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平凹 《孤独地走向未来》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求《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500-600字
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
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
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
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
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
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
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
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子》读后感 因这我想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引自《最后一片叶子》 其实,我想对你们说,别再这样无聊下去了,学点吧,至少让你们觉得并非无事可做。
我想对你们说,抓住青春吧,别让它从你身边飘走。
初中三年,应该是残酷的三年,因为它只来一次,而它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人生,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我不想你们在走出这个大门后,回首的瞬间,有着太多的失落、后悔与心酸。
或许因为一次次地失败,你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你们认为这一切太难太难。
但即使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弃吗
不,为什么要放弃
一直以来,我就以为自己的命运就得自己来主宰;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一直以来,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勇士,任何的惊险,我都要去尝试;一直以来,在每一次失落、失败后,我命令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你们想过吗
不需要别人来画上那一片叶子,让我们自己对自己说:永远都不放弃,在任何时刻
选择:给我自己 贝尔门,一个伟大的画家。
虽然他的大半生都穷困潦倒,走得是一条失败之路。
但他始终有个响亮的目标——画一幅“伟大的杰作”。
四十年,他都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放弃作画,他一直等待着时机。
与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一片飘摇的叶子琼西相比,贝尔门更像一个失败的英雄。
面对他,和他用生命画成的“杰作”,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不肃然起敬。
然而,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像贝尔门这样几乎盲目的执着却并非可取。
若没有最后的偶然,他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
在这个世界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他在画画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那就应该明智些,在活下来的前提下,更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努力使自己活得更出色,而不必拘泥于那没有发展的绘画。
学习,就像一棵树——或许生活也是。
我们不可能将每片叶子、每件事都做得很好。
就像我,不可能完全地参加所有竞赛,不可能把我曾经喜爱的笛子、二胡练得样样精通,也不可能和每一个同学交成好朋友。
于是,我选择放弃,我放弃了许多的叶子,放弃了二胡、笛子,放弃了我不能取得成功的数学竞赛,但我不放弃自己。
放弃一些叶子,只是为了让有限的水分和养料开出我想要的花,结出我想要的果,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根枝长得更粗壮,让自己有一个更有发展余地的未来。
于是,我放弃我应该放弃的,但绝不放弃自己。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
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
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
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
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
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
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
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
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
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
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
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
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
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
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描写了一个破落家族寄希望于远走美国的“于勒叔叔”能够衣锦还乡带来财富,然而却在一次郊游中偶然发现,这位亲戚已经成了一名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从而梦幻破灭的故事。
莫泊桑以娴熟的讽刺笔法,描摹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市井百态,文字精炼而又颇为传神。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
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
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
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
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
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
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
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
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
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
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
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
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
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
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
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
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
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 ——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长篇小说5000字左右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有人说,《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版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的确,两本书在很多地方是有相通的地方。
主人公的信念都一样坚韧,百折不回。
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
书里是对于新农村的全景式的描写,突出了从以前的农业模式向新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是改革的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孙少平,孙少安,金波,田润生,田晓霞等许许多多各具特点的青年人,他们是整个时代的代表,是整个时代的主人公。
