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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搬家读后感300个子

时间:2015-08-12 13:41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江湖救急

谢谢

【篇一:《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我们今天的幸福,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

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

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

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

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

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

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篇二:《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在吃喝玩乐的时候,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

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

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GCD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

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中国后来人。

红军将士们为了崇高理想而百析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

从这里给我的启示是:我们不能辜负战士们对我们的期望,要勤奋学习,做一个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篇三:《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

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斯诺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高中历史课本上--“1970年秋天,斯诺和夫人洛伊斯·惠勒。

斯诺一起来到中国,并于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和亲切交谈”。

那个时候我总觉得这个洋鬼子不就是来过几次中国,至于这么大肆报道他吗?等真正读了这本书,才发现斯诺和历史书上给人的印象完全不同。

我觉得,在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发自内心尊敬、热爱红军的国际友人。

斯诺站在一个“老外”的角度,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深入这片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去真正了解一下“土匪”们的革命精神,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他们战无不胜,是什么让他们奋不顾身。

告诉读者们“土匪”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又红又专”,为世人呈现一个较全面也较客观的“中国红区”。

很多人看完《红星照耀中国》,会常用这样几个字眼来评价:“热情”、“魅力”、“气质”、“青春”、“活力”等等。

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在这我并不想详述全部。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

当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要知道,这些孩子当时只有大概十二三岁。

可以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时间里。

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上却有着极高的信仰和信念,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特殊群体,用自己的青春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

我想红军长征能够胜利很大部分跟这股“青春力量”不可分割,因为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

“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

曾经在《时代》上看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对中国“80后,90后”的批判,认为中国“80后,90后”是“自我一代”,既是追求个人发展,不关心公共事务。

其实我想,在中国,并不只是单独的一个特定群体“80后或者90后”不关心政治。

我所说的“关心政治”,或者某美女到底与某领导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记得我大家在写思想汇报时,常写到“我很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某台某报”。

其实我想,你那不是关心政治,是关心宣传。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就是说,人类对公共生活的关心与参与是人类的本能和人性。

政治并不比我们去春游野炊时大家自发讨论分配谁带水、谁做饭、谁洗碗,怎么分摊费用。

在今天,这种天然的、自发的关心政治的人类本能成为王小波所说的“反熵”行为。

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

中国青年与美国青年在政治上所表现不同程度的关心,我想并不能归结为“个人觉悟”,政治环境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能够为年轻人参与政治提供一个“无形保障”。

我想,红军长征期间,能够大量涌向这样一批的被后人所赞赏的青年,不仅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当时的政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这样坚韧的性格。

斯诺的语言诙谐幽默,读来生气盎然。

比如他形容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在刀口上跳舞,稍有差迟,便会遍尝天下所有的酷刑,最后脑袋搬家,葬身荒野。

但他居然那样谈笑风声,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

他说贺龙是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

对周恩来的描写就相对的中规中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黑又长,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

他讲英语有些迟缓,但相当准确。

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

”然而,对于,斯诺则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

在斯诺的笔下,被还原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缺点,有个性的一个人。

当我想象着把湖南不是说成“Hunan”,而是说成“Funan”时不仅黯然失笑。

我们不对不承认,对于中国革命的影响以及其历史地位,尽管其在这过程中犯下过缺点。

或许的一生都跟其性格有着极大的联系。

少年的很有个性,离家出走,甚至自杀。

大约18岁的时候,他退学但是拟定了一个自修计划,并且非常认真严格执行,持之以恒。

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上课时候都很难坚持去上,经常逃课了,更别说,如果退学后还能坚持按自己的想法持之以恒去学习。

青年的是一个热血的青年。

他和他的伙伴们,“热心于体育锻炼,在寒假当中,我们徒步穿野越林,爬山绕城,渡江过河。

遇见下雨,我们就脱掉衬衣让雨淋,说这是雨浴。

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

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

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

”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

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

我想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

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

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

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

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

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

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

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

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

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篇四:《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智慧之光照耀中国】16岁儿子近来偏爱读史,几日前将《从沉沦到荣光-抗日战争全记录1931-1945》读完,我推荐他再读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著作《红星照耀中国》。

家里现存的那本是17年前我从老家调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时买的,扉页写有“生命旅途,愿智慧之光照耀一生”感言。

书本记述的1936年是中国国内局势大转变的关键一年:日本依然用高压手段威胁中国接收广田三原则,大规模增兵天津和华北,德国和日本签订防共协定。

战争一触即发,智慧之光何时照耀中国引导全民合力抗战?带了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与战争的无数问题,斯诺于六月间由北平出发,经过西安,冒了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边区,成为在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第一个西方新闻记者。

它不仅是一部采访录,还是一部详尽的历史资料。

在诞生后的七十多年里,一直是许多国家的畅销书,是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首选读物。

斯诺首先在当时苏区临时首都保安(即志丹县)和同志进行长时间的对话,搜集了关于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

然后,经过长途跋涉,他到达了宁夏南部的预旺县,从新折回保安,由保安顺利地到了西安。

当他回到北平时,正是西安事变爆发前夕。

他在北平首先为英美报刊写了许多篇轰动一时的通讯报道,然后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

这是一本真实描述红色中国的著作,使西方世界第一次了解了中国共产党。

作者以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红色苏区一幅幅立体而丰富的影像,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忍不拔、英勇卓越的革命斗争,以及西安事变爆发前夕、周恩来、彭德怀、林伯渠、徐海东等中共领导人对时局的看法以及他们各自的传奇经历。

