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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年华读后感400字

时间:2016-11-16 16:06

三体读后感

众生毁灭一切——《三体》读后感《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意图引入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鲁迅先生珍惜时间读后感40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非常珍惜时间,视时间为生命。

并且不管他身体多么不好,仍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学习。

他认为耗费时间如图财害命一样。

我们都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做一个在生活中不浪费一分一秒的人。

文章还指出他白天做别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写到了天亮。

在他逝世前,体重才不足八十斤,可他依然忘我的工作,对时间抓的更紧了。

鲁迅先生还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浪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什么两样。

”可见也十分珍惜别人的时间。

“我是把别人和咖啡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

”这句话大家恐怕不会陌生。

也许喝咖啡只需要十分钟,鲁迅先生就是抓住了这十分钟。

每天的十分钟加在一起,他们会组成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鲁迅先生把这十个小时……把握起来,肯定会有大作为。

而其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浪费了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 同学们,让我们学做时间的小主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明天的生活会更好

读书摘记400字(不是读后感)。

要一段一段的片段,不要句子。

好的给悬赏

狮子王观后感从小,就注定有一种责任,它渐渐蔓延,渐渐清晰...那时的我好年少,只觉得小狮子好英勇,好神气。

他满身棕色的体毛,在山顶被风吹得好柔顺。

他的瞳孔里,流露出的是美好的希望。

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澎湃的激情。

小狮子是不幸的,因为是狮王的儿子,从出生起就被人赋予仇恨,幼年时更是险些丧命,可怜的狮王为救儿子被奸人所害,也因此被赶出狮子王国,王位也被夺去。

幸运的是他遇见了两个好朋友,从此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他心里一直怀有歉疚,他恨自己害死了爸爸。

成年后的他终于不负重托,打败了乱党,争回了王位,解救了狮子王国。

难忘他对父亲的责任,难忘他对王国的责任,更难忘他对自己的责任。

佩服他对生命的承担,佩服他对悲痛的承担,更佩服他对责任的承担。

现在的我终于明白,小狮子好坚强,好顽强。

他满身飒爽的体毛,在巅峰被风吹得好闪亮。

他的瞳孔里,流露出的是坚定的信念。

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责任的重担。

小狮子在顶峰接受风的洗礼的情景,深深的烙在我的心中,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好像看到,我的责任也开始蔓延...每一天,我要对自己负责,让自己充实;对父母负责,让父母欣慰;对老师负责,让老师开心...我要对未来负责,对理想负责,对人生负责,让自己不留遗憾,不留歉疚,不留悔恨...彼岸无花,此岸已朦胧,而我是中间的那似水年华,执着的追求。

是那份执着,让我忘记了暂时的痛苦;是那份执着,让我忽视了一时的伤感;是那份执着,让我接下了人生的战书。

小狮子,也许我应该谢谢你,谢谢你的英勇,谢谢你对责任的正视与承担。

它也激励了我去迎接自己的责任,去完成自己的责任。

你让我长大了,让我成熟了。

责任——引人前进的车轮,催人奋进的动力。

难忘小狮子,难忘《狮子王》

一篇感人的文章的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求一篇关于周星驰《功夫》的影评

这个很长,很细致,请看完采耐 谢谢首先,中实际使用了的意识流的手法,隐藏的故事情节反而是解释整部影片超现实场景的合理解释。

  其实影片所讲述的故事很简单:一个卖假书的老乞丐向一位少年兜售假武林秘笈,少年信以为真,用自己全部储蓄买了一本,练习几次后,天真地以为已练成绝世武功,偶遇一群大孩子欺负一位失语的小女孩,想见义勇为不成,却被侮辱一番,伤了自尊,小女孩来感谢并安慰他,他当时正羞辱难当,就闷头跑了。

接下来他去糖果店打工,这期间他每天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糖果店门口指挥交通的“”,有露屁股青年,有路过的“”以及影片中出现的大量武林高手。

