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义”与现实意义一、何谓“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理(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
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一)先秦时期: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
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
《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
”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孔子所言之“利”与今天所说的“利益 ”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财富、权力等的客观需要 。
孔子的“义利之辨 ”中的利是指个人私利,在公利层面上,孔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论语 ·尧曰 》)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 ”。
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 《论语·述而 》)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
但要“见利思义”⑤子曰:“ 群居终日 , 言不及义 , 好行小慧 , 难矣哉! ” (《论语·卫灵公篇》)第二,是强调“ 义以为上”, 同时肯定正当途径获得的利。
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 强调
儒家义利观主要观点有哪些
1。
儒学曾是中华民族古代文化秩序、社会秩序、政治秩序构成的理论基础,也是中国民族国民个体恪守的修身养性、入世立身之道。
20世纪的孔子、儒学研究融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于一体,使孔子、儒学的研究在方法及内容新质的建构上拥有了新的意义,基本形成了儒学合理内核与现代社会文明精神整合的积极认知。
今天,现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文化视野和新的秩序建设,特别是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深层思考。
这一情势中的孔子、儒学所拥有的科学内涵,必然成为新世纪专家、学者热切关注的重点。
虽然时代不同了,但孔子、儒学特别是孔子、儒学本原关于人与社会、自然、自身关系的询问,以及这一思想体系所致力于营造的人与人统一、人与物统一、人人慎独的和谐氛围,对以“利”为追求终极的商品经济运作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物关系的隔阂、冷漠,无疑是有益的补充。
即使是法制社会发达的今天,伦理道德的个体坚守依然是涉及我们人类生存秩序的永恒主题,是我们不可或缺的需要。
在人类生存发展的进程中,他律与自律永远是一对矛盾,然而只有文明他律与文明自律的有机统一,才会构成生存环境的秩序和安定。
孔子、儒学伦理道德理念的价值、意义,代表了东方古代先贤对生命存在的深刻思考,它是拥有数千年文明史的生民对生存认识的智慧结晶,是世界伦理道德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球秩序面临着新的建设,文化亦在重构之中,人类需要怎样的生存氛围,是全球有识之士共同关注的问题。
所以,此时的孔子、儒学突破了西方中心论的束缚,以昂扬的姿态迈向世界多元文化对话的舞台上,并以一种“普世伦理”的资源参与全球伦理道德和全球新秩序的建设中,这决不是简单的复古或猎奇,而是孔子、儒学本体具有的真理的客观性仍表现出旺盛的现实活力,是人类理性认知的必然结果。
正是基于此种世界文化背景,诞生于21世纪初的《20世纪儒学研究大系》,整理学问,研究问题,传播学理,弘扬国学,为孔子、儒学研究的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就更加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未来意义。
==================================================第2点先秦时期是我国伦理思想发展的黄金时期.先秦儒家的义利观是当时及后世有影响的伦理思想之一.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在百家争鸣中充分阐释了他们重义轻利,义以为上,以义克利等义利思想.其义利思想对我们现代义利观的建构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对此,我们应当批判地继承,将其整合到新型义利观的构建中去. 评价儒家的义利观 孔孟重义而不轻利。
缘由有两个。
一个是针对豪强兼并土地,民众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实,要统治者依照伦理政治规范,如同父母对待子女一般地实行养民政策。
另一个是从人类终极思辨的高度,认识到人的求善至仁的社会属性更本质于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继而告诫民众,唯有遵循伦理政治规范,才可以获得财富,才不至于在获取财富的过程中招致灭亡。
总之,儒家代表人物充分重视物质财富对于社会的基础性价值,在获取财富满足人类本能需求的方法上,则主张要依照人类社会伦理、政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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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儒家的义利观
一般的意思是君子不应该过分追逐利益。
国君问亚圣,此来何利于寡人
“以义治国,何必言利
