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狗一样的奔跑》读后感
《像狗一样奔跑》读后感 这本书读完三天了,现在终于可以写一点关于它的东西了。
这个是羊年年三十买的三本书中的一本,我先看的这本。
之所以买这本书呢,原因之前也说过了,这里也不多讲了。
就相当于爱屋及乌吧,喜欢One,由此觉得很喜欢这本书。
书的封面就写着一句话:“为自己奔跑,像狗一样又何妨。
”这让我想到了我换工作的事情,为自己奔跑,管别人怎么看,自己不后悔就行。
“不必在乎有没有人看着你奔跑 也不需飞起来给他们看 按你喜欢的方式 用你力所能及的速度 为自己奔跑 像狗一样又何妨” 书里写的都是作者的真实感受,真实经历。
少年时代的叛逆,风风火火,真真正正的一个浪子。
有句话说的的好,“浪子回头金不换。
”,作者最后也是觉醒了,浪子回头,可以说创下了一个奇迹,考上了大学。
这也是我现在能读到他写的文字的重要原因。
每个人经历了什么,选择了什么,最后给自己留下了什么,只有自己明白,只有自己清楚,只有自己知道。
其实,对于每个人,那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们做的都是傻事,都是可笑的事,都是不值得的事。
但是,只要自己不后悔,只要自己有收获,那一切都值了。
这本书的文字没有什么豪情壮志,也没有什么让我们感动的潸然泪下的。
就是平平淡淡的,很平常的。
这也是最能打动人的,平凡美是最美的。
“人不会太孤单,只是许多路,你可能需要自己走。
但没关系,因为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
英文版鲁滨逊漂流记的好词好句
1.I had two elder brothers, one of whom was lieutenant-colonel to an English regiment of foot in Flanders, formerly commanded by the famous Colonel Lockhart, and was killed at the battle near Dunkirk against the Spaniards. What became of my second brother I never knew, any more than my father or mother knew what became of me. 2.Being the third son of the family and not bred to any trade, my head began to be filled very early with rambling thoughts. My father, who was very ancient, had given me a competent share of learning, as far as house-education and a country free school generally go, and designed me for the law; but I would be satisfied with nothing but going to sea; and my inclination to this led me so strongly against the will, nay, the commands of my father, and against all the entreaties and persuasions of my mother and other friends, that there seemed to be something fatal in that propensity of nature, tending directly to the life of misery which was to befall me. 3.Towards evening the mate and boatswain begged the master of our ship to let them cut away the fore-mast, which he was very unwilling to do; but the boatswain protesting to him that if he did not the ship would founder, he consented; and when they had cut away the fore-mast, the main-mast stood so loose, and shook the ship so much, they were obliged to cut that away also, and make a clear deck. 我只能找到这么多,望采纳。
狗的生活习性和特点
犬的习性和特点很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喜欢与人为伴、忠于主人。
犬是人最亲密的伙伴,而人也是犬最好的朋友。
由于犬与人类在一起生活的历史源远流长,故犬生活在人类环境中发育的最好。
犬对其主人十分忠诚,有服从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
