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死比尔》观后感
极为夸张的红色背景下,浓黑的粗大字幕闪烁了几秒。
继而听到女子粗重的呼吸,急促。
黑白的电影屏幕上出现男人的脚,锃亮的皮鞋,稳而重的步子。
你只感到心寒。
地板上依稀分辨出女子的面容,损坏得不堪入目:眼睛肿得睁不开,门牙不见了,头发被黑色的血浸濡,满脸的污渍和绝望。
男人的手很温柔,声音也和蔼:“不要以为我在玩虐待,我没有。
或许我会找无聊的人玩,但不和你玩。
你知道吗,小乖乖,这是我最痛苦的时候……”女子呼吸更为急促:“比尔,这是你的孩子……”话音未落,枪响,头上开花,。
你深吸一口气,想不到男人恶毒如斯,连儿子都不要。
场景迅速收回,开始播放一支轻快活泼的儿歌,使死亡变得诙谐,也更恐怖。
凭我的经验,用儿歌来诠释死亡案件的都令人毛骨悚然。
歌词是这样的: “当我五岁,他六岁;两小无猜,骑木马;他穿黑衣,我穿白;骑马打仗,总他赢;碰,碰,他开枪打我;碰,碰,我应声落马;碰、碰,可怕的枪声;;碰,碰,爱人打中我……季节换,我长大后,就要他;爱人总是笑着说,记得儿时,一起玩。
碰,碰,我开枪打你;碰,碰,你应声落马;碰,碰,可怕的枪声;碰,碰,我曾打中你。
音乐响起,人们唱;,为我响;不知为何,他离去;至今依然,为他泣;不曾对我,说再见;甚至不愿,撒个谎;碰,碰,他开枪打我;碰,碰,我应声落马;碰,碰,可怕的枪声;碰,碰,爱人打中我……” 歌声响起,画面是个女人安宁绝美酣睡的剪影,心中疑惑:“难道为爱杀人
” 场景转换到绿草如茵的别墅区,房子是彩色的,草地上散着一簇簇的鲜花,似童话里小白兔的住宅。
一个高挑的年轻女人敲门,应声开门的是一卷发的黑人女子,满脸的惊恐。
二人迅速交手,没有多话。
霎时,飞沙走石,安宁不再。
字幕告诉我们黑人女子是组织成员,外号“铜头”,是刀法最好的杀手。
打斗因为“铜头”女儿的回家而达成共识,因为高个女子——“黑曼巴”同意不在小孩面前杀人。
厨房里在煮咖啡,“铜头”忏悔以前对“黑曼巴”做过的一切,说已重新做人,要对方给自己一个机会。
在麦片和咖啡的间隙里,“铜头”偷袭“黑曼巴”,对方掷出飞刀,一刀致命。
在小女孩的凝视下,“黑曼巴”歉意地离开。
她离开的时候,童话小屋不复存在,我们得出如下结论:1、她是那个被害的女人,没死,作为出现江湖;2、她武艺高强,比最会使刀的人还厉害;3、她尚有仁慈之心,不肯当着小孩杀人。
4、不知道她的名字,根据代号知道她曾是杀手。
“ 画面又回到4年半前,那个浴血的教堂,我们的新娘——“黑曼巴”奇迹地没有死掉,之所以没说她活下来,是因为她成了没有知觉的植物人,一睡就睡了4年。
当晚,独眼女杀手艾尔哼着片头小曲潜进医院,最后关头被比尔的电话制止,比尔要等她醒了以后再杀死她。
4年后某个夜晚,她醒了,小腹平坦,孩子没有了。
在极度伤心之下,她发现自己沦为比尔手下泄欲的工具。
她拔出对方的舌头;几分钟后,她挑断另一名爪牙的脚筋,用门将对方的脑袋碰死。
这时候,我们发现她其实体力还没有恢复,下半身还处于瘫痪状态。
13个小时后,她用意念使脚趾恢复知觉,开始了复仇之旅。
第一个要杀的是混血儿石井尾莲,此刻已荣升为日本第一黑帮的帮主。
关于这个阿莲,身世也极为悲惨。
影片用的形式大篇幅地描写了一个小女孩如何目睹父母的死亡,如何在11岁那年,杀死了恋童癖仇人。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报仇方式,烘托出阿莲变态的冷酷和凶残。
阿莲的扮演者,兼有东方女子的沉静和西方女子的狂野,将那种压抑不住的狠毒发挥得淋漓尽致。
多数时候,她身着和服,低眉敛首,烟视媚行的模样。
然一言不合,即夺人首级。
会议桌上,飞身而至;刀挥处,无头颈项鲜血蓬射,旋即归位,刀身入鞘,美妙之极。
新娘“黑曼巴”飞往冲绳,找到传奇人物,要到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故事发展到这儿,不免落了俗套,因为我们都是看长大的,深知利器对于报仇的戏剧性。
找阿莲报仇的那段厮杀是经典中的经典。
有了宝刀的渲染,一时间手脚纷飞、尸横遍野。
血雾弥漫的厮杀场面凶残到极致,也唯美到极致。
杀人可以杀得这样美,报仇可以报得这么痛快,真是酣畅淋漓。
黑夜中,我感到自己眼珠发光,对昆丁·瓦沦迪诺表达了极度地赞叹。
新娘“黑曼巴”与阿莲手下厮杀的时候,阿莲关上了房门,很沉静。
安静下来后,“黑曼巴”的样子跟白衣胜雪的阿莲在雪地对峙,又是美与凶残的极致,宁静中杀机四伏,洋溢着死亡的喜气。
这段对决快而干净,阿莲向对手表达了武士最高的敬意,死的时候头盖是齐齐削断的,只惊叹了刀是宝刀,死得没有一点坏样子。
影片的最后,比尔知道了她的复活与复仇,话外音:“她知道有个女儿没有死吗
”片终。
好美的悬念,我的呼吸开始急促。
回想起来,我们不知道4年前发生了什么,比尔是谁,黑曼巴是谁,恩怨从何而来。
从头至尾,就是复仇,复仇
低俗小说和杀死比尔中的女主角是一个人不
是的,是同一个人,.瑟曼 乌玛·瑟曼 档 中文名: 乌玛·瑟曼 英文名: Uma Thurman 原名:Uma Karuna Thurman(乌玛·卡鲁娜·瑟曼) 性 别: 女 生 日: 1970年4月29日 星座:金牛座 身高:180 厘米 体重:58 公斤 语音:英语 出生地点: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地区: 美国 宗教信仰:佛教 出道作品:《Johnny Be Good》 配偶:加里·奥德曼(1990-1992) 伊森·霍克(1998-2004) 子女:2 [编辑本段]家庭及早年生活 好莱坞著名女星乌玛·瑟曼天生丽质,身材纤细,一向是不少影迷心目中的标准美女。
瑟曼于1970年4月29日出生在美国波士顿,父亲是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印度佛教哲学的教授,也是首位成为藏传佛教喇嘛的西方人,母亲则来自瑞典,是个心理医生。
东方文化的熏陶和一袭欧洲风韵,使美丽的乌玛瑟曼气质独特,且颇具神秘感。
乌玛的童年极不快乐,由于来自信奉佛教的家庭,在全部信仰基督的美国小镇上她倍受歧视,被人讥讽为“丑陋”。
她没有读大学,16岁便离开了家乡只身闯荡纽约,17岁时她已成为一名很不错的模特。
乌玛最早是在VOGUE上拍摄家居照片出道,那些慵懒的家居形象让人印象深刻。
演艺事业 低俗小说1988年,她有了电影处女作《亲吻老爸说晚安》,接下来的《终极天将》和《危险关系》瑟曼开始崭露头角,但她并未寻着这条青春玉女的路线走下去。
1990年,著名导演菲利普·考夫曼推出第一部标有“NC-17”级的影片《情迷六月花》,乌玛-瑟曼在影片中饰演美艳绝伦且孤傲不羁的巴黎女子阿娜伊丝·宁,在作家亨利和其妻琼之间大玩双性恋情。
1992年在《致命恋人》中她是配合姐姐制造命案的手。
《 蓝调女牛仔》使她成了长着巨大拇指且有着同性恋倾向的女孩西西,这些角色都有些怪异,但乌玛瑟曼的表演却力戒张扬,在平淡中表现人性深度。
不过乌玛-瑟曼主演的影片大多没有大红大紫,所以想不起她在银幕上的经典形象,倒是几部做配角的电影让她大放异彩,有的甚至成为影片的标志。
最著名的当属《低俗小说》,黑色短发装扮下的乌玛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情,她性感狂野,趴在床上跷着脚叼着烟眼神迷离的样子成为电影史上最经典的海报之一。
《危险关系》中纯得连偷尝禁果都闪耀着圣洁光茫的处女塞西尔,《蝙蝠侠与罗宾》中妖艳邪恶、身体象藤蔓一样扭曲的毒藤女,虽然失败,却让乌玛一显身手。
之后,她和连姆·尼尔森主演了新版的《悲惨世界》,与拉尔夫·费因斯合作了《复仇者》,与法国著名演员杰拉尔·德帕迪约合作了古装剧《欲望巴黎》,参演了英国文艺片名导詹姆斯·艾弗瑞的作品《金碗》等。
婚姻生活 乌玛·瑟曼 伊桑·霍克 在经历了与英国演员加里·奥德曼短暂而失败的婚姻后,1997年,她和伊桑·霍克在拍摄影片《千钧一发》时产生恋情,这对金童玉女于1998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
伊森.霍克回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是在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
当时他排在她的后面,他一下子被她的美貌和气质征服了,于是上前去做了自我介绍。
当时霍克也已经拍了《死亡诗社》这样很有影响的电影,而且在好莱坞是有名的才子。
霍克回忆说,她没有看过《死亡诗社》那部片子,非常礼貌地和我寒暄了几句,但我感觉她把我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影迷。
后来他们在《哥塔卡》(Gattaca)这部科幻电影中又遇见了,而且演对手戏。
电影没什么反响,倒是成就了他们的姻缘。
2001年7月,乌玛.瑟曼怀着她的第二个孩子,和米拉麦克斯公司说,可能她不能按预期时间接受《杀死比尔》中新娘这个角色了。
为此,米拉麦克斯公司决定推迟拍摄计划,而且告诉导演昆廷.塔伦蒂诺不能换人,一切等乌玛生完孩子再说。