有一天小女孩路过糖果店遇到他,两人高兴地拉着手走入店中。

这时又一个小孩碰到老乞丐,于是又一个梦想的轮回开始了。

     大家一定很奇怪,影片的大部分内容及主人公星爷那里去了

这大概也是星爷的高超之处:影片表面的主人公是星爷,而背后的主人公是那个小男孩,而星爷所经历的种种离奇古怪荒诞不经的奇遇都是小男孩的梦,是一个梦想,是内心复杂的一系列活动。

那些武林高手则是男孩每天身边所见所闻的平常人,只不过男孩把他们幻想成自己想象世界中的高手以作为心理映象的具体化。

  影片有几处场景或细节暗示了以上的解释,比较明显的是结局处星爷与少女在糖果店对视,这时男孩梦醒,回到现实,两人拉手入店,镜头外拓显示大场景,你会发现“”在公路中央指挥交通,露屁股青年在墙边与人聊天,“”身着西装和旗袍从路边经过,还有“金丝眼镜”,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不明显的片中出现的“高手”,我第一遍看的枪版,没发现这么多,后来也是与同学交流才知,最后老乞丐出现,你会发现他根本没变老,这是因为男孩根本就没长大过。

  比较隐晦的有:老乞丐向男孩卖书时曾说“,谁入地狱”,这句话在男孩幼小的心灵中印下很深的烙印,所以他梦想中的正派人物“”的在与“”对决时也说了这句话,同时照应中观音的”等你真正明白了你师父的舍身成仁······”;有一个蝴蝶破茧而出的情节有双重含义,表面是星爷脱胎换骨,内涵是引用了庄周梦蝶之说,男孩梦到了自己变成了武功高强的星爷,还是星爷梦到了自己有回到自己的金色童年,一股意识流在时空中穿梭,在星爷的电影世界和他的现实世界中穿梭,在星爷人生的现状和他的金色童年时代穿梭。

星爷被“火云邪神”顶到空中,轻飘飘地飞起来,引用了人们普遍做过的梦,即梦到自己在飞。

  隐蔽更深的是星爷引用很多金庸武侠中的人名“神雕侠侣”,武功“以琴为兵”及情节“重伤而成高手”,因为那个男孩和所有同龄孩子一样,一般喜欢看武侠小说,于是他的梦想中就映象了许多小说中的人物,而把自己想成主人公,这常常也是很多男孩子童年时的武侠梦。

        如果还不认同,再对比乞丐前后的样子:一模一样

难道一个那么老的乞丐会在过了二十年后仍然毛      发不变

他是上帝

乞丐根本是个骗子,如来神掌重来不曾有过

高强的武功从来不曾出现过

小      男孩不过是在自尊受到伤害后,去做了个糖果店学徒而已

     小男孩是成功的,让他受骗的如来神掌却迎回了那个美丽的小女孩 ..   儿时的我们不是有同样的一个梦.成为高手..英雄救美吗

        影片开头,功夫二字的出现,初看,以为是一座雄伟的山峰,但是随着镜头的升高和展开,却发现原来不过是刻在地面上的功夫两个字,这时候一只彩蝶飞舞而过。

很明显,这表明了山外有山的道理。

彩蝶在功夫中直接影射周,实际上代表一种高于世俗的视角。

在影片结尾周被打上天,从而使出如来神掌也是一个道理,不同的水平和角度,对事物的认知往往有天壤之别,能力自然也有天壤之别。

     发现被殴打的居然是一个警察,警察的身体飞来撞碎罪恶克星的牌匾,其中的社会涵义不需多言,这里,容易忽略一个细节,就是能够将警察扔出如此大力道的人,绝非一般的人,呵呵,这里应该是第一个功夫初级高手出现的地方。

鳄鱼帮老大发威结束,出门发现街道空无一人,斧头帮出现,警察局关门,这时候才明白,之所以鳄鱼帮会到警察局闹事,并非警察敢惹他们,而是和斧头帮勾结起来的一个阴谋。

鳄鱼帮老大被砍死后,探长点钱的场面也说明了这一点。

这里有个伏笔,就是琛哥(斧头帮老大)的两个招手动作,第一次是要斧头砍,第二次是要枪来射杀鳄鱼帮夫人,到后面琛哥的第三次招手却没有杀人,而只是要了一根香烟,是为什么呢