当犬与其主人产生深厚的感情后,它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完成主人交给的任务,即使是饥寒交迫也往往不会离主人而去,令其他家畜望尘莫及。
(2)智力发达、聪颖惊人。
犬的智力很强,经过训练的犬可以懂得人的语言、表情和手势等。
玩赏犬可以做出各种各样令人叫好的动作和表演,或做出使人惊叹不已的计数和识字等。
(3)运动灵活、体力超群。
犬的肌肉发达、强壮,耐久性好;犬的骨骼强壮,腰荐骨较长,使其不但跑的速度快,而且机动性好,非常灵活。
据报道,犬的100米纪录是5.925秒,与赛马的5.17秒很接近;犬能连续奔跑几十公里。
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传令犬,仅用50分钟就跑完了21.7公里的路程;犬可在摄氏零下40多度、寒风刺骨的雪地上连续奔驰,而每天只有短短数小时的休息。
另外,犬的弹跳能力很强,最高可跳过5米的障碍物。
(4)嗅、听觉灵敏,视、味觉欠佳。
犬嗅觉灵敏性的特点是对气味的敏感程度高,分辨能力强。
如有人将硫酸稀释到万分之一,犬仍能嗅出;经训练的警犬能辨别10万种以上的不同气味。
犬的听觉仅次于其嗅觉,是人听觉的16倍;分辨的距离是人的400倍。
犬的视觉较差,调节能力只及人的1\\\/5或1\\\/3,由于两只眼睛各有单独的视野,因而无立本影像。
犬的视力距离,对于固定目标是50米,对于运动目标可达825米。
犬是色盲,无法分辨色彩的变化,只能根据光的亮度来形成视觉影像。
但犬的暗视力良好,能在微弱的光线下看清物体。
犬的味觉较迟钝,对食物的兴趣主要靠嗅觉,其次才是味觉的作用。
因此,调理犬食时应特别注意其气味。
(5)睡眠警觉,恐惧感强。
犬在野生时期是夜行动物,白天睡觉,晚上活动,被人类驯化后则与人的起居基本保持一致,即白天活动,晚上睡觉。
但与人类不同的是,它睡觉时始终保持警觉状态,轻微的响动也会将其惊醒。
犬每天睡眠需14~15小时,但不会一觉睡至天亮,而通常分成数次睡。
犬的恐惧感强,对许多声音(雷声、枪炮声等)、强光(闪电、探照灯等)、火光(烟火、柴火等),甚至同伴死亡散发的气味都感到惊恐,只有与人在一起它才会得到安慰。
因此,为了消除犬的恐惧感,就必须在不同的场合训练犬,令其逐渐适应。
速求8篇读书笔记 要有好词好句好段 要有书名
【小海蒂】 好词:津津有味 兴高采烈 抽泣 断断续续 提心吊胆 金灿灿 和颜悦色 佳句: 1.可是小海蒂一点也不难过,她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快乐的孩子,当然,和这个放羊的男孩还有那群山羊一道上山,到鲜花盛开,有老鹰飞翔的牧场去,和那里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们在一起,发现什么奇妙有趣的事情,这是小海蒂最喜欢不过的。
可是看爷爷拉锯或是用锤子敲敲打打地干木匠活也很有意思。
2.可是比什么都更吸引小海蒂的,是大风天时,小屋后三棵枞树摇晃的哗哗声。
它们一响起来,小海蒂不管正在干什么,都忍不住要放下手里的活跑到树下。
她觉得再没有比这从高高的树枝上传下来的低沉而奇妙的响声更动听的了。
海蒂站在树下竖起耳朵,不厌其烦地聆听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巨大响声,看着它们剧烈地摇晃。
主要内容: 小孤女海蒂被送去与隐世而居的祖父同住,当时祖父正因儿子离开他而感内心痛苦,可爱的海蒂很快就溶解了老人家冷酷的外表。
不料邪恶的阿姨偷偷把海蒂带走,卖去给有钱人家当仆人。
主人有个生病的女儿,她在海蒂的安慰和鼓舞下重新振作起来,爷爷也在千辛万苦之下终于跟孙女团圆。
感想: 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她把人物刻画得很生动,在读<<小海蒂>>时我总会觉得里面的人物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
那个天真可爱的小海蒂、凶狠邪恶的姨妈、固执的祖父…… 儿童文学作家约翰娜·施皮里创造了一个一个天真活泼、纯朴善良、热爱自然、热爱生活、乐于助人的小女孩——海蒂。
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总是乐观面对,她总是待人真诚,她相信她遇到的每一个人,在她的身上我突然发现只有你真诚待人,别人才会信赖你,不是么
鲁滨逊漂流记 好词: 郑重其事 知足安命 重见天日 与世隔绝 不毛之地 人烟浩穰 英勇善战 足智多谋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坚韧不拔 知难而进 无可奈何 劫后逢生 自食其力 坚持不懈 绝处逢生 波澜起浪 自强不息 临危不惧 乐于助人 毅力惊人 不畏艰险 一心一意 屏气凝神 全神贯注 专心致志 精卫填海 始终如一 始终不渝 锲而不舍 九死不悔 木人石心 百折不挠 不屈不挠 傲然挺立 百炼成钢 不挠不折 百折不摧 百折不回 1.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2.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
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