”孟子的回答应该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了。
传统儒家义利观是什么
有关义利观的名言警句,在我国可以说是浩如烟海了。
总的来说,一般的意思是君子不应该过分追逐利益。
国君问亚圣,此来何利于寡人
“以义治国,何必言利
”孟子的回答应该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了。
如何理解传统义利观
从我国封建制社会的开端,也就是春秋战国时代,义和利就一直是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 话题。
春秋战国时代,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动荡,文化大繁荣,在各方面为百家争鸣的局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各家学派都或多或少提出过关于义和利关系的观点。
其中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儒家学派在不同时期也提出过有着不同具体内涵的义利观,孔子认为义和利是一种极端的对立,提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主张;同为儒家学派代表任务的孟子基本继承了孔子重义轻利的思想,提出了著名的“舍生取义”说,把重义上升到生死的高度;再后来的荀子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利的合理性,但是基本主张仍然没有打破重义轻利的思想。
墨家学派的墨子作为下层人民的代表提出了义利并重的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客观要求,提出“交相利”的思想主张,认为利己,利国,利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家学派则重视用严苛的法律来保证利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法家学说的思想内核就是以法治国,根本目的是通过富国强兵来维系并巩固统治,总的说来法家主张重利轻义;道家学派提倡治国要“无为而治”,顺应自然规律,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道家的两者皆可抛的义利观了。
从不同代表学派的义利观来看,产生这些区别的主要原因包括阶级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
阶级局限性造成了不同义利观追求不同阶层的利益的现象,比如儒家学派虽然有隐含的民本思想但根本上还是代表着统治阶级,所以提出了利于统治阶级统治的观点;墨子提出了利于劳动人民的观点;韩非子提出了统治阶级严苛的统治条文,等等等等。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学说中关于义利观的观点也在历史的潮流中一直发展变化着。
汉代的董仲舒作为这一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为了迎合汉武帝巩固统治的需要,在思想文化领域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还提出了“天人感应”的学说,这对皇权也起到了微弱的规范作用。
在义利观方面,董仲舒强化了重义轻利的思想,在著名的“三纲五常”中也单独列出了义,可见其对义的重视,甚至还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观点 儒学发展到宋明理学阶段,可以说利益观中对于重义轻利的思想几乎达到了一个极端。
无论是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还是宋明理学的另外两个代表人物程颐程颢提出的“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都表明这个时期的义利观对义的强调到了过分的境地。
相应的,宋代已经有少部分人反对理学的极端主义利义观。
陈亮、叶适等思想家提出了利是基础的观点,这就为明清时期的实学思想开辟了道路。
明清时期的实学思想重新把利义统一起来,认为义是基础,两者不可分割,用正当的手段追求利益也是合理的。
这反映了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客观要求,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从义利观的发展轨迹来看,从义利的统一到分割对立,到过分强调义,到最终的重新统一,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也反过来对时代造成了不同性质的影响。
从社会风气上来说,形成了中国传统的重视道德的良好风尚,但是同时也或多或少地阻碍着工商业的发展,使得中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摆脱小农经济的模式,造成了明清以后的逐渐落后。
由于儒家思想始终是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并且历经历代损益和发展变化最终顽强地存活到了今天,可以说,儒家的传统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影响的深度是任何一种思想都 无法企及的,不可避免的,儒家思想中义利观也深刻地影响了后世。
中国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可以说不无曲折。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国民整体素质还普遍偏低,这是基本国情,我们也无法回避,鉴于这一系列的原因,我们也看到
如何看待义利观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
这里的“义”主要包含两方面的 意思:一是“正义”,即指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标准;二是“义气”,即主持 公道,同情他人的正义行动或甘于替他人承担风险和牺牲的气概。
这里的“利”指物质利益和功利,它涉及到 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
