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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岁月读后感

时间:2014-10-10 05:26

求三毛《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1000字左右。

不要从百度上的,创新

[读后感,关毛]《三毛情缘》 胡阶庆   这本给我对童年太多的回忆,几过去,从少年走到青年,从青年步入中年,这本书始终伴随我,随时给我启迪和教化,让我体悟人生,感受生命,品尝幸福,读后感,关于三毛。

这本书就是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选集》。

  在童年,初次得到这本书时印象特别深,一个秋天的下午,父亲到代代红幼儿园接我,一只胶皮小鹿和一本《三毛流浪记选集》成了我的礼物。

这远比代代红的蒸饼儿、肉龙和稀粥有吸引力。

尤其是那本书,封面上可怜的三毛羡慕着羊妈妈的“舔犊真情”。

封面背景以黑色为主,更突出人物形象,同时也表明三毛生活的时代。

  在书中,大多是四格或六格的漫画,根据主题,每组漫画都有四字词语的标题,那样精炼、简洁,无须太多的文字解释,足以将几幅图片概括清楚。

童年,我就基本能看懂漫画描绘的内容和表达的情感。

这种漫画形式适合儿童阅读,许多画面和故事留给我许多的想象空间。

因此,“三毛”会成就孩子们自由想象的天性,同时还会增加孩子们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

记得儿子上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每逢放假,我都会让他在作文本上将新版本《三毛流浪记全集》的漫画图片“翻译”成文字,除了让他锻炼看图说话、看图写话能力以外,还通过这种方式让他感受旧社会贫苦孩子们是怎样度过童年的。

我小时候读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没有太多的问题,这似乎也表现为我与那个时代的接近,儿子与三毛时代确实产生了较大的代沟。

那个时代的一些物什、景象与现代天壤之别,因此,我们成了儿子走进三毛心灵,回顾“当年”岁月的讲解员和“导游”。

孩子通过欣赏《三毛流浪记》,不仅增加了想象力,还学习了四字词组,锻炼了看图写话能力,最可贵的是能使孩子通过今昔对比感受当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人生的大教育。

有时我在想:被动漫产品占领头脑的孩子们,有谁还会买一本“三毛”去读一读,又有那位家长在电子时代会用这种“古老”的读书方式给自己的孩子推荐“三毛”呢

  从小结下的“三毛情缘”一直到上学期间都未了断,直至今日,自己的儿子已经过了读“三毛”的年龄,可是我一直没有割舍对“三毛”的这份情感,读后感《读后感,关于三毛》。

对三毛的品读,更多的是品读世事与人生。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龄、喜怒的不同读起三毛来,感受都不一样。

  参加工作之后,我收藏了好几种版本的《三毛流浪记全集》,在闲暇的时候,在忧伤的时候,在欣喜的时候,在无奈的时候,总是有三毛与我相伴,直到今天。

是三毛给我自信,让我知足,叫我对生活充满阳光心态。

  看

三毛来了:   《美梦幻灭》——旧社会,三毛从家乡来到“灯红酒绿”,到处有香喷喷米饭可吃的上海,真的到来时,旧上海的军警正在镇压“反饥饿,反迫害”的游行,小三毛的梦破碎了,饥饿依旧伴随。

我们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感觉很幸福,当时购买各种东西都要票证,现在看来是一种“限制”,在当时确是一种“保证”。

粮票、肉票、糖票、油票、酒票……当今成为收藏的宠儿,当年却是必须,票证保证了每个人都能吃上饭,这比旧社会三毛衣食无着落,贫困交加强上百倍。

现在读起这一段,想的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往往梦想和现实落差很大,人,应当知足。

  《弹簧门外》——初到旧上海的三毛,没见过弹簧门,在商场门口被弹簧门重重地弹倒在地,可怜的他无可奈何地流着眼泪。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家门口副食品合作社的景象。

虽然合作社里没有漫画里画的通透的玻璃窗里面诱人的烤鸭,但有美味的糖果和同样诱人的酱制品。

看到这一页,总有自豪,不仅合作社的弹簧门自己会开,而且,比三毛更强的是,有时还可以吃一次弹簧门里卖的火腿肠。

小时候的想法总是稚嫩,现在读这一篇,是在想:无论什么时候,人是要接受新鲜事物的,如果不学习,不愿接受新事物,就会被新事物捉弄,就象弹簧门将三毛弹倒在地一样,因此要向年轻人一样尽量接受新鲜事物。

