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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的饭店读后感200

时间:2016-11-16 16:24

求三毛《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1000字左右。

不要从百度上的,创新

三毛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三毛的作品让人感觉很真实。

从真实入手,围绕真实生活   开篇,是母亲寄给三毛的一封信,信中和所有母亲相似的对女儿生活的担心,挂念。

其中,提到全家人为女儿第一篇刊登到联幅上的“沙漠中的饭店”而兴奋不已。

能看得出来,家人以三毛为荣。

十分赞同她的写作,也支持着她的生活方式。

  看到题为沙漠中的饭店,原在想,沙漠中有饭店不是很正常么,以这入手,会写得出什么。

但是,内容另我为之一震,原来“饭店“是她自己的家,她是个很有才能的人,能把家里寄来的粉丝煮成好多菜色,还做了紫菜卷,她的丈夫误以为那是复印纸卷的,甚是有趣。

他们的日常对话,能感受的到真实却不乏幽默。

国界的区别,没有阻碍他们,反而使生活更加充实。

  在撒哈拉这个除了满地黄土还是黄土的地方,他们结婚了,经过繁琐的手续。

他们终于戏剧性的等来了结婚。

我想,每个女人都期望自己穿上婚纱,风光得结次婚,可是,三毛夫妻那天穿得很普通,荷西没有西装笔挺,三毛也只是穿了简单的衣服。

婚礼简单中的简单。

没有一个血缘亲人在场,不过他们似乎也不大在乎,或许他们的心早就约定一起。

对于结婚礼仪只不过是个形式,三毛是个并不喜欢繁琐的人,追求自己的简单。

个性自由,更不拘于小节。

  不得不佩服三毛这个人,她各方面都会一点,可谓玲珑八面。

她在当地当有时候是一个“小医生”,由于当地思想极为传统,许多妇女得病之后宁死也不愿去医院,只因为医生是个男的。

看到这,实在可怜那些落后地区的妇女,她们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没有学习的权力,辛苦一辈子,脑袋却没有一点知识。

甚至当地女性连数数都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可怜可悲啊。

不过,三毛对那些周边妇女的帮助很大,她用自己各式各样的药,帮别人治点小病。

  说起当地女性的可悲,其中有个小故事是娃娃新娘,听到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小孩子过家家酒,小女孩成为新娘,在我们的意识中,这只是游戏,但三毛叙述的是一个真正的娃娃新娘。

女孩才十岁,就在所谓的父亲的安排下嫁给一个素未见面的青年男子。

十岁,在我们眼中那是最单纯,最开心的时刻,不用忌讳做错什么,是每个父母心中的宝。

可是沙拉威可怜的女孩才十岁,就被“卖”为人妻。

故事中,不时写到女孩的无奈,三毛的“愤怒”她极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场面,却也为止无奈。

  故事中还提到了三毛与丈夫因寻化石而落入险境,在危急关头,三毛的急中生智,她过人的胆量得以体现。

还有沙哈拉威女人的洗澡的故事,很好笑,却不免让人深思。

还有一个为爱追求得疯狂的可怜男子。

让人可怜又可恨啊。

  三毛与丈夫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虽然住在贫困区,但家里的装饰,都是由自己辛苦布置起来。

用棺材板制成桌子,书架等。

但确实是充满艺术。

他们在精神上追求,不拘于物质的消耗。

不富裕,甚至说物质是贫乏的,但精神世界却是丰裕的。

正本书一直让人沉静于淡淡的真实喜悦之中。

台湾作家三毛《结婚记》读后感300字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

我一直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觉得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华丽但没有实际的意义,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也能让人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撒哈拉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正是如此

 《撒哈拉的故事》描述的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其包含有《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沙漠观浴记》、《爱的寻求》、《芳邻》、《素人渔夫》、《死果》、《天梯》以及《白手成家》这些篇章。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荷西无意发现三毛藏的所谓的“喉片”-----猪肉干很好吃后,竟像小孩子一样偷了一大瓶送给他的同事,弄得那些口馋的同事一见三毛就不停的故意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还包括回教徒在内

最后,当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时,我也跟着乐了起来。

“狡诈”的三毛

  《结婚记》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间,流露出了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

“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常人会觉得不这却恰恰显可思议,其实,示出了三毛独特的性格