除了领导者,斯诺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黎民百姓,从火车上偶遇的老者,到飞夺泸定桥的敢死队员,还有穿得破破烂烂、头上拖着辫子的农民。

这些普通人是组成陕北苏区最真实鲜活的画面。

“我以前从未见过任何中国青少年有这样一种人格尊严……随着我更深入苏区,我发现在这些红红脸蛋、欢乐愉快、精神饱满、忠诚不渝的“红小鬼”身上,洋溢着一种令人惊奇的青年运动的蓬勃精神。

”斯诺看惯了羸弱无助的中国孩子,“红小鬼”表现出的蓬勃朝气让他着迷。

随后接触的那群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战士震撼,“有时我几乎不能相信,只是由于这样一批坚决的青年,有了一种思想的武装之后,竟然能够对南京的千军万马进行了群众性斗争达十年之久。

”斯诺笔下的苏区普通百姓活灵活现,真实生动,他们的精神状态,折射出当时蕴藏在民众思想里的智慧之光,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中国的希望。

“读史使人明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之际,中华民族复兴之时,再读《红星照耀中国》,不仅让我们重温抗日战争那段非凡的历史,领略真实鲜活的红色中国,更能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原因。

【篇五:《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斯诺在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以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为基础,完成本书的写作。

作为一名西方记者,斯诺所站的是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去描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除此之外,还表现出了红军及其领袖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状况。

这本书可以说是让人们可以进一步的去了解当时十分神秘的中国的红色革命。

并且,他把自己在红色区域的所见所闻都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

后来汇编为《红星照耀中国》。

整本书的内容丰富而且生动。

1936年,中国革命与战争最凶猛、最危险的时期,长途跋涉来到西贝苏维埃地区,寻找红色中国。

故事都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更是让我对当时的人民、红军、等等都有了崭新的可谓是颠覆性的认识。

在苏维埃社会一节中,有两段文字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共产党在西北所以受到群众拥护,其当前的基础显然不是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而是有点象孙逸仙博士的主张:耕者有其田。

”;二是“有一件事可以说明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有基础的,那就是在所有老苏区里。

警卫工作几乎全部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担任的。

”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结的那样,正是由于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才会主动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红色政权;也正是由于秉承了这样的理念,共产党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始终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推动革命事业向前发展。

在我的认知范围中,当时的人民一定都受到了思想的禁锢并且十分保守,甚至可能有些木讷。

但是事实却是截然不同的。

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进行批评和抱怨,这无疑就是他们言语自由开放最直接的证据。

大部分农民团结一致,并且看好“苏维埃”和“红军”,以此证明他们思想觉悟是很高的,有共同的追求,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支持着自己的信念。

对比当今,我们貌似更缺乏精神信念这一块儿,这是我们所欠缺的地方。

这本书中所描绘的红色中国,与我们教科书上所学到的是有许多出入的。

相比之而言,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更加真实、可靠。

说道红军,就不得不提军队。

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了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认为红军是中国唯一的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

在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到:“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

一位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是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

这就是红军的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

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

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们心连心。

提到红军,另一个比提的就是长征了。

电视里所演的长征真的是惊心动魄、惊险万分。

红军通过各种巧妙的战术突破敌人的重重围堵,摆脱危险困境。

无论是四度赤水河、勇夺泸定桥、飞度金沙江等等都显示了红军的有勇有谋。

当时,当他们面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人民时,当当地人民对他们闻所未闻,他们仍旧是勇往直前,他们的功绩、作为都帮助他们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友谊,甚至是吸引了一部分人来参军。

这足以证明了中国红军在人民中的威望和感召力。

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战略转移、是一次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

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

提到书中关于领袖的描述,就不得不说斯诺对的描述中这样写道:“不可否认,你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天命的力量。

你觉得这个人身上不论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地方,都是产生于他对中国人民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些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贫穷饥饿、受剥削、不识字但又宽厚大度、勇敢无畏,如今还敢于造反的人们--迫切要求做了综合表述,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的经历是本书的一大重点,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

斯诺写到“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二、三点钟才休息。

他的身体仿佛是铁打的,他认为这要归因于他的少年时代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要归因于他在学校读书的刻苦时期,当时他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斯巴达俱乐部一类的团体。

他们常常饿着肚皮,到华南山林中作长途的徒步跋涉,在严寒的日子去游泳。

在雨雪中光着脊梁--这一切都是为了要锻炼他们自己。

他们直觉知道,中国的来日需要他们有忍受最大的艰难困苦的能力。

”读到这段的时候,反观我们现在的大学生。

逃课、迟到的比比皆是。

好多大学读书的风气早已荡然无存,大家上大学似乎都只为了文凭这一张纸,没有人关心是否真正学到了知识,是否真正度过了一个有意义难忘的大学生活。

美国记者西奥多。

H。

怀特曾对《红星照耀中国》做过如此评价:“斯诺对中国共产党的发现和描述,与哥伦布对美洲大陆的发现一样,是震撼世界的成就。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个未知的中国革命,也让我对这段历史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知。

我看到的不仅是中国革命的成长史更是对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社会一种全新的描述。

红星照耀中国第一章读后感怎么写

《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

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斯诺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高中历史课本上——“1970年秋天,斯诺和夫人洛伊斯·惠勒。

