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400字
《狼王梦》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
它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一窝狼崽,紫岚想让狼崽们当上狼王。
可是,每个狼崽都遭到了不幸,只还剩下一个“媚媚”,是只母狼。
于是,紫岚把她的愿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
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
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
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
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
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
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
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
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
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
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
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
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读后感400字
“东汉末年,分三国……”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古典名著《三国演义》。
它是由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写的。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有许许多多,有身经百战的武将,有统一国家的君主,还有足智多谋的国中军师。
东汉末年,三个国家的君主——刘备、孙权、曹操,为了争夺霸王,个个互不相让,经常出兵攻打别的国家,各国都伤亡惨重。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首先,这本书里人物刻画鲜明。
关羽英雄无比,曾与刘备张飞三人战吕布; 张飞虽性暴如火,但武艺惊人,曾一人在葭萌关大胜马超。
赵云跟随刘备,不让刘备受伤,曾独自伤五十员曹将,单骑救阿斗;张辽伤敌无数,曾和李典、乐进杀吴兵几十万人;陆逊武艺不佳,可身怀妙计,曾助吴兵,击退刘备七十万大军。
其次,里面的情节更为精彩。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
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并一起报效国家,斩黄巾首立功。
后来,董卓夺取王位,他们三人战吕布。
过了几十年,魏、蜀、吴成立,各国君登基。
又经过征伐,司马昭、司马炎二人统一华夏,自立晋国,结束了多年的三国之争,使之成为历史。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仿佛就在三国时代,我为其中的英雄豪杰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要学习英雄们的英勇,继承他们的精神,让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
读《童年》有感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这个寒假里,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鞭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像还没开的花蕾用花瓣护着花蕊一样。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性格各异的亲戚,可能让阿廖沙坏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了,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而在外祖父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的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尽管每次都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还是重复地做着这个举动。
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地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既贪婪,又残忍,还很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动手……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很多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在他们看来,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地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糖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们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实在是天真了。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
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
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
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
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
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
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
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
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
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
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就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
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
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
不是吗
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
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
这使我想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游子吟》 妈妈对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这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没办法报答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
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亲妈妈,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中为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战马的读后感 400字
读《战马》有感400字今天,我读了《战马》这本书。
《战马》这本书非常感人,告诉我的道理也很多。
《战马》这本书主要内容:农场的夏天,艾伯特骑着乔伊去放羊。
乔伊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个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
乔伊和艾伯特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林下的河流,还可以以电闪雷鸣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弗尔尼山的山坡上。
艾伯特不和乔伊说话时,就一直吹口哨或者唱歌。
艾伯特的歌声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
乔伊一听见艾伯特吹口哨变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乔伊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他俩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乔伊从一匹脾气狂野、胆小怕事、依赖母亲的马,在艾伯特的驯服、爱怜、照顾下变成了一匹威猛的战马。
我完全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的吸引,把自己完全置于故事里了。
读到难过时,我会跟着伤心流泪;读到开心的地方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喜欢乔伊的乖巧,和忠诚。
佩服他坚强的毅力,我多么想拥有一匹这样的马呀。
我欣赏乔伊的勇敢,它从树林里开始跑,过了一条小河,穿过空无一人的农庄,不知被多少荆棘拉伤,跃过多少个门槛、沟渠、以及废弃的战壕,又经过几个已被遗弃、满是废墟的村庄,跨过了多少个无人区,又被多少铁丝网拉伤。
可它依旧在跑,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回到主人的身边。
乔伊还是一匹勇于克服困难、不放弃的马,由于被铁丝网拉伤,导致伤口感染,可它配合治疗,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那么多优点的良马我真的好喜欢。
《战马》是一本绝对不能错过的好书,它呼吁和平,声讨战争,让我们感觉到活着的幸福与快乐
从乔伊的身上同时我还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为了梦想,不怕付出的精神。
求读后感400字
怎么样
要想去了解它们,我认为读《昆虫记》这为首选。
在寒假期间我细品味了这本书。
以下是我的昆虫记读后感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
法布尔出身寒门,但他一生勤奋刻苦,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用十二年的时间先后获得双学士和博士学位。
可是这种奋发上进并未得到法国教育界、科学界的所谓权威部门的认可,以致虽一直梦想着能执教大学而终不能遂愿,只好屈就中学的教职,以微薄的薪金维持一家七口的生活。
不过法布尔并未气馁,除了兢兢业业的教书而外,他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研究。
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
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我非常喜欢读《昆虫记》,因为让·亨利·法布尔笔下的那些小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布满着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
我更佩服让·亨利·法布尔的毅力,因为《昆虫记》这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再加上作者细细观察这些昆虫,不知道需要几个春秋才能完成这部著作。
我想,我们不仅需要了解一下这本著作的内容,更应该学习作者那不懈探究的精神。
在此,我写下了我的读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