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傻子的读后感250个字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这本书,其中,这篇文章像块磁铁似的把我吸引住了,我专心致志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傻子出生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他六岁就当了一名木匠,在师傅那里干过许多“傻”事: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他还把捡到的一大袋银元还给失主,更“傻”的是他在国王打了败仗后,请求国王把自己杀掉而解心头之恨。
“‘老太太,’傻子迎上去,‘你是找一口袋又白又亮的东西吗
在这里
’”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啥子虽然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银元,但是他知道主人丢了它一定会很着急,所以他才会一直等到深夜还不肯回家,直到失主回来找这些银元为止。
虽然啥子的师兄听了这件事后说他傻,但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他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反倒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我们当今社会有多少这样的“傻子”啊,的时候,有多少“傻老师”为了不让同学们受伤而壮烈牺牲;又有多少“傻叔叔”为了拯救被埋在废墟下的人们,不顾个人安危,奋斗在灾区现场;又有多少“傻群众”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难道他们都傻了吗
不
我不这样认为,正是有了这些“傻”榜样,徘徊在死神手掌里的病人才会重获新生,正是有了这些“傻”榜样,灾区的重建才会顺利无比。
现在都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但是,我想只要人人都变得“傻”一点,这个社会会更加美好。
奶奶的傻瓜相机读后感200字
今天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笨蛋汉斯》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笨蛋汉斯和他的两个聪明哥哥一起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聪明美丽的公主最后嫁给了笨蛋汉斯,她为什么没有选择聪明又有学问的汉斯的哥哥们呢
有一年国王向全国通告,说公主要选最聪明风趣的人做丈夫。
汉斯的的两个哥哥都大有学问,都觉得这是最好的机会,于是,他们两人便骑着大马,准备进城向公主求婚,这时,汉斯从屋里跑了出来,傻乎乎地说,也想和公主结婚,并请求父亲也给他一匹马。
大家听了汉斯话,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汉斯父亲责骂他笨的连话都不会说,不让他去。
哥哥们骑着马儿上路了。
汉斯只好骑着公山羊追了上去。
一路上,老大老二骑在马背上想着美丽的诗句,想着怎样讨公主的欢心。
而汉斯却开心地大声唱歌。
在路上汉斯捡了只死乌鸦又拾起半截木鞋,最后又抓了一把泥巴装进口袋里。
这些都受到了哥哥们的嘲笑。
他们终于到了王宫,公主的屋子里,炉火烧得旺旺的。
老大擦着汗说:“哦,这屋子可真是太热了
”公主说:“我正要烤笨鸡呢
”老大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公主说:“笨蛋,滚开
”老二也进来了,他的运气和大哥一样也被赶了出来。
这时,只见汉斯进了房间,他大声嚷嚷:“啊
这儿可真是太热了
”公主说:“是的,因为我正要烤笨鸡呢
”汉斯乐了,说:“太好了,我可以烤乌鸦了
”公主高兴地说:“欢迎你来烤,可是你要用什么来烤呢
”汉斯取出了半截木鞋,说:“瞧,这就是我的锅,上面还有把手呢
” 公主摇着头说:“但还缺少黄油啊
”汉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泥巴说:“我有的是
”公主拍着手,笑道:“你流利的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你是个很聪明的人,我愿意嫁给你。
”就这样笨蛋汉斯和公主结婚了,后来,汉斯还当上了国王,并把国家治理的非常好。
从中,我觉得“笨蛋”汉斯不但聪明,还带着一点幽默。
他把公主当成了普通人,因而在公主面前非常自如,他既能很自如地和公主说话,还能把一些人们根本不在意甚至很讨厌的东西变废为宝,而汉斯的哥哥们虽然挺有学问,可到公主面前却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如果他们真有口才应该能随机应变地回答公主的问题,而不是发愣。
汉斯还有一个优点,父亲已经告诉汉斯他不如哥哥们,公主不会喜欢他,可他并不自卑,还是要去,父亲不给他马,他就骑羊。
汉斯还是个乐观的人,一路上他捡了很到人看着没用的东西,每捡一件都会受到哥哥们的嘲笑,而他却哈哈大笑,一路上都在唱歌。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敬佩“笨蛋”汉斯,因为他是个持之以恒、幽默还充满智慧的聪明人。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短篇
之前言:开学初,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开始了课外阅读。
我们选择的读本是爷爷的。
一个个吸引了我们,我们也开始学着思考,从故事中学习分辨真与假、善与恶