孔孟义利观的基本观点是义高于利,义主利从,但并不排斥谋取正当利益。
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
”(《论语·卫灵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明确以义作为谋利的准则;倘不符合此准则,则“君子固穷”,宁肯饿饭也不取。
孔子因此对饿死首阳的伯夷叔齐评价很高;对安贫乐道的大弟子颜回称赞有加;他自己在陈绝粮,处于困境,仍“讲诵弦歌不衰。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是言行一致的。
孔子认为,义字当头还是利字当头,结果是大不一样的。
“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
利字当头,争权夺利,必然激化矛盾,积仇积怨;不利于解决全局问题和大局问题。
我们应如何看待义主利从呢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从本源和终极的意义上说,利是物质存在,而且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经济存在;义是意识形态。
存在决定意识。
在存在是既定的前提下,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就是最重要的了。
一事一物当前,不同人有不同的态度;对于人类社会,尤其是阶级社会,更有个“应该持什么态度”的问题。
人总是按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取向行事的,任何人也不能回避。
利是经济,义是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而政治的集中体现又在法规制度。
统治阶级的决策者无不懂得这一点。
如周公,便以礼制的形式即政治制度的形式把君主、贵族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明确下来、固定下来;维护它,就是义,利就在其中了。
所以孔子说:“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
(《左传·成公二年》)。
这本来是没有争议的。
照此办理,各自的利益就有保障了,没必要再嚷嚷,所以孟子则干脆对梁惠王说:“王
何必曰利
亦(祗)有仁义而已矣。
”但春秋以还,这种局面被破坏了。
王权衰微,诸侯纷争,陪臣执国命,根本的是权力、利益之争。
以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自然不肯寂寞,反对改变既定原则,既定原则就是既定秩序即周礼,“犯上作乱”是从根本上破坏既定利益关系,是“乱臣贼子”。
他们破坏“公”利,讲的是“私”利,这是不该讲的,“何必曰利
”其实,各个诸侯国国君自有自己的目的,即行为准则。
所以,在义利关系上,确定一个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必然的;作为一个思想家,孔子提出“义然后取”、“见利思义”是很自然的;任何统治阶级在处理义利关系上,都必然从本阶级和政权的大局出发,在从政治制度上确保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局部的、个体的利益,这就是义。
即使现在看来,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政党和国家,不也是如此吗
以大局和大义为重,孔子以来的历史无数次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原则。
义主利从,其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意义。
当然,在不同时代、对于不同的阶级,其义与利的本质和历史内容是有区别的。
在坚持义主利从原则的同时,孔子和孟子也很务实,对于获取正当利益持积极的态度。
儒家的特点就是积极入世、积极争取参政机会。
终孔子孟子一生,凄凄惶惶,周游列国,希望得到各国君主的赏识和重用,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这里自然的也包括实现个人合理的正当利益的最大化。
但他们都坚定地固守自己的义利观和从政原则,合则留,不合则去。
孔子的态度很实在也很坦率:我岂能像匏瓜那样,挂在那里喝西北风
(《论语·述而》)。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论语·述而》)。
若能求富,给人家驾驭马车当随从也干,否则,我还是回到我喜好的老本行吧。
孔子承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但是,必须“以其道得之”,“以其道去之”(《论语·里仁》)。
孟子更坚定更明确地提出,不义之利“不苟得”;大义面前连死都不怕,更不会贪利避祸。
(《孟子·告子上》)孔子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哺育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中无数志士仁人、民族英雄;成为中国人民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优秀传统。
中国革命前辈和烈士,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面对流血牺牲而勇往直前
所以,对于义主利从,不应该全盘否定,而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在抽掉其具体历史背景的普遍性意义上,我们应当坚持、继承和发扬。
再次,也必须指出,在义利观上,孔子价值判断的阶级倾向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上层社会不都是君子,但君子肯定属于上层社会、统治阶层,“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论语·宪问》)君子们的利益有制度保障,只须懂得义,恪守利益关系原则就可以了,所以孟子把这个意思说到底了:“何必曰利
亦(祗)有仁义而已矣。
