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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大学读后感800字

时间:2018-05-25 23:30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800字以上)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

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

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

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

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

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

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

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

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

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求500字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一)  这次的作文是写外国名著的读后感,我刚好看了雾都孤儿,对于里面的事情,我真的很感动: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奥利弗特维斯特。

他出生在于济贫院,刚出生不久,他妈妈就去世了,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他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他被当作一个物品似的,被人抛来抛去的,送来送去,但是他并没有想自杀,而是坚强的,勇敢的活了下来,有一次,他误入了强盗公司,小偷们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他不愿意作小偷,就逃了出来,这集的他才10岁,他宁愿逃出,也不愿意做一名小偷,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呀,面对生死关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义,他的正义和勇敢,恐怕我们谁也比不上他,他一个人经历着这么多的折磨,这么多的这么巨大的痛苦,但他还是坚持的追求美好的生活,他的生活那么苦,那么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里的人抐

我们总是不满足,总是在抱怨,可是他没有来抱怨,我们有父母在,有健健康康的父母,但是我还一天跟我的爸妈吵架,有些失去双亲的人,就连跟自己的爸妈说一句话的机会还没有,我想我应该好好反省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故事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小说《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

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

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

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

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

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有几次被故事情节深深的感动,这不仅是因为奥立弗的悲惨遭遇牵动了我的心,更是因为他拥有善良的本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

他虽然在黑暗的社会里饱尝了人世间的艰苦,但是这些并没有给自己美好的心灵蒙上半点尘埃。

  这本小说热情讴歌人们的正直、善良,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一些阴暗和丑陋的一面。

整本小说充满了爱的力量。

  与奥立弗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疼爱,衣食无忧。

有慈爱的老师和亲密的伙伴。

但有时还不满足,遇到困难就退缩。

读了奥立弗的故事,使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刻苦努力地学习,长大以后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三)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

()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

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

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

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

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

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

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

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3000字

想必大家都认得查尔斯·狄更斯,他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就是出自他的中。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主人公名叫奥利弗,他出身在济贫院,一身下来,妈妈就死了,长大后,他不仅没得到照顾,还像一个东西一样,被卖来卖去,又落入了贼窝,最后经过一次又一次困难,他被一个叫布朗罗的老先生收养。

整部小说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让我们看到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更让我们看到了那时候社会中的丑陋可耻。

看了这本书,把里面的奥利弗和我们相比,那就是天壤之别了。

奥利弗在济贫院里的生活就是:每天就开三餐稀粥,一周两次发放一头洋葱,星期天增发面包卷半个。

就这样过着每一天。

这种日子对我们而言,简直就是地狱般的生活,我们一日的生活费用就够奥利弗生活半个月,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比例呀

奥利弗的生活需要他自己去努力,生活的艰难,都泯灭不了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他还是获得了幸福。

所以,我们也要像奥利弗那样,突破黑暗,走向光明

不管在社什么困难下也要有善良和正直的心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700字[size=16.5pt]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浪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的旅程里。

他在生命的旅游中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那趋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民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

在伦敦我又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

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命运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

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命运的不幸,为什么,为什么啊

不过,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因为世界上好人总从坏人多。

南茜小姐、哈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还当小偷呢

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

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希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人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反赛克期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郎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年龄不该有的苦恼与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时代,英国是在军事上,经济是最发达的国家。

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

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扩展步说在抗议英车的法律置贫困僚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也指望着穷人千方百计的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的已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很深,就主齿们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吧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600字《雾都孤儿》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利弗.特威特斯的孤儿。

他出生在一家济贫院,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

后来被送到一家棺材店里,老板,老板娘及店里的伙计都不喜欢他。

一次,奥利弗因伙计骂他的妈妈和他打起来了,老板娘把他关了起来。

第二天,奥利弗溜走了,他去了伦敦。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

奥利弗遇上一个外号叫插翅神偷的人。

神偷把它带到了他的团伙里,却没有告诉他这是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把他变坏。

而贼窝的头儿费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一位朋友赛克斯。

赛克斯听了之后生气的把她打死了。

后来奥利弗告诉了警察,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

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朋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个故事非常惊险,让人们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惊呀,也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

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像善良人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

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渴望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900字渴望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一班 吴旋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

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

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

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

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

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

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

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

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

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

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读《雾都孤儿》有感 我阅读我交流我快乐作文 600字我阅读、我交流、我快乐阅读心得 读《雾都孤儿》有感世界上的文学作品,都是沉甸甸的。

它们都是经过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的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

我读过许多经典的作品,如:《简爱》、《雾都孤儿》、《一年到头》、《窗边的小豆豆》等等。

但令我感到最深刻的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

在这个文学作品中,里面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奥立弗.退斯特。

他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他善良:包容了一切罪恶;是因为他勇敢:敢于与强盗斗争,为正义付出;是因为他坚强:面对重重困难,从不放弃,从不退缩……奥立弗.退斯特的语言规范、谈吐礼貌,教育了不少说话难听的孩子。

也是他让我明白要分清善恶,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孩子没有爱心,自私、小气,我想在这里向他们推荐这本书,也让他们懂得:拥有爱、拥有爱心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礼物。

其实,世界上的文学作品有许许多多,就看你是否注意过。

当你被它迷上,就会感觉自己的心灵在渐渐的美丽,在渐渐的纯洁。

当我们走进图书馆时,就会情不自禁的感叹:这个世界的书真多呀

但我们冷静的时候,就会发觉:这世界的经典好书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

灿烂千阳,会照耀我们成长的方向,让我们在世界上经典作品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美丽的太阳。

《雾都孤儿》读后感(4)作文 500字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着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

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

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

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

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

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15000字的读后感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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