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
……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3.……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
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书名: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Helen keller),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
内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这要人物:海伦·凯勒,斯莉文老师 感受:人要在逆境中逆流而上,越挫越勇。
不能够害怕困难,要想海伦·凯勒一样热爱生活,勇于向命运挑战。
书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篇名——生命的意义 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 精彩句子——“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 感受——在那个年代,人的生命既是自己的也是国家的,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一种光荣。
人活着最重要的生命完好无缺,我们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价值,不要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要碌碌无为而羞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能为了人类的解放贡献出自己的年华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
”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
“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
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
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
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狗•猫•鼠》 好词:媚态 玩弄 嗥叫 嫉妒 动辄获咎 博大 装潢 希图冒充 好句: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感悟:《猫狗鼠》中写了与人关系密切的三种动物,鲁迅对狗,猫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你能从这些小事中看出鲁迅的性格和斗争意识吗
鲁迅似乎对猫狗鼠等动物都不喜欢,尤其是猫的叫声非常让鲁迅不喜欢,又因为吃了儿时的玩物仓鼠,更要之置于死地而后快。
似乎鲁迅还有篇文章叫 鸭子,也是写了不加用心而导致鸭子没有过得很好,对鼠的好感也是因为有儿时的印象而非成年的鲁迅一定会对鼠有好感。
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愤激的性格以及睚眦必报的狭小胸肠,斗争或反抗意识却谈不上,或者也可看出儿时的鲁迅有爱心,但长大了因为世故的精神而变得冷漠和无动于衷,但正因为如此,鲁迅却是懂得自省的人,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深刻的自我剖析,看到自己的渺小。
《朝花夕拾》 好词: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天真烂漫 无忧无虑 自由自在 幼稚可笑 挺胸碘肚 牙牙学语 嘻嘻哈哈 你追我赶 抱头鼠窜 逃之夭夭 穷追猛打 乱作一团 鸡飞狗跳 鸡犬不宁 自以为是 屏声息气 尖声尖气 指手画脚 油腔滑调 撒娇卖乖 东跑西颠 爱不释手 忍俊不禁 呆头呆脑 愣头愣脑 玩耍嬉戏 装聋作哑 装腔作势 装模装样 若无其事 调皮捣蛋 满身泥浆 追来逐去 舞刀弄棍 瓮中捉鳖 胸有成竹 得心应手 随心所欲 左右逢源 欢呼雀跃 好句: 我立刻兴奋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甩掉鞋子,从妈妈手中抢过救生圈,光着小脚丫,欢呼着扑向大海的怀抱中。
“扑通
”“扑通
”大家“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清亮的小河中,有的手脚并用在水中扑腾,有的仰肚朝天在水面漂浮,有的则像泥鳅一样潜入水底。
刚才还是静静的小河,突然间喧哗起来:喊叫声、笑闹声此起彼伏,撩水,击水,水花飞溅,你逃,我追,乱成一团。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好段: (1)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孙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