  《一得一失》——三毛为吃饱肚子奔波,他向伙伴学习卖报纸,从报馆取上报纸,飞一样跑向人群,就向《卖报歌》里唱得那样,不等天明去卖报……这一次,三毛真的挣了钱。

当他兴奋地数完钱之后才发现,一双鞋的底子已经磨破,这才是得不偿失。

童年时,总是可怜三毛,那么瘦小,穿着短裤奔跑,太辛苦了。

当时认为那不是一个孩子的职业,他要是上学多好呀。

现在想起来,很是可笑,如果能上学,三毛多么渴望读书呀。

人道中年,读到这一篇,恍然大悟,别说三毛,何人不是如此:人世间为名争;为利争,争来夺去,得不偿失,一场空,莫如随缘,莫如放下心灵的包袱,尽心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   三毛,可以解读的人生况味太多,不要以为这本书是少儿读物,这本书的价值在于你的心灵有多深、多宽,对三毛的理解就有多深、多宽。

三毛的世界就是人世间千奇百态的世界,三毛的生活经历就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的经历,这种“经历”不是同样事件的经历,而是喜怒悲哀、欢乐与痛苦的经历,是一种“感受”的经历。

  三毛的哲学就是人生的哲学、人性的哲学、社会的哲学。

读懂“三毛”,你就读懂人生这个大命题。

世间百态,各色人在这本书中都有描绘,那是一种社会存在,有善良,有丑恶,有欢喜,有忧伤,有艳阳高照,有晴空霹雳,有雷雨交加,这就是生活。

  能和三毛交朋友是件幸事,无论是什么年龄,都能感受幸福,都能稀释忧愁,都能化解怨恨。

快从故纸堆中寻觅《三毛》吧,最好是那种早年的版本,在泛黄的册子中洞悉人世喜悲之常态;享受人生知足之快乐。

  〔读后感,关于三毛〕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100字 四篇

的一生都在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可终其一生,都没找最后自杀。

关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正是写的她情的回忆。

三毛的爱情像一场梦,童话一样的梦。

在梦中诞生,又在梦中逝走。

  生的生,死的死  从无知到已知,从已知到无知  历史从未解答过  爱的神秘  灵魂的离奇  而梦与时间里  宇宙进行着的  是层层的谜。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破裂了童话,也破了她的生活。

三毛一直不敢直面这里吸走她情感的回忆。

盲目的悲哀,茫然的抬不起头来,闭着眼睛只是走,走,走。

从瑞典到马德里再到那纳利岛,从那纳利岛又到……她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独特的悲哀中带着点轻盈的调子,愈发显得那颗心不堪一击,久久不能风干。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出在黑暗时期的不容理解,但这些恰恰是最坦诚的。

三毛一生中的至爱不幸身亡,对于三毛无形中是一次多么重大的打击。

他们俩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还有勇于同自然挑战的精神,在沙漠中举行的婚礼等,让她都难以忘怀。

荷西的离开带走了她一半的生活,一半的希望。

在生活的面前三毛也曾想过与荷西一同离去。

可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生”,她生下去的理由则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亲人,她不想让父母再拥有失女之痛,所以她拼命想用时间来逃避。

无数个夜晚中梦到与荷西在一起,犹是她的思考变乱。

一页页翻过了三毛的生活,点点滴滴都记叙了她热爱生命的旅程,仿佛看见她穿着长裙,在阳光下飞舞,以无比伦比的姿态晾晒着一串串回忆。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

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几次,也哭几次.我被感动,彻彻底底的。

她每个文字都渗着对荷西深切的怀念,眷恋,还有那深刻的爱意。

在没有荷西的恶梦了,她以为走的会是她,可是她不知道最后是荷西躺在她的怀里,让她泣不成声地叫着“荷西,安息。

荷西,安息。

”荷西死在了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那一天是中秋节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三毛的心绞痛又犯了,一直以为要走的是她。

她哭着让荷西在她离去后定要去一个温柔的女子。

放火也好,漂泊也好,只要他再娶。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的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感谢三毛陪我走过那漫长的岁月,感谢三毛陪我走出生命里最阴霾的天空

一丝心酸,一丝感动,这就是你,三毛,让我在梦里永远追随着你。

2:我是喜欢三毛的,很是喜欢.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

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

三毛的小说,不叫小说,只能说那是对她真实生活的真情纪实。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泪湿满颊。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她何止不单纯,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

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

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让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三毛的善良,坚强。

