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跪求《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800字左右,,拜托
《少年维特的烦恼》讲了一个叫维特的普通贵族青年在死亡前两年到死亡前给他的朋友威廉的信。
维特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家庭,他聪明能干、思想丰富,又受到了当时革命的影响,使他个性解放、思想和情感十分自由。
他厌倦城市生活,喜欢到大自然里去,他巴不得能在乡村或森林中建一座小屋,长久地住下去。
他喜欢天真的儿童,因为他认世上只有儿童是无邪的。
他还喜欢诗人荷马和莪相,因为他们都来自名间,而且作品也很贴近生活。
后来,有一次在一次乡间舞会前,维特与他的舞伴和绿蒂的表姐一同乘车到乡间聚会地点,在途中维特从绿蒂的表姐那儿得知,她有一个很漂亮的表妹绿蒂,但她表妹早已定亲,千万不能迷上她。
一开始维特对这并不在意,但见到了绿蒂后,维特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就对绿蒂一见钟情了,而绿蒂也对维特产生了好感,还让他在她的弟弟面前喊了维特叫哥哥,以至在舞会上,绿蒂还和维特一起跳了舞。
从那以后,维特就经常去绿蒂家,还和绿蒂的弟妹们的关系很好,他经常给绿蒂的弟妹们讲故事,而绿蒂的弟妹们也将维特当成他们的亲哥哥。
可好景不长,一段时间后,绿蒂未来的丈夫阿尔伯特回来了。
一开始,阿尔伯特对维特很好,他俩也像亲兄弟那样,形影不离、无所不谈。
可到了后来,外面就出现了维特暗恋绿蒂的消息,而阿尔伯特知道这些后也对维特渐渐冷淡起来,这也致使维到外地找了一份工作。
他虽然在外地结识了博学多才的C伯爵和漂亮的B小姐,但因为世俗的观念,导致他不能和C伯爵及B小姐过多地交往。
这致使他对绿蒂还是一片痴心。
后来他因为工作无聊从而辞去了宫中的工作,又回到了乡间。
但这时他再到绿蒂家的处境已经和原来截然不同了,阿尔伯特开始烦厌起维特来,而绿蒂又很信奉阿尔伯特,认为他的话话句句是对的,尽管这些话有些是对她没有的好处的,所以她也开始有些表面排斥维特。
但维特依然痴心一片。
这导致再后来阿尔伯特跟绿蒂再私下说叫她告诉维特以后尽可能少来他们家,尤其是最好在维特结婚后再来。
于是在12月20日绿蒂告诉维特圣诞节前不要再来她家。
但过了两天,维特有来她家找她,还给绿蒂念了自己翻译的莪相的诗歌,这导致最后他俩都哭了,而维特也乘机抱住了绿蒂。
在绿蒂不断请求后才放开,气得绿蒂说,“维特,你以后在要别想见到我了”后,维特就彻底绝望了,他向绿蒂说了永别后就走了。
圣诞节前夜,维特留下遗书,就以背叛基督教教规的自杀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第二天上午仆人发现维特已经奄奄一息时,他已没法救治了,当这件事被绿蒂知道后,她当场昏倒,毕竟,一个能给他许多快乐的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而维特的葬礼由于他违反了基督教教规,所以没有任何教士给他送葬,只有他的总管和几个儿子来了,甚至连阿尔伯特也因为当心绿蒂的生命也没来为维特送葬。
的确,在封建社会中人会受到这个那个的限制,而且由于人们的世俗观念。
导致许多地位高的人歧视地位低的人,甚至可以将地位低的人的生命和行动自由掌握在自己手中。
还有许多人一生下来或很小就已经被父母定了夫妻,指定了某某做某某的丈夫或妻子。
这导致许多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这也致使许多人因为得不到幸福的爱情从而自杀或者杀掉他的晴敌,而最终结果要么就是流落到海角天涯,要么就悲伤的死去,可谓是死不暝目。
而这些事情对于婚姻相对自由的现代人真是难以想象的,所以许多现代人会在未接触到维特那段历史前对维特自杀的举动很不理解。
而当苏联和我国的红军在打仗时之所以得到如此多的群众的支持也是因为他们是来解放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让那些没完没了的封建制度全部消失。
且最近我在一篇资料文献中看到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之所以最终做了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是说他已厌烦了那无聊的封建规矩了。
我对维特的自杀这种行为也不太赞同。
因为自杀毕竟是一种对个人的生命和对一些你的亲戚朋友的情感的一种极不负责。