乌玛的第二个孩子是在2002年1月出生的,而在不久后她就开始中国功夫的训练了。
但是2003年还是传来两人离婚的消息。
第三次婚姻 乌玛-瑟曼和未婚夫出现在曼德拉90大寿上乌玛·瑟曼与男友瑞士金融家阿帕德·布松2007年夏天自米兰的一个私人晚宴中相识,继而开始发展情缘,二人亦是早前曼德拉慈善晚会的宾客之一,ArpadBusson是把求婚戒指赠给乌玛·瑟曼。
火速在英国家中举行盛大的订婚派对,更获众名人到贺,包括埃尔顿-约翰夫妇、克劳蒂亚-辛芙、华伦天奴、伊丽莎白-赫莉、史汀夫妇、华裔富商邓永锵等,星光熠熠。
事业巅峰 KILLBILL 2003年,瑟曼与昆汀·塔伦蒂诺再度合作,推出《杀死比尔》,而“杀死比尔”是昆汀给她的30岁的礼物。
另外乌玛提出了在影片中穿新娘装的点子。
随即在全球掀起一股乌玛·瑟曼的浪潮。
在蛰伏了多年以后,这位好莱坞冷美人终于向人们展示了她傲人的实力,而此片也得到众多影评家的青睐,得以入围金球奖等重要电影奖项。
踏足时尚界 LV代言一直以来,乌玛一直担任化妆品品牌兰蔻的代言人。
兰蔻就曾经以她的名字命名一款唇膏。
2005年,乌玛则开始担任法国时尚品牌路易·威登的代言人,出任该品牌2005年-2006年秋冬女性成衣的代言人。
“这次的风格和以前不同,更加神秘莫测。
乌玛是一位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女性,也是一位伟大的女演员,LouisVuitton谜一般的吸引力和永恒魅力中有了新灵魂,她是能捕捉这种灵魂的最佳选择。
”LV的艺术总监马可·雅格布在声明中说。
主要作品 演员作品 杀死比尔3 Kill Bill: Vol. 3 (2014) 漂亮朋友 Bel Ami (2011) 珀西·杰克逊和闪电窃贼 Percy Jackson & the Olympians: The Lightning Thief (2010) 艾萝依在巴黎 Eloise in Paris (2009) 2004年MTV电影颁奖典礼Q&U母性 Motherhood (2009) 意外之夫 The Accidental Husband (2008) 眼前的生活(2007) 我的超人女友 My Super Ex-Girlfriend (2006) 金牌制作人(2005) 意外情缘 Accidental Husband (2005) 春心荡漾 Prime (2005) 一酷到底 Be Cool (2005) Remembering the Future: Paycheck & the Worlds of Philip K. Dick (2004) 杀死比尔2 Kill Bill: Vol. 2 (2004) 记忆裂痕 Paycheck (2003) 杀死比尔 Kill Bill: Vol. 1 (2003) 歇斯底里的盲目 Hysterical Blindness(2002) 磁带 Tape(2001) 切尔西大墙 Chelsea Walls(2001) 金碗 Golden Bowl, The (2000) 巴黎春梦 Vatel (2000) 甜蜜与卑微 Sweet and Lowdown(1999) 复仇者 The Avengers (1998) 孤星泪 Misérables, Les (1998) 千钧一发 Gattaca (1997) 蝙蝠侠与罗宾 Batman & Robin (1997) 爱情叩应 Truth About Cats & Dogs, The (1996) 湖畔迷情 A Month by the Lake(1995) 低俗小说 Pulp Fiction(1994) 蓝调牛仔妹 Even Cowgirls Get the Blues (1993) 疯狗马子 Mad Dog and Glory (1993) 盲女凶杀案 Jennifer Eight (1992) 情迷六月花 Henry & June (1990) Where the Heart Is (1990) 好人约翰尼 Johnny Be Good (1988) 危险关系 Dangerous Liaisons (1988) 吹牛大王历险记(港译终极天将)The Adventures of Baron Munchausen (1988) 编剧作品 杀死比尔系列使UMA的杀手形象深入人心杀死比尔2 Kill Bill: Vol. 2 (2004) 杀死比尔 Kill Bill: Vol. 1 (2003)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1994) 她还在以下几部不太有名的电影中中出演过。
1. Hysterical Blindness (2002) 中文名:歇斯底里的盲目 2. Duke of Groove (1996) 中文名:最佳公爵 3. Robin Hood (1991) 中文名:罗宾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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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3百度网盘链接 ......是外向型人格baibai,社du交时获取能量,zhi独处时消耗能量。
有些人是内向型人格,时消耗能量,独处时恢复能量。
我就属于内向型人格,很多人会觉得冷若冰霜,不易亲近。
我享受独处的时刻,在独处时思绪神游,可以学会独立思考。
有时喜欢独来独往,享受那种自由感。
在众人间周旋只感到疲惫,很少主动去联络感情,宁可在书中消磨时间,在读书时,你感到自己就是主宰。
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朋友并没有增多。
我也学不会大人们间的客套话,内向常被大人们当贬义词使用,在他们眼中内向人都是不受社会欢迎的,他们会说:“瞧,这孩子真内向,以后要学会多说话。
”说好听点是腼腆。
这是浅层次的孤独,当然内向的人更易孤独。
最近读《岛上书店》,里面有一句话:“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
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读起来很拗口,本以为孤独的我们,在书中能发现自己的同类。
我时常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曾觉得喜欢文学的人很孤独,现在觉得听戏的年轻人更孤独,只能说在人群中自己永远是少数人。
真正的孤独是在思想上。
最孤独落寞的是那些强者,他们占据人类思想的高地,常人很难走进他们的世界,他们并不言自己的孤独。
与他们相较,我又不孤独了。
不要惧怕孤独,孤独时能发现自己,是同自己对话,独处时能培养自己思索的能力,在孤独中领会其中的真意。
李清照,宋代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人物,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也是千古第一女词人。
在一千多年前的宋,程颢、程颐兄弟创立的程朱理学逐渐成为社会道德的理论核心,对于女人,他们更加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道德标准。
在那样的环境下诞生的词人李清照,应该是上苍赐予我们的,对这个有悖人性的礼教最有力的反击。
李清照,用她无可匹敌的才情,在那个礼教森严的社会,活成了千古风流。
而李清照的风流,不仅体现在她的才学上,更体现在她的酒里。
是的,那个与二程生于同一年代的李清照,是嗜酒的。
你有你的迂腐礼规,我有我的快意人生,只要我足够优秀,就一定会以我的样子向世人宣誓,所有不合理的规矩,都是狗屁!李清照的词里,总能看到她与酒的渊源,她与酒的缘分,也是她与词的缘分,更是她与生命的缘分,这种缘分,伴随了她人生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她少女时期的自由与活泼。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有人在研究了李清照的生平之后得出过这样的结论,这首词中所回忆的生活,应该是在李清照十四五岁时。
这样的年纪,应该是待字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是你看,“沉醉不知归路”的李清照分明是饮了太多的酒的,以至于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偷偷地吃酒,游玩,大声地吵闹,这才是真正的少女天性吧,即便是现在的我们看到如此画面,估计也会嗔怪一句:这些丫头,可真能疯!李清照能在那样森严的礼教中尽情地释放天性,实在是得益于她有一个开明而博学的父亲。
李清照的父亲就是“苏门后四学士”之一的李格非,师从苏轼,以他的才学,放在现代,就是个一等一的大教授。
而更让人敬佩的是他对女儿的教育,他从不以社会上惯常的那种观念约束自己的女儿,而是鼓励她多读书,家中上万册的藏书也成了李清照从身到心的乐园。