独特的三毛

 三毛,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

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

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三毛,感动人的三毛

三毛《拾荒梦》 的中心思想

过自由的生活,是少年时的三毛流露在文中的心声。

中心思想就是对自由自在人生的一种向往与追求,从垃圾堆里找到宝贝是对世间美好事物的一种挖掘。

《拾荒梦》原文: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

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

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

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

你……”老师大吼一声。

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

乱写

什么拾破烂的

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

”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

别的同学可以下课。

”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

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

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掉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

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

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

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

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

”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

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

”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

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

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

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

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

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

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

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 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

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

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

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

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

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要这些书的:主要内容、摘抄好词好句或写读后感受 大家帮帮忙,能帮一点是一点,不一定全部要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

可翻开书籍,品味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起家》《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一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产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

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

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

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

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读《遥远的岛》有感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

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

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

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

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

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

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

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

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毕竟还是小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不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始终还是会懂的。

我们也会发现,我们的梦,也可能像《遥远的岛》这篇文章里的那个小岛一样,只是一片荒野。

当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我们也会因此而难过,伤心。

“成长的感觉,外人看来,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悦;自己体会,则有蛹虫化蝶的痛苦和新鸟破壳的挣扎。

”是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事情我们不得不去认识,去面对。

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像我们这种年龄,应该暂时告别童话,多阅读些现实的文学作品。

不错,童年的梦,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可能会一个个破碎,而我们,正是踩着这些美丽的七彩梦的气泡,一天天成长的。

读《红楼梦》有感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

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

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

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

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

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

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

甜在何处

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

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读《苦恼》有感 读了契柯夫的《苦恼》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生活的凄惨。

《苦恼》讲述的是马车夫约纳在一个冬夜的拉车生活。

约纳的儿子这个星期在医院死去,他老人家早已失去老伴,现在孤苦伶仃,悲痛麻木。

他接待了几批乘客,路上几次想向乘客苦诉自己的苦恼与悲痛,但得到的却是乘客催赶的责骂,因为人们嫌他心不在焉。

夜深了,他回到大车店,但连喂马的燕麦钱都没赚到。

黑暗,孤寂与悲痛又涌上心头,天冷使他心更冷。

他轻轻地抚摩着自己忠实的小母马,把心里话统统对它说了…… 马车夫约纳只是千万生活在社会底层命运悲惨的人们中的一个。

这些人贫穷,没有依靠,生活凄惨。

他们不能享受生活,每天为了生计奔波。

他们生活艰难,经常为下一顿饭的着落犯愁。

这些人全力为生计劳动,心中的苦恼能向谁人倾诉呢

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呢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的是生活是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而且他们比我们常人有更多的苦恼。

其实,不管在哪个社会,无论繁荣还是落后,都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且他们的命运都是同样悲惨的。

读了《苦恼》以后,我想起了那些在街边捡垃圾为生的老人。

这些老人衣衫褴褛,驼着背,背着个沉重的大垃圾袋,夏天顶着烈日,冬天冒着寒风,终日在大街游荡。

他们有时翻着脏兮兮的垃圾桶,找有没有可卖钱的东西,有时尾随着行人,捡他们扔下的易拉罐,包装袋。

这些老人可能是没有子女的,也可能是失去子女的,也可能是被子女抛弃的,也可能是残疾的,或者没有多少学识的。

他们没有多少劳动力,所以只能过这种穷苦的生活,生活在社会最底层。

还要遭人白眼和鄙视。

他们长期生活压抑,心中的苦恼向谁去述说

他们有人承受着失去子女的悲痛,有人承受着被子女抛弃的凄凉,有人承受着残疾人的自卑,有人承受着“少壮不努力”的悔恨……这些人都把各自的苦恼憋在心里,他们找不到人诉苦,也没有时间去伤春悲秋,因为慢下一步,下一顿饭又没有着落了。

《苦恼》中马车夫约纳的生活固然悲惨,但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苦恼。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台湾信号王雷凌 三零七零 芯片很棒,大家都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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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骆驼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

可翻开书籍,品味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起家》《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一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产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

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

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

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

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读《遥远的岛》有感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

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

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

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

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

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

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

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

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毕竟还是小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不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始终还是会懂的。

我们也会发现,我们的梦,也可能像《遥远的岛》这篇文章里的那个小岛一样,只是一片荒野。

当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我们也会因此而难过,伤心。

“成长的感觉,外人看来,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悦;自己体会,则有蛹虫化蝶的痛苦和新鸟破壳的挣扎。

