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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荒岛历险记读后感

时间:2015-05-01 13:54

荒岛历险读后感450字以上

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流连忘返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

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第二章中,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

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对一个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听话,这也是汤姆唯一不好的地方。

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

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

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

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

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

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

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

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

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

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

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

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

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

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

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

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

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

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

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

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本书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可以给我们很深的启示他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大人和孩子唱对台戏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在正义与邪恶一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刻他们能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

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

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

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

所以,这本书是老少皆宜的。

书中充满着童真,童趣,可能与作者的经历有关.作者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正因为这样才会把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写得如此淋漓尽致.马克?吐温以一个孩子的经历,细致地描写,处处透着童趣.成年人看着,也能重新体验一下童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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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

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

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

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

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

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

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

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

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

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

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

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

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

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我很幸运 十三年前,我第一次睁开了双眼,看见了这新奇美丽的世界。

身边的一切都十分新鲜。

我去拥抱我的父母亲人,我的蓝天白云,我的绿树红花,我的欢乐童年。

那时的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甚至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令人不高兴的事情。

我只是无忧无虑地享受着那似乎理所应得的幸福,享受着阳光雨露,享受着生命带给我的美好的事物,一直用微笑告别昨天,迎接明天,我真是太幸运了,一出生就被欢愉和温馨所包围。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我渐渐长大了,已经知道周围的事物中除了让人感到愉悦的事以外,还有令人感到不快的事情,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烦恼。

值得庆幸的是,那时的我感到不快的事情只是妈妈没给我买玩具,哥哥跟我争糖吃等等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而且,一旦遇到这些事,我只会大哭一场,然后该吃饭就吃饭,该睡觉就睡觉,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丝毫不能阻碍我活泼开朗的天性。

我真幸运,家是我的小天地,大舞台,任我翱翔。

不久,我上了小学。

在学校里,有和蔼可亲的老师,有友善的同学。

我真幸运,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

于是,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着,过着有滋有味的日子。

但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爸爸的公司不景气,他只身一人来到天津创业,我和妈妈也只好默默忍受“两地生活”所带来的痛苦。

那一段时间里,我了解了什么叫做“思念”,也诠释了“烦恼”的真正含义。

每当看见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我的心就一阵撕扯,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嫉妒。

唯一对我和妈妈的安慰是爸爸每周的一个电话。

我也读懂了书上的一句“只要心是近的,再远的距离也是短的”,只是常常心有不甘:为什么我不能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为什么我和爸爸相隔得那么远,那么远……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幸福的了,那一阵子,在我的眼中,天空总是灰蒙蒙的。

每当我受到妈妈的责备,或是谁也不能理解我时,我总会躲在屋子里静静地流泪。

现在,我、妈妈、爸爸已经团聚了。

风雨已经过去,晴天到来了。

我已经成熟,回首十三年,我有过笑,有过泪,学会了理智对待成功,平静对待失败。

而且,我知道我很幸运,因为我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在谱写我灿烂的未来。

我眼中的色彩 独自走在喧嚣的街头,红绿灯交替闪烁。

人行道两旁,一片绿色,我想“曲径通幽处”,感受自然界的颜色,脚步匆匆,却足以将它的美丽与惨败尽收眼底。

我向往大自然应该是白的。

因为纯净的白色,给予万物生存的空间,恣意洒脱的仰起头,呼吸甜的空气,我想那是的他们会感谢大地的眷顾。

俗话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愿意创造这一片净土,将其埋葬,让它们用顽强的生命力与时间赛跑,胜者为王。

我们的人生,也不就是如此。

竞争无处不在,但只要有好的心态,有面对挑战无畏的勇气,胜利就会站在你这一边。

我一直往前走,一棵松柏,伫立在泥土里,我轻轻抚摸它的枝叶,依然是光滑艳丽的。

你可曾记得,它的存在也一样经历了风霜雪月的洗礼。

是什么让它丝毫未被动摇,我想是坚持。

此所谓“坚持就是胜利”。

走着走着,我看见前方有一个小亭,我决定,暂且小歇。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蓝色,那里有一弯小溪,潺潺流水。

这时候,我想:“蓝色,给人一种想象空间,拥有蓝色畅想的我们,每一分钟都在幻想,有一天,有一双翅膀,翱翔在一角天空。

自由

白色,是一种情愫,代表我的期许,绿色,是我的心情,代表我向往坚强与自信,那片犹豫的蓝,则告诉我,创新,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人生的历程中,挫折在所难免,懵懂的孩子们,请你尽快苏醒,用双手去创造一角美丽,让我们的城市,变成一望无际的璀璨的晴空