李清照打小就是不爱红妆爱诗书的个性女孩,据说有一次,她还用自己的一身新衣服换了地摊上的一套藏书,穿着夹衣就回家了。
不知那位程大学士要是看见一个妙龄女子穿着夹衣,抱着诗书在大街上奔走,会作何感想呢?所以,一个任性自由的女孩背后,一定有一个伟大宽容的父亲,你的出身或许不重要,但你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第二阶段,是她与赵明诚在婚姻时期里的浪漫与任性。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你瞧,一言不合这又是喝多了,都一宿过去了还“不消残酒”呢。
有人说,这个“卷帘人”是她的丫鬟,但我更愿把这个人当成她的丈夫赵明诚。
可以说,李清照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有着小资情怀的女子,而她能够在婚后依然保持着一份浪漫的情怀,又都得益于她在该结婚的年纪遇到了与她情投意合的赵明诚。
赵明诚是当朝宰相的儿子,也是个学识渊博的美男子。
他不仅像父亲一样宠着李清照的任性,更无条件地折服于她的才华。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与李清照还有共同的事业追求,他们一生都在致力于金石研究,并著有《金石录》。
他们的婚姻,常让我想起民国才女林徽因与梁思成,当爱的激情在柴米油盐中慢慢消亡,共同的追求和爱好,往往是婚姻得以永固的最好的粘合剂。
据记载,李清照与赵明诚一生都没有子嗣,这在当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舆论背景下,女子无出,不管原因在谁,都是可以被无条件休掉的。
李清照不但没有被休,还能在夫家由着性子地喝酒作词,可见赵明诚是有多爱她。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这一首《声声慢》,可以说是李清照晚年作品中的代表。
此时,北宋灭亡,家园尽毁,他的丈夫赵明诚在逃亡的途中病逝,他们一生的心血《金石录》也在战乱中丢失。
为了保全仅存的一些书稿,也为了能在乱世中生存下去,李清照委曲求全,改嫁给了张汝舟。
没想到张汝舟只是觊觎当年李家与赵家显赫的家世,以为李清照一定有不少的珍贵收藏,待他发现希望落空后,便露出了本性,不仅对李清照恶语相向,甚至还拳脚相加。
也是在这时,李清照发现了张汝舟骗取官职的罪行,便去官府靠发了他。
按照当时的宋法规定,妻子告发自己的丈夫,要受三年的牢狱。
李清照深知这一点,但为了彻底摆脱这个渣男,她宁愿选择接受这场牢狱之灾。
后来多亏翰林院学士们的努力奔走,李清照在被关押了九天后,终于被救了出来。
张汝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们的婚姻也最终得以解脱。
江山易主,美人迟暮,李清照晚年的酒里,早已没了当年的天真自由,也没了千般宠爱里的浪漫矫情,连酒量也大不如前了。
“三杯两盏”,就已是百般惆怅,原来,人生百味,最难将息的,是国恨,是家仇,是阴阳两隔的分离。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一个人的时候,好好整理房间,给自己一个舒适的家,一颗愉悦的心;好好看看书,即便它不能替你摆平生活的磨难,但它总能给你传递智者的思想,给你思考的能力,让你有勇气去面对种种挑战。
阳光穿过裂缝,亲吻地面;和风越过树梢,轻敲门楣;窗外鸟儿声声啼叫,我推开窗户,向太阳问好,同风儿嬉戏,微微笑,迎接这一天的好时光。
一个人的周末总可以让自己随心所欲,没有必须奔赴的约会,不用早早起床,睡就睡到自然醒;没有非做不可的事,左翻翻右翻翻,可以慢悠悠地消磨时光。
我可以疯狂张扬,亦可以平静低调,我喜欢一个人时,这样极致纯碎的自己。
跳高音量,放着自己喜欢的歌,一遍又一遍的循环。
换起袖子,戴上手套,开始清洁打扫工作。
将厨房,衣柜,书桌都擦拭一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把地面拖洗一遍。
这样看似简单的工作,我也能哼着歌,磨磨唧唧半天。
再看钟点已是中午12点多,这才想起,自己忙了半天竟还没做饭。
沉迷于清洁打扫,我也可以做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从前如是,现在亦如是。
兴许是平常没怎么整理,如今既然已动手就想来个“天翻地覆”的改变,给自己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我一直都觉得,这世上能立即见成效的东西不多,打扫卫生就是其中一个,稍作整理,就会看到效果。
有时,我需要这样的效果愉悦自己。
下午小憩过后,靠在床边,拿起一本喜欢的书,细细品味。
最近在看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这本书我放在书架上已好久,记得自己最初拿起它,是因为毕业找工作迷茫着。
而如今再翻阅,还是因为对自己未来工作的规划迷茫着。
他说:“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我以为迷茫是一时的,不曾想它贯穿整个青春,时不时地告诉我该停下脚步,好好想想再出发。
我以为通过这样一本书,我就可以解决此时的迷茫,其实不然,作者只是教给我一种思想,一些他自己过往的经历。
可我终究不是他,我该有自己的思考,走好自己的路。
只求自己不要“因为苦而放弃,只因扛而成长。
”一个人的时候,好好整理房间,给自己一个舒适的家,一颗愉悦的心;好好看看书,即便它不能替你摆平生活的磨难,但它总能给你传递智者的思想,给你思考的能力,让你有勇气去面对种种挑战。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美好之处,阅读的意义所在,一个人也能有一个人的好时光。
山城重庆,未去之前,想象的是群山环绕,城市绕山峦建起,雾蒙蒙的,热烘烘的,繁华、热闹,气势庞大。
置身其中,感觉到的是山的气魄,水的温婉,高楼大厦立于山之婀娜的胴体之上,吊脚楼将裙摆点缀的古色古香。
轻轨游走于水之上、山之中、山水之间,是城市中最为清晰的脉络。
在这里,地平线的隐秘,百度地图的无奈,让人觉得困惑神秘,来不及探究,我们在有限的时间挑拣着奔向他的闻名。
下车,拖着一脸的疲惫,横穿商业中心,一睹解放碑风采后便奔着火锅去了,跟庄进了一家装修普通陈旧,食客满座的店里,服务员是为四十多岁的当地大姐,身材矮小,相貌普通,动作干练,说话简洁,菜上齐,每人一瓶香油便可以开吃了。
啊~~,这火锅也真是不客气,一口下去,五官麻木,面红耳赤,看旁边人吃的神清气爽,我们却是挤眼扇舌,满头大汗,想着过后看见火锅应是望而生畏,没想到出门便觉得意犹未尽、念念不忘。
二次吃火锅在一家古色古香的院子里,这次更有了气氛,外面是滂沱大雨,我们也没了一次吃火锅的矜持,辣到口舌麻木,依然坚持满筷子往嘴里送,最后竟也酣畅淋漓,辣的过瘾;重庆人多数吃的都是麻辣锅底,大概觉得三鲜锅不够味、不带劲,我们却觉得口感醇厚、味道鲜美。
鸳鸯锅中,红汤火热、清汤淡雅,应该都给点个赞的。
三次吃火锅是同事在当地的朋友请客,地方选在久闻的火锅一条街,整条街看起来普普通通,装饰构造都是很久以前的了,甚至有些破破烂烂,没有半点讲究有排场的意思,但店里店外,食客满座,热闹非凡,这次的火锅没了前两次的野性,口感柔和,辣的平和,我们也终于吃的气淡神轻,细细品味了每样菜品的滑爽与脆香,弥补了前两次的遗憾,再看看当地人,多的是两桌一拼,两大锅并立,提一壶自家酿的白酒,吃的酣畅,喝得尽兴,与富丽堂皇中矫揉高雅相比,这里的重庆人吃的是实在,图的是自在。
华灯初上,夜幕降临,热浪渐渐退去,重庆人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吃、喝、打、吼,热闹非凡,漫步江边,观洪崖滴翠,看落日余晖映于江面直至沉没,两岸火树银花,街市如昼,游吊脚群楼、逛山城老街、赏巴渝文化,感受重庆人的热情、激情,体验这座城市的热闹、繁华。
于两江之上温重庆之夜,那种灯火辉煌、流光溢彩不同于他方,霓虹灯千姿百态,神采飞扬,让这座立体都市尽显妖娆,于“一代天骄”游船之上看这人间的灯火圣境,想象此刻若有人推杯换盏,定是不醉不归。
这里尽管灯火连天,璀璨华丽,光芒尽放,使人热情洋溢,却没有灯红酒绿,莺歌燕舞的奢华萎靡之感。
延朝天门向两侧放眼望去,重庆像一只展开翅磅,立于两江河畔的凤凰,最美丽动人,使人流连忘返。
碧水荡荡,山峦逶迤,又犹如盛装出嫁的新娘炫彩夺目,于清清碧水旁整装描容。
盛装打扮的游船,来来去去,似乎忙碌着节日的隆重庆祝。
我们于繁华盛时归去,未曾见华丽渐渐褪去,留下点点烁烁、恬静优雅的重庆,想象当墨黛渐现,万物沉寂之时,这座城市也应累了、倦了、沉睡了。
游三峡,就不得不说三峡工程,有惊叹、有惋惜,感叹三峡大坝恩泽于民的巨大功劳,惋惜一带千古绝唱的美景气韵寥寥。
车到夔门,我们终究是没有勇气登上白帝城,去一览夔门天下雄之风姿,想象即使依旧朝霞如锦、彩云缭绕,毕竟少了四分之三的风骨体魄,能有多少气韵犹存。
不过北方人对水很是翘首以盼,而三峡最让人向往的就是山水相依。