就比如说维特,他一自杀可能能摆脱自己的烦恼;但他却会使他的朋友,比如说给绿蒂造成不可抹灭的精神阴影,这是十分恐怖的。
就像我国名间的一句俗话那样,好死不如赖活。
因为只要你活着,就会有目标追求,可能一些你认为实现不了的目标经过你的努力后实现了,而死了你却永远不能了。
当然,现代社会比歌德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开放民主多了。
所以我们更不能像维特那样悲观,毕竟这个是可以接纳任何地位的人的。
只要努力,就迟早有机会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我们应该更加乐观,在各个好的方面努力再努力,争取使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开放,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少年维特之烦恼》 读后感
与歌德的大多数作品一样,《少年维特之烦恼》是以他自身的一次“荒谬”的爱情经历为原型的小说,歌德曾在一个小城镇里的一次舞会上认识了一名法官的女儿——名叫夏绿蒂·布夫的女子,并不可遏制的爱上了她,但她是他好友的未婚妻,对于这份无法拥在怀里的爱,他感到异常痛苦,曾几度想自杀以求解脱,最后他只好不辞而别,离开了那个让他痛苦不已的小城镇;后来又得知自己的一个朋友因恋友人之妻无望而自杀的消息,相同的情感和遭遇让他深有感触,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于是在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这部书信体式的情感细腻的悲剧小说。
故事很平淡、简单,年轻的维特因为要替母亲和姑妈交涉遗产的分配问题而来到了一个小城镇,并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民风所深深吸引,心情愉悦而宁静,后来在一个舞会上认识了司法官S的女儿绿蒂,并被她的美貌与优雅的谈吐举止所深深吸引,不可遏制的爱上了她,尽管她早已跟阿尔伯特定婚,后来他和阿尔伯特成了朋友,此时维特已陷入了尴尬痛苦的境地,于是他毅然离开,以求在事业上得到解脱,但是污浊的社会环境与鄙陋的人情世态让他倍受压抑与苦闷,同时对绿蒂的思念也越发深切,于是他又回到了绿蒂所在的那个小城镇,此时绿蒂已和阿尔伯特结婚,他热烈的情感无处寄托,痛苦并慢慢衍生了绝望,他决定以死殉情,于是他用向阿尔伯特的手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中。
据说当时这部小说出版后,有许多和维特迹遇相仿的人因看了这部书而自杀,因此我是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打开了这本书。
小说用日记与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充分而鲜明的让主人公的内心情感摆上了纸面,我们读着读着,会感觉到自己就是维特的倾诉对象威廉,仿佛维特就坐在我们面前,向我们一诉忠肠,我们的心境会随着他的讲述而起伏,当然现在的我们读完这本小说后,也许会因维特因恋友人之妻无望而产生的绝望感到不解,我们生活中那些爱来爱去爱个没完没了的歌曲和电影太过于泛滥了。
维特的绝望与痛苦,一方面来源于与社会传统的矛盾冲突,另一方面却是维特个人的性格使然。
维特是狂飚突进运动时代的一个形象,体现了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他渴望自由,张扬自我,却又处在一个到处是传统束缚与精神桎梏的社会,这促矛盾冲突让他感到痛苦与绝望,却又无力对产生这种痛苦的社会做出过于实质性的反抗,他是一个生活中的弱者,同时又是一个精神上的强者;绿蒂对他来说,她就是自然、质朴和美的化身,是他的精神寄居,逃避现实的避难所,但这份情感在面对她与阿尔伯特时却找不到方向。
他的自杀是一种精神反抗,宣告了他同这个社会的决裂,控诉了这样一个社会对他这样的青年人的压抑与窒息。
维特是悲哀的,他的自杀是一个悲剧,即使他活在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他也依旧会是这样一个悲剧,这是他的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强烈背离而衍生的性格使然,他是一个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看着这个现实世界的一切并渴望它和自己的精神世界重合的人,这注定了他的悲剧性;他对绿蒂的情感,也过多的倾向于他的精神想象,如果最后绿蒂跟他在一起,也许(或者可以说是一定)也会发现她其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也许我们应该庆幸这一点,绿蒂一直到最后在他心中依旧是美好的);他无法立足于这个社会,死后也不能以基督徒的方式安葬在教堂墓地,他在活着的时候是孤独的,死后也依旧孤独。