瞧瞧,孙悟空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2)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3)我们在河边急三火四地脱光衣服,扑进小河里,立刻开始打水战,追逐嬉戏了。
你看,我们分两队,一队为“敌人”一队另是“红军”。
一双双小手掌把水往对方泼去,泼得人人脸上满是晶莹的水珠。
水把眼睛弄模糊了,我们便各自退到一边,用手拭去,然后再猛烈“进攻”。
整个小河立时一片喧哗,叫喊声,欢笑声此伏彼起,汇成了快活的交响曲。
水仗打累了,就在河里追逐嬉戏。
一个追,一个跑,在水里穿来钻去,小身子像条泥鳅一样滑,怎么也抓不到。
河面上的欢歌笑语,在和两岸远远的荡开了。
(4)几个小朋友光着小脚丫,正冒着大雨踩水玩呢
唱歌的是红红,她一边唱,一边用双手接从天而降的雨水。
跟在她后面的小雨和丁丁一边“啪哒啪哒”的踩着地上的雨溪,一边有节奏地摆动着胳臂,还不时仰起头,任凭雨水劈头盖脸的冲刷。
这时,我心里痒痒的,急忙甩掉鞋子,挽起裤脚,冲出房门。
刚跑到红红的身后,“扑通”一声,我摔了个仰面朝天,溅起的水花纷纷落到红红身上。
红红转过身,“嘻嘻嘻”的笑着说:“快打落水狗
”说完,用脚划起水向我击来。
我顾不得爬起来,连忙用双手捧起水向红红的脸上扬去,嘴里还乐呵呵地大叫着:“来呀
来呀
”红红招架不住了,“哎呦,妈呀”地叫着,急忙用手挡住脸,扭头向后退去。
“援军来了
”随着欢快的叫声,小雨和丁丁向我发起了攻击。
我立即手脚并用,把一道道水柱向小雨和丁丁泼去。
“嘻嘻嘻——
”“哈哈哈——
”茫茫的雨幕中回荡着我们愉快的笑声。
(5)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6)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
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 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
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 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 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 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
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 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
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
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你可以分好几篇写 希望你可以把分给我 我已经按你的要求做了 谢谢
回答者: 957143766 - 二级 2010-8-8 19:11 朝花夕拾读后感(一)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动物世界里面讲到的跟狮子抢食物的那种狗叫什么
鬣狗 界:动物界 门:— 纲:哺乳纲—兽亚纲—真兽下纲 目:食肉目— 科:—鬣狗科 鬣狗科分为两个亚科:鬣狗亚科、土狼亚科 1、鬣狗亚科分三个属,三个品种: 斑鬣狗属———斑鬣狗 棕鬣狗属———棕鬣狗 缟鬣狗属———缟鬣狗(条纹鬣狗) 2、土狼亚科有一个属,一个品种: 土狼属———土狼(冠鬣狗) 外形特征 鬣狗科动物,外形似狗,站立时肩部高于臀部,其前半身比后半身粗壮。
它们脑袋大,头骨粗壮,头长吻短,耳大且圆。
它的四肢各具四趾(土狼前肢五趾),爪大,弯且钝,不能伸缩。
它的颈肩部背面长有鬣毛,尾毛也很长。
体毛稀且粗糙,有斑点或条纹。
有肛门腺。
哺乳动物。
外形略像狗,头比狗的头短而圆,额部宽,尾巴短,前腿长,后腿短,毛棕黄色或棕褐色,有许多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
多生长在热带或,吃兽类尸体的肉。
:“猛兽搏击噬食了长颈鹿、斑马、羚羊以后,继续行进,鬣狗们就一涌上前,嚼食那余下的尸体。
” 鬣狗犬齿、裂齿发达,咬力强,是惟一能够嚼食骨头的哺乳动物。
它们的感觉器官十分敏锐,尤其是它们的嗅觉和听觉。
它们的大耳朵可接收到许多高频率的声音,对许多超声波非常敏感。
鬣狗的消化能力极强,吞噬包括骨头等一切东西,拉出的粪便像石灰块,对食物的利用到了极致。
常见成群鬣狗抢夺猎豹,狮子的食物。
群体数量大时,可以驱赶狮群。
由于其后躯低于前躯,所以它走路和奔跑的姿势不甚优雅,可是跑起来却是相当迅速而且有耐力。
它们的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50~60千米,而且能够跑很长的距离却没有倦意。