在码头遥望夔门今日景象后,便登船休息,船于半夜两点起航,微波荡漾,黛山墨水缓缓而过,与以往旅行不同的是多了份宁静安心。
瞿塘峡在深夜于睡梦中穿过,醒来便到了巫峡,尽收眼底的是神女溪的美景,碧水如绸、绿树葱葱。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读后感700字
书中的前言是作者菲茨德的第一部小说间天堂‘当中个人物的一句话:如果能打动她,那么就戴顶金帽;如果你能跳得高,不妨也为她跳一跳,跳到她高声叫:“爱人,戴金帽的爱人,我非得把你要
”我觉的整个小说基本就是这句话的扩展与延伸,故事的背景是美国20世纪20年代,讲述的是一个叫盖茨比的军官,早年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来通过非法手段如贩卖药品和酒成为一名富商,虽然盖茨比成为了富商,但是盖茨比非常怀念当年自己参军前的情人黛西,但是黛西在盖茨比参军不久后就嫁了另一富豪汤姆,于是盖茨比在黛西的房屋不远处购买了豪宅并且天天宴会,希望以此引起黛西的注意。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黛西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替黛西认了罪,但是汤姆设计陷害盖茨比,教唆威尔逊杀死盖茨比。
简单来说就是盖茨比被其前情人黛西与其老公一起陷害。
看完这小说我的第一感觉是荒谬,首先盖茨比是一个真情的人甚至是一个纯情的人,因为盖茨比在发财之前是深爱着黛西,但他飞黄腾达之后他还深爱着黛西,这可谓是超出不少人的想象之外,按道理男人贪新厌旧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因为盖茨比去参加军队,5年的时间完全可以改变任何一个人,所有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抹杀。
但盖茨比不,他对黛西的爱始终不渝。
但黛西虽然曾经喜欢过盖茨比,但她毕竟是女子,而且是美貌的女子,所以她在盖茨比参军之后,就与当地有钱男子汤姆结婚也是无可厚非。
因为盖茨比是一个小官,上了战场谁也无法预料是死是生,况且当时的盖茨比也不过是贫民子弟,对于要至于踏入上流社会的黛西而言,离开他也是迟早的事情。
5年的上流生活早已经把黛西磨练成一个拜金女。
问题就是这里,盖茨比从一名贫民子弟,白手起家,运用自己的胆识与才干获的商业的成功,踏入上流社会,但他还深爱的他曾经的黛西,可见他的情深。
可是他的深爱的黛西不是曾经的黛西,现在的黛西不过就是一个早已丧失纯真的物质女,特别是当盖茨比把无数的珍贵的衣服拿出来的时候,她竟然泪流满面说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么多漂亮的衣服。
对于盖茨比,我是同情,他还拥有纯真,但他找错对象。
对于黛西,我觉的正常,因为她是人,一个普通人。
现在社会存在所谓拜金女现象,其实拜金女现象什么时候都有,有那一个女人的不想找一个可以给自己物质保障的男人呢
金钱这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
只要是人都会追求更好的。
这就好像以前以前洗衣服时用搓衣板,但现在人都喜欢用洗衣机,而且洗衣机不要普通杂牌的,我们要的是海尔名牌,还要全自动,多功能,高科技,最好把衣服扔进去不出几秒钟就已经干净可以立即穿。
只要是人都会有贪的欲望,甚至有贪才会有进步,贪这个词可以用需求代替,假如人人都只要用洗衣板就满足了,又怎么会有洗衣机的进步呢
或者简单来说上流的人都用高科技的洗衣机了,但盖茨比还想要洗衣板的淳朴,黛西用的是普通洗衣机,但她还想要名牌的。
香港的一位艺人陈慧琳,我非常纳闷她的经历,百度上称其为其“零绯闻、零走光、零是非、零结党”的形象,被称为四“零”艺人。
这让我非常诧异,所谓娱乐圈当然是肮脏不堪的,不知有多少所谓的女星都被潜规则。
但陈慧琳形象却非常好,简直完美无瑕。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陈慧琳的父亲是珠宝商,是香港珠宝金至尊老板,当然我这并不是否定陈慧琳演艺的投机,而是我想要说的是像陈慧琳本来就是富家女,她的演艺事业不是为生活而奔波,她已经是上流社会之人,她无需为踏入上流社会而不惜出卖自己,她天生就可以得到别人奋斗一辈子的才可以得到的东西,我相信她对事业的投入,完完全全是对她演艺事业的兴趣,因此她才会全心全意的投入她的事业之中。
这让我想起另一位艺人阿娇,原 来啊娇一岁丧父,由母亲独力抚养成人,并且还有—个妹妹。
也许这就说明她的演艺事业完全是为了生活,虽然她与陈慧琳都是艺人,但是他们的目的简直就是天渊之别。
很多东西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东西,这世界其实也不过再简单不过的世界,这人生其实也再简单不过的人生,只为三个字,名、利、情。
这世界所有的东西都只不过是这三个字的延伸或者扩展。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名,所有的道德圣人都是名的表现。
“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居闹市无人问”这就是利。
而情则是亲情、友情、爱情。
有些人,天生有就名有利有情譬如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有些人就可能有名有利但无情,等等,这世界一共就只有九种人,盖茨比是有名有利无情,黛西是无名无利有情,陈慧琳是有名有利有情,啊娇是无名无利无情。
当然所谓名利情三者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停的变换,而中间也不过是改变二字。
当然有些更特别之人,是无需名无需利,无需情,这种人才是真正特行独立之人,这种人才是真正金枪不入之人,这种人才是让我敬昂之人譬如我所见到的某某老师。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小说虽然简短,但意义还是深刻的,其个个人物赋予的意义也不过是散落在社会的个个角落,其实我一直认为每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但人与人之间却有着本质的等级的区别。
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社会,其实都是差不过的,了不起的盖茨这个故事比也不过是一个这些时代、这些国家、这些社会的一个缩影罢了。
对于一个大学生,怎么才能在短时间内赚到60万
生存下去,成为最迫切题。
天地之大,人海茫茫,却常常找不到一个倾诉之所,也找不到一点点亲切怀。
他开始到处打工,食不果腹,困顿潦倒,尤其在冬天,在寒风扑面的夜间,游荡在街头,孤独难耐。
仰望稀疏的星空、苍凉的明月,等待黎明的到来。
这样的心情充满了凄苦,却也饱含着不屈的向往。
贫困的大学生,你是否也曾经有过如此凄凉的的经历?现在请抬起头来,与我走进精彩的大学生活!你愿意!你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读书的成绩还算不错,并不因打工和做生意而有所影响,甚至要追求第一
也就是要有一定的天赋,这样的大学生是否可以告诉你,大学生在校期间也能赚到第一桶金
下面以我和几位在大学里同样“不务正业”,学习成绩却依然名列前茅,并获得每年最高奖学金,还担任班级和学校其他组织的“领导”,并保送了研究生的朋友们的亲身经历来告诉看官详情。
目标:100万。
时间:七年(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
目标细化:一年15万,一个月1万两千五,平均一天420元。
途径分析一:靠打工赚钱。
打工兼职、家教、促销、实习……等等。
在寒暑假和周末时间去做这样的事情,平均一天(50~100元,可以了吧
),一年放假3个月,加上9个月有38个周末,76天,这样算来一共5个半月的做事时间,铆足马力,全力以赴,天天干,发现最高只能赚到16600,这样本科四年能够完成的目标是66400元,研究生三年如果还是这样算就:49800,总共:83000元
凭着这样干下去,离一百万还差10倍以上,可见,单纯打工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基本能够自立自强交学费和生活费了。
实际上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人很少,不过在大学里花四年花掉10万以上的学生比比皆是。
总结:靠兼职打工,如果够卖力够走运,基本能够实现自立,但是,理想和实际相差往往不小。
途径二:靠技术和服务赚钱。
这些前提都是白手起家,适应性非常广,每个人都能马上做到的。