”是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事情我们不得不去认识,去面对。

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像我们这种年龄,应该暂时告别童话,多阅读些现实的文学作品。

不错,童年的梦,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可能会一个个破碎,而我们,正是踩着这些美丽的七彩梦的气泡,一天天成长的。

读《红楼梦》有感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

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

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

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

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

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

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

甜在何处

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

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读《苦恼》有感 读了契柯夫的《苦恼》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生活的凄惨。

《苦恼》讲述的是马车夫约纳在一个冬夜的拉车生活。

约纳的儿子这个星期在医院死去,他老人家早已失去老伴,现在孤苦伶仃,悲痛麻木。

他接待了几批乘客,路上几次想向乘客苦诉自己的苦恼与悲痛,但得到的却是乘客催赶的责骂,因为人们嫌他心不在焉。

夜深了,他回到大车店,但连喂马的燕麦钱都没赚到。

黑暗,孤寂与悲痛又涌上心头,天冷使他心更冷。

他轻轻地抚摩着自己忠实的小母马,把心里话统统对它说了…… 马车夫约纳只是千万生活在社会底层命运悲惨的人们中的一个。

这些人贫穷,没有依靠,生活凄惨。

他们不能享受生活,每天为了生计奔波。

他们生活艰难,经常为下一顿饭的着落犯愁。

这些人全力为生计劳动,心中的苦恼能向谁人倾诉呢

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呢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的是生活是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而且他们比我们常人有更多的苦恼。

其实,不管在哪个社会,无论繁荣还是落后,都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且他们的命运都是同样悲惨的。

读了《苦恼》以后,我想起了那些在街边捡垃圾为生的老人。

这些老人衣衫褴褛,驼着背,背着个沉重的大垃圾袋,夏天顶着烈日,冬天冒着寒风,终日在大街游荡。

他们有时翻着脏兮兮的垃圾桶,找有没有可卖钱的东西,有时尾随着行人,捡他们扔下的易拉罐,包装袋。

这些老人可能是没有子女的,也可能是失去子女的,也可能是被子女抛弃的,也可能是残疾的,或者没有多少学识的。

他们没有多少劳动力,所以只能过这种穷苦的生活,生活在社会最底层。

还要遭人白眼和鄙视。

他们长期生活压抑,心中的苦恼向谁去述说

他们有人承受着失去子女的悲痛,有人承受着被子女抛弃的凄凉,有人承受着残疾人的自卑,有人承受着“少壮不努力”的悔恨……这些人都把各自的苦恼憋在心里,他们找不到人诉苦,也没有时间去伤春悲秋,因为慢下一步,下一顿饭又没有着落了。

《苦恼》中马车夫约纳的生活固然悲惨,但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苦恼。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我和他玩游戏认识的,我心里面想的一个人太无聊了就说找个游戏cp然后.

《网管》by卡莫多西chapter 1我曾经是个网管,给你们讲讲我见过的一个毅丝吧。

书读得不多,水平有限,我不保证我会把一切关于这个毅丝的事都说出来,但是我保证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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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他的ID,就说他。

他每天都会来我们网吧上网,一般都是晚上10点左右。

买一包7块钱的烟,一瓶可乐或者雪碧。

他长得不算帅,也不丑,身高大概在1米7左右,脸上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但是我能看出来他很善良,你知道的,眼神骗不了人。

他总喜欢坐在挨着收银台的地方,打开电脑后就登陆QQ,然后上百度,我注意到了,他会一个通宵都泡在李毅吧,神情有时候严肃,有时候又很伤感,但是他也会咯咯的笑。

那是少见的时刻,像个天真的孩子,老实说,他笑起来很无邪,眼睛里透露出来的善良更加清晰。

这些事都是09年初发生的,那时候我刚实习,学的是计算机,但是工作太难找了,就去想着去网吧混混时间。

网吧的生意很好,大多时候我都坐在收银台旁边,时不时帮上网的人送水和烟。

chapter 2 网吧里大多数人都会通宵玩游戏,除了他。

有时候我看到他会写很长一串文字,我无意偷窥别人的隐私。

但是我看到他写他的女朋友,他的家人,他的生活。

这是一个西北部的城市,三四月的雨水不多,但是整天都阴沉沉的,给人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那时候我一月工资才七百,因为自小家里经济情况不好,所以我一直很节省,大学四年,女生的手都没碰一下。