最后还是那句话,维特他是一个社会生活中的弱者,精神上的强者。
少年维特之烦恼 读后感450字
读《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近日,借着假期的闲暇,我阅读了德国作家歌德的着作《少年维特之烦恼》。
闭上眼,主人公维特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想着维特的故事,不禁使我思绪万千,心中有太多的话儿想告诉这位悲情的少年。
《少年维特的烦恼》讲述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热爱自然的青年维特独自一人到青山幽谷、晨曦暮露的小山村,他尽情地沉醉于这梦幻般的自然景色中,怡然自得。
这种惬意的日子没过多久,维特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一位年轻美貌的姑娘绿蒂,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可谁也没想到绿蒂竟然已经订婚了,她的忠诚使她无法将自己的爱情献给维特。
这无疑是给热恋中的维特一个沉重的打击,一系列的烦恼也随之而来,他只好告别绿蒂,不舍地离开了。
歌德描写了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很同情维特,也很理解他为何如此烦恼。
但同时,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我们无论遇到了什么烦恼,什么挫折,都不能像维特一样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都是平地,不可能都布满鸟语花香,我们绝不能跌一跤就说没路好走,就放弃。
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只能面对。
重要的是在挫折中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直至击败挫折。
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生活。
维特,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感。
(600字)
议论文素材集国:1.迁在遭受了腐刑之后,发愤继续撰写《史记》,并且终于完成了光辉著作。
2.晋代著名书法家王曦之写字,用尽18缸水,终于成为一代书法大师.3.李时珍花了31年功夫,读了800多种书籍,写了上千万字笔记,游历了7个省,收集了成千上万个单方,为了了解一些草药的解毒效果,吞服了一些剧烈的毒药,最后写成了中国医药学的辉煌巨著——《本草纲目》.4.蒲松龄草亭问路。
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路边搭建茅草凉亭,记录过路行人所讲的故事,经过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搜集,加上自己废寝忘食的创作,终于完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划时代的辉煌巨著《聊斋志异》。
5.张海迪5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她因此没有进过学校,童年时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
1983年,海迪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她以顽强的毅力克服疾病和困难,精益求精地进行创作,执着地为文学而战。
6.我国当代数学家陈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的道路上,翻阅了国内外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看书学习,演算研究,最后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成为最接近数学王冠上的明珠——哥德巴赫猜想的第一人。