生活习性 被误解的草原杀手 多年来,人们把斑鬣狗描述成“委琐胆小、令人讨厌的家伙”、说它是“最丑陋的、怪模怪样的、蠢笨的贪食尸骨的动物”。
这些贬意之词,实际上是对斑鬣狗的误解。
其实,斑鬣狗是一种强悍的中型猛兽,它们集体猎食瞪羚、斑马、角马等大中型草食动物,甚至可以杀死半吨重的非洲野水牛,并不是靠吃狮子吃剩的残骸和尸骨果腹生活的弱者。
斑鬣狗是夜行性猛兽,它们白天在草丛中或洞穴中休息,夜间出来四处游荡,到处觅食。
它们单独地、成队地或几只一起去猎食,有时40~60只一起有组织地对大动物斑马、野牛等进行围猎。
然而,斑鬣狗将猎物捕获之后,在进食中,由于兴奋和争食,会发出一种像人一样“吃吃”发笑的声音,这一声音往往会把狮子引来。
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狮子赶走了斑鬣狗,吃着它们辛辛苦苦捕获的食物,而斑鬣狗自己却在一旁围观、等候。
清晨,人们看到这一幕,便错误地下了结论:斑鬣狗专门等着捡狮子没吃完的剩肉。
由此看来,斑鬣狗真是深受狮子之害。
当斑鬣狗集体捕获猎物时,它们就会一拥而上,同时撕咬猎物的肚子、颈部、四肢及全身各处。
为了防备狮子前来掠夺它们的食物,整个族群的斑鬣狗就一起狼吞虎咽地分享这份大餐。
数十分钟内,猎物便被它们分食得干干净争。
斑鬣狗捕食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战术。
斑鬣狗往往在夜间袭击角马群,它们以40~50千米的时速追逐2~3千米后,冲散马群,迅速围上一只角马,用强大的犬齿咬住角马鼻子、腿或腰部,死死不放,直到角马窒息而死。
对于斑马,斑鬣狗也是依靠集体的力量。
在碰到斑马群的时候,它们往往很冷静,缓缓地保持一定距离,在斑马群中穿行,。
由于雄斑马有很强的抵抗能力,而且拼命地保护母斑马和小斑马,所以斑鬣狗得手的机会不是很多。
然而,一旦有老弱斑马单个落入它们的包围圈,生还的机会很小。
雌性统治的群体 斑鬣狗群体生活,一个群体大到上百只,小到十几只,每群的首领是一个体格健壮的雌性斑鬣狗。
斑鬣狗的社会组织等级森严,觅食时“母首领”总能得到一块最大、部位最好的肉食,而且这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有人称斑鬣狗群是母系社会。
每个斑鬣狗群都有自己的巢穴。
洞口野草丛生,洞内四通八达。
每群斑鬣狗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一般为20平方千米左右。
它们严守自己的势力范围,不容别的斑鬣狗群侵犯。
如有越界现象发生,双方就会相互对峙,甚至发生冲突,但这种武斗并不多。
斑鬣狗在群体生活的前提下,有相当大的自由,经常独来独往,单独狩猎,自己吃食。
群体的成员往往不是长时间在一起。
一旦它们重逢,又理所当然地以集体一员的身份行事,以此体现它们的社会合群性。
当两只性别不同的斑鬣狗碰到一起时,雄性总让雌性走在前面。
如果只有一块肉,雄的会把它留给雌的。
此外,雌性个体比雄性个体重很多,平均可多出6.6千克。
在群体中,不管雄性或雌性的成年斑鬣狗在受到刺激时都以张开肛门、排出肛门腺分泌物的方式来标示领域。
当一群斑鬣狗追逐猎物到另外一群斑鬣狗的地盘上以后,如果对方的数目较多,这群斑鬣狗会把所猎得的猎物让给对方。
一旦斑鬣狗离开自己地盘1000米以外,它们就会失去安全感。
斑鬣狗在一起时,好像一群嬉戏的孩子,吵吵嚷嚷,异常热闹。
它们用耳朵、尾巴互相传递信息,不停地用叫声互相联系。
它们有时高声咆哮,有时爽朗地大笑,有时低声地哼哼,有时吃吃地低笑,声音可传到几千米外。
夜深人静时,斑鬣狗发出一种尖厉、阴森的叫声,比狮吼更令人毛骨悚然。
成熟早、断奶晚的小斑鬣狗 对斑鬣狗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夫妻”懒念。
雌斑鬣狗全年只有14天固定的发情期,在此期间,它们相当容易动情,可以连续和不同的雄斑鬣狗交配一次或数次。
斑鬣狗的妊娠期为110天,平均每胎生2只,通常在洞穴内生产。
刚出生的小斑鬣狗重约1.5千克。
刚出生时它们已经能睁开眼睛,其毛呈单一深褐色。
小斑鬣狗只有在自己母亲叫唤时才会离开洞穴,它们对自己母亲的声音非常熟悉。
约一个半月以后,小斑鬣狗的鬃毛上开始渐渐浮现斑点。
4个月以后,它们就有和成年斑鬣狗一样的斑点了,但它们足底部深色的部分还需维持较长一段时间才会出现这样的斑点。
斑鬣狗的哺乳期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大概是12~16个月。
每只母斑鬣狗有4个乳房,专门用来哺育子女们。
小斑鬣狗惟一的食物便是母乳,慢慢地它们再吃一些成年斑鬣狗为它们衔回来并放在洞穴四周的肉块。
当这些小斑鬣狗身体长到快和成年的斑鬣狗一样时,它们才开始断奶,但距离性成熟还需要好几个月。
另外,在哺乳动物中,鬣狗是雌雄同体比率比较高的一种生物,大概有1%的几率,出生的小鬣狗是雌雄同体的。
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发育,对于这些鬣狗来说,决定他们性别的唯一因素,是他们的第一次性交。
如果他们和雌性性交,将来就会成为正式的雄性,反之则会成为雌性。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加油向未来的观后感
手捧先生的,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