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建一支技术团队,专门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提供一些服务如:网站建设家教中心门户网站包车业务旅游服务门票服务人力中介通讯服务专利转让户口代理信用卡服务赞助提成举办活动……以上种种,大都是针对在校学生,而且基本都是面对大学市场的一些业务,当然很多业务都已经自然而然要走出校园或者要与社会相结合,比如网站建设的主要客户是中小型企业和公司,专利转让更加需要得到一些搞技术性的公司的青睐才有实现价值之日,举办活动的客户也是一些想在高校宣传的公司所热衷如: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几乎每年都需要,每个学校都要宣传。
下面就以上提出的项目逐一分析其可行性和是否能够达到七年实现100万的目标。
网站建设随着网络的普及,大学里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层次不同,水平不一的网络发烧友,有的痴迷到走火入魔,以建设网站为兴趣,以编程为乐,这些学生一般很早就接触电脑,曾经有梦想做比尔盖茨并以他为榜样,值得一体的是,这些人一般都是自学成材,并不一定是计算机专业,他们具有很大的计算机天赋和潜质,就以华工的一个比较出名的工作组为例,他们三个主力都不是计算机专业,一个负责后台技术,一个美工,一个负责文档整理和业务联系,就这样开始搞起来了,做一个精美且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商务网站对他们来说,轻车熟路,他们都身经百战,积累了大量的源代码,只要稍做修改,同一套代码可以做出很多不同风格和花样的网站,供应不同的客户。
他们几个参加了全国软件大赛,都是喜获佳绩,小有名气。
倘若这个工作组的三个主力都非等闲之辈,个人能力发挥自如,平均一个网站用一个星期完成,除了开销,净赚3000元,业务员发挥他的超级口才和说服力,一年拉50单业务,就单凭这个,一年可有15万的收入,这样七年下来,实现100万收入是可能的,虽然是三个主力的功劳。
已经很鼓舞人心了。
可见,靠技术而不是单纯的劳动,加上计算机比特世界的可无限复制的特性,可以实现业绩的N级倍增。
实际上,以上是一般工作组难以实现的,只此作为一种可能性来说明而已。
当然,计算机技术用来编软件,如果能够领先潮流,申请专利,转让成功,收入当然更加客观,但是鄙人到现在为止,还极少遇到一款很流行的软件来自学生之手,或者讲,因此成为百万,千万身价,可能我孤陋寡闻也是其中原因,听到了学生由于某个技术的突破和创新而获得百万千万融资倒是不少,可喜可贺
第二、家教中心在大学里,兼职最热门的可以说家教了,也因此造就了家教中心门庭若市,业务火暴,很多学生明知被家教中心剥削也无所谓。
在广州最出名的家教中心数华师家教中心,一方面凭借华南师范大学的名气招摇过街,大肆搜刮学生的血汗收入,经过多次曝光照样稳如泰山,无法动摇其地位和霸道。
中国特色大跟风马上造就了一大批家教中心,大家都争着来抢这块大蛋糕,剥削鱼肉天真的大学生。
于是很多大学生忿忿不平,发誓要讨回公道,其正义感也是鼓舞人心,其目的也是为生请愿,其行动却受到太多太多的阻力和压力,其结果当然不尽如人意。
在学校成立家教中心,成为每一个创业团队永不落幕的话题和心病,笔者在华工读了七年,年年有人谈起,年年无人实现,在此也就不浪费篇幅分析其实现100万目标的可行性,但是只要统计一下每个高校从事家教兼职的人数,看官也很清楚了知道,家教中心实现100万、1000万都不成问题。
人力中介人力中介实际上已经包括了家教中心,但是作为特殊行业的人力中介,家教中心并不是很适合大学生去创建。
我认识的一个师弟,他做人力中介很有一套,并深谙其赚钱之道,他自己完成了安利纽崔莱健康长跑广州地区的项目以及几个大型场景群众演员的招聘和广交会翻译和促销人员的招聘,都是在短时间内实现月入过万的目标,这样如果理想化的话,是可以实现百万梦想的,他们往往依靠自身的努力和一些社会关系,敢闯敢干。
这些业务因人而异,你觉得可以,你就上
没有任何门槛。
门户网站我认识的朋友当中,做的最大的就是大学视窗(),基本是依照广州视窗来干,开始规模不断裂变,吸引了巨资投入,目前经营状况如何,好似有点举步维艰,但是能够做大如此规模也是很了不起的,是否赚钱,能够赚到一百万都是未知数,丁磊的网易能够造就他为中国首富,我想,如果这位仁兄能够顶住压力,脱颖而出,做到校园老大,也是可能亿万身价的。
但愿大学视窗不要被马云说中,走到明天就死掉了。
其他杂七杂八的学生门户网站基本属于同一层次,能够坚持下去就已经胜利,什么时候赚钱我也说不清楚。
凭着点击率和访问量被收购或者转让域名,前者可能高达几百万的收入,后者只有几万就已经暗爽到内伤了。
包车业务同样,我以在校园做得最大型的朋友为例说明包车业务的收入情况,由于我自己也从事过旅游公司的业务,同时对包车业务也略有尝试,其间利润空间基本了解,我那个很有能力的朋友,每个寒暑假都能包到30台车左右,平均一台车坐50个人,一个人按照最高利润算30元,30*50*30*2=90000元,一年就做两次,一般只能做回家,这样一年有九万元的收入,如果有能力把这个业务推广到能够有1500旅客的学校,其收入是惊人的,理论上一年就能实现百万梦想。
这种业务需要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比较全面,这些人才我遇到不少,目前规模做到最大就是这位仁兄了。
您都可以尝试。
但是这个业务的单位利润随着乘客数量的提高而不断减少,原因很简单,因为数量都是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这样就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利润也需要与人共享,很多时间会遇到尴尬的局面,就是数量也多,总利润越少。
旅游服务我研究生一年级的时候就和几个朋友开过旅游公司,因为高校市场是旅游公司忽视的,所以业务量不小,后来也遇到了很多学生自立门户自己搞,把市场搞得乌烟瘴气。
旅游业务具有批发业务的特点:也就是每一次量都很大,只要找对人就可以了。
成本是达到一定数量以后,剩下的都是利润,也可以用个体利润来算,当中的风险就是保险问题,如果买保险会减少利润,如果不买,万一出现了一个哪怕是很小的事故都会使得利润没有了,还可能亏本,小心驶得万年船是真理。
我们当时的业务还算不错,每天可以出几个旅游团,但是校园业务有个时间性,一年只有一半时间有生意做。
旅游业务和演唱会以及电影一样,要看票房的,我们当时做的团还不少,一天能出几个团,平均一个团的利润算是500元的话,也有几千元收入,扣掉公司开支和人员工资,一个月几万元收入是可能的,如果顺利的话,这也是实现百万梦想的办法,但是对于在校的学生来说,要靠自己拿钱出来搞公司,可行性不高,单纯以一个学生身份去做旅游业务很难打出名气做大做强。
门票业务这里面就包括旅游景点门票、各种娱乐场所门票、车票等等,这些业务在校学生都能涉足,基本没有什么门槛,但是利润也是微薄,可想而知,如果需要搞个数量大,必须分级,这样利润就更加需要分摊而减少,单凭一个人去搞,肯定无法达到高数量,掌握住渠道的话,可能拿到蛋糕的大部分,但是真正占大头的是门票的实现场所,估计卖票的人赚到一百万,经营门票的老板应该可以千万身价了,所以,可能吗
毕竟这种业务搭架舞台的是别人,在别人的舞台上发挥,毕竟还和打工有类似的地方啊。
通讯服务重点要谈谈这种业务,主要服务提供商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和*,社会发展到现在,几乎在校的每一个学生都不可避免要受到这两个公司的服务,数量之大,令人震惊,我自己在做第二个公司的时候也做过这方面的业务,结果还真令人向往,这种业务年年有,最主要赚钱的还是掌握渠道的人,越高层越爽,今年有一个师弟,一个学期下来就赚了十几万,令我叹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不过根据他的话,我知道他能够控制最高层的价格,数量又巨大,这么多收入当然是有可能,搞到我都心痒痒的,还想杀回去再读他个十年二十年,哈哈,开玩笑了。
这种业务包括电话卡充值优惠、小灵通业务、包月服务等等由此诞生的各种包括灰色经济的业务,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高利润、高数量。
所以做的人相当多,站得高的人做得轻松,利润也多,做辛苦的学生代理,只能赚点苦力钱,他们的努力都一层一层被上头剥削去了。
有关系和能力得就靠人脉赚钱,没有能力的只能靠体力赚钱。
户口代理在最高峰期最少竞争的时候,每一个的利润是500元,每个大学校都上千个人需要办理,比如华工毕业的学生需要落户广州一样。
在目前为止,根据本人的交际圈子里,包括本人的最高数量是一学期才做到三四百个,看官也知道一个学期下来能有多少钱赚了
具体业务在我第个公司卡耐玛里面有介绍,这里不多说了。
