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的《复仇》读后感
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
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两篇散文诗中,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
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
”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
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
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但鲁迅竭力把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
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
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
《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
《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我眼中的鲁迅先生 作文
《我的朋友鲁迅》收录的45篇内山完造回忆鲁迅的珍贵文章,大多数从未在民国以后的报刊发表,主要来自民国时期的日文报刊和中文刊物,后都已停刊,成为绝版,因此非常珍贵。
全书以平实生动的文字,呈现出鲁迅的平常之心与平常之行。
这些日常交往中的平凡小事,所映照的恰是鲁迅鲜为人知的一面:横眉冷对背后的热泪盈眶,深刻犀利背后的平凡率真,还有悲观心碎背后吐露的对人间的喜悦与深情……读来让人惊叹、感动。
我眼中的鲁迅 作文300字
他是一个正义的人,他反对旧社会为成千上万的姓做出贡献。
在他的那场葬礼上,上万人来为他吊唁,他就是被人称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为人——鲁迅先生。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爱国的人,他曾十分憎恨统治者,经常用自己的笔与他们做斗争。
使反动派忐忑不安,但总是抓不到鲁迅,因为他的真名叫:周树人,从中我感受到了他希望我过不要再被欺凌的强烈欲望。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系在水生火热的人,十八课就清晰表现出来,他对一个从没相识的老百姓是那么关心,认真。
而且是半跪着,你见过一位伟人给一个没见过面的人跪下来包扎伤口吗
不然的葬礼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个人来参加呢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愿意付出儿不要求回报的人,十九课里看到他花里几年翻译出来的书却将它直接送给别人,宁愿自己少赚点钱也愿意让更多中国人理解中国现在的处境。
鲁迅的一生是活的有价值的
岁人他已经去世了,但他的精神永远的流传了下来
追答望采纳
《朝花夕拾》中的(藤野先生)读后感,300字以上
一个充满欢笑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
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
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
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
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
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
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 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
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
”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
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
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
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
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
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
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
“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
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
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
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
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
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