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
以前的隐患排查,流于、偏重于现场的多,广度、深度明显不足。
为切实消矿安全生产隐患,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查思想。
查管理人员、职工对安全的认识是否到位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如何
安全学习及教育培训是否紧跟形势发展并结合矿井实际
是否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企业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
二查组织。
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要
施工组织合不合理
有无超强度、超定员、超能力组织生产情况
三查规章、制度。
是否按要求建立并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
证照是否有效、合法
调度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带班跟班管理、定期学习、技术审批等制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
四查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分析、评估。
是否按要求制定中长期规划
有无年度与近期灾害防治计划
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几大系统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及灾害程度是否相符
是否按要求汇审并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措施不能仅管局部、只考虑具体工作,要检查措施对作业地点及周边区域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考虑全面并有相应防范措施
治理前后有无灾害情况分析、治理效果总结
重大隐患治理是否进行必要的评估
五查现场。
应分系统、分专业,逐一检查。
主要包括仪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入井设备有无安标
供电(三专两闭锁)、运输的一坡三挡、提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管理、检查、维护、检测、检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支护质量好坏
风量、风质情况如何
防灭火设施、材料,防水设施,放炮母线敷设,放炮点、警戒线设置,瓦斯监测监控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
防突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如何
六查人的个体行为。
管理者有无违章指挥
操作者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
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
工程质量验收、把关情况
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管理情况
出入井管理,作业时的相互监督与保护情况等。
在隐患排查之后,更重要的还在于必须及时处理到位。
治理隐患要在人员、物资、资金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充分保证,要责任到人,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为安全让路。
对疑难、复杂问题即重大隐患,在细致分析,制定严密可靠措施,进行科学评估基础上,精心组织人员实施整改,必要时应先停产、撤人。
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对治理难有安全把握的,要制定和采取断然措施、以绝后患。
在隐患整改落实后,还要进行分析总结,要逐步积累经验、找寻规律,使隐患排查、治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煤矿生产过程,就是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随着采掘活动的进行,问题和隐患在不断涌现,它贯穿生产活动始终。
因此,我们对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常抓不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什么流程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 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 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 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 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 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