信用卡服务现在几乎所有银行都有信用卡服务,进入高校市场的也有不少,比如广发、民生、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等,虽然使用信用卡应该是有钱人的游戏,但是现在很多学生也开始使用起来了,这种业务当然也需要找我们在校的大学生来处理,起初的时候,成功办理一张有几十元劳务费,不过真的很辛苦,笔者就是在02年做过这种代理,一个月能有千元以上就已经很厉害了,到了后来,劳务费越来越低,低至10元、20元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吸引力,精明的学生代理都不干了,剩下一些刚进来的新生还很有激情地奋斗的,直到慢慢失去了动力。
这个业务始终没有能够使得学生获得*。
赞助提成和举办活动这两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前者为企业被动宣传,后者为企业主动宣传。
赞助提成是学校在举行活动时候需要一些经费,于是叫一些有关系有能力的学生去社会上的企业拉赞助,然后以冠名或者其他宣传方式的形式来回报企业,达到共赢的效果。
这些活动中,企业的宣传是次要的,最主要还是活动本身,如果双方你情我愿,谈好条件后,成功的例子也屡见不鲜。
我当时在公关协会当秘书长的时候就曾经和会张去拉过赞助,几万元,我当时很震惊,这么容易的事情遇到我们了,实际上那些公司的老总被我们的诚意和我会长的口才所陶醉了,我第一次发现口才的魅力,然后才说到重点,这笔钱到底怎么花
有无人监督
凭我在公关协会的地位,这些来龙去脉我还是有所了解,一个活动下来,剩下的钱或者分摊为工作餐,或者使用什么办法而人间蒸发,或者被作为劳务费(即是赞助提成)而归了主人的口袋。
这种赚钱方式不大可能搞大,因为树大招风。
举办活动就不一样了,比如,中国联通要来广州华工等十几所大学搞个UP新势力&星空热舞大赛,我有个朋友承包了整个赛事,每一场谈好需要多少经费。
达到什么效果(比如有什么人到场
有多少人到场
),这种业务的利润空间很大,而且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关系俭省成本,比如可以利用学校的一些免费资源做这些大型活动,如果在学校混得开的话,很多费用都可以省下来的,比如场地费等等。
一场下来一般都有几千元到一万元利润可以安排,当然这些赛事不是每天都有的,一个学期一般不可能有几十场,估计赚个几万是小CASE的。
专利转让这种适合于对学术钻研和兴趣极浓的学生,最好在本科就能实现,到了研究生成果一般不属于学生的。
有志者事竟成
我也认识有一下子卖掉专利而身价百万的朋友。
总之,以上十几种办法都是笔者和几位密友的亲身经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探索和辛苦拼搏出来的,只要您选择一种,下定目标,坚持到底,不断检讨,大量的行动,正确的办法,您一定可以达到
切切莫忘记学业还是最重要的
途径三:开办公司做销售和服务这涉及到了前期资金的问题,是靠自己白手起家,还是靠关系和人品融资,一旦有条件成立公司,做一些销售的东西,能成为规模,实现百万并不为难。
详细见我的第二家公司,卡耐玛公司。
当然也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投资要谨慎,意外无处不在。
特别要推荐的项目是利用时间差来买卖二手书,以垃圾的回收价钱进货,经过整理分类后以打折的价格卖出去:例如一本书当作废纸的收购价钱是2毛,卖出去打折卖10元,回报率50倍
我有个朋友在华工旁边开了一个店面,专门经营二手书,10几平方的租金1万多,照样是赚得盆满钵满,操作简单,动动脑筋,可复制性特强
全文总结:第一,选择的业务要是批发业务。
第二,要自己掌握渠道。
第三,要自己搭建舞台。
第四,要抢先人一步。
第五,要有很多人帮你忙。
第六,坚持到底第七、需求量大。
第八、大量的行动。
第九、要动脑筋。
第十、与人分享。
示例对比:卖一张手机卡赚100元,你一个人卖,全力以赴去卖,一天卖2张的话,一个月只有6000元。
如果你控制住货源,以同样的价格卖,你赚30元,70元给下面的经销商去赚,一个学校找10个人,全广州60个学校的话,有600个人给您做销售。
一天一个人卖掉2张,一天有1200张,这样您的利润是36000元。
这只是个理想化的例子。
简单的例子已经表明了以上十点总结了。
所以,要在大学里面成为百万富翁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事情,大学里由于很多商业政策都相对宽松或者可以说基本没有,就在宿舍里也可以掌握一切,没有店铺,工商税收,资格审核等等壁垒,您可以高枕无忧,畅快自立
锻炼自己
笔者在这里还是要劝告在校学生万万不可本末倒置,把学业荒废掉了。
经济宽松的朋友们,请不要贸然行动,把机会留给需要需要自立的同学吧
相信您自己
不要在父母的肩上再添加负担
我们都已经成人
伟人们的经历已经给我们做了表率
持续不断永无止境追求进步
未完待续,欲知后事如何,请登录新浪原创订阅更多章节。
支持作者,支持正版。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的题记,要原创的,简短一点的,
《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外语系08(2)班 张再权 34号 人生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你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或是下一刻将会给你带来些什么惊喜或是不幸
这是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的第一个感慨。
比尔盖茨说:生活是不公平的,你要去适应它。
确实是这样《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的充满未知和生死攸关的挑战的生活经历印证了这一点。
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野外求生能力极强,坚忍不拔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
我根据故事发展的情节,将其分成了三个环节
一,与好友的厮杀:鲁宾逊和他的一个最好的朋友(柏德烈康纳)因为一个女子而大打出手,互相决斗,不幸的事却发生了:鲁滨逊本不想和他的好友以性命相搏的,可是他的好友按捺不住心中怒火于是欲取鲁滨逊的性命,这时出自本能的防卫意识,鲁滨逊将其杀死了。
为了逃避,于是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
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
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我真的替他感到高兴,他太幸运了,他是唯一一个得到god青睐的人儿。
我很欣赏他面对困难时乐观的态度以及放下已经成了定局的事的豁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他看到了一膄船使过海的时候,心中燃起了无比的欣悦以及希望的光芒,可是当希望破灭的时候,他没有因此而消沉乃至一蹶不振,而是抖擞精神又继续开始艰难困苦的求生生活,“坚持”是他的代名词—想到我们自己在小小的困难面前唉声叹气,郁闷与我们相伴
从此刻我想我们再没有理由再自暴自弃了,看看鲁滨逊的“坚持”我们什么都明白了。
二,岛上的日子:坚持从我们口中不知出现了多少次,而对于鲁滨孙来说,坚持让他解决了一切困难,当他来到孤岛上,他没有食物,没有任何生活用品,而他却坚持在荒无一人的岛上寻求一线希望,他找到了一艘破烂的船只,他把船上所有的木材都运下来,为自己打造了一艘小木船,还取了一些船上浸湿的火药和枪支,他靠着枪在森林中找到了一群野生动物,找到了自己的食物,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搭建了屋子。
他不断地与野生动物进行着斗争,因为它们会闯进他的屋子.当野生动物都消失的时候,他学会了利用仅有的一些种子种植各种食物,当食物被动物偷走时,他又想办法捕捉动物,他学会了做面包,他不断改进自己的生活,他就这样度过了几十年,几十年以来,他每天坚持写日记,计算着自己在荒岛上的日子,他经历了与土人的战争,拥有了城堡,乡间别墅,忠臣以及这个荒岛的主权.从这些困难之中,他学会了乐观的面对生活,如何利用自己坚强的毅力。
老实说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和铭记的素质。
因为乐观表达了一种对生活的满意态度,更多的是对生活中的困难不屈不饶的精神品质以及对美好的东西的不懈的追求。
不管是希望也好,梦想也好,只要有乐观的态度以及永不服输的势头和信念,一切阻碍你追求梦想的困难对你来说只不过是你前行的催化剂,是你处于人生低谷时的助推器,是你最忠实的伙伴! 没有了困难的时候你就要时刻注意反省自己是不是正在不思进取,或是因为一丁点的成功而沾沾自喜。
困难可谓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优秀的导师