斯诺一起来到中国,并于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和亲切交谈”。

那个时候我总觉得这个洋鬼子不就是来过几次中国,至于这么大肆报道他吗

等真正读了这本书,才发现斯诺和历史书上给人的印象完全不同。

我觉得,在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发自内心尊敬、热爱红军的国际友人。

斯诺站在一个“老外”的角度,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深入这片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去真正了解一下“土匪”们的革命精神,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他们战无不胜,是什么让他们奋不顾身。

告诉读者们“土匪”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又红又专”,为世人呈现一个较全面也较客观的“中国红区”。

很多人看完《红星照耀中国》,会常用这样几个字眼来评价:“热情”、“魅力”、“气质”、“青春”、“活力”等等。

作文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在这我并不想详述全部。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

当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

’”要知道,这些孩子当时只有大概十二三岁。

可以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时间里,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上却有着极高的信仰和信念,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特殊群体,用自己的青春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

我想红军长征能够胜利很大部分跟这股“青春力量”不可分割,因为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

“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

曾经在《时代》上看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对中国“80后,90后”的批判,认为中国“80后,90后”是“自我一代”,既是追求个人发展,不关心公共事务。

其实我想,在中国,并不只是单独的一个特定群体“80后或者90后”不关心政治。

我所说的“关心政治”并不是指关心某领导人最近又亲切接见谁了,或者某美女到底与某领导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记得我大家在写思想汇报时,常写到“我很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某台某报”。

其实我想,你那不是关心政治,是关心宣传。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就是说,人类对公共生活的关心与参与是人类的本能和人性。

政治并不比我们去春游野炊时大家自发讨论分配谁带水、谁做饭、谁洗碗,怎么分摊费用。

在今天,这种天然的、自发的关心政治的人类本能成为王小波所说的“反熵”行为。

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

中国青年与美国青年在政治上所表现不同程度的关心,我想并不能归结为“个人觉悟”,政治环境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它能够为年轻人参与政治提供一个“无形保障”。

我想,红军长征期间,能够大量涌向这样一批的被后人所赞赏的青年,不仅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当时的政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这样坚韧的性格。

斯诺的语言诙谐幽默,读来生气盎然。

比如他形容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在刀口上跳舞,稍有差迟,便会遍尝天下所有的酷刑,最后脑袋搬家,葬身荒野。

但他居然那样谈笑风声,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

他说贺龙是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

对周恩来的描写就相对的中规中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黑又长,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

他讲英语有些迟缓,但相当准确。

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

”然而,对于,斯诺则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

在斯诺的笔下,被还原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缺点,有个性的一个人。

当我想象着把湖南不是说成“Hunan”,而是说成“Funan”时不仅黯然失笑。

我们不对不承认,对于中国革命的影响以及其历史地位,尽管其在这过程中犯下过缺点。

或许的一生都跟其性格有着极大的联系。

少年的很有个性,离家出走,甚至自杀。

大约18岁的时候,他退学但是拟定了一个自修计划,并且非常认真严格执行,持之以恒。

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上课时候都很难坚持去上,经常逃课了,更别说,如果退学后还能坚持按自己的想法持之以恒去学习。

青年的是一个热血的青年。

他和他的伙伴们,“热心于体育锻炼,在寒假当中,我们徒步穿野越林,爬山绕城,渡江过河。

遇见下雨,我们就脱掉衬衣让雨淋,说这是雨浴。

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

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

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

”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

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

我想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

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

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

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

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

虽然我们很想拿现在的共产党和以前的共产党来比较,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

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自我介绍的作文怎样写

介绍自己的姓名、年龄、相貌、个性、爱好等。

下面有一例供你参考:我叫XXX,是一个充满朝气的阳光女孩。

模样虽谈不上很美,但也绝不难看,上翘的嘴角,薄薄的嘴唇,笑起来有个浅浅的酒窝。

我的性格像红色一样热情、活泼。

我很外向,根本谈不上淑女。

我热情,喜欢结识新朋友,不管是老是少,我都能和他们一起玩儿得很开心。

我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爱好也很多。

我喜欢读书,它是我生活重要的一部分。

我还喜欢舞蹈、音乐、电脑等,这些业余爱好其实也是我的一种乐趣。

虽说我自命为阳光女孩,但是也有烦恼。

常言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我当然也不例外。

夏天出生的我,爱哭;温室中长大的我,脆弱。

有时遇到点挫折或不顺利的事情,就会伤心得要死,每到这个时候便会回忆起过去了的日子。

我会想:一点小事算不了什么,不都过来了吗

和朋友闹矛盾了,你不要生气,多为他人想想,总会雨过天晴和好如初的;老师批评你了,你不该伤心,好好努力向前呀

我已经学会化眼泪为努力,化生气为动力了。

瞧,这就是我I am xxx and I am 12 years old. My favorite sports include basketball, swim and football. One of my favorite stars is Liu Xiang because he is the fastest runner in the world and a pride of our country. I have love fruits like watermelon, grapes, banana, and so forth. When I have time, I like watching TV, playing games on my computer, surfing the web, and reading. I have a lot of friends and we often play football together.你认识我吗

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好看的鼻子,在鼻子的下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我喜欢唱歌,画画,喜欢站在舞台上有成就感的自己,喜欢弹琴,喜欢尝试一切新鲜的事物,跟喜欢朴实的自己。

       从小由于妈妈的严格管教,我很听话,凡是见过我的长辈们无不夸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而在家里我却很活泼,很爱笑,喜欢看电视,嬉笑怒骂,无所顾忌。