7.巴金在他年近八旬的时候,仍克服巨大的病痛,用坚强的毅力写完了五卷《随想录》,使他的散文创作在思想艺术上达到了一个高峰。
8.袁隆平一直从事农业教育及杂交水稻研究,为农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发表了水稻有杂交优势的观点,打破了世界性的自花授粉作物育种的
漂亮朋友读书笔记
我喜欢读书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
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
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
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
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
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
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
”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
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
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
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
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
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
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
著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
”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我的自画像“天地间走来了大大的我,噢,大大的我……”唉!可别怪我乱改歌词,因为我胖啊!人胖,还会是“小小的我”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胖胖的我当然苦恼啦,于是暗暗下定决心减肥。
因而格外关注杂志上诸如“减肥秘诀”之类的文字,先背诵,然后再按照“秘诀”汗流浃背地瞎折腾,可是三天的热度后我就提不起兴趣了。
关于减肥,我还有一段“光荣史”。
听说少吃食物可使身材苗条,这使我如获至宝。
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我就开始实施伟大的“节食减肥”计划。
平时一餐能吃两碗半饭的我,为了使自己变得苗条,强忍着只吃半碗饭,一天下来直饿得头昏脑涨。
临睡前,实在熬不过了,冲进厨房里,见着能吃的就往嘴里塞,饥不择食呀!不过别人都说我胖得“可爱”。
每当我听到这句话,心里就暗暗得意,但脸上的表情却是痛苦的。
回到家,自然是迫不及待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我,侧面、正面的自我欣赏个够。
瞧,我有着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头短发甩来甩去。
“嗯,挺漂亮,是不错!”我这样评价着自己。
看,我的虚荣心就是这么强!我自小在四面有山的乡村长大,自然也就少不了东山夏天偷梨子、西山春天采花之类好玩的事。
我那时很疯、很野,直到现在我也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便迷上了书中那些文静的少女,认为她们很可爱。
于是我刻意在言行上模仿她们,想把疯野的自己改造成一个“笑不露齿”的文静少女,所以有事没事就在镜子前研究起来:微笑时嘴唇上弯的程度——只能露出上排牙齿两颗半,这样看起来比较文静。
但是,我这个研究成果在应用时,实在难以维持两秒钟。
说到得意的地方,我就会笑得东倒西歪,嘴巴张得大大的,发出“哈哈”的怪笑声。