三毛本身就很强大,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

有时我们只是看到她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3:还是第一次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散文,被作者的情怀所感动,所吸引,看了让人心情很沉重... 三毛以回忆的方式,再现了荷西去世之前,两人共度短暂的岁月及三毛对荷西的深厚思念。

很朴实的语言,但写对于荷西死后那种悲伤却能让人感觉悲到骨子里去.因为这是最真实的情感吧.三毛说:“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着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伤感与痴情

现今的社会,这样的“痴情”已经是很难见得到了,但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每一个人向往的。

三毛在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好时,想到的是不能让自己先走,要让自己活下去,因为三毛知道要是荷西失去了自己会疯掉。

但是她也曾经让荷西答应,当她死后一定要再娶一个温柔些的女孩子。

对自己深爱的人说出这样的话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所以有人说,爱是可以穿越时空和生死的。

荷西死后,三毛怀着极为悲痛的心情安葬了他,然后又极为不舍的远走台湾。

临走的时候,带走了荷西坟上的一抔黄土。

但是,当三毛病情好转后,她又毅然回到了荷西安葬的地方来探望他,重新粉刷他的墓碑。

当旧时的朋友看见她重新出现时,都感到诧异和激动。

我是拿着面巾纸,读着三毛的作品,感受着三毛与荷西的至情至爱、凄美不巧的悲情故事,三毛虽没能得到永恒的幸福,却拥有了永恒的爱情,也许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永恒。

跪求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砂子塘小学:(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作者:祝健群来源:党支部发表时间:2008-4-25 0:02:32访问次数:1130次最初吸引我阅读《撒哈拉的故事》不是因为作家三毛,而是题目中的撒哈拉,(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撒哈拉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儿时起就牵引着我,给我无限的遐想。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

可翻开书籍,品味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起家》《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一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产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一、对大沙漠的热爱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

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

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

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作者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二、对撒哈拉人的关爱在三毛的18个故事里,在她质朴的笔下,我感受到的是那恒久不变的爱,她爱每一个人,也爱沙漠中的一草一木一沙。

尽管周围那些三年才洗一次澡的邻居们面对这个异乡者不慷慨,也不友好,甚至不可理喻:小孩经常找他要钱,借东西不还,甚至连吃饭的餐具、叉子都要借她的…。

但是她还是友善地对待每个人,为他们提供帮助,传递着来自异乡现代人的温暖,读后感《(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故事《搭车客》中,三毛在炎热的正午,掉头再回沙漠,为的是接出那个不肯放弃自行车的男孩;《哑奴》里,三毛和荷西对哑奴如朋友,忍受着邻居们的冷眼,尽自己所能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哑奴,可终究摆脱不了哑奴被卖的结局。

三毛只能无奈地以她犀利的笔触揭露奴隶主的富有、凶狠和阴险,控诉着社会的不平等。

三毛还在家里开办免费的女子学校,教妇女们数数、认字,传授一些卫生常识,尽管那些不受规矩,不爱学习的学生们将家里弄得脏兮兮,她也热情地包容着。

三毛和荷西以热情与慷慨赢得了邻居们的信任,在沙漠居住一年半后,他们开始与当地居民互动起来:荷西成了邻居电器的修理匠、木匠与泥水匠;三毛则成了代书、护士、老师与裁缝。

三、夫妻之间的挚爱阅读这部故事集,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让人羡慕不已。

他们牵手在沙漠的艰难岁月里,相互支撑,彼此尊重,同舟共济,演绎着夫妻间真挚而可泣的爱情故事。

知三毛者,荷西也。

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的,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荷西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

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同时也深深打动着读者的心。

登记结婚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

生活在沙漠的日子里,既有苦中作乐的温馨时刻,也有惊涛骇浪的生死考验。

故事《荒山之夜》里,三毛和荷西游历沙漠驾车捡化石,不幸迷路,更糟糕的是荷西身陷泥潭,无法脱身,面临危险。

这可急煞了三毛,她到处找绳子和木板,但四周一片荒芜,只有沙和小石子。

暮色开始降临,气温很快下降,冻得发抖的三毛,好不容易找来救兵,却引狼入室差点受侮辱。

机智脱险后的三毛看着已经冻僵的荷西,情急之下用千斤顶将车子摇起,干着天地下女人不敢干的事--拆掉轮胎,撕开自己的裙子,将碎片系成绳子,硬是把濒临死亡的荷西救了出来,奏响了一曲感人至深的生死恋歌。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

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

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白手起家》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西游记》和《朝花夕拾》的常考阅读