呵呵,到时候再说。

  鳄鱼帮被灭之后,一段好莱坞式的舞蹈,表现了斧头帮不断的扩大实力,其中一个镜头,是琛哥在地板上跳舞   地板上的图案,正好是一朵花的形状,花象征着美好的事物,在上面跳舞就是对美好的践踏,后来火云邪神的保命暗器也是一朵金花中间插一根毒针,那朵金花展开来正好就是地板上的图案,而此时在图案上跳舞的琛哥就是金花中间的毒针,在影片结尾,毒针被周拔掉了,呵呵,这里再次看到周的用心之处。

当然,金花与毒针也可以理解成驻扎在美好中的罪恶,去掉心中的罪恶,剩下的就是善,也表明了善为本,人之初,性本善的意思,      到此,功夫的片头算是结束,一段文字对当代社会的映射不言而喻。

     画面转到一个似乎与世隔绝的贫困社区-猪笼城寨(诸龙

)。

按照顺序,社区中“隐藏”的三位“高手”和他们各自的拿手功夫一起依次出场,      这里面值得一提的就是功夫里面高手们的事件触发顺序,后面你会发现这三位高手的事件触发顺序一直都是按照他们的工夫高低有次序排列的,功夫越差,出场越早,越不会伪装,越早显露武功,而且也越早被杀。

有心人可以观察看看还有很多类似的细节。

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是,三位高手一直以为他们在瞒着大家,到头来却发现还有连自己都没有发现更高的高手在身边。

表面上,更高的高手就是包租公和包租婆,他们显然早就知道这三人的真实实力,到后来,三人大战斧头帮之后,包租婆执意要赶走他们,并不是怕他们会带来麻烦,而是包租婆知道,他们三个一显露武功,就很快会招来杀身之祸,越高深的高手,越明白山外有山的道理,包租婆实际上是想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包租婆作弊抽签而赶走三人也表明了包租婆真正的立场。

     为什么说包租公和包租婆是表面上的高手呢

这里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猜想,按照前面说过的“功夫越差,出场越早,越早显露武功,而且也越早被杀”的规律,不难看出,阿鬼他们三个在江湖上仅仅是会些三脚猫功夫的小人物而已,而诛杀他们三个的肝肠寸断二人组胜出一筹,包租公和包租婆又比他们高一个档次。

然而大家发现没有,在社区和斧头帮争斗的过程中,社区中的“普通”百姓尽管危难重重,但无一伤亡,连阿鬼他们三个“高手”都难逃一死,难道他们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如果你觉得我是异想天开,呵呵,注意以下两个关于酱爆的镜头。

     镜头一:   周星驰第一次敲诈勒索酱爆之前,酱爆给肥猪搭档剪发的迅捷,记得那喳喳喳几声么

前后不过三秒钟,呵呵,什么,夸张手法

事实证明,工夫里面的对人体能的夸张似乎都另有深意,比如包租公从三楼重重摔落到地面安然无恙,包租婆和周飞一样的奔跑速度,到后来发现那些原来都不是夸张,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高手,那么酱爆的三秒种剪发呢。

整个影片中没有以刀剑为武器的高手,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是表现中国功夫的电影,又怎能不表现中国刀法和剑法

事实上,真的没有么,酱爆的三秒种剪发用的是什么呢,呵。

  就在斧头帮二当家威胁酱爆的时候,眼看就要砍死酱爆,电光火石之间,二当家被塞进了几丈开外的油桶里,令人奇怪的是,谁都没有看到发生了什么,没错,当时,酱爆身后是站着苦力强,而且后来也是苦力强承认是他干的,但是苦力强有如此的本领么