在学校里时而高谈阔论,海吹神侃;时而被某君的妙语连珠逗得哈哈大笑,我身上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片轻松。

     我很胆小。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和我在车站接叔叔,在去的路上妈妈安顿我,见了叔叔要问好。

到了车站见到叔叔,我却说不出口。

妈妈连忙迎着说:“这孩子不懂事,别见怪。

”还有一次,爸爸和妈妈晚上出去,让我一个人在家。

爸爸妈妈走后,外边躺到床上睡觉,不知怎么了,天空好像故意和我作对,下起了雨,是我不敢睡觉。

这时,外面忽然有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我心里想:妈呀,小偷来了。

于是,我把身子缩在被子里,动也不敢动。

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声音停止了,我就壮着胆子出来看了看。

唉原来是饮水机在作怪。

我这才放心的去睡觉。

又过了不久,门外突然门铃响了。

哎呀,这下小偷真的来了。

我躲在被窝里打哆嗦,外面传来了妈妈的声音:“快开门,我和你爸爸都淋湿了。

”哦,原来是爸爸妈妈呀。

打开门,我一脸苍白,满头大汗,妈妈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

如果告诉了他们,准会笑话我一番。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唱歌、画画、弹琴、有很胆小的女孩大家想知道我是谁吗

想和我做朋友吗

那就请听我的描述吧。

我身高一米四多点,脸长得小小的,我很担心人家笑话我,舅舅安慰我说我的脸还没有长开。

嘴是小的,耳朵却是大的,眼睛是水亮水亮的,平时喜欢留着小平头。

我最擅长的是骑单车和游泳。

先说游泳吧,我四岁半就能在水里上下起浮,穿梭自如了。

有的小朋友不会游泳,看着我在水里来回自如,羡慕死了;有的叔叔阿姨看我这么小就能在水里一下子游到水底一下子又浮上来,都夸我是水里的小鱼;有的奶奶说我和水里的大鲨鱼游得一样快,我心里可开心了。

再说骑单车吧。

我可以在路上保持不下车,还可以在我们的小区拐弯处加速呢,可我也很注意安全,不会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我也有一些坏习惯。

坏习惯之一就是爱睡懒觉。

每天早上正睡得很香的时候突然会有一个人叫我起床,可怜的我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才能睡个好觉。

我很羡慕舅舅可以睡到自然醒。

我最喜欢吃海苔。

如果你给我四十包海苔,你信不信我可以在十分钟里吃个精光。

可是吃饭有时一口都不想吃。

我的烦恼是每天要拉很长时间的小提琴。

我总是感觉在打疲劳战。

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国际刑警,保卫国家。

现在大家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想不想和我做朋友呢

你是学生吗自我小结: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在道德与素养方面,我诚实守信,待人真诚,孝敬父母,信守诺言,言行一致,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考试不作弊;我有责任感,体现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爱护公共设施,关心社会和他人,乐于助人 另外自我介绍能给别人带来很好的第一印象.记得我们上学那时,有个人就说“我家住在省女子监狱”。

当时我们哈哈大笑。

结果他来了句,“旁边”。

又是一阵的哄笑。

所以自我介绍要以幽默的方式,最能让人记得你。

首先你可以先说,我叫XXX(王小二),XXX(王小二)的X(王),XXX(王小二)的X(小),XXX(王小二)的X(二)。

性别肯定显而易见,至今未婚。

我的特长就是:手特长。

像这样幽默似的介绍很好。

你自己想介绍什么自己韵味一下就OK了。

自我介绍的禁忌: (1) 自我介绍最忌讳平淡无奇,不能够把个人的特点展示出来。

(2) 自我介绍还忌讳写成简历形式,缺少文学色彩。

下面是几篇范文,可以自己看看 自我介绍 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

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

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

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 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

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

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 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

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

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

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

李玲自传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

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

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

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

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

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

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

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

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

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

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

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

老师深得学生之心。

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

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

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

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

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

中学后便无一所获。

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

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点评: 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

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

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

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

我这个人呀 我这个人呀!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

”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

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

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

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

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

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

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

我就是这么个怪人。

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

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

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点评: 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

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

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

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

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

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

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

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

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

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

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

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

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

输了,嘟着嘴巴就走。

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

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

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

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

我赢了

” 哈哈

这就是我。

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 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

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

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

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

哈哈。

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

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

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

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

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

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

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

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

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

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

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

哈哈。

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怎么样?这么多够你选的吧?你可以找你喜欢的综合一下,,,,不要直接抄。

别忘了改名字,性别什么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你是男是女

三只小猪的读后感50字左右

我这里有几篇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1.《三只小猪》读后感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三只小猪》大哥和猪二哥“图省事”分别盖了草房子和木头房子,而猪小弟花了很长时间,盖了一座结实的砖房子。

后来,大灰狼来了,把猪大哥和猪二哥的房子很容易地破坏掉了,最后幸亏猪小弟的房子结实得很,大灰狼没办法破坏掉,他们三个才没有被大灰狼吃掉。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里的一句话了:“倒是大灰狼,悲壮的鼻青脸肿。

没有吃成小猪,它只好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想着大灰狼的倒霉样儿,我几乎要笑出声来。

