、《六个仆人》)…所有的人物、动物、植物和物件都具有一种勃勃的生命力,在一种充葙人性智憩和苛思妙想的糅台中组成了一个通向无眼的想象世界,读后感《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 在大家特别熟悉的《小红帽》里,凶残的大灰狼把小红帽和祖母都吞到肚子里以后,安然大睡.这时,猎人出现了,他发现了大灰狼,用剪刀剪开它的肚子,它居然一无觉察,依旧在睡觉!小红帽和袓母都从大灰狼的肚子里活著出来了,然后小红帽赶快搬来几块大石头,填在狼的肚子里…狼醒了,想逃走,但石头很重压得它倒在地上,很快就死了.奇妙的想象使一直紧张的童话有了一个轻松的喜剧性结尾. 书中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格林童话》以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为主人公,他们大都是平凡的百姓,有士兵、农夫、裁缝,也有牧童和工匠.但是他们并不是俯首帖耳地顺从邪恶力望的奴隶,而是生活的主人.他们住往以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来反抗邪恶力望,并在经历了-番挫折艰险以后,凭借纯洁善良、坚韧不拔和勤劳智慧而得到神奇力量的帮助,终于找到了爱情、平安和幸福,从而改変了他们黯淡的生活.这些童话往住通过一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形象来展开故事,充满了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题旨,赞美了对累力和邪恶的反抗,激发对损害者的同情,赞扬聪明和机智.其中最有名的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读著,读著…我觉得书中的世界是多少美好,以后我也要多阅读,阶长知识,感受读书的快乐.感谢《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读后感800字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它一共有五十一个故事,二百三十四页,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他们的代表作还有《德国英雄传》、《德国神话》等. 其中比较有趣的《六好汉走遍天下》,讲了从前有一个兵,他勇敢善战,立下了很多大功,但他退伍时,国王只给他三个银豪子当伙食费,退伍兵满腔怒火地走进森林,随后他分别遇到了大力士、神枪手、狂风鼻、飞毛腿和寒冷帽,他们有各自的本领.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城市,那里的国王说\\\\谁跑赢我国的公主,我就给他荣华富贵.\\\\飞毛腿应战了,并且赢得了比赛.从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这本书的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