假如他的速度能够快到常人看不到地步,后来也没那么容易被杀吧。

可以肯定,绝不是苦力强的手笔,事实上,影片出现的高手中,恐怕只有后来的周和火云邪神才能勉强有如此的速度。

那么究竟是谁呢,呵呵。

无论是谁,他都不能露面,因为后面还有戏看呢。

     如此看来,酱爆在这个影片中的作用,显然不仅仅是无意义或者纯搞笑的无厘头。

  包租公出场,按照顺序“拜访”三位“高手”,对三位高手的态度很有意思,阿鬼——你真懂事,胜哥——调戏笑骂,苦力强的功夫实在不值一提,后面与斧头帮的打斗可以看得出来,几乎要被众人围攻得逞。

三位高手对待他人的态度也是很有层次感,越强的越待人有礼,到了苦力强那里,因为他的修为最差,自然以为自己是唯一隐藏的高手,因此对人没有任何阿谀奉承,伪装的最差。

对应到现实中,也是同样的道理,越有实力的越不张扬,越虚弱的,却越急于显露。

     酱爆出场,牵引出包租婆,包租婆下楼,再次按照同样的顺序“拜访”三位“高手”,我们再一次看到三位“高手”对包租婆态度的层次。

     周出场了,冒充斧头帮,以勒索为目的,但是却找错了地方,酱爆对于周的勒索和后来真正的斧头帮二当家的威胁都只有“我不怕”的回应,这是酱爆真的很傻么

周第一眼见到酱爆的半个屁股就不知所以,有不祥的预感,后来和猪笼城寨村民们的对阵也证明了这个城寨的卧虎藏龙之势,周先选择了一个外表上绝对和实力挂不上钩的大婶,结果,呵呵,后来他拼命想要找到更矮,更年长,更年幼的,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

这里还是那句话,深藏不露的才是真高人。

忽然想到,以此处显露的村民们的实力来看,恐怕即使没有位位“高手”的出头也没有人能伤他们分毫吧。

     之后的斧头帮二当家被一高手办掉,前面说过了,然后斧头帮大举进攻,阿珍被帮众按倒在地,望了包租公一眼,包租公回望她一眼。

阿珍分明是在问:“怎么办,你这个高手还不出面”,而包租公地回答是:“不行,不能暴露”,把泥土盖在脸上表明自己的决心和无奈:我宁可过苦难的生活,也不愿背负高手的虚名。

     此处,众村民都被按倒在地,只有苦力强是最倔强的一个,而胜哥已经按捺不住想要亮出自己的功夫,而阿鬼却还想要继续奉承一下,还是层次非常分明的处理。

     琛哥来了,看到二当家的样子的一笑解释了他为什么最后一次招手没有杀周星驰的原因。

我们看到琛哥成为斧头帮的老大,却没有什么实力,因此他必定惧怕手下比他有实力的人替代他,比如二当家(二当家飞斧斩断奔跑中鳄鱼帮老大的腿显示了二当家的实力),因此二当家就成为了他心中的一根刺,欲除之而后快,而此时,周的一个炮仗帮他除掉了这个心头大患。

但是最后琛哥还是没能摆脱被实力更高的人干掉的结局。

     果然,最先沉不住气的苦力强出头了,呵呵,这里,并不是贬低苦力强的品德,诸龙城寨的村民都有着高尚的品德,他们与世无争,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任何人都会出手相救的,就比如包租公包租婆,他们绝不可能眼看着这个女孩子被烧死(恐怕这女孩子自己也不会允许的,呵呵),只不过苦力强最先沉不住气而已。

     周阴错阳差的炮仗是他自己获得了进入斧头帮的机会,一直想要做坏人的周到了此刻,却犹豫不决,以此为分割点,以前的周如果是对现实的逃避的话,那么自此,周开始了与自己内心本质的痛苦挣扎,一直到他看清自己,释放自己的那一刻。

     广告牌子是周身世的线索,周的表面身份是一个孤儿,但是他来自于哪里呢

在影片最后,广告牌的再次出现给了我们答案。

  不知道这段回忆唤起了多少人的同感,谁在儿时没有过同样的幻想,梦想自己成为绝世高手,除恶惩奸,结果被人家笑话的经历,甚至,长大以后,连我们自己甚至都觉得自己那时的幼稚可笑,不愿回首,这和当时周的心态何其的相似,不堪回首儿时的“幼稚”与“天真”,对世界失去信心,不断逃避,当面对真正的诱惑的时候,却又犹豫不决,挣扎自己,不肯堕落。

