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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

时间:2015-10-29 14:19

《未成年人保护法 》读后感400字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 500字

近年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这种问题发生的原因有来自社会的,学校的,家庭的,个人的。

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对青少年给予特殊的保护,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应该是未成年人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我们青少年更有义务从自身做起,学习了解相关的生活常识,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甚至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中做到以下几点:1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并及时打电话告诉父母和邻居;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2在学校里,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使自己在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更好的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

努力使自己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争取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在社会中,不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并能够自觉抵制生活中的一些不良诱惑,交友时要慎重。

4同时可以从报纸、电视、电脑上了解学习更多保护自己的常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使自己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200字

1\\\\最近我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看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第2章家庭保护法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古时侯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户人家有个独儿子,一天,他在对门玩,看到一个卖姜的,把他的姜拿了一块回来。

他的妈问:“姜从哪里来的?”他说:“从对门的卖姜人那里拿的一块。

”“你拿他的姜, 他没看见?”“我把姜放在磕膝弯子里,一路跳丁丁婆婆回来的。

”妈说:“你很棒。

” 第二回,他又在对面玩,把人家鸡窝里的一个鸡蛋拿回来,他的妈问:“鸡蛋哪里来的?”他说:“从对门人家里鸡窝里拿来的。

”“你拿人家的鸡蛋人家没看见?”“我把它放在胳肢窝里夹回来的。

”妈说:“你很棒。

” 这孩子长大了,到处偷,别人把他无可奈何,大户人家的金子、银子,他都偷。

最后进了监牢,要准备处死他时,他说:“我要吃一口奶。

”他的妈来了,他妈把奶头扒出来,他一口衔起,咬掉了半头。

他妈疼晕死了。

别人问:“你怎么咬她?”他说:“我小来偷人家的,姜,偷人家的鸡蛋,每回她都说我很棒。

若是她每回打我一顿,我就不得做强盗,不做强盗就不得要我的命,我才要咬死她! 我们班有个男同学叫小光,他父母是做生意的,家里很有钱,小光想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买什么,家里不仅有电脑,还联着网呢,这让很多同学都羡慕他,可是,他不是利用他家的电脑来查资料,读新闻,看好的文章,而是利用下学的时间在家里玩电脑游戏,自从他家里装上电脑以后, 经常不完成作业,而且,上课时,别的同学都在专心致致的听老师讲课,他却在自己的座位上打磕睡;下课时, 他总是和别的同学讲他的电脑游戏,他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考试成绩都不及格,父母知道后,不分青红皂白,把这个同学打了一顿,以致这位同学对学习失去了兴趣,打骂更成了家长便饭. 看了家庭保护法中的第十条之后,我很想告诉小光的父母,你们要多关注小光的学习和生活,孩子们的自制能力差,需要父母时刻关怀照注,你们也不要再打骂小光了,多给小光一些温暖,让他健康的成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其中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因此,制订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但是,即使制订了这部法律,有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经常看到有些经营的网吧和游戏机房里,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而这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即使有也是做做“装饰”而已。

这些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应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为违法行为付上责任。

我是一位教育工作者,经常关注教育方面的新闻,有学校残酷体罚的,学生意外死亡的,学生压力大导致自杀的等等,每每看完这些新闻,深深地体会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用法律来对付他们,那么未成年人的将来很有可能毁于他们手中。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

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教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如今家长的眼里只有分数,似乎孩子去学校上学就只为了考高分,继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渐渐的,学生的思维模式也跟着定义为“分数高将来就有出息,反之就是没有出息的”,这样等于将一些对未来抱有憧憬,却因为成绩不好而逐渐放弃自己理想的学生,将他们的未来扼杀在了摇篮里,如今学校的排榜,就是一条无形的分界线,将“好”学生与“差”生彻底定义。

如果说名次对优等生是种激励的话,那么它对差生则是一种打击或是贬低。

这对于那些想学却又力不从心的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这样会使他们对自己的前途失去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理,彻底放弃自己。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理能够很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将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

3\\\\最近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四个章节,让我明白了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群体。

现今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孩子从事商业活动,卖行窃等。

在我们学校附近的小商店里,常常可以看到给学生销售香烟,因为儿童没有多少钱,所以商店就一支一支地卖,还有一些商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香烟不对学生销售。

在学校附近还开着一些网吧,也主要是赚取学生的钱,网吧里有一些不健康的网页,让儿童沉迷在网络里。

为什么儿童不在家里用电脑呢

那是因为儿童家里没电脑或有电脑爸妈不给玩,或者没有网吧里那些诱人的游戏。

在大街上,也常常看到一些儿童在被迫要饭或者流浪,得不到父母的爱与教育。

也常常通过新闻看到社会上有一些学校、家长虐待儿童,因为一点点小事,导致一个花朵般的健康儿童夭折或终身残疾。

现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未成人是受保护的,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还我们一个健康、幸福的童年。

以后要努力学法、懂法、守法,做个好公民。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300~400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200-300字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书,未成年人保护法 读后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一部法律。

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以及保护自己的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是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很低,很容易受到侵害。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过未成年人,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所以,中央制定这部法律,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让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使他们将来成为祖国栋梁之才。

但是,制定了这部法律后,仍有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我们学校的附近就有网吧和营业性游戏机室,我经常看见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那里。

这两间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读后感《未成年人保护法 读后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表明: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五十条也说道: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这些场所的经营者都违反了法律,他们,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上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所以,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爱和呵护他们,不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而我们,应该了解和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不被侵害。