俗话说得好:有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

猪小弟科学挑选地点、精心设计图纸、认真建造房子,虽然比较慢,但是很结实。

所以,风吹雨打,大灰狼也“又吹又撞”,猪小弟的砖房子仍然没有倒下。

我们都应该向猪小弟学习:要勤劳,不要懒惰。

有时候,干好一件事情,不能只图省事。

2.读了《三只小猪》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动自己的大脑。

只有经过自己大脑的认真思考,才能像小猪一样想出很多方法,做好自己的事情。

所以,我要向文章中的小猪学习。

做一个会思考的孩子。

3.《三只小猪》读后感《三只小猪》的故事中,第一只小猪很懒,第二只小猪也很懒,只有第三只小猪很聪明,也很勤劳。

我最喜欢第三只小猪,因为它聪明、勇敢,敢和大灰狼战斗,最后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大灰狼。

我要向它学习,学习它聪明勇敢、懂礼貌、吃苦耐劳的精神。

写作重点就是要写出小猪的精神,与前面二猪形成一个对比。

谢谢,望采纳

初中生自传范文

自传范文敬爱的党组织:您好!我叫×××,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辽宁×××(如:沈阳X村)人,大学本科在读,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子女。

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父亲:×××,沈阳市法库县农民,群众;母亲:×××,沈阳市法库县农民,群众;祖母:×××,沈阳市法库县农民,群众;姑姑:×××,沈阳市法库县高中教师,*党员。

……个人简历:××年9月—××年7月,就读于沈阳市法库县×××小学,任班长,证明人:×××;××年9月—××年7月,就读于沈阳市法库县×××中学,任学习委员,证明人:×××;××年9月—××年7月就读于沈阳市法库县高中,任班长,证明人:×××;××年9月—今,就读于大学×××学院,任学生会主席,证明人:×××。

其中,于××××年×月,在沈阳市×××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我出生在×××(如:沈阳市法库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

从上小学开始,渐渐懂事。

……(从对党的懵懂、粗浅的认识,逐步发展为热爱的情感)……正是在这种良好的培养和教育下,我光荣加入中国少先队。

××××年,我小学毕业,考入×××中学。

三年后,又考入××××高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积累,我在思想上逐渐懂得了,青年人要成长进步,必须自觉靠近团组织,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培养。

通过组织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我于××××年××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在中学的六年里,由于思想进步,学习优秀,工作出色,我曾多次被评

感人的微小说合集

.1.女孩说怀孕了。

男续低头吃饭,说:我扎了。

女孩愣了一会儿:我和你开呢。

男人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喝了口水说:我也是…(这个故事剧情太复杂,内涵太深刻了)2.一单身女子搬了家,晚上忽然停电,她赶紧点起了蜡烛。

忽听有人敲门。

原来是隔壁的小孩子,只见他紧张地问:阿姨,你家有蜡烛吗

女子想:天哪,刚来就借东西,以后就更没完没了了.于是她冷冰冰地说:”没有

”小孩笑了,还带着一丝得意:“我就知道你家没有

妈妈怕你害怕,让我给你送蜡烛来了”(邻居之间的感情,不都是一个付出,另一个才知道付出么)3男人又黑又丑,一笑还一口蜡黄的牙.这桩亲事.她一万个不同意,奈何父母就这么定了.刚嫁过去她就受不了,他睡觉打呼,还不洗脚.她睡不着,在床上坐了一夜,这日子怎么过啊

第二天入夜,他端来一盆热水,学着她的样子洗了脚,到了床上却不睡.“你咋还睁着眼睛呢

”“我打呼噜,你先睡。

”(这个故事貌似是转播的最火的)4.连续三年的情人节,他都会收到来自同一个陌生号码的祝福短信,只有短短五个字:情人节快乐。

他从来没有回复过。

第四年的情人节,那条短信没有出现。

他犹豫很久,终于对那个号码发了句情人节快乐。

很快便有了答复”谢谢,你哪位

”爱情不会在原地等谁,一不小心,它便被时间带走了。

(这个故事觉得很简单..)5.毕业那天,班长提议全班同学坐成一个圈,每个人在纸条上写一个自己的秘密,传给左边的人,这样每人分享一个自己秘密的同时也保守了一个别人的秘密。

我故意坐在他的左边。

暗恋四年却没敢表白,能知道一个他的秘密也好,我安慰自己。

传来的纸条上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这个故事我觉得还是很感人的)6.那时她还年轻,粉和纤柔喜欢做梦,公车樱花路花园角图书馆,连呼吸都是他的影子。

那时他还年轻,锐气幽默处心积虑,樱花路校门口花园楼梯折角,哪里都能找到她。

无数次擦肩而过心跳窒息却几乎不曾说过一句话。

毕业晚会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等我回来。

三年没有联系,然后回国。

结婚。

初恋。

(浪漫的等待和执着)7.他站在镜子前,一个女鬼从背后慢慢向他移来。

冰凉手突然捂住他的眼,“猜猜我是谁”声音阴冷可怖,他淡定面无表情“你是鬼。

”“哎呀真没趣,又被你猜到了。

”阴冷声音瞬时变成娇嗔她跺脚,变成一股烟又飘回了骨灰盒。

笨老婆,玩了20多年还没玩够;他抱怨着,长满皱纹的脸上却洋溢着满满的幸福(这是鬼故事还是爱情故事)8.对他厌烦至极,一天他问我如果我还剩下最后一天,会做什么。

我说,不懂,你呢。

他说,反正我是一秒也不会陪你。

我回四个字,分手,再见。

三十年后,他发来一条短信,说,其实,我当时想说,我会悄悄看着你一天,不去找你,静静消失,对你掩盖真相。

我花了一天找到他,他胃癌去逝,终身未娶。

(这就是我说的大病之一)10.故意天天迟到,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夜半,思念成灾的我在学校论坛里写下对他的点滴。