周的经历在片中的典型环境中得到放大,使得他的回忆更痛苦,挣扎更激烈,但是最后对自己的释放也最彻底。

     简简单单的一个冰淇淋就打断了正在立誓要杀人的周,女主角出场。

都市灯红酒绿的熏染使得周没有认出来儿时的棒糖女孩,就是说他忘记了最珍贵的天真与纯洁,甚至自己都在唾骂诅咒儿时的自己,抢走冰淇淋在电车上的笑更是令人心酸的意味深长,棒糖女孩无论怎么追,都无法追上有轨电车,但是本就是本,一切都要回归原本,不需强求,就像最后周还会回来找她,会找回自己,会回到他来的地方一样。

     包租婆欲救三位“高手”的性命而逼他们赶快离开的的过程中,前面被淋汽油的那一家子来到谢,小孩子的一句话:“谢谢你救了我们”中的“你”显然是指苦力强,为什么不是“谢谢'你们'呢”,救了我们,我们指谁们

救的是性命么

只怕另有深意。

     作为一个真正高手,被比自己弱小的人保全了身份,因为这个多少有些自私的原因而导致他们不得不远走高飞,一向不敢反抗的村民与包租婆的争吵就代表高手内心的自责和挣扎。

到底是选择勇敢的担负其他们应该担负的责任,还是继续逃避,但是最后包租婆的狮子一声吼下定决心,唤醒高手们心底苦于隐居的根源,曾经的痛苦致使他们选择继续退避,他们认为也许可以躲过一劫,这也为后来包租婆他们更深的自责打下伏笔:他们不该继续逃避和退让。

     想来想去,周决定杀包租婆从而进入斧头帮,这段“刺杀”非常有喜剧效果,我看这段的时候,前仰后合,不能自已。

这里是周对自己心底的善否定打击付诸实施的开端,肥猪搭档在这里的演绎,完全表明了肥猪搭档其实就是周自己,整个影片,会找到肥猪搭档很多对周要做坏人的疑问,或者说是完全的否定,周在自己出生地上上演的刺杀也通过这个配角演变成了对自己的伤害。

周落荒而逃之后在红绿灯塔中的痛苦再次体现其内心的挣扎,对黑漆漆的灯塔的数次打击表明他正在打破禁锢,释放自己,挣扎的结果和诸龙城寨村民的结果一致,失败了,选择继续逃避。

        周对看到的两个瞎子的一番讽刺就是对弱小没有实力的讽刺,在没有认清事物本质之前就给于否定显然是错误的,那边包租婆也在犯着同样的错误,作弊抽签,“逼走”三位“高手”,下下签也同时表明了包租婆他们心中的不安和三位“高手”之后的命运。

  肝肠寸断搭档的专业和他们杀手榜第一位的称号马上告诉我们,这两个周眼中被完全否定的人物恰恰是三位“高手”致命的威胁,周和包租婆都错了。

     肝肠断组合提到三位高手时的叙述顺序按照三人修为的高低排序。

三位高手的一段切磋仍然层次分明,对切磋武学的兴趣,三位对各自武功的评价,错落有致。

  三位高手先后被害,包租婆包租公终于出手,狮吼功和太极发挥的非常精彩,扬眉吐气。

之所以扬眉吐气,是因为三位高手的遇害真正唤醒了诸龙城寨的高手们,使他们意识到退让解决不了问题,从而从猪笼中解脱自己,释放自己,到这里,恐怕之前送给苦力强的鸡蛋的意义也已完全的表现出来,三位“高手”用生命换来众人的解脱释然,自然是要大肆感谢一番的。