唉!我可真是个难以改造的疯丫头!你甭看我爱笑,就认为我是个快活无比的人。
我爱笑,也爱哭。
妈妈疼姐姐的时候,我就像受了委屈似的躲在房间里哭。
若是看那些比较伤感的文学作品,那眼泪更是如大河决堤。
有一回,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呀!那眼泪就像“三月里的小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
我经常双手托腮想许多事。
想多了,难免会有些惆怅和忧郁。
每当这时,我就拼命甩甩自己的那头短发,再挤出一个洒脱的微笑。
有时心血来潮,还会一个人跑到山上,拾一块小石子,吓飞栖在树上的小鸟,再得意地打几个响指,或找几个鼻尖下流着两条“黄河”的“忘年交”来一阵热闹的“老鹰抓小鸡”。
我倒也挺有“阿Q”精神的。
本来嘛,世上没有过不去的河,我干吗整天阴着脸?我一天天长大,兴趣也一天天变化。
惟独不变的兴趣是看书。
我对书不只是有兴趣,而且“痴迷”。
一本书拿在手里,就不管天昏地暗,直看到眼皮子下沉,才肯阖眼,我就这样像被书灌了“迷魂汤”似的。
看书的时候,我最希望有瓜子、花生之类的小吃,美其名曰:“眼福、口福一起饱。
”这就是我——一个从来不唱“小小的我”,爱哭爱笑,忧郁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女孩子。
(选自南方出版社《初中生优秀新作文》 作者:吴元华)[例文评点]说此文构思精巧,我想你应该赞同。
你看,作者在轻松侃着自己“光荣减肥史”的时候,竟能巧妙地道出自己爱哭、爱笑、爱玩、爱美的性格;你再看,作者详写我爱美、爱读书这些积极方面,略写我爱玩爱嫉妒这些不太好的方面,既完整地勾勒了自我形象又突出了“我”的可爱。
还有文章开头引用的歌词、谚语以及文中那轻松活泼、欢快诙谐的语言,这些都值得我们叫好呢
[例文参读]我的欢乐人,昏沉沉,我的心也被感染。
过惯了学校生活,想从这紧张中挣扎出来,于是便出来走走,想找回失去的欢乐。
整日埋在书中,两耳不闻窗外事,竟不知如何找回欢乐。
此时,我的脚却不由自主地挪向我的家。
我走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踩着辛酸,踩着希望,踩着千百年来祖辈们的足迹,慢慢走向村子,仿佛那尘封已久的快乐就在那儿,就在那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上。
我一下子回想到童年:也是这种天色,也是这条小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用小小的手抓着大大的刀在土疙瘩上划着刻着,那专注的神情仿佛是在刻一件艺术品,在刻一件美好的事物。
“土疙瘩刻泥人,刻个泥人像瘟神。
”家乡的童谣此时在我脑海中依旧清晰如故。
小路曲折。
穿过小巷,伸进绿野,耳边又响起豪放的打号声,千百次,村里的男人喊着号子在祖辈们耕耘了百年的土地上,播下希望,洒下汗水。
他们如一棵棵青松屹立于蓝天绿野之间,向命运,向贫穷宣战。
记得这雄壮的号子曾无数次把我从失望的泥潭中找回。
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也好像轻松多了.村里的男子爱喝酒。
大碗大碗斟满了酒,一饮而尽.然后摸摸胡子,抹抹嘴,酒融化了一天的劳累,燃旺了他们的生命之火。
号子是魂,酒是胆。
这才是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终于到家了。
家是贫穷的:没有电话,没有冰箱;家又是富有的:家有猪,有自家种的白菜、黄瓜。
平日不在家的日子,平常得不能再平常,清苦得不能再清苦。
可是一回到家,家人那浓厚的亲情几乎把我融化。
门叩开了,家人迎出来,问这问那。
平时舍不得吃的,全拿出来;舍不得花的,破例花了。
母亲捧着我的脸,眼里充满慈爱,父亲直往碗里夹菜。
饭后和朋友们坐在打谷场上,坐在草地上,欣赏大自然亮丽的风光,嬉戏在大自然宽阔的怀抱中——多么快乐!我真傻,能够生活在这样一片土地上,不正是我的快乐吗?尤瑟娜尔曾说过:“我的家乡是一本好书。
”我以为没有比这更确切的认识了。
家乡是一部巨著,永远没有末页。
我真想延长生命,不贪图长寿,只为多读几页,来享受我的欢乐。
(选自《中考语文十大关键》 作者:上海考生)[例文评点] 没有嘻嘻哈哈,也没有开怀大笑,但谁能说本文没有写欢乐呢
这是一种特别的欢乐,这是发自内心的欢乐。
也只有这样的欢乐才能深深的感染读者,也只有这样的欢乐才是最值得称颂的欢乐。
作者流露在文中的何止是欢乐啊
那是对故乡最真挚的爱
是这份爱使作者紧张、烦燥的心情舒畅、愉快了,使作者眼中贫穷落后的乡村美丽了。