”君子的利益有保障,这是只须喻于义的前提,存而不论的。
而小人、野人无利则无法生存,他们的利是没保障的,他们只知关心“利”,况且“义”也不属于他们。
所以要“因民之利而利之”,要“养民也惠”,则就是孔子的“爱人”。
小人、野人不懂、也无需懂得利益关系的大道理、大原则“义”,下愚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论语·泰泊》)这样对统治者有好处。
当然,对小人、野人也是要进行教育,使之学道理,因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
尽管孔子一生无冻馁之苦,但也并不富裕;虽然清贫,却不属于体力劳动者阶级。
尽管他年轻时“多能鄙事”,但在感情上同劳动人民还是格格不入的,他念念不忘自己的殷人贵族出身;精神归属仍在上流社会,自身职责定位仍在为贵族统治谋利。
出身没落贵族的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滕文公上》)同孔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一脉相承。
孔子的义主利从论、君子喻义小人喻利带有明确的针对性。
第一,孔子要做的是“兴灭国,继绝世”,“克己复礼”,这显然是针对当时的经济政治形势。
周朝的政治秩序(“礼制”)已经被严重破坏(“失政久矣”),诸侯叛天子,大夫叛诸侯,少欺长,下凌上;各谋私利,相谐成习。
孔子对此深为忧虑,奔走呼号,企图挽狂澜于既倒。
孟子则说得更为透彻:如果国君、大夫、士人、庶人都利字当头,不重义礼,那就必然“上下交征(谋取)利而国危矣。
”(《孟子·梁惠王上》)所以,君子必须首先喻于义,而且也只有君子即统治者和贤士才能够喻于义。
孔子孟子没有明白的是他们所向往的奴隶制下的利益关系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阶级关系了,新生的封建制度只有打破旧的秩序(“义”)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
这正是诸侯纷争的实质。
第二,孔孟的义利观也是针对“君子”阶层尤其是国君而言的。
打破旧的统治者的是新的统治者,新的统治者也是、甚至是更残酷的剥削者。
这些封建新贵为谋取自己的利益无所不用其极,遭殃的是普通百姓,长此以往,这些新贵也难以保持其经济政治权利。
孟子比孔子晚100多年,对诸侯之间混战,诸侯国对百姓的劫掠,看得更为全面和充分,所以孟子比孔子更富于批判精神,孟子的仁政也比孔子的德政的理论性更深刻。
孟子完全没有孔子的“为尊者讳”的软弱卑微意识,他把残害压榨百姓的暴君称之为“独夫”、“民贼”(《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认为,杀了他们,更换政权是合乎仁义的,不是犯上作乱,这就大大超越了孔子。
孟子当面批评梁惠王、邹穆公实行的是吃人政治,痛斥梁惠王的残酷掠夺剥削为“不仁哉,梁惠王也
……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
” (《孟子·尽心下》)针对各国统治者嗜战、嗜杀成性的现实,他在理论上提出以“性善论”为核心的人性论,表达了对民众疾苦的深切关怀;在政治上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民本思想(《孟子·尽心下》)。
性善论和民本论为其义利观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这是孔子远没有达到的高度,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只有清初著名启蒙思想家黄宗羲超越了这一水平。
民贵君轻思想使农民出身的集权皇帝朱元璋极为反感,他说:这老家伙要是活到现在,非把他严办了不可。
他下令把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并大肆删削《孟子》一书。
《孟子》触及到了皇帝的要害处。
孔子和孟子的重点是倡导主导性的义利观,但是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普通百姓的利益。
尤其是孟子,在倡导国君、士大夫重仁政,淡化利益意识的同时,对大多数人则主张义利兼顾:既不要象杨朱那样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干,也不一定都象墨子那样,摩破了头,走破了脚,专心去利天下;最好象鲁国贤人子莫那样,中道而行、坚持原则又有灵活性,兼顾而不偏执。
否则,就会损害仁义之道(《孟子·尽心上》)。
这话说得中肯而又深刻。
孔子和孟子之所以能在义利观上达到较高的认识水平和层次,是当时的客观条件决定的。
他们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萌芽时期和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初期,正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时,儒家作为主要学派之一,具有朝气蓬勃的特点;孔孟二人均不属于统治阶级的领导核心和决策层次但又从这一层次考虑问题,身为平民,接近底层,在一定程度上尚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儒家义利观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方面,义利观逐渐分化为官方的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义主利从的主流派具有明显的跨朝代连续性。
当然,两派并非总是截然对立,在某个时期也有互相渗透的现象;而非主流观点并不根本上否定“义”,只是更强调“利”,反对的是偏执于义。
另一方面,主流和非主流思想的理论风格和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主流义利观越来越强调义而贬低利,演变为重义轻利、以义抑利、贵义贱利;其批判精神已丧失殆尽,几乎完全变成了御用的思想工具。
而非主流义利观则表现出旺盛的批判精神和务实作风,并在宋朝、尤其是南宋一度“甚嚣尘上”,产生了专讲功利的“浙学”。
西汉以后,主流义利观的发展出现了两个高峰,这两个高峰恰恰同儒学的两次重大理论改造和发展紧密依存。