     琛哥他们丢了魂一样的驾车逃跑这一段也很搞笑。

颤抖的双手烧到自己的头发,浑浑噩噩用酒去救火,无疑是火上浇油,这也正预示着一切自不量力的作恶的人都是在把自己逐步推向灭亡。

     如果说从前的城寨有笼子的禁锢之意的话,那么此时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诸龙”城寨,众村民在三高手的尸体前放声痛哭,包租公自责自己是小市民,阿珍对包租公他们的痛斥实际上也是对“诸龙”城寨所有村民的痛斥,对自我的指责。

     对于“诸龙”城寨得村民来说,肝肠断组合已经不是威胁,但是以酱爆为首的村民还是要报仇,声讨斧头帮,这里面比较奇怪的一个问题就是,当时火云邪神并没有出现,而村民又看到了包租公婆的实力完全可以铲平斧头帮,但是为什么他们还要寻找“万中无一”的高手呢

这只能再次证明村民们的真实实力和修为远远超出凡人,他们知道包租公婆的实力外露必会引来更大的灾难。

这里,我想,他们指的灾难并不是火云邪神,而火云邪神也并不是天下第一,从火云邪神后来屡次使诈可以看到,他本身的品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太高的修为。

村民们所指的灾难,恐怕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义,那是他们各自心甘情愿到这里隐居的根源,使他们一直以来都在逃避的东西,他们绝不是指斧头帮或者那个还没有出现的火云邪神,他们是要下决心鼓起勇气面对他们应该面对的现实,不再继续逃避。

     在村民们解脱之后,接下来轮到周了,周和棒糖女的这段戏是周内心挣扎的高潮,周的演绎实在是无可挑剔。

     在被电车上四眼仔侮辱一番之后,周一个尴尬的甩头发,他觉得这样很帅很酷很牛比,事实上,这个丑态百出的动作恰恰说明他现在对坏人生活的盲目向往完全是错的,事实上,以他们两个难道还敌不过你个文弱的四眼仔么

问这样问题的肯定不少,但是回头想想,就算是他们两个把四眼仔揍了一顿,他们就胜利了

他们雄赳赳气昂昂的下了电车之后,能做的无非也是这样一个“酷酷”的甩头动作而已,结果都是一样的,之后周问搭档,信不信我打烂它眼镜

你发誓

你看不起我

呵呵,周身边这个肥猪配角的安排真实绝妙,完全是一幕自问自答得演绎,胖瘦两个对立体现他自己内心的两种对立人生观,而整个影片都看见周表面向往的那种人生观的虚无和脆弱,反而事实一次又一次证明了他自己对他目前错误人生观的否定。

     周气急败坏了,他真的下定决心要做成一次坏事——抢劫棒糖女,彻底消灭隐藏在心中的那份天真

气势汹汹的他已经快要沦为一个低能儿,居然连插销都不拔,就妄图打开冰淇淋车门实施抢劫,邪不胜正,以一颗邪恶的心灵是不可能征服纯真善良的,你越嚣张也越没有理智。

     后,周直接绕过了对自己的种种疑惑,绕过最后一道防线,直接冲击他自己的内心之本,隐藏在心中的棒糖女,无论他怎样欺辱棒糖女,无论棒糖女多么的柔弱怜惜,这个斗争根本就是荒谬的,后面的海报也说明了这一点,试问怎么可能和自己的“本”斗呢

正在周无可奈何的时候,胖搭档拔开了插销,帮她找到了钱,或者说,是他内心的“本”不忍看到挣扎的痛苦,能够救他的只有自己,这场抢劫,与其说是他欺辱了自己的“本”,不如说是他自己的“本”施舍了他。

这场争斗无论如何也是荒谬的。

     周毫不在意的扔掉装棒糖的盒子,慌张的拿走下面盒子里的钱。

却看到棒糖女小心拾起那个他没有在意的盒子,打开盖子,看到了棒糖,一直以来,从他儿时救棒糖女的失败开始一直到今天,早已忘记了儿时天真的周这才明白她一直以来为何如此挣扎和痛苦,才看清了他一直以来最大的敌人是谁,这时候的音乐我超级喜欢,给我的感觉就像加州旅店般苍凉与透彻。