故乡的土地是贫瘠的,但故乡的土地也是温馨的:淳朴的汉子、慈爱的父母……这正是欢乐的的源泉啊
与其说作者善于选材、善于描写、善于抒情,倒不如说作者善于丰富地表达自我的内心感受。
日记800字……急求
————是平常日子,不是国庆节等。
日记中不要牵扯到老师。
到时。
我赏你八十分……
我给你几篇,你自己选:1.早上,我4点起床,刷牙洗脸5分钟完毕,4:30我家摩托车开始发动,到肯德基门口前“新概念英语班”举办的夏令营营地,我到那儿时,车上已坐满了人。
我们在车上有说有笑,结果说完了,连小半的路还没行完,只有看电影,三部电影看完了才到旅游景点。
到了天目湖漂流,校长说在竹筏上“打仗”——也就是打水仗。
来到湖上,水碧绿碧绿,近看,水清澈,一个胳膊伸下去了还能看见手。
我们拿好买来的水枪来到小岛上。
我弯下腰拿起水底的石头,往另一个竹筏砸去,石头砸在水里,浪花四溅,船上的人,全都弯下腰,其他也学这样。
到了岸上,我们身上全都湿了,呵
活脱脱一群“落汤鸡”
晚上,我们跳竹竿舞,主持人跳得很好,我第一遍通过,第二遍,我的脚被夹得很惨;第三遍,我踩到竹子上去了,结果像滑溜冰一样,倒了下去,屁股被竹竿一夹,我成了大家的笑料。
晚上,我成了我们组的显著人物,就差有粉丝围着找我签名留念了,晚上我进浴室洗手,我看见一条毛茸茸、碧绿、肥肥的蜈蚣,吓得魂飞魄散退了出来。
第三天,我们去爬祈山,我从泉水下取出一块鹅卵石大小的石头做纪念。
并且灌了一瓶真正的山中泉水,我喝一口味道不怎么样,就喳喳喳的品起来,我品出了甜味。
爬山了,我的脚开始出水泡了,只能走一路扶着石头走一路,总算到山顶了,瀑布声非常大,说话根本听不见。
我们又去千岛湖。
千岛湖上的小岛郁郁葱葱,让人感觉到很放松,我们去了情人岛,我在小溪里感受水的清凉,我们在湖里发现青蛙、小虾,还有石纹鱼,在这里我又成了笑话人物,我不小心踩了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一滑,水花四溅,一屁股坐在水底,大家都快笑死了。
我发现三条石纹鱼,一只清澈透明的小虾。
下午1:30,我们坐车回到家,把泉水和石头拿出来,老爸连称说:“为什么不给我带一块石头。
”我这次旅途是最愉快的,自然之美就是不一样。
2. 开始的开始 在欢笑 最后的最后 在回忆 ——题记 手上捧着通俗易懂的言情小说,唇间飘出周杰伦那激动人心的乐章,这青春——追逐潮流的青春;身穿奇装异服,穿梭于大街小巷中,欲意想的新鲜视觉,这青春——张扬个性的青春;全身焕发着叛逆之感,野性未脱,充满活力却一意孤行,这青春——渴望自由的青春。
不知不觉,已是步入花季了。
郁秀的《花季雨季》读腻了,便抛开书本,为幻想一段独特的花季。
本想鼓起像书中的谢欣然那样的勇气,独自到陌生的工厂里闯番事业,却被“拒收童工”的白纸黑字驳回;本想像王笑天那样自力更生,到大街上摆个小摊子,放声叫卖,却过早打探到社会的黑暗,不退缩;本想效仿陈明,熟读圣贤书,做个羊群中的骆驼,却体会“书生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滋味,正所谓学海无涯,趁早上岸,乐得清闲,可惜了一代孝子孟郊的《劝学》。
细细体味过从长辈那儿继承来的“人不风流枉少年”后,便终日徘徊于都市的情网中,致力发扬“”的精神,默默等待杨贵妃那“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的美人儿。
,还真李商隐的《无题》诗中的浪漫境界。
结果,事与愿违,未能一睹杨贵妃的芳容,却等来了一出“东施效颦”的好戏。
一闹,小生我学乖了,决心痛改前非,终日与书为伍,在书中颜如玉。
很喜欢辛弃疾的《丑奴儿》的上阙,是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
正青春,烦恼,才谭嗣同的遗愿——“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才对《唐吉诃德》里所描绘的骑士社会充满憧憬。
无意间,目光扫落在《丑奴儿》的下阙上,这才误解了大诗人所要的意思,不禁停下了思绪,拾起那句“而今识尽愁滋味”,试图理解作者的。
愁滋味
——当在回忆各自的青春时,才会懂只可意会,言传的,才会懂得李白那“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惆怅。
歌德曾在《少年维特之烦恼》提诗说:“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子谁个不善怀春\\\/人性中的至洁至纯。
” ——这,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