在《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青年。
在和包工头胡永州的斗争过程中,他表现的是一种正义,不畏邪恶的正义。
他帮助了小翠,可是小翠已经堕落了,因为她的家里,也因为她的自身原因,她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
即使孙少平一次两次可以帮助他,可是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救,那么别人给予他的再大帮助也是徒然。
作者路遥对于小翠也许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任何人都要树立一个自尊自强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失掉人的最宝贵的品格。
即使是出淤泥也要不染。
心中一定要有一个声音,不断提醒自己,要自强,不要破罐破摔。
书中的孙少安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从十三岁起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他又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在改革了之后,他首先建了一个砖窑厂,用自己勤劳的双水打下了一片事业,他身上的许多优点和少平很相像。
通过他和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他没有跳出门当户对的封建老套套。
可是我们不能怪少安,毕竟他只是想让润叶更加幸福,让她不为难,始终是为她着想的。
至于润叶和李向前之间发生的种种,也是少安没有预先想到的,令人欣慰的是,虽然是向前失去了双腿,但是他却收获了爱情,他和润叶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
总之,少安是一个勤劳,敢于前进,勇于挑战的青年,和他弟少平一样都是好男儿。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堪称是一段美好并且经典的爱情,相信感动了阅读的每一个人。
他们相互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充满了知识分子心心相吸的感觉。
他们是思想领域的好伴侣,现实生活中也相互体贴。
田晓霞欣赏孙少平的上进和好学,还有思想上的独具想法,不盲从,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执着的精神,不屈的意志。
而孙少平喜欢田晓霞的真,既是真实的真,也是真诚的真,在那个年代,一颗温暖的心温暖了另外的一颗心。
田晓霞对于少平的帮助很大,借给了少平很多的书,可以说,在思想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彼此的支柱。
田晓霞从来没有嫌弃过少平的揽工汉身份,相反,她和少平的感情在一步步加深。
后来到了煤矿,田晓霞去看望少平一段。
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写得很细致。
在麻雀山上,那个夕阳的傍晚,一切的记忆仿佛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段最美的回忆。
后来田晓霞因公殉职,少平陷入了人生的最低谷。
这段感情的结局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那就让我们将它深深的留在心底吧。
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田晓霞,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擦身而过,把握现在,珍惜现在。
孙少平是一个责任心很重的青年。
他对惠英和明明是一种责任,所以后来他回到了煤矿。
至于金秀对于他的爱情,他心里清楚,这只是一种由类似兄妹感情过渡来的爱情,所以他选择拒绝。
我觉得这是少平的原则,也是他的责任,他不会去接受这一段感情,正如他不会忘记田晓霞一样,这都是一种责任,做人的责任。
孙少平这个人物的形象之所以如此丰满。
离不开作者的着力刻画。
在作者笔下,孙少平具备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所有条件,他的原则,他的责任,他对亲人朋友以及社会上的弱者和主家的态度,就充分说明了他是一个足以担当任何事情的新青年。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闪耀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金波这个人物具有太多的优点。
他是少平一生的好朋友。
金波的爱情充满了浪漫。
但是结局却是漫长无期的思念。
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成就了一段传奇。
藏族姑娘,美丽的歌声,军营,竹笛,军马厂,夕阳,黄昏,构成那段美好记忆的所有内容。
金波是一个感情十分丰富的人,我想一定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孙兰香也是作者偏爱的人物。
兰香自小就很懂事,去捡柴禾,喂猪,还有和他二哥少平一起在清晨采集青草叶上的露水,为奶奶治眼睛。
有一次,采好的露水因为兰香的跌倒而全部洒掉,兰香因此还哭了很长的时间。
等到兰香去上大学的时候,她和吴仲平之间的爱情也开始了。
他们是典型的校园爱情。
两个人都一样好学,在很多问题的理解上,论争的很厉害,互相在讨论学问的时候建立并加深了感情,相信他们会有一段不错的美满婚姻。
?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
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
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
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
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这是一部用激-情和磨难来写成的书。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感觉到,在这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有一种平凡的力量雄浑深沉。
生活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击节赞叹、荡气回肠. 人的平凡的生活也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们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始终保持一颗平常的心。
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我们今天的大学生仍有启迪。
那里面关于大学生活的描写已经和现在很接近了,我们完全能够从中找到现在大学的影子。
这本书记录了一段历史,记录了一段社会,记录了一个时代,也记录了一段成长的经历。
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多么卑微,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看着里面人物的命运不禁想起我们现在的境况,也想象着以后将要面对的生活。
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是把不幸当作负担,而是当作铺路石,才能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生活,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生活,毕竟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本书的现实意义还在于对中国的现状的深刻揭示,在于对几千年的农业文明的描述,在于深刻地表现了历史的延续,在于对未来的展望和鼓励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中国的理解,对中国大地上生活着的那一片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
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
”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还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因为有爱,世界变得美丽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苍桑,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 “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我想他做到了......
英语小说读后感
《爱丽丝镜中奇遇记》该书描写了一个著名的童话故事。
通过讲述爱丽丝在镜子中的种种有趣的经历,以引起孩子们的兴趣。
该书故事内容丰富、情节曲折有趣,文字通俗易懂,实是儿童必不可少的伴侣之一。
(这是较详细的中文简介) 以下是简洁的中英文简介: 小说中讲述了爱丽丝在奇境里的故事,年轻的爱丽丝寻找归家之路,在这期间,探索了一块疯狂的、被施过魔法的大陆并且巧妙地躲过了试图伤害她的人。
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 Lewis Carroll. In the novel that follows Alice in Wonderland,young Alice seeks to return home while exploring a mad,enchanted land and dodging those who seek to do her harm.其他的自己找找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