     如此辛酸的讽刺,斗了半天,到此刻才看清敌人的真面目,才看清自己,本来“雄心壮志”的他一下子就愣在那里,面对着棒糖女的递过来的五彩棒糖,才认清敌人的周的内心才真正开始了一个短暂而公平的对抗,然而,这个斗争不可能长久的,而且这个争斗也是无法躲避的,如果不是琛哥派人找到周拉他下水,恐怕周此刻就会认输,得到彻底的解脱。

     无情地扇落棒糖,碎成几片的棒糖如同周自己的心一样,此刻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周拼命的跑,仍然妄图甩掉他刚认清的“敌人”,他此刻已经完全没有和这个“敌人”斗的勇气,只想逃避,把刚刚抢来的钱也全部塞给了胖搭档,但是他仰天感叹,马上又明白,他能甩掉自己么

疲惫的他一下子瘫倒在路边,就在这时候,琛哥来找他了。

     琛哥派人来了,一口喘气的机会也没有给周和观众,满身邋遢的周来到灯红酒绿的夜总会,爵士乐和灯光美女交错的迷幻般的诱惑,使他不由自主地跟着打起拍子来,但是,动作笨拙不合拍的他显然没有影片开始时琛哥的舞蹈来的老到,以迷茫的周为中心的舞池周围散落着麻醉而且同样迷茫的人们,这真是周向往中的世界么,至少在这样的世界里,没人能给他答案。

     刚刚要放弃和自己内心的斗争的疲惫的周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加入了斧头帮,琛哥看周都比此刻的周自己看得透彻,他知道周是无法摆脱自己内心的良知,两句话表现出琛哥对周和对自己的认识,也表现出琛哥利用和控制周的易如反掌和满足。

     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和诸龙城寨一样,世界上既然有曾经禁锢正义的诸龙城寨,就有禁锢邪恶的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在周跨进研究中心的第一步,就感到煞气逼人,一抬头,天空中的景象壮观而恐怖,结合周获得的那张地图,可知,此时天空中的旋涡中心正好对应研究中心中的中心,而地图所指火云邪神的位置却在末端边缘处,而且就后来火云邪神的功力来看,他不可能是造成这可怖现象的主角。

        而后来火云邪神的任何台词只怕有八成都是谎话连篇,之所以火云邪神比较受重视,只怕是因为修为不够,老是想惹事生非的缘故才受到特殊照顾而已。

     带回火云邪神,邪神的句句话,越看越觉得是吹牛,尤其到了邪神牛比轰轰的抓住子弹之后那句台词:“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笑死人,这句充分体现了邪神可怜的修为,因为我们知道,功夫的根基是内功,快仅仅是华而不实的招数,就抓子弹来讲,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充足的力道作支持,任你速度再快,也无法捏住高速的子弹吧。

连这个道理也想不明白就敢自称天下第一,独孤求败

这也就充分解释了为何后来这厮一而再再而三的耍诈使阴。

斧头帮被镇住了,全体同仁向邪神顶礼膜拜,连琛哥自己都不例外,再次体现出邪恶势力的崇拜和依靠是多么滑稽可笑。

        邪神就坐在地板上金花图案的中心,可是黑帮全体完全无视或者说蔑视象征人之本源的金花,反而对金花之上的一根嚣张跋扈的毒刺顶礼膜拜。

     包租公婆来了,本来是找斧头帮算账的,不想却碰到功力略胜二位的邪神,然而,引用我的一位老师的名言“谁的孩子谁养着,谁的包袱谁背着”,每人要面对的,别人是绝不可能替你承担的,琛哥妄图借邪神来打败他要面对的包租公婆,到头来的下场如何

邪神要面对的是周,是他自己的心魔,找包租公婆却也找错了对象。

邪不胜正啊,其中打斗的过程周的逐渐被唤醒的过程还是很明晰,尽管包租公婆不敌邪神,但是借助大喇叭钟却也逼得邪神露出来本来阴险面目,借助大喇叭钟不能说是战胜了邪神,而是真正敲响周的最后一记警钟,而邪神下三滥的手段也让周认清了隐藏在他自己心中的龌龊和丑陋,周对自己从前的执迷不悟痛彻心肺,一记闷棍打的琛哥魂飞魄散,你搞得我搞乱啊,呵呵。