发表之后,F5刷新竟有回帖一条“我也爱你。

”看到ID,顿时泪流满面。

——门卫李大爷(这是喜剧还是爱情

)13.她车祸去世后,他思念万分,利用时光机回到过去,阻止惨剧发生。

机器出了差错,比预定时间早了几分钟。

他拿出钥匙开门,听见卧室传出她的娇喘和男人的声音。

她手机响了,他记得这是他打来的。

“我得走了,我男人催我呢。

”他听着,惹羞成怒,出门偷了一辆车,看着急匆匆的她,一脚踩下油门(有时候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并不是开心的事)15.一家人在饭桌上议论富裕后的想法。

爸爸笑谈:等以后有钱了我要把你妈换掉。

妈妈不以为然。

爸爸恢复了一本正经道:不会的。

就为了当初贫困时的两块钱你妈陪我花了好几天。

我这辈子都不会背弃她。

妈妈看着爸爸会心的笑了幸福。

就是平凡的相濡以沫.(一切都是浮云,相爱就好)16.岸上围了一群看热闹的男孩。

“哈哈

快看

那个没娘的瞎子自己往水里走

”指着扑腾的她,个子最高的男孩笑的前仰后合。

“呵~冬天的河水原来这么冰,全身都被水裹满了,虽然仍满目黑暗,但比在岸上孤零一人强,就这样沉下去吧

妈妈,他们都在笑呢,是在庆祝你我即将重逢吗?”(他真的很想念他的妈妈.)17.“妈妈你看!”小女孩开心地递过来一张写满字的纸。

“我听见一个哥哥问姐姐怎么才会爱他,姐姐说只要每天在纸上写一千遍她的名字。

”“傻孩子

”女人抱住小女孩。

那宝贝是怎么知道爸爸名字的

“这里。

”小女孩打开抽屉,上次爸爸把名字签在上面了。

女人顺眼望去。

里面躺着一张离婚协议书。

(大人的世界,小孩永远都不懂)18.临终,他对他说:“你还记得我们相识的日子吗”“当然,恩,在你决定放弃你爱过的女人那天”“哦,我差点都忘记了。

谢谢你,每一天,你都叫我起床,陪我吃饭,上班,道晚安,这么多年竟没有一天忘记”“呵呵,因为我爱你”“恩,我也爱你

”说完,他合上镜子,微笑着闭上了双眼.(这个故事很意境,讲的是男主人公临终前对着镜子说的一段话,在他离开了他爱的那个女人之后,一直照顾自己单身到死的故事)19.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她在微博上记录了他们之间的点滴。

在一次吵架后,她一生气删除了他们的微博;待他们和好,她和他说:“我没有我们之间的记忆。

”“没关系,我微博上有。

”(很简单,我也留着)20.她离乡打工,独子豆豆交给爷爷带。

豆豆调皮,经常跟隔壁的妮妮打架。

她恨铁不成钢,春节回家,训斥豆豆:“不准打架,跟妈妈去隔壁道歉

”豆豆委屈地哭:“谁叫她骂我是骗子。

”母子到了邻居家。

一见到妮妮,豆豆攥紧妈妈的手,骄傲地对妮妮说,“哼,你看

我没骗你吧

我也有妈妈

”(有时候大人也不能了解小孩的世界)21.她每个星期三都会来邮局,人们都称她为“星期三小姐”。

这个星期三她如期而至。

“小姐,这样的信件,我们真的是无法寄出的。

”他无奈的笑,将没有收件人地址和姓名的信件递还给她,这一次他抬头看了她,却发现她双唇微抿,目光有些紧张却闪烁热情的看着自己。

(她爱着他。

)24.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

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

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女人有时候的伟大是男人看不见的)25.选择和你在一起,只为和你一起去看上帝,因为我们的命运都一样,所以我们都想看看那个把我们命运玩弄与股掌之中的上帝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们要亲自问他,怎忍心对我们这般 残忍。

< 如果不解释,你们懂么

>(这个还需要解释嘛.意思就是他不爱她了,但她还是选择要和他在一起,一起去见上帝)35.他遇到了空难,全机一百多人就他一人活了下来。

当救援队找到他时,医生连连说他受了那样重的伤还能活着是一个奇迹。

后来,她问他,他到底是怎样坚持下来的。

他微笑:“我当时一直在想,如果我不在了,谁来给你幸福。

”(谁没了谁都一样活,可是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36.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

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

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

某天他突然消失了。

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

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嗯,我开始喜欢微博了。

)38.香港男孩和北京女孩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相遇并迅速相恋。

而一星期后两人已在机场告别,男孩参加了无国界医生要去非洲原始部族工作。

临行前他送女孩一个音乐盒里面的曲子是明年今日。

到时我会回来男孩说。

一年后男孩回国女孩已嫁人。

对不起,女孩对来找她的男孩说,我以为你是要我等十年。

(这是怪陈奕迅没有唱清楚

)39.失明后他脾气暴躁。

妈妈呵斥道,你这样自暴自弃,从今后我只喊你起床吃饭睡觉,不再管你。

果然,从那以后妈妈每天只跟他说这三句话。

这让他很愧疚,也渐渐平静下来配合治疗。

一年后,他终于复明了,却没看到妈妈。

家人告诉他:妈妈一年前就去世了,去世之前录下那三句话,不想影响你的治疗……(有时候失去了才知道珍惜)40.电话里面“This is a wrong number.Please check up and take the telephone number again…….”;电话外面“孩子,你为什么每天都说外语,妈听不懂,但是妈想你……..”(亲情是这么的美。

