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读后感——庞李瑞阳
[《1984》读后感——庞李瑞阳]1984这本书是一部杰出的政治寓言小说,也是一部幻想小说,《1984》读后感——庞李瑞阳。
作品刻画了人类在极权主义社会的生存状态,仿佛一个永不退色的警世标签,警醒世人提防这种预想中的黑暗成为现实。
历经几十年,其生命力日益强大,被誉为20世纪影响最为深远的文学经典之一。
刚刚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些不能驾驭。
但是越看越想看,越看就越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角温斯顿,仿佛就是自己。
我体会到了他的心情和感觉。
这虽然是一本思想沉闷的书,但是却有极大的吸引力,吸引着我不断拿起这本书,不断将它放回书架,又拿出,又放回。
我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的内容中的点滴都很真实,作者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还有正本书中的人物的表情、心理描写,都那么透彻淋漓,仿佛这个人已经活生生地站在了眼前,好像在看一场惊心动魄的科幻电影一样神奇
书的封面说,《1984》被改编成多种语言的版本,销量更是让人惊得合不拢嘴,读后感《《1984》读后感——庞李瑞阳》。
我也真正地了解到了这本书为何会这么畅销。
看到中间时,我不由地赞叹主人公温斯顿的敏锐、聪明和谨慎。
他时时刻刻注意着身边的一切,就连奥伯良的一个眼神,他也能够立刻明白这个眼神所代表的意思。
主人公是个有个性的人。
他不同于其他人——他有着独特的思想。
但是这种思想,只能埋藏于心底,不容被别人发现。
思想警察时时刻刻都在“看守”着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人
这本书也不禁让我想起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同时也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
书中的一个个情节,让人惊心动魄,同时也为着人们被那种不正确的思想锁控制而感到愤怒和悲哀。
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欣赏,去欣赏作者细致的描写,体验整本书带给你的神奇
〔《1984》读后感——庞李瑞阳〕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乔治奥威尔《1984》或《Animal Farm》的英文读后感,500字左右,要求百分百原创,google,百度都搜不到的。
虽然分很多,但是让别人给你原创这么多不太可能呀。
我教给你个方法吧,去百度或图书馆找一篇中文的读后感,或者中文的几篇拼凑一下,汉语大概700多字吧。
然后全部翻译成英语。
如果这是交作业用,其实你在翻译过程中自己也会有收获的,加油~~
一八九三的小说
儒林外史》读后感 阅读了《儒林外史》,我深深陷入深思。
作家吴敬梓向我们概述了一篇讽刺意义的小说,讽刺了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当时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刻画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不愧被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
”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
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
”这是儒林外史的开头,却是整个文章的中心。
当我初读此书时,第一句看到的便是这句话,当时我却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儒林外史》故事与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于是没有去在意,而看到后面,为了财富,为了金钱,读书人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
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外史》的这些人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
当时那腐朽的封建科举的害人的制度,迫使着读书人们为享有巨大特权而诱使他们一心去追求名利。
是啊,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它,等得到之后,又味同嚼蜡。
自古及今,哪一个能看破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
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
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
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
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
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
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
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
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读了之后,我自己都有些迷惑了,读书为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们在小学学习、读书,将来还有初中,高中,大学…学海无涯,但是当别有有时问我:“你读书学习到底为的什么呢
”我却哑口无言。
但是我知道,我们可不能一概地去追求名利,金钱,如同过去那腐败的封建教会一般。
想想现在社会,尽管并无过去的迂腐,但是,依旧有那么多学生为了一些考试夜以继日地学习,有些考上的兴奋至发疯,有些考不上的甚至跳楼自杀
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我想这就是《儒林外史》所要讽刺的吧。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也许并没有那样为了功名而疯狂地学习,但是,当陷入迷途之后也许就会后悔莫及吧。
我想,当我读完这本书,我们不仅应该为封建社会的堕落而感到可笑,更应该明确我们读书的目的。
学海无涯苦作舟,在知识的世界里去探索,而不一概为名利与富贵而读书。
我们应该学习王冕,学习他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的品质,学习他在大富大贵面前,选择隐居而不去享受。