此刻,周真正回归原本,也就是出茧了,表面上是邪神打通了周的任督二脉,真正使他自己获得新生的却是他自己。

此刻的周尽管被邪神百般摧残,看似令人心痛,但是周那一切小棍敲头却让我破涕为笑,因为此刻的周证明了他于之前的判若两人,证明了他的灵魂,已经破壳而出了。

     尽管周自己得到解脱了,但是心中的那份遗憾却总也挥之不去,此刻,他唯一的愿望也就是能够抚平他曾经的执迷不悟所带来的遗憾和创伤。

包租公的对阿鬼和周的两次“你还是用中文吧”,表明任何人自己内心的残缺都只有自己明白,也只有自己才能弥补,正如后来包租婆自己所说:“关键还是他本身的体质”

奇妙的旅程 读后感4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荣获诺贝尔奖的一部童话著作,这部作品生动讲述了顽皮男孩尼尔斯因得罪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大小,他骑在雄鹅莫顿背上,跟随大雁旅行,看到了许多美丽风景,也经历了许多磨难,渐渐变成一个勇于舍己、乐于助人、而且富有责任感的人。

我觉得文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尼尔斯几次与狐狸周旋、斗争的过程,这几个章节把尼尔斯的勇敢与机智表现的淋漓尽致。

尼尔斯不顾危险追赶叼走大雁的狐狸,狐狸丢掉大雁反过来追赶尼尔斯,雁群为了救尼尔斯,低飞戏弄狐狸;尼尔斯带着公羊与狐狸几经周旋,用妙计帮助羊群重新获安宁生活……我被这些精彩片段吸引得屏住呼吸一气读完,才终于放下心中大石。

这些情节的描写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尼尔斯对待动物的真诚与友爱,以及他为了保护小动物奋不顾身的勇敢精神,真是个了不起的孩子

在文章开头的尼尔斯是一个顽皮捣蛋、爱欺负小动物、不爱读书的孩子,是什么让尼尔斯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呢

首先,我从尼尔斯转变的过程中看到:只有努力付出才能得到回报。

尼尔斯如果想从拇指人变回正常人回到父母身边,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扭转现状。

对比自己,聪明的我有时候也不爱学习,不想在学习上付出更多的努力,总是以为靠自己的小聪明,在考试前用用功、看看书就可以获取好成绩。

就像学语文,我知道自己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都比较弱,但又不想在这方面多花时间和精力,总是不愿静下心来做阅读习题,也不肯在写作文上多动脑,结果这个学期的语文成绩一落千丈。

我想:从新学期开始,我应该要像尼尔斯那样,在语文方面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扭转现状才行了。

其次,从尼尔斯的转变,我深深体会到另一个道理:人心的善恶往往是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的。

尼尔斯、雄鹅和雁群旅行的过程中,他们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所以他们可以在险境中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而狡诈、凶险的狐狸们却因为贪婪和凶恶失掉性命。

其实,我有时候也挺顽皮捣蛋,闯下不少的祸,让父母伤透脑筋。

虽然顽皮捣蛋是每个聪明孩子的天性,如果把我的精力从顽皮捣蛋转化到乐于助人上,多一些去关心、关爱身边的亲人、同伴,我想我一定能获得更多的亲情和友情,让亲人和朋友都更加喜欢我。

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有趣经历,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仿佛亲临其境,与尼尔斯一起在空中翱翔、与雁群们一起历险,一起感受尼尔斯的转变;而且,书中还穿插丰富的瑞典地理、历史知识以及民间传说,让我感受到了瑞典的美丽河山,也了解了不少瑞典的民俗风情,受益匪浅。

这真是一趟奇妙的旅程,看了我的介绍,你们想不想也和尼尔斯一起展开这趟旅程呢

求名著读后感 400字、800字各一篇

只知道一篇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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