所以有时候我会盯着那些漂亮的女生看,他也一样。

其实我觉得这么一直说他,挺别扭的,我还是称呼他为A吧。

但是我觉得A应该跟我一样,家里的情况并不是很好,因为大多数时候,他晚上的宵夜就是两个包子。

有时候他的头发还油腻腻的,似乎很多天没洗。

那些穿着光鲜,眉目如画的姑娘从他身边走过时,他也会用眼睛的余光去看,然后又盯着屏幕,滑动鼠标,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但是就像那些姑娘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一样,也从来没有去注意过他。

就在那段时间,城市正在严查网吧,所以一到晚上12点,网吧的大门基本都关了。

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

有时候网吧满座时,我根本没机器可以上,只能呆呆的做一晚上。

看A浏览网页,看视频。

或者跟负责收银的姑娘瞎侃。

暂且叫她小C吧。

一开始我并不习惯跟姑娘说太多话,因为在学校我就比较胆小,跟女孩子说话都紧张的要死。

但是小C很会找话题,也比较开放,可能是大城市呆久的原因吧。

没事儿就喜欢逗我,说交女朋友没,还是处男吗,我一个劲摇头,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

我说过了,A总是坐在离收银台很近的地方,有时候我跟C说话,他也会回过头来看看。

那时候天气比较冷,但是小C总是只穿很单薄的衣服,丰满之势呼之欲出。

也不知道是A在听我们谈话,还是在看小C。

后来时间长了,接触的多了,胆子也大了起来。

因为经常见到A,所以后来他一进网吧,我们都会互相打招呼。

他总是嘴角淡淡的笑一下,然后一边拉椅子一边说:“拿包烟,再拿瓶可乐。

”chapter 3 网吧除了我一个网管,还有另外一个负责技术的大网管,平时他就坐在网吧后面的小屋子里。

有什么我搞不定的问题,他就出来弄。

他长得五大三粗,嘴里总是叼只烟,有很严重的眼袋,眼睛四周都是淡淡的青色,就像很久没睡觉一样。

他的脾气很大,喜欢发火,刚去的那段时候,我总是坐着无事可做,他偶尔出来就朝我骂,说我不做事,要告诉老板。

我只好站起来假惺惺的走一圈。

然后他就跟小C笑眯眯的说话,一副讨好的样子,但是小C总是爱理不理。

其实小C长得并不漂亮,但表情却显得很张扬,就是那种很有欲望的样子。

加上她伟岸的胸脯,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不过后来就好多了,大网管经常出来转,也不说我了,时不时还递烟给我,其实我那时候还不会抽烟,但是我怕会扫他的面子,还是接过来,点着,说实话,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烟的味道,让我的鼻子和喉咙都不舒服,甚至会让我觉得头晕晕乎乎的。

但是慢慢习惯后,我也开始买烟了,4块一包的红梅,不太好抽。

但是没办法,没什么钱,只能将就着。

而我和小A第一次正式的对话也是因烟而起的。

chapter 4 网吧通宵的费用从12点到8点是6块,从10点起是8块。

那天A像平时一样来到网吧,但是他没去开机器。

只是围着网吧转了几圈,最后站在一个人后面看着。

大概站了有半个小时,又走出了网吧。

直到12点多的时候,他才又进来了。

那时候小C正在修指甲,也没抬头看他。

他说开个6块的。

小C这才放下修指甲的刀,然后扑在收银台上,乳沟也一下子显露出来。

看得我心头一阵,而小A也似乎在喝水一样,喉咙迅速的翻动了几下。

那天A没买烟,也没买可乐。

然后找个地方坐下,开机,登QQ,打开百度,进李毅吧。

那天我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他只有一个ID,原来不是。

也许是我平时没注意吧,但是那天夜里我至少看见他用了五个不同的ID发言。

那天三点多的时候,一直坐在电脑前的小A突然朝我挥了下手,意思是让我过去。

我两步踱到他面前,以为他要买东西;“你要买什么”。

他抿了抿嘴,露出一个很浅的笑容:“你有烟不,我不记得带钱出来了。

”那时我已经在网吧工作一个多月了,也知道他在说谎,肯定是没有钱了。

但是给任何人在当时都不会揭穿。

一边拿出烟,一边说:“差烟,不知道你抽不抽得习惯。

”他呵呵直笑:“有就好,有就好。

”然后他找我借火机,点燃之后说了声“谢谢,那时候我已经在刻意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了,嬉笑的又抽出几支,说:“多拿几支。