1、《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

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

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

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

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

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2、《朝花夕拾》读后感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镜吾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3、读《朝花夕拾》有感 我喜欢的中国作家,除去朱自清、三毛,就是鲁迅先生了。

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

”的留日少年。

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

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其次,《朝花夕拾》中的《二十四孝图》,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原本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然在孩子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使其觉得“白发的祖母,是和我不两立的人”

呜呼,封建礼教毒害少年,何其之深

《二十四孝图》,和《风筝》(《呐喊》鲁迅)所想表达的实际大同小异,这可以说是旧中国教育制度上的欠缺,但是,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弱点所在吗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子,但丝毫不改其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犹触目惊心,一面庆幸自己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

从《朝花夕拾》中,我惊见自己的影子,那么单薄,那么坚定的影子

鲁迅先生,中国正在崛起

4、《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温暖。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5、采撷记忆中的童年浪花——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清晨的花傍晚时再去摘,会散发淡淡的清香,韵味无穷。

一如作者幼年的时光到了暮年再去细细回味。

书中有不少是对童年温馨的回忆。

不同的童年滋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这部作品,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那份纯真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仿佛能让人看到:一个调皮的孩子,有在百草园玩耍的愉快,在阿长买来《山海经》时的欣喜,有在父亲的呵斥下无法看五猖会的扫兴……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500-600字,可以度娘,不过尽量多删改。

雨季过了——《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

——题记如梦的花季,似水的年华,梦幻的雨季萌发青春的活力。

生命大半朝生暮死,但它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每一个生命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后蜕变出它的答案。

三毛曾说“人之所以悲哀,使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

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

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她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因此在她从二毛蜕变成三毛时她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频繁的雨季,也因此她把人生了解的如此透彻。

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但是在经历无尽的雨水之后,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那是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不再是灰濛濛的天空,不再没有黎明的曙光,不再静的只有雨冲流的声音,时分不再静止,我们会再度看到阳光驻留在我们的脸上。

那时,我们会看着阳光,然后说,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

当三毛还是二毛时,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二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是她对于生命的热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对于长大后的三毛来说,生命的神秘与极美仿佛就是那么一样东西,蜕变后的她在生活中寻找乐趣,那种乐观的心态总是那么让人感动着。

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

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在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

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

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流于不切实际。

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

”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

三毛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但总有一天,我也会想她说的一样穿着情节干燥的黄球鞋,踏上一条充满日光的大道,那时候,像她一样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

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

《西游记》和《朝花夕拾》

古典文学名著《西游记》中,孙悟空最既有反抗精神的故事情节是:(大闹天宫) 悟空、八戒、沙僧使用的兵器是:(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九齿钉耙)、(降魔月牙铲)。

西游记》主要有(一到七回:介绍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大闹天宫),(八到十二回:叙三藏取经的缘由),(十三到一百回:是全书故事的主体,写悟空等降伏妖魔,最终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等三大部分组成。

在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机智灵活、疾恶如仇的是孙悟空;憨态可掬、好耍小聪明的是 猪八戒,法名是悟能;忠诚老实、勤勤恳恳的是沙僧、沙悟净、沙和尚。

列举简述 列举师徒四人取经路上经历的磨难,举四个即可。

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火焰山、盘丝洞蜘蛛精 列举师徒四人所遇的妖怪,四个即可。

青牛怪、黑熊精、白骨精、牛魔王、铁扇公主朝花夕拾的:1.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 (原籍),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2、《朝花夕拾》最初在《莽原》发表时,题为《 旧事重提 》,是鲁迅先生1926年所作的 回忆性散文 集,共 10 篇,是一部蕴含着 温馨的回忆 和 理性的批判 的作品。

其中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和 《阿长与山海经》 被选进中学语文课本。

3、作者在《二十四孝图》文中指斥 封建孝道 的危害“甚于洪水猛兽,非常广大,也非常长久,能使全中国化成一个麻胡,凡有孩子都死在他肚子里”,接着将 进行对比,引出对自己幼时读物的回忆,着重分析了《二十四孝图》中 卧冰求鲤 ,郭巨埋儿、老莱娱亲 等孝道故事,揭示了 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旧中国儿童的可怜。

4 在《琐记》中提到离开故乡的原因是 躲避流言和中伤 。

为了“寻别一类人们去”,他起初选择了无须学费的南京 水师学堂 ,这个学堂四天教授 英文 ,一天教授 汉文 ,因为感到“不合适”和”乌烟瘴气”,他随后又考入了 矿路学堂 ,在这个学堂里,他最喜欢阅读的一本书是《天演论>>,首次知道赫胥黎、苏格拉底等人的思想。