在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这样的感悟。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
读莫泊桑小说有感莫伯桑因《羊脂球》而一鸣惊人,这是偶然的成功吗
不是,只要我们回顾一下他的生平和创作经历。
他又丰富的生活积累,有严师的精心指导,有长期的写作磨练。
《羊脂球》的成功是他长期努力的结果,即所谓“功到自然成”
莫伯桑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家庭。
父亲生性放荡,父母感情不和,他自幼随母亲生活在诺曼的一座乡镇上。
这里濒临英吉利海峡,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大海、林场、田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
乡村生活陶冶了他热爱大自然的性情,培养了他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也熟悉了诺曼底的风土人情。
一九六九年,莫伯桑中学毕业,同年十月进入巴黎法学院攻读法律,不到一年,普法战争爆发,他被征入伍,在国民别动队服役,莫泊桑亲自经历了战争的过程,他亲眼看到政府的腐败和军队的无能,不久,拿破仑三世被俘,法军大溃败。
莫泊桑本人也差一点被俘,一八七零年九月,他随军返回巴黎,有目睹巴黎人民英勇抗敌的壮举。
民族危机时期的这些所见所闻,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战争结束后,莫泊桑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供职,过了十年的公务员生活,透过公务员这一特殊的社会地位,他看到了小市民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简单的回顾一下莫泊桑的生活经历,我们便不难明白,他的中短篇小说为什么以诺曼底乡村生活、普法战争和小公务员生活这三个方面作为创作的基本题材,因为这是他的生活经历的三个主要阶段,这些生活经验,是创作的源泉。
莫泊桑敏锐精细的观察力和熟练高超的艺术技巧,都是在他的几个掩饰的精心指导下经过长期磨练而得来的。
第一位严师是莫泊桑的母亲,他母亲酷爱文学,有较高的文学修养,他和一说始末泊桑的第一位严师,他很早就发现自己的儿子好思索,富有想象力,因此从小就注意培养他的文学修养,指导了写作,莫泊桑受母亲熏陶,自幼爱好文学,十三岁开始写诗。
莫泊桑成名后,母亲仍然不断帮助他,而且一直珍藏他幼年时练习写作的本子。
莫泊桑第二位文学导师是当时有名的诗人路易·布耶,他是莫泊桑母亲喝酒付的朋友,莫泊桑经常与他通信或当面求教,他曾对莫泊桑说过,造成一位艺术家的声誉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他作品中所包含的独创性,鼓励莫泊桑在艺术创造的道路上进行艰苦的探索,这些话都给莫泊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莫泊桑的第三位文学导师,也是他最重要的一位导师,是当时法国最著名的文学家福楼拜,福楼拜是位严师,他要求莫伯桑先下功夫练习基本功而不急于发表作品,他要求莫伯桑培养自己的独创性,并且告诉莫伯桑,获得这种独创性的途径就是进行持久的观察和练习。
他说:“有才能就是持久的耐性,对所要表现的东西要长时间很注意去观察它,以便能发现过去和没有写过的特点。
就这样,七年的艰苦练习,早已把莫伯桑的观察能力和写作能力培养成熟,只等有机会施展才能,崭露头角。
了解了以上这些情况,我们便明白,《羊脂球》创作一举成功,并非轻易所得,而是莫伯桑十几年细心苦练的结果,实际上,在发表《羊脂球》之前,他应是一个具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和熟练的艺术技巧的作家了,在他的案头上和脑海里,早已积攒下数以百计的未曾写就的作品。
所以《羊脂球》的成功,就如同闸门打开,无数的作品便喷涌而出, 形成了文学史上“流行”式的奇观。
我们说莫伯桑的短篇小说体现“以小见大”“见斑窥豹”的艺术,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从题材上讲,莫伯桑小说写的是凡人小事,然而包含着深刻的内涵,丰富的内容,二是从题材上讲,它篇幅小而容量大,正因为他能这样充分的发挥短篇小说的特长,做的作品也就成了这类文体的典范。
细细玩味莫伯桑得的杰作,我们便可以发现,他之所以能做到以小见大,关键在于他能大中取小,而是把他们放在一个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意义上加以处理,从而开掘出它们所蕴含的不平凡的意义。
在谈到莫伯桑小说的“以大见小”的功夫时,不能不提到构思的精巧是他的作品能在短小篇幅中发挥出无限意蕴的重要原因,短篇小说受篇幅所限,不可能写很多的事件,很多的人物,也不可能大段的描写和情节,因此,他最讲究构思的技巧,莫伯桑小说构思谋篇的方法多种多样,并无固定的模式,一般说来,莫伯桑的每篇小说的开端和结尾都比较重视,作为精心的安排,尤其是结尾,他常常出奇制胜,以出人意料的而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造成一种耐人寻味的效果。
《项链》的构思具有典范性,这篇小说的开头平常只是简单的介绍主人公,说明这是一个羡慕富有生活的妇女,情节真正开端是她丈夫接到教育部长的舞会邀请信,随着莫伯桑按照从逆境到顺境在到逆境的思路,来安排一个细节,邀请信为他们夫妇打开了希望之门。
但是,没有舞衣和首饰,使他们陷入困境,借来项链,买来舞衣,加上舞会上的一时风光,眼看玛蒂尔特踏上成功之路,不料乐极生悲,丢失项链,毁掉了她的希望和青春,在这样的构思里,第一个逆境显然是为了衬托顺境,而这个顺境有时为了衬托第二个逆境,它升的越高,玛蒂尔特的跌落就显得更惨,她所受到的惩罚也就更加沉重,主体部分的这样一波三折的构思,仿佛是对玛蒂尔特虚荣心进行了反复的有利的摔打,达到了讽刺和批判的目的。
在这样的基础上,作家又安排了一个意外的结尾——项链原来是件赝品,这一下把读者的思路引入一个新的境界,读者可以从一个新的高度重新审视玛蒂尔特借项链、赔项链的故事,得到一种新的认识,作品也就大大加深了她的讽刺的深度和广度。
《羊脂球》的构思细致精致,美的像一片织锦,小说中所写的情节和事件,全无意外之处,平凡的出奇,其主体部分的情节结构可以简单分为三部分,一头一尾都写马车上的情景,前后形成鲜明的对比,中间写旅店里发生的事情,在这一段里,作品的时间为经,一人物表现为纬,逐日描写四天里发生的事情,每天都逐个的描写十个人的所作所为,把那些上等人的丑恶灵魂,暴露得淋漓尽致。
可以看出,莫伯桑恰当的处理了小与大,个别与一般,偶然与必然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他能写出一篇又一篇优美杰作的深层原因。
读罢莫伯桑的作品,让我对生活在最底层的小市民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虽然他们被生活所迫 但都有一个善良的心 一颗朴实的心。
当今的社会,也有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不要歧视他们,让我们每个人伸出援助之手,关爱之心。
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