)41.就要做心脏移植手术了,他深情地望着躺在床上的妻子,拿签字表的手有点抖。

“快签吧,你个窝囊废、穷鬼

”妻骂。

手术很成功,她没有一点排异反应。

“我那没心肝的丈夫哪

”她问护士。

护士递过一张纸,上面画一颗鲜红的心和一行小字:“这是我最后能给你的了,我爱你。

”(有时候真相只有一个,而且很感动。

)42.结婚50年了,他们似乎把抱怨印在骨子里了。

几乎每天一睁眼,对彼此的抱怨声就会马上响起。

儿女们甚至不敢单独去看望他们,因为每一次都会是一场耳朵的灾难。

又是一个早上,当他又开始抱怨她的晚起时,突然发现她已经去了。

沉默了好久之后,他说出了最后的抱怨:“为什么不等我一起走……”(不说,不代表我不爱你。

读后感或读书笔记

青年文摘——用1个煮幸福 在我大学毕业的同时,最疼爱外婆因为多年来的胆结石旧疾而住进院。

  那是2001年的夏末,那时,我已经在省城长沙奔波了几个月,钱没有少花,但工作却毫无着落。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为了供我上学,几年来日日节衣缩食。

而这次外婆的手术费,对他们亦是不小的负担,,他们还要操心供养在省城奔波的我。

  这一切我都无法回避,无法轻松。

第二天,我打电话回家,对母亲说:“我找到工作了,以后你们不用寄钱给我了,安心给外婆治病吧。

”   挂了电话,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那时,也是我最为艰难的时候。

学校里的新生都陆续入住了,我必须从“赖”了一夏的宿舍搬出去,同时,我虽然在长沙最繁华的芙蓉路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但试用期只有600块钱,且长达三个月。

  一个人生活,七七八八算起来,我要糊口都难。

  只好走一步算一步。

  我在离芙蓉路不远的南门口一条小巷子里租了一个单间,月租300元。

那是一户人家自己建的小楼,一楼做小饭店,二楼是主人家自己住,三楼便隔成了四个小单间出租。

  我租的是其中一个单间: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十平方米的面积。

  从房东嘴里,我了解到其他三间房里分别住着一个在附近读高中的孩子,一个来陪读的母亲,还有一个和我一样打工的年轻人。

  那人叫李剑,也是刚刚大学毕业,一米八几的个子,却长了张娃娃脸。

第一次看到他,他正噔噔噔地从楼下上来。

主人家自制的木楼梯极窄,而且老摇晃,极不坚固,我看着他大踏步地踩在上面,很是担心楼梯会散架。

  他走了几步抬头看到了我,便笑着向我打招呼:“Hi

房东说你也参加了汉语言的自考,我们有空一起看书啊

”   他的开朗和热情像阳光一样在这个小楼梯间里迸射出来,我对陌生人的防范之心,一下子烟消云散。

  我和李剑很快就结成了“兄弟般的情谊”,两个刚刚开始打工的“穷人”,住的地方没有任何娱乐设施,因此常常是下班后,他到我房间来看书。

有时是看自考的教材,两个人像小学生一样,你问问题我回答;有时候是一起到路口租武侠书看,他偏好金庸我独爱古龙,我们各取所需,挑灯夜战,总是过了凌晨才想起明天还要上班。

  就这样过了大半个月,一天晚上,我正拿着热水瓶里半温的水泡一元钱一包的方便面,李剑闯进来了,一进来,他就大惊小怪地嚷嚷:“哇

怪不得你长得一把骨头,原来每天吃这个啊

”   我气不打一处来,每天吃这个

难道我想

可除了这个,我能吃得起哪个呢

  一时间想起自己这一个月来中午吃米粉,晚上吃方便面,吃得都快想吐了,可离试用期结束还那么远——小女儿心性顿发,眼泪就涌上来了。

  李剑在我边上转了几圈,突然神秘地凑近我,说:“哎,我说,你愿不愿意跟我搭伙,自己做晚饭啊

又省钱又好吃

”   我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拿空气做啊

这么点大的房间,没有煤气灶没有锅碗瓢盆,就算有,房东也不会允许的……”   他胸有成竹地说:“这么着吧,明天晚上我请你吃一顿好了,记着下班后快点回来啊

”我狐疑地望着他,不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第二天下班后,刚上三楼,就看到李剑从他的房间里探出头来招手叫我,我走过去,他马上把门关上了。