一次为西汉著名经学家董仲舒创造新儒学体系,把孔孟的义主利从发展为贵义贱利,其著名观点有:“正其谊(义)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利者,盗之本也”;以贵义贱利教化百姓就是筑防盗之堤(引自《前汉书·董仲舒传》和《春秋繁露》)。
另一次为宋朝形成的程朱理学,尤其是南宋道学家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把贵义贱利推向极至。
这正适应了封建制度走下坡路,思想文化日趋僵化和腐朽的历史趋势。
此时上距孔孟倡导义主利从已近1800年了。
如何利用儒家义利观来建设电商市场
孔子之义利观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这概念出现得很早。
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创要的作用。
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
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有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一方面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
(《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
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
《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教育)。
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在义利关系上,孔子又明显表现出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
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
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
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
一言以蔽,我们不难发现重义轻利是适合我们现在社会的义利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明显的凹现出来了。
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
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有助于启迪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
尽人皆知,当今社会拜金主义蔚然成风,物欲横流势不可挡。
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应是去规范,也就是如何让它'理性'。
而我们完全可以鉴借孔子的重义轻利来近行调节。
孔子的义利观显然是大题目,不才所学甚浅,故再引卫君翰兄一文,该文观点新颖,见地颇深,今摘录如下——举一些论语中的例子,简要说明一下孔子思想中的义及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一定的主张非要怎样不可,也没有一定反对的事情,一切行事只求合于义。
这章直接说明了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会改变的。
述而篇,子曰: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徒…是吾忧也。
知道义了之后,还不能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是我害怕忧虑的啊。
颜渊篇,子张问崇德辨惑…徒义…知道义了之后便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
以上这两章说明义由知而来,而且因为知有所增加改变,义也会随之变化。
里仁篇,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一切行事以求利为目标的话,容易招致他人的怨恨。
(另解为自己心中容易产生怨恨) 宪问篇,子路问成人….见利思义…利益当前必须要想到义。
(亦即义然后取) 季氏篇,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见得思义。
见有所得必须要想到义(亦即义然后取) 宪问篇,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子曰:其然
岂其然乎
公叔文子对于合于义的东西才拿取,所以别人不觉得他真的有拿取。
孔子说:这样吗
真是这样吗
言下之意为孔子不太相信公叔文子已经真的做到此一境界了。
述而篇,子曰饭疏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经由不义而来的富贵对我而言只像是天边的浮云一般。
意为看看就算了,怎么也不可能会想要去拥有它的。
里仁篇,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了解义,行事也以义为标准。
小人了解利,所以行事易追逐利益。
卫灵公篇,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君子固然也有穷困之时,但不至于像小人一样,一旦穷了就放滥横行。
意为君子重义,不像小人一般因穷困便无所不取。
以上七章说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子路篇,子夏为莒父宰。
问政。
子曰:…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子夏问为政之道,孔子说不要只注意小利,只追逐小利就难成大事。
意为不因取小利而失大事能带来的大利,这是义。
泰伯篇,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
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天下有道,就应该表现自己的才能(是义);天下无道,就应该隐藏起来(是义)。