5“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这句话出自《五娼会》。

本文记叙作者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 急于看戏 ,父亲却要我 背书 ,让我感到痛苦,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 无知,含蓄地批判了 封建教育制度 的不合理。

6、在《无常》一文中鲁迅提到:无常有黑白两种,白无常又叫活无常,黑无常又叫死无常,人们喜爱的是 白无常 。

无常是一种有人情味的鬼,他的来历是 民间传说 。

7、鲁迅在《 藤野先生 》一文中讲述了在 日本仙台 留学时的学习生活,在这段经历中发生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转变:弃医从文 ,回国后,他将 藤野先生的照片 挂在寓居的东墙上,深切表达了对没有民族偏见的、正直热诚的先生的怀念。

8、读《朝花夕拾》,我们了解到鲁迅小时侯最喜欢在 百草园 玩耍,在迎神赛会上他最喜欢看的是 无常 。

童年时的鲁迅有两个爱好,一是 收集图书 ,二是 描绣像。

他的第一本专属个人的图书是《 鉴略 》,他曾经渴慕、最终得到、并引发了他更大的收集书本兴趣的图书是《 24孝图 》,两本书的来历分别是 长辈馈赠 、 长妈妈送的 。

9《朝花夕拾》中的妇女形象不多,除了阿长,还有一个 衍太太,她的形象出现在《 父亲的病 》和《 琐记 》中。

她和鲁迅的关系是 同一门的邻居 ,小时候,鲁迅认为她是一个 和蔼 的人,长大后却逐渐发现她 虚伪自私 。

在她的影响下,鲁迅在父亲病逝的时候做了一件令自己终身不能释怀的事 在父亲临死的时候大声喊父亲的名字让父亲走得不安生10.泽著尚未成功,惊闻陨星,中国何人领_呐喊;先生已经作古,痛忆旧雨,文坛从此感彷徨。

11、鲁迅借动物比喻人,表达出对资产阶级反动文人的辛辣讽刺的文章是《 狗·猫·鼠 》;斥责封建孝道不顾人命,教坏后人的文章是《 二十四孝图 》

急需一篇三毛的《闹学记》读后感,和一篇杨绛的《我们三》读后感800字

明天要报道了

跪求回答

读《闹学记》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闹学记》,三毛写的,非常不错。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

作者在上面写到:“我看到有一本书叫《手牵手》,我猜还有一本书叫《肩并肩》。

”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美国的数学是怎么样的,美国的老师是怎么样的。

看完我不仅惊叹

“太棒了

”在我看来,一些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在美国发生

如:上课讲话、发糖、看电影、发漫画、还要迎新年,包饺子等……如果我是美国人就好了

三毛在得知父亲中风后返回中国了,在后面,她写到:“再见了

可爱的人儿们

” 如果,我是一个美国人,那我会不会跟现在不一样吗

美国现在的人才比中国多,为什么

是因为教学,我想,出生美国的好处是自由吧

不能出生,那就改吧。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改善中国的教学

让同龄不再产生“去美国”的想法

中国,一定是因为教育才这么弱的,以后的以后,一定很强吧

平凡日子的背后——《我们仨》读后感 7月15日,学校新一报名招生。

临下班时赶到图书馆借书,那里正要关门,匆匆地抽了一本书,一看来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

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

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在怀念往日的生活,杨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温暖而洋溢着淡然的味道,像秋天的落叶,像冬日的阳光,那样平静而柔和,即使如“文化大革命” 那段岁月,那段扭曲了人的心灵的岁月,在杨绛先生的笔下,只不过对生活变化的一种适应。

对于“文革”的态度,作者小心的绕过去了,让我都怀疑钱钟书先生在文革中的待遇是不是如别的知识分子一样命运多粲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

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

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

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

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对于《我们仨》,有一点我感觉不太好,就是有时感觉杨绛先生总是以参透了生活的禅意,站在超凡脱俗的角度,总是以冷眼旁观的眼光看待芸芸众生,凡人凡事,总是和生活保持一点距离,沉溺在他们仨的世界中。

不知是不是他们已达到了对生、老、病、死的透彻超然境界。

七情六欲构成生活的多姿多彩,也许对我等凡人来说是不能达到的境界。

书中最后说:“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 路在何方,家在何处

愿杨绛先生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我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2.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

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

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

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

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

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

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

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

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

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

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

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

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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