但是如果不是乐观地看待困难的话,你很可能被其撕咬得遍体鳞伤,乃至奄奄一息。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与鲁滨孙比起来是渺小的,在学习中,因为一点困难而放弃努力的同学很多,因为他们禁受不住挫折,仅仅一次挫折怎么足以让我们放弃追求自己的理想。
要学会如何调节自己的心态,如何能让自己心平气和的对待一切事物。
就像鲁滨孙那样说服自己,告诉自己一切才刚刚开始,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看清一切,能更好的解决自己的困难。
鲁滨孙的乐观让他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乐观能让我们永不言弃,对学习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对生活有热情. 我们更需要毅力,鲁滨孙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能够创建出属于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在我们的生活中,毅力能够让我们不怕困难,能够充分利用自己所拥有一切的力量来克服困难,无论是学习上的,还是生活上的.我们经常不能坚持完成自己梦想,也是因为我们没有毅力,我们害怕困难,不懂得怎么面对困难,我们害怕自己会失败.其实毅力是带给所有人夺取胜利之果的动力.只有有了毅力,我们才有希望继续努力,继续坚持.如果连追求自己理想的毅力都没有的话,又怎么奢望能够像别人一样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梦想中的终点呢
随着故事情节的不断发展,鲁滨逊的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朋友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鲁滨逊也不例外
他刚刚到达岛上的时候,他唯一的朋友是一只可爱的小花狗,说它可爱是因为这只名叫(史奇波)的小狗(船长的狗)非常听鲁滨逊的话,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随时陪在鲁滨逊的身边,听他吹最动听的管竹音乐,可以说它成了他最忠实的听众和朋友了
接着 god又给了鲁滨逊有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在一次意外的解救行动中救出了一个被岛上野人准备绞杀的另一个野人,他给这个野人取名叫“Friday”,因为那天恰好是星期五
就这样,主人公鲁滨逊开始了有了正在朋友的日子
像现实中的我们,由于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不一致,他也会和他的朋友产生分歧,分开就是好几天见不着面
但每一次都会和解
经得起考验的朋友才是好朋友,患难见真情,事实证明在后来鲁滨逊被野人用自制的箭射伤以后完全是 “Friday”在不离不弃地照顾着他
有这样的朋友,真是他的福气
在现实生动活中,这样的朋友正处于“灭绝状态”。
三,鲁滨逊的好友的逝去: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失去亲人的痛苦,对于鲁滨逊来说,“Friday”就是他的唯一的亲人,在那决斗的“竹台”,他没有将自己的挚友置于死地,但是鲁滨逊的族人可不明白他与Friday之间感情
鲁滨逊的族人为了鲁滨逊一枪就结束了Friday的生命
可悲啊
以朋友的死出场,又以另一个朋友的死而落下帷幕!真是一部难忘的经典之作
结语: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艰苦的奋斗,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挑战和困难,他才能走出荒芜人烟的孤岛,而对于我才能走出那贫穷落后的大山,走出贫穷,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梦想
哈利波特与死圣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
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
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
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
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
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
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
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
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
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
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
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
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
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
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
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
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
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
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
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
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
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
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
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
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
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
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
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
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
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
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
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
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
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
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
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
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
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
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
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
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 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
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
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
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
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
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
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
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
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
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
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
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
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
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
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
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
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
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
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
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
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
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
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
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
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
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
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
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
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
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
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
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
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
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
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
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
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
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
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
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
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
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
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
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
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
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
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
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
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
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
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
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
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
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
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
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
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
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
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
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
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
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
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
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
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
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
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
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
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
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斯内普是好人,当时是魔杖自己选择杀死邓布利多,或者是他自己求斯内普杀死他,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斯内普为了保护哈利才在伏地魔那当卧底,他爱哈利他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