”他显得很客气,推辞了一下,但是最后还是拿了两支。

一支别在耳朵上,一支放在桌子上。

接着我就坐在他身后不远地方看到,他在输入栏里写了一行字:“今天偷了老爹的一包芙蓉王,会被发现么

” 我觉得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会说谎,我也不例外。

母亲打电话来说弟弟读高中了,生活费不是很够,问我工资有没有多的,给弟弟寄点。

我一直怕家里担心我,给他们添麻烦,骗他们说实习工资有1500。

我知道我没办法拒绝母亲的请求。

一口就答应了。

那时我全部身家就只有800多,给弟弟寄了200过去,600多足够我一个月花费了,而且那时候还住在学校。

网吧还包两顿饭,所以花费不是很大。

所以A说自己偷了老爹的芙蓉王,也许是个玩笑罢了。

网络茫茫,谁没信口开河的时候呢。

不过后来A又按着键盘,似乎是刷新了一次,然后又点进自己的帖子,后面多了几个回复。

A卷了卷衣服的袖子,写下几个字:“不过这烟不太好抽。

”我心里暗想,四块的红梅,当然不好抽。

然后他点了发表,刷得一下弹出来一个框,原来帖子已经被删除了。

看得出来A有点不乐意,即使从后背也能想像他的表情,左晃右晃,用手摸了摸嘴,又把头足有晃了几下,深深吸了口气。

直接关掉的浏览器。

这时候有个上网家伙跑到收银台买东西,我一回头才才发现,小C竟然没坐在收银台里。

那家伙拍了几下桌子,问:“人呢.我想大概去厕所了吧,就对那人说:“去厕所了,你等下。

”但是等了两三分钟,小C都没出来。

那人等得很不耐烦,说快点啊。

因为老板规定网管是不准碰收银之类的事儿的,我只好站起来进网吧后面找。

但是厕所里空无一人。

我又转身跑去大网管的屋子里,一手就推开了门,大网管正一手抱着小C啃,一手在小C身上,上下乱摸。

chapter 5 当网管那段时间,作息时间很难调整,特别是白班和夜班交替的时候,那一天是最难过的。

想睡不能睡,坐在凳子上又困得要命,不是为了那可怜的薪水,我真他娘的不想干了。

当网管第一次换班是在中旬,上晚班的时候,早上下班我都不吃早餐,回家啃个小面包,就直接回学校睡觉。

一是节省点钱,二是为了能多睡会。

但是交班那天,我破例去吃了回早餐。

因为白天不能睡觉,要留到晚上,好第二天上白班。

有时候觉得这个世界还真小,那天在早餐店里就看到了A,自从那次他找我要烟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去网吧了。

那时温度还不算高,早上也挺冷的,他穿个大大的风衣,头发又是油腻腻的,还有点乱。

一边嚼着包子,一手还往嘴里送稀饭。

我看见他之后就给他打了招呼,还递了一支烟,说最近怎么没去网吧了。

他咽下嘴里的包子,笑了笑,说最近没空。

过几天再去,呵呵。

我知道他又在撒谎,但是谁又不好面子呢

其实那次他找我要烟,我就知道他肯定是没钱了。

这段时间没去,也估计是没钱上网了。

那天夜里我推开大网管的门,又急忙关上。

但是听到里面有人在骂娘。

那时候我已经实习了一个月了,知道什么该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知道什么该记住,什么不该记住。

“大网管是老板的亲戚。

”小C曾经告诉我。

我不想得罪任何人,也不想丢掉唯一的一份工作,所以我就当没看到。

我从网吧后面走出来后,小C很快也出来了,衣服头发都打理得很整齐,就是脖子上有点红印记。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有人买东西。