  这是我第一次到他的房间里来,没想到,这么个大男人还挺细心的,屋里收拾得挺干净。

除此外,靠窗的桌上放了一只锅子,体积不大,正在呼呼地冒着白气,好像在煮什么。

与普通锅不同的是,它连着一根粗粗的尾巴,看来是个电饭锅。

  我指着问:“煮面条的

”   李剑顿时露出一脸孺子不可教的表情,他摆出一个拍广告的姿势,夸张地念道:“美的电火锅,煎炒煮样样行

原来生活可以更美的

”我被他逗得大笑起来,李剑说:“你待着吧,今天我请你吃大餐。

”   我看着他端了个盆,盆里放着一些已经洗好的金针菇,几片豆腐,一把白菜,过了一会儿,那电火锅的白气已经冒得满屋都是,整个小屋里云雾环绕。

李剑伸脖子看了一下,利索地扯掉插头,拿出一个大的保温桶来,把电火锅的盖子一掀——哇,是满锅的白米饭

  我惊讶极了,想不到电火锅也可以煮饭啊。

在这当口,李剑已经把饭全装到了保温桶里,盖好,然后拎着锅到水池边去洗净,再装了水端进来。

  我看着他在锅里放上油盐醋辣椒和一些作料,然后继续插上插头把水烧开,水开后,他把盆里准备好的金针菇什么的一古脑儿放了进去,不一会儿,一股菜香便弥漫了整间屋子。

李剑把窗子顺手推开,满屋的蒸气顿时向外飘去,不一会儿,就散光了。

  现在,我的面前摆着香喷喷的米饭,还有一大锅素菜火锅,虽然都是极简单的东西,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却无异于山珍海味。

  当时已是十月,天气微寒,我和李剑却吃得热火朝天,我连夸李剑“手艺好”,而李剑则得意地向我传授他的法宝:比如六点左右是房东家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这时候“推窗散气”,绝对不会有人注意;再比如在这样的小屋里做饭,只能用电火锅,而且只能是这种说明书上说明了“煎炒煮炸”都可以的电火锅……   从那天起,我正式和李剑“搭伙”,一个火锅两个碗,开始了我们的“火锅生活”。

  李剑的火锅,味浓,下饭,加上天气越来越冷,吃完饭后喝一碗汤,那样的满足感,真是前所未有。

  就这样每日下来,不到半个月,我的嗓子便肿到说不出话来。

  我看着李剑活蹦乱跳的,不由得感叹自己身体不争气,好不容易吃上了几天热乎饭菜,还吃出了个火气过旺。

  到了晚上,李剑竟然没有煮火锅,而是煮了一锅白米稀饭,加了糖递给我。

稀饭绵软,入口即化,把我的不快一扫而光。

  从那以后,李剑每次煮了火锅菜,一定要等到火锅的火气散掉,温度没有那么高,才开餐。

这样虽然没有趁烫吃那么过瘾,却也让我的“火气”减了很多。

  那个小火锅,几乎成了我们的宝贝,它还能够在早晨煮两个鸡蛋当早餐,晚上煮一碗甜酒当夜宵——我的脸色已不仅红润了起来,而且笑容还越来越像一个幸福的傻瓜。

  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对于独漂异乡的女子来说,一锅热腾腾的可口饭菜,绝对比鲜花与情诗更能打动她的心。

  我对李剑的爱情,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一点一点滋长了起来。

  吃久了火锅,有时候就特别想吃一盘素炒的小菜,但是房间的隔音效果差,如果炒菜,不仅油烟太重难以散去,而且油爆锅的声音绝对会惊动房东,我们怎能因小失大

  一天下班,我左等右等不见李剑回来,一直心急火燎地等到快九点,楼梯上终于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

  我几乎是以撞的姿势扑向门,与此同时,李剑也从门外“撞”了进来,他手上端的一个什么东西猛地洒了我一身。

  我呆呆地低头看,原来是一个白色的盒饭盒子,里面那黄色的菜油全洒在了我衣服的前胸上。

  一番手忙脚乱后,我才知道,今天晚上李剑他们老板请客,让李剑陪着,结果大家吃完后,李剑才发现有几个炒菜根本没人动过筷子,他赶快偷偷地叫服务员装好,给我带回来了。

听完他的话,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该悲还是该喜,几个小时的牵肠挂肚瞬间化成眼泪,哗哗地流了一脸……   2002年1月,房东终于发现了我们的秘密。

晚上,李剑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他准备搬家了。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这几个月以来,我对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大男人已经充满了依赖,每一天顶着寒冷的风往小屋赶,心里都会想着有一个人有一锅热腾腾的菜在等待,那样温暖而甜蜜的感觉,我敢肯定,那就是爱啊。

  李剑看着我,第一次,他没有笑,他说:“我把小火锅留给你吧。

”   我脱口而出:“我不要

”   他惊讶地反问:“为啥

”   我勇敢地看着他,我说:“我想要的,是为我煮火锅的那个人……”李剑张大了嘴巴,然后,他的目光,就那样像火一样燃着了。

  我们一起搬出了南门口那座小楼,在不远的地方一起租了个两室一厅。

那里有着单独的厨卫,我们一起买了一个电饭煲煮饭,仍然用我们的电火锅煮菜。

生活丰富起来。

  后来,这个小火锅一直陪着我们度过了整个转折性的2002年,从最艰难的阶段一直到平稳再到幸福完全降临。

  到了2003年1月,我和李剑正式走进了婚姻登记处,同时,我们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河西买了一个两室一厅,从此,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厨房,以及齐全的锅碗瓢盆。

  蜜月期间,李剑领着我把小城所有的名火锅吃了个遍,什么小肥羊、谭鱼头……我们还专门去了湘西凤凰,把那里有名的鸭血火锅吃了个够。

  每次我都问李剑:“你说这比起你煮的火锅来,哪个味道更好

”他笑着捏我的脸。

  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有哪一味作料能够比“爱”更让人陶醉呢

那个已经掉漆的小火锅,现在仍不时地被我们搬出来,煮汤的时候,它会咕咕地冒着白气,仿佛是永不疲倦地在唱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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