在有道的国家里,贫穷且地位低下是一种耻辱(也是义);但是在无道的国家里,大富大贵也是耻辱的啊(还是义)。
此章充分点出君子应该要能掌握义的原则来决定个人的进退,而非一昧地追逐富贵及利益。
请注意孔子并未指出隐之后要作什么,至少他自己就不是单纯的隐居起来,因此这里也还隐藏了一个义。
宪问篇,宪问:耻。
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
原思问孔子何谓耻
孔子回答:在有道的国家里为官领俸,在无道的国家里也还是为官领俸,就是耻了。
此章指出在有道的国家里为官领俸是无可厚非的(是义);但要是国家无道,为官者必须尽全力改变形势,期使无道转回有道(也是义);如果实在无力回天,则不应继续为官领俸了(还是义)。
否则就是耻辱了。
卫灵公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国家有道时出仕为官,国家无道便引退而隐居起来。
先进篇,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所谓的大臣,应该是能以正道辅佐君主(这是义),若发现无法做到这个境界,就应该请辞(这也是义)。
季氏篇,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在职位上必须全力以赴,如果实在做不到就应该请辞。
以上六章说明现实生活中义与利的配合。
基于以上的观察、了解,应有下列四点结论:1.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改变的。
2.须由知来得到义,且因为知有所增加改变,义也会随之改变。
3.合于义的利一定当取,但不合于义的利虽贫不取。
4.义和利之间并不是谁轻谁重的问题。
义乃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
义对利而言,是衡量在这个时间点上,应不应该取这样的利的标准。
二者是根本无法比较的。
孔子的德治思想 卫君翰德治,是指以礼乐教化来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将遵守社会等级秩序及其行为规范变为一种自觉,从而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对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动地心悦诚服,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迫使人民畏敬。
德治也是孔孟儒学大力提倡的政治主张,后来儒家把这种德治思想进行了发挥与弘扬,对传统政治影响巨大。
以德为主,以刑为辅便是历代王朝政教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
下文为卫君翰所作,见地甚为透彻。
孔子的德治思想有以下几个重点来反映:1.德治并不排除法治。
子路篇: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媵残去杀矣。
诚哉是言也。
意思是贤人相继治理国事,也要到百年之后,才能感化残暴之人,达到废除刑罚的境界。
换句话说,那百年之内当然还是须要刑罚的。
子路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指罪与刑必须适当,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既然如此,刑罚,而且是适当的刑罚,还是须要的。
尧曰篇…不教而杀谓之虐…。
从另一角度来看,教而后杀就不算虐了。
里仁篇…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是说君子敬畏刑法,小人贪图利益。
宪问篇…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如怨于社会国家时,若不以刑罚报之,何谓直
2.德治是主观的理想,还须其它很多客观的环境配合,才能达成。
2-1.时间——德治的教化,是得花费相当时间的。
同前例,子路篇: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诚哉是言也。
善人为邦也要百年时间。
同篇中: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意指如有圣人为天子,也要三十年的时间,才能使仁道行于天下。
2-2.人民的生活情况——子路篇: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
曰:教之。
孔子和冉有一齐到了卫国,孔子见卫国人烟稠密,便说:这里人口真是众多啊
冉有问到:治理国家时,当人口多了以后,我们还能为他们作些什么呢
孔子说:改善大家的生活,使他们富裕起来。
冉有又问:使人民的生活富裕之后,还能为他们再作些什么呢
孔子说:那就是要开始教育、教化他们的时候了。
由此可知使人民丰衣足食,也是想要施行德治的基本条件之一。
2-3.政治制度——德治和法治是指治国的方法,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或共产主义制度则指是不同的政治制度,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可采不同或相同的治国方法。
如前所述,德治的教化是得花费相当时间的。
因此一个可长可久又稳定的政治制度也是必须的。
以孔子当时君主制度的背景而言,想想看善人为邦百年,那必定是要经由好几位贤人持续接力式的努力才能作到的。
综言之,孔子的德治思想可以用下图来表示:养民步骤 庶——>富——>教 治国方法 法治由重而轻而无————————————>德治由轻而重————————————>政治制度 长久稳定合理的政治制度 =============================>法治的特点是方便,收效快速;德治的优点则是:在早期可使法治的效果增加,中后期则可减少治国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民众理性且快乐。
故孔子的德治思想在早期增加了法治的成份,在中后期则加重德治的份量,并慢慢将法治成份减到最低,最终的目的还是使民有耻且格。
这也是义(宜)的表现之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