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诛仙》这部小说好像是有点悲凉啊,谁给我讲一下读后感啊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 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了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
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小说读后感
包在偶身上~~~(*^__^*) 嘻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青年。
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
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
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
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
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
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
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
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
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
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
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
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
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
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
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
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
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
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
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
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
它就像弹簧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楼主觉得好记得给偶加分哒~啵~(*^__^*) 嘻嘻……
闪小说动物篇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求一篇中外小说读后感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
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
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
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
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
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
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
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
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
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
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
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
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
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
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
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
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
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
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
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
“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
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
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
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
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小说读后感的写法
读后感的写法,同都有所了解。
就是写读后的感想、看要求有感,读是基础,感是关键。
它的一般结构形式是∶开头读的部分、由读引出观点的部分,中间分析联想部分、结尾回扣总结部分。
根据这一点,读后感的写法,可归纳为四个字∶读,议、联、结。
读要读进去,就是开头读的部分要抓住原文的中心和要点。
“议”由原文引出观点,一般附在读的部分。
联,就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原文的评论上,要能产生联想,说出真实的感受。
或联系自己,或联系生活中类似的人和事。
,就是说读和感的内容不能完全脱离,在感的内容中应适时地、经常地回扣原文的主要观点和事实,把它们作为感的论点或论据。
“结”就是从说明原文给人们什么启示的角度提出看法,总结全文。
小说读后感的写法与一般读后感的写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选定感点的时候要注意小说的特点。
可感其环境,感其情节;还可感其人物,感其思想。
当然百感要不离其宗,不能远离小说的主题和人物的基本性格。
如感其环境的,学完<<孔乙己>>之后,那众人哄笑的场面令人难以忘怀,你可以抓住这一点,谈谈孔乙己悲剧的原因,从而更深入一步让人认识到科举制度腐蚀人们灵魂的罪恶。
还如感其情节的,学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之后,不仅鲁达三拳打死郑屠那嫉恶如仇的性格给你很深的感受,就是鲁达待金氏父女离开小店之后,搬条板凳坐等两个时辰的情节也令你思绪联篇,那你也不妨写一写,因为这一点尽管不能表达鲁达的嫉恶如仇的主要性格特点,但我们从中可以分析到他的粗中有细,救人救彻的基本性格。
小说的人物是小说中三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可感的东西就更多了,可感其外貌,如鲁迅的<<故乡>>中闰土的外貌,就是一个很容易把握原文重点的材料。
还有<<老扬同志>>中那两斤半的土布鞋,有什么鞋印象会比这更令你记忆深刻呢?可感其语言,如契可夫的<<变色龙>>那奥楚蔑洛夫翻来复去的语言,还如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
等等都可能触动我们的思想。
从而成为我们写作的感点。
可感其心理,如都德的<<最后一课>>,小弗朗士的心理,对于我们平时不太爱学习,缺少责任感的同学来说,就大有可写之处。
还如鲁达从潘家酒楼回来,气愤愤的心理,联想社会上许多见死不救的现象,这不令你深思吗? 小说中的人物 可感的东西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作品,还有许多写作上的技巧问题。
我们同学也是学习写作者,写这方面的读后感也是可以的,但注意把握重点,联系实际写自己的体会和感受。
不要写成鉴赏文字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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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1《童年》读后感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
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
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
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
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
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
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教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
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
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遮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例文2《昆虫记》读后感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跪求 欧 亨利 小说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 的读后感
感恩节的绅这篇文它让我真正领略到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
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
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
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
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
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
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
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
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
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
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
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
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
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
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
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
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
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