之中的傻子虽然很“傻”,虽然很“笨”,虽然连银元是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捡到了一大袋银元觉得应该还给失主,于是就在漆黑的夜里等了很久......虽然他很“傻”,很“笨”,但他懂得爱和照顾,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着......虽然他很“傻”,他很“笨”,但他有正义感,国王被邻国打败了悲痛欲绝,但傻子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为此,国王让傻子雕一个楼牌做纪念,于是傻子雕了一个精致的楼牌,老百姓都说:“这是傻子的杰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学习傻子的“傻”。
《城南旧事》读后感200字,不多但又快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城南旧事》是我看到过最震撼人心的一本名著,写了小英子用她童真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每一篇故事都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为小英子感到高兴,因为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们说“秀珍是个疯子”,而小英子却把它当成好朋友;他们说“那是个小偷”,而小英子却还在认真地听他讲故事。
我也为小英子又那么一点点忧伤,因为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
根本不知道会有厄运降临在她身上:当她捧着梦寐以求的小学毕业证书,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时,而自己的爸爸已经快离开这个世界了……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
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小英子带给我的种种有点甜,有点酸,有的开心,有点难过的滋味,都是一双童真的眼睛告诉我的,我想,在我今后的人生中,这双充满童真的眼睛一定会永远伴随着我,而我的眼睛也会因此而清亮起来。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梦想》莫言写200字以上读后感
听说莫言获得了201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于是找了篇3年前写的莫言作品读后感贴上,和大家聊聊莫言.我比较看好莫言早、中期作品,最近10年来他写的那些长篇实在差得让我不能卒读,这是我的真实感受.当我读《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食草家族》、《十三步》等作品的时候,我为其充满速度的叙述、斑斓的意味、锋利的究诘和卓越的语言才华而兴奋不已.当然,我也为他后来的《丰乳肥臀》、《生死疲劳》、《蛙》等感到极度失望.真不知道是我自己的阅读感觉在退化还是莫言的水准在下降.当然,文学就是文学,需要真诚的阅读与公正的评价:莫言得他的奖,读者则必须有属于自己的真实的阅读感受.真实的阅读感受,就是将文学当作文学来读,而不是像那些戾气哄哄的伪“公知”一样将文学简化为“时政批评”.这些唯恐天下不乱且站在虚假的道义制高点上的家伙,以偏激的观点迎合、撩拨大众诉求,消费政治,标榜自己,中饱私囊,还以为大众都是傻瓜,对此我深恶痛绝.Mr Liu是英雄,莫言也是大师.但是,这些虚伪成性的家伙总是喜欢道德绑架别人.好了,不谈他们了,一谈他们我就来气.再谈谈莫言吧:莫言可能是当下中国文坛最博大、勤奋的作家.博大源自其尝试的写法多而宽,充满试验性的创新精神,其笔法汪洋恣肆、气势蓬勃、自由率性.勤奋源自其写作的数量和质量之积,也源自其不懈的开拓精神,就中国当下而言,无人能出其右.下面是我4年前阅读莫言的随感,零碎、任意,但确是我真实的感受.其实,真正来说,国人长期以来将诺奖看得太高了,都神秘化了,单从文学的层面看的话,高行健那样的小说都可以得诺奖,中国当代能得诺奖的作家就绝不止莫言一个.所以,诺奖确实有明显的政治评价,绝不单单是一仅从文学价值出发的奖项.当然,更重要的是:不是诺奖成就了莫言,而是莫言的作品成就了莫言;不是莫言被授予了诺奖,而是诺奖配得上莫言;只有伟大的作品,没有伟大的奖项!
平凡之路读后感200字
平凡之路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也要学会珍惜平凡的道路,不要期待一路美景,因为会伴随着大风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正确的认平凡之路才是最终归宿,才能学会接受和珍惜,这其实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一种体验。
“徘徊着的,在路上的,你要走吗,易碎的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沸腾着的,不安着的, 你要去哪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答当你仍然 还在幻想 你的明天她会好吗 还是更烂 对我而言是另一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 只想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 想挣扎无法自拔 我曾经象你象他象那野草野花绝望着渴望着哭着平凡着 向前走 就这么走 就算你被给过什么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 从得到答案 我不过象你象他象那野草野花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啊 时间无言 如此这般明天已在眼前 风吹过的 路依然远 你的故事讲到了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