我眼中的色彩,一路,风景独好,无处不在的颜色,告诉我,我,应该为它做些什么。

权威解读 在城市之中寻找属于自己的色彩,在竞争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田园牧歌式的家园,这样的立意属于清新优美的,边走边思索,构成了全文美丽的风景,阅卷老师在看到这样的文章的时候会眼前一亮,一股清风迎面而来,在复议的最后得分时,给了60分,实际上,作者如果在最后能够增加一些亮色,也许本文可以得到满分,而这是作者自己内心的感受,是不能强求的,这是作者的亲身所见,只是作者没有发现更美好的所在而已,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选择放弃 生活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不得不说,需要我们选择的事物,不止一样。

有些时候,人们总是选择层次更高的,也就是选择进取,选择拾起,而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选择放弃…… 我已不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只知道我们要竞选班干部,剩下的最后一个名额,非我莫属。

选票结果出来了,我不慌不忙,充满了力量。

果然,我被选中了,最后的一个名额归我了

我心里无比的痛快,转眼一瞬,我看到众多兴奋地目光中,有一丝暗淡。

她失望了。

站在讲台上发言的我,目光一直注视在她的身上,我通过她的眼神看到了那份心酸。

她,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孩子,一年的努力,我全都看在眼里,虽然平时我也总帮班里打扫卫生,但每一次,总是有人面带笑容地陪着我,共同保持班内的清洁。

也许别人并不了解,也并没看到她为班级服务;也许,是她内向的性格让她不敢面对大家;也许,她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所有一切的不公平似乎全都找上了她。

其实,我知道,也只有我知道她也有做班干部的这份权力与力量,但是一次又一次对她的打击,换作是我,便早已承受不住了。

可是你看她,竟还一个人在那里打扫教室。

我看到她,真的辛酸了。

我感受到他的那份真诚,我问她:你这样做别人也看不见啊

现在不还是我当生活委员啊

”她冲我笑笑,边扫边说:“谁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班级的卫生是我们的脸,脸不干净怎么行呢

”就这样,她用淡淡一笑带过了这句话,我的心里越发觉得自己跟她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于是,我改变了我原始的想法…… “我放弃,我不想当了,这太无聊了,天天给你们做值日,累死我了,这个班干部,给她了

”再次日的发言会上我指向她,全班投来异样目光。

于是,我便对大家说明了我选择放弃的原因。

她对着我,眼里有一丝感动,也有一丝苦涩的泪水…… 我不晓得我这样做是否正确,但我知道,既然选了就不能后悔。

生活在向天空一样广阔的世界里,也许,放弃才是最好的选择…… 有一天,我翻开了一本名叫《我们没有富爸爸富妈妈》的书,它记载着北京广渠门中学一个转收成绩优异的穷困生的“宏志班”里,那群学生用心灵感悟写下的文章。

“宏志班”的学生家庭都很不幸,有的父母均为残疾人,独自一人扛起整个家庭的负担;有的父亲去世,母亲下岗,家庭经济困难;有的父母双亡,踽踽独行。

他们的日子太艰难了,经历太坎坷了,但他们并没有颓废,而是加倍地努力,才考上了“宏志班”,圆了他们的求学梦。

与他们相比,我的悲伤多么渺小

我可以见到我的亲人,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只想着自己的痛苦难过,却忘了生活中还有许多快乐等我去品味。

于是,我心豁然开朗,天空一片蔚蓝。

我不会沮丧了,因为我知道,有比我更不幸的人,他们尚且没有放弃,何况我呢

与他们相比,我是多么幸运。

一次难忘的经历 不经意打开抽屉,我又看到了那截折断的尺子,不禁又想起了几年前的那件事…… 那是小学6年级的一次数学期中考试,考试前一天,老师嘱咐我们:“同学们,这次考试有画图题,大家一定要带好铅笔尺子。

”当天晚上,我复习到很晚,没有收拾考试要带的东西。

第二天早上,我睁眼一看,啊

都7点30了

糟了,考试要迟到了

我匆忙穿好衣服,把摊在桌上的铅笔,橡皮等等一股脑地往书包里一赛,就飞奔向了学校。

到了教室,我把东西一件一件地掏出来。

铅笔,橡皮,钢笔,尺……咦

尺子

我忘带尺子了

完了,离考试就剩5分钟了,怎么办

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又在座位周围找来找去,希望能找到一把直尺。

可是奇迹到底没有发生,书包里空空的,地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唉,这下惨了,没带尺子,画图题怎么做啊。