” 我琢磨着小C的家境也不是那么富裕,不然一个20多点的小姑娘,家里只要经济稍微好点,也不会来当网吧收银这样的工作,又累工资又少。

从小到大,我并不会轻易轻视别人,但是从小C那次之后,就觉得这姑娘挺那啥的。

闲时吹吹牛还可以,深交就算了。

chapter 6 白班时,我从来没遇到过A。

直到我又再次晚班,才看到他。

依然是那件风衣,不过头发剪短很多,挺干净的,每次来又开始买烟,买可乐,时不时还给递一根。

抽着挺好,7块一包的烟,就是比红梅舒服。

那时候我和他也算半个熟人了,他经常一边上网,一边回过头来跟我说话。

有时候后半夜我和他还津津有味的说这网吧里来过哪些漂亮姑娘。

有一次我和他正说得起劲,小C就插了一句嘴,拖着下巴撅着嘴:“两个小处男,整天就知道说姑娘。

” 老天作证,那是我第一次调侃姑娘,也不知道那时候哪有那么大的勇气,笑嘻嘻的看着小C:“你帮我们解决了呗。

”说话后我自己都心蹦蹦跳。

甚至觉得这不是我自己说的话。

说那句话的瞬间,我就突然想起海子一句著名的诗:“我是谁手里磨刀的石块?我为何要把赤子带进海洋。

可是你知道,每个人都要改变,如《重庆森林》所说,今天他喜欢凤梨罐头,明天他也许可以喜欢别的。

我没办法像海子一样伟大,也不能像他一样生活在沙漠中。

我没有事业可以给予兄弟,我没有爱人可以给予爱情。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孤独留给自己。

在大多数人已经安然入眠的夜里,跟一个长相并不是那么漂亮的姑娘,说一句带着挑逗的话,以此打发寂寞的时光。

chapter 7 气温渐渐开始回温了,老板吝啬无比,也不让开空调,转这几个换气扇也不起作用,像微风吹起的树叶,无精打彩的慢慢晃动,网吧里又热又闷,小C也越穿越少,乳沟和露出半截的咪咪是看惯了,但是腋下那几挫没剃的腋毛,实在让人倒胃口。

本来就不是一流美人,这么一看,更加影响整体形象。

但是这并没影响大网管的兴趣,小C夜里时不时总会消失一会。

脖子上的红印是不怎么见了,倒是头发带着湿漉漉的汗水经常看见。

一脸饿汉吃饱了的满足神情,看起来十分操蛋 那天小C面对我的挑逗,刷得一下站起来,双手叉腰,头颅一昂,挺着波涛不止的上围,带着女权主义者的口气:“来啊,姐姐我帮你们。

” 听得我上下充血,嘴巴顿觉干渴。

小A在一边捂着嘴大笑,偷着看了小C几眼,又转过头去上网。

我跟着哈哈大笑,然后抱着拳头故作不敢:“您凶,我不敢。

”小C哼了一句,硬生生的坐下去,惊起波涛一片澎湃。

我愣愣的看了几秒,她也没在意。

可眼神里,分明是带着暧昧和赤果果的挑逗。

一时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只能抽出一支烟点上,又转过头看小A上网。

他似乎是在一个群里聊天,大大的蓝色的字体。

我看见他说:“刚从夜总会回来,有个姑娘暗示我上床,我却没兴趣,这是病吗

” 我不知道“当你很饿,面前又放了个苹果,你却不去吃”是不是有病,也不知道姑娘玉体横陈的时候你无动于衷是不是有病,但是我知道。

当你过度去想象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的确有臆想症患者的嫌疑。

那是病,真得治。

chapter 8 A似乎有很多身份,光我后来陆续看到的ID,就有十多个,有时候他是职业游戏玩家,有时候他是公务员,有时候是老师,还有时候是吃香喝辣的富二代,或者是大学学生,公司的经理。