读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同时,我觉得我们的国家十分重视我们未成年人,我们更应努力学习,报答祖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四年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文300字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

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

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

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我们学校还专门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

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优秀,而是学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连江附小 欧美华  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学校教育和老师制定了种种条款,以便约束学教师的教育行为,意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可教育不是万能的,如果教育万能,那就没必要制定种种刑法,来惩戒犯了罪的人了。

  我们的教育始祖孔老夫子还用戒尺惩戒犯了错的弟子,还用“朽木不可雕也”来评价教不好的学生,可现在的教育是绝对打不得、骂不得的(本人也坚决不赞同打骂学生),甚至是摸不得、说不得的。

我们的老师都知道,一切教育行为要把“爱”作为出发点,要爱一切的学生,要爱学生的一切,可“爱”也要宽严相济啊,也要说服教育和适当的惩罚措施并存啊

和颜悦色的教育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宝。

  如今的孩子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对他们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承受挫折能力差。

在学校里教师善意的批评都听不得,试问,他们如何进步,长大后,又如何面对社会的压力。

前天,听教育家魏书生的讲座,他开玩笑的提到在社会上当老板的往往是老师眼中的后进生,他们在老师的批评声中变得坚强、心胸宽广、更容易在社会上求生存。

现在有些家长和学生却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了护身符,当成了挑战学校和教师教育行为的政策依据。

作业不完成、打架、骂人,学校和老师拿我没辙,批评我,我就告你老师口出侮辱性语言;让我站着反思,我就告你老师变相体罚;你学校有本事就开除我啊,那你就触犯《未保法》了,嘻嘻

即便我骂你老师又怎样

我是未成年人,需要的是保护,而你老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你就违法喽

正是有些学生和家长有这样的思想,对抗学校和老师的方法和手段也就多了起来:老师批评学生几句,学生和家长就说老师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了,要求精神赔偿;老师让一个屡次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站起来,学生和家长就说老师体罚了,要让媒体进行曝光等等,形式之多,门路之广,令学校和老师瞠目结舌。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教育不得不完整。

老师们怕啊怕一不留神就触犯了神圣的法律。

从教多年,我知道我的同行们,没有一个不想自己的学生成材的,对于一些问题学生,没有一个不煞费苦心教育挽救的。

可我们面临的,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以及在这个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颇有“法律头脑”的新新人类,究竟该把握一个怎样的尺度,我们无从衡量。

所以大家感叹到,为避免触犯法律,对于那些问题学生的恶劣行为,老师们再怒其不争,也要把批评教育的话打上三遍的腹稿,避免违法之嫌。

  同行们感叹,如今的教育难做啊

是啊,法律的不断完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给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祛除心理上的危机感和恐惧感,也是值得大家深省的问题啊

【】  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 作者:学生家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923 更新时间:2004-10-12 文章录入:孙海红 〕  孩子长这么大了,对于少年儿童的保护及其权利维护方面的常识从未认真地接触过,今天通过学校提供的这次很好的机会认真的阅读了全书,感触颇深。

  现在中国整体的社会文明程度正在快速提高,对于下一代的素质教育和成长保护正越来越多的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来自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投入,使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正在不断优化,可在有些法律意识方面,许多人都没有全方位地认识到。

因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观念,仍是家长的一项长期工作。

  在孩子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家长也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做起,将会大大推进对少年儿童的法律维护,对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尽自己的应有的责任

  四方小学 一年级一班  学生:李彦玫  家长:尹丽萍  浅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感想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懂得了创造一个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标志着我国正把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及其权利维护提到法律的高度,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社会文明程度正在不断提高,下一代人的素质教育和成长保护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然而,也有一些不尊重少年儿童人格、无视少年儿童正当权利,甚至侵犯和伤害少年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因而,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学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观念,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创造最佳的生活环境。

  我在这次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我们相信,维护少年儿童的权利将会成为我们全社会的自觉行为,更加相信今天健康、幸福成长的少年儿童将会为祖国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四方小学 一年级一班 高升博的家长  增强法律意识 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感谢学校提供一个机会,让家长们较为系统、形象地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次学习提高了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观念。

  虽然为人父母,知道本能地爱护孩子、教育、关心孩子,但将这种意识提高到法律层次上,就会发现《保护法》中有许多地方是我们成年人较为忽视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家长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使之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准绳,比如法规中一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这一条在城市家庭中好像未见什么违规、违法者,但想想隐性的歧视还是有的,有的家长认为:女孩子,差不多就行了,言外之意就是女孩不须什么聪明、勤奋,不须多么有才能,将来差不多嫁个人家得了,其实这就是一种隐性歧视,而且是城市中很多人司空见惯的一种观念。

  在学习“司法保护”这一章中,我们看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这一法规是我们的新闻媒体有时所不注意的,为了抢新闻,往往置未成年人的利益与权利于不顾,在无意中就出现违法的行为。

  在家长加强法律意识的同时,应时刻注意加强孩子的法律意识,在这一方面,家长的意识还相当淡薄,尤其是低龄孩子,大多数不知如何正确地保护自己,这需要家庭、社会、学校三方的合作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创造最佳环境,在学生中普及这一保护他们自身,维护他们自己利益的法律,将会大大推进对少年儿童的法律维护。

  让我们积极参与到家庭法律普及活动中去,让我们知法、懂法,让法律、法规成为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指南。

  四方小学 一年级一班 王尔淳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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