老师已经拿着卷子进来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忽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

丢东西了吗

”回头一看,不认识。

所谓病急乱投医,我虽然觉得他帮不上什么忙,可还是把忘带尺子的事告诉了他。

他沉没了一会,说:“我给你吧。

”我正在纳闷,忽然见他把他那把新尺子“啪”的一声折成了两半,把其中一截递给我,说:“给,拿去用吧。

” 我接过那半截尺子,一股感激之情从心底升起,可我还没来的及说什么,铃声就响了,开始考试了,我只好转过身,开始聚精会神地答题,用那截断尺仔细地画着图…… 铃声再一次响起了,考试结束了。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我转过身,想向他道谢,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好像明白我的心思,笑了笑,说:“不用谢,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嘛,那截尺子就送给你了。

”说完,他就拿起东西走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尺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可是我仍然记得很清楚,它还将继续留在我心里。

它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我也会把这种真情继续传播下去,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真情,并把它传下去。

走出自我小天地白衣胜雪,翩跹的蝶萦绕身旁,一切喧嚣仿佛被自己隔离在另一个世界,我看到自己被余晖拉长的身影斑驳了几个四季轮回,然后在寂寞里燃烧殆尽,化成灰烬跌入眼眸,灼伤双瞳。

一脸无知的笑……我对时间说,我想去远方。

它莞尔一笑,淡淡地说,没有梦想,何必远方。

然后它走了,不着一丝痕迹。

我就这样看着它的来去匆匆,直到手心突然长出纠缠的曲线,幡然醒悟,开始像风筝一样寻一个梦想。

我知道自己渺小得像眼眸里的一粒沙,揉一下,一滴眼泪就足以让自己不复存在。

回头看曾经懵懂的我,怕跌倒,怕痛,于是任由时间一点一点地走,而我一直一直地退。

我幻想可以永远在自我的小天地里编织我的美梦,可站在阳光下影子对我说要放手。

我告诉妈妈我怕永远走不出我的一片天,她明澈的双眼满溢温柔,孩子,你还有爱啊

于是,我迈开了脚步,也许前方遍布着荆棘,飞舞着狂沙,怒吼着巨涛,但我真的不怕了,我听得见心底有个声音在呼唤,我感觉到有股力量在身体里瞬间膨胀……踩踩脚下坚实的土地,让眼泪重重的落下,然后蒸发成爱的蓝天,让所有的所有都化成唇边一朵云淡风清的微笑。

有一天,我蓦然回首,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走出自己的小天地 (一)有一个国王到一个离王宫很远的地方旅行。

回来后,他不停地抱怨脚非常痛,因为他所走的碎石路异常粗糙硌脚。

为此,愤怒的国王下诏,命令百姓用牛皮铺好每一条路。

一些大臣冒险进言:“陛下,为何不用一小块牛皮包在自己的脚上呢

”国王接受了大臣的建议,为自己做了一双牛皮鞋。

于是,有人对此总结道:“与其关注社会,不如关注自我。

”可问题在于,国王有了皮鞋后,原来的碎石路粗糙依旧,那些没有皮鞋的人走上去,照样硌得脚痛,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二)大山的深处有个小村庄,村里只有一条小路通向山外。

由于地势低洼,每到雨天,小路就泥泞不堪,难以行走,村里人就将小棒绑在脚上,做成“高跷”。

因此,村里的大人小孩个个都是踩“高跷”的高手。

但许多年过去后,那个村子贫穷依旧落后依旧,因为村外人谁也不想进来。

其实,村里人只要全力以赴,完全有能力将道路修好,那样即使在雨天,村里村外的人都能进出自如。

可他们只想着“自己”,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却忘了要“关注”,于是乎,他们永远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糟糕的环境里。

当然了,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去关注他人,关注社会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人们应当有勇气去努力。

我一直相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高分】10篇300字读后感初一水平

因为大人被哭的烦了,给宝宝东西吃,就没空哭了呀

读后感400字

还有这篇,不错,字数短,比较不错。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件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

”我很纳闷,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所以我就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本大人和孩子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

小王子住在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

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

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

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深爱着他的玫瑰,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

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的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

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

还有,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的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地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不要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电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我真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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