可是我从来没看到一个真实的他。

一个夜里通宵,头发油腻,抽7快香烟,喝两块可乐的他。

我想是这个时候太缺乏安全感了,所有人都将自己的真实面目隐藏起来,而你看到的,长久看到的,只是一张虚假的脸孔。

说着无关痛痒的谎言,或为了发泄,或为了排解孤独,但是至始至终,这些谎言都没有伤害到任何人。

也许那是理想,但是却永远无法触及。

不光如此,他说自己的上网地点也是层出不穷,在家,在公司,在朋友家,在广场用无线笔记本,在车上,但是却从来没在网吧。

有一次我看到他打了一大段的字,大体内容是,痛骂电信服务不好,经常断网,维护人员动作又慢,又说一次交了三年的费用,就换来这种服务,中国真不是呆下去的地方。

等忙完这段时间,就着手搞移民。

那一刻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说着自己都信以为真的谎言。

在文章的结尾他还说,他发誓,不能为稻粮谋,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赚钱

太没意思了。

还有一次,他说自己是大学的学生,有两个女生同时喜欢他了,一个漂亮,一个家里有钱。

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几张照片,说大家给我看看。

哪个可以上手。

其实那时候他正坐在网吧,一边抽着7块的烟,衣服后面粘了一小块的污渍,与他无关的姑娘坐在他的左右身旁,他时不时偷瞄一眼。

然后他又说,你们信么。

我已经很难喜欢上一个姑娘了,初恋的女友太优秀了。

我总是忍不住拿出来跟其他女生比,一比就喜欢不起来了。

我很痛苦,怎么办

大家帮帮我吧。

那是去年5月,城市已经开始热起来,他坐在摇着几个换气扇的网吧,脖子后面划出几颗汗水。

点击发表,又刷新,又点进自己的帖子。

然后一手托着腮帮子,一脸虔诚的表情,就像一个在等待老师答案的小朋友,静静等着回复也许除了我,没有人会知道那是谎言,以及他无法到达的梦想,甚至连他自己在那时候,也许都把自己的话当成真的了吧。

那样的表情和眼神,不是能装出来的。

chapter 9 从小到大,我都没做过让自己胆战心惊,觉得紧张不已的事,先是怕给家里惹麻烦,而且自己胆子也不大。

家里在农村,但是连偷红薯的勇气都没有。

同村的孩子都笑我胆小,以后肯定怕老婆。

从家里出来读大学时,母亲和父亲都很高兴,说要我努力。

学费会给我凑齐。

父亲还难得的开了次玩笑,咧着黄牙说:“娶个城里媳妇回来嘛。

”他一生面朝黄土背朝天,没出过门,没读过几年书,以为城里遍地是黄金,走路都能捡到钱的地方。

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爱他们,他们也从来不曾对我食言。

给我吃饭的钱,给我凑学费,大三实习前回去,我发现他们已经苍老了很多,但是看到我,他们眼神里都仿佛看到希望一样光芒,我知道,我是他们的全部,弟弟还在读书,还要上大学,而他们已经老了。

而我在大学里也省吃俭用,遇到过喜欢的女生,但是一来我不是那种帅的男生,手上也没钱,想恋爱实在是很难,那样的生活,太花钱了,而我远远无法完成。

chapter 10 终于放假一天了,还发了工资。

小C说一起工作一个多月了,一切去吃顿饭吧。

大学几年,我是从来不去外面吃饭的,哪怕只要十几块,也够我两天的生活费了,我不想一顿就吃完。

我显得很犹豫,想着找借口拒绝。

小C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轻轻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去吧。

我们选便宜点的。

饭店的确不贵,荤菜只要五块,素菜只要三块,小C和我点了一荤两素,要了两瓶啤酒。

我本来就不是话多的人,吃饭时一直都是小C在说话,说她以前工作的地方,说笑话给我听。

我默默的听着,时不时搭两句话。

小C却越吃越起劲,我俩陆续喝了好几瓶。

我是那种一喝酒上脸的人,觉得不行的时候坚决不喝了。

小C也没劝我,就自己一个人继续喝着。

我坐在一边看着她,突然见到她脸上有种莫名的悲哀浮现,接着两行清泪就哗啦啦的流了出来。

小时候弟弟经常哭,父母又忙农活,一般都是我带着玩,他哭的时候我就连哄带吓。

或者去厨房给他弄点开水,放点糖在里面让他喝。

他喝完总会眨眨还带着泪水的眼睛,说:“哥真甜。

”他那时候还小,我蹲下身摸摸他的头,重复着说了好多次的话;“你以后不哭,哥就经常给你弄糖水喝。

”弟弟也是用小手抱着我的头,高兴异常:“哥真好,哥真好。

” 不过让我哄女孩子,那我就不会了,因为从来没遇到过。

小C低头擦了擦眼泪,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说:你知道吗,我早就不想干这工作了,要不是家里。

”说到这,莹莹粉泪又刷得流了出来。

我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后只好从饭桌上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

她接过去朝我笑了笑,红着眼圈看着我:“家里不好,没办法,现在工作不好找,我又没文凭,什么都不会。

” 自从那次看到小C和大网管的事儿,我对这姑娘就没什么特别好感。

人生多变,最忌讳的就是吐露心声,被人抓住弱点。

那天就是小C一个人说,说她家里的情况,说父母亲,还有弟弟妹妹,她说就想多赚点钱,给家里买个电视,让他们晚上也多点乐趣。

末了她又擦了擦眼泪,笑着对我说:不像你们大学生,做几个月就换工作,工资肯定会很高吧。

” 我正琢磨着怎么回应他这样话,A一下就出现在我的眼前:“老板,要个米粉,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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