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好词50个 好句30 句,读后感10篇,跪求了,速度啊
《珍惜资源,崇尚节约》读后感 开学初,老师发下《珍惜资源,崇尚节约》这本书,我津津有味地阅读.突然,有两个鲜红的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节约”。
一看到这两个字,我就有许多的感受从心底发出来。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小女孩儿,生活在一个极为缺水的地区,那里几乎喝不到水,即是要喝,也是那些污浊发黄的水,要喝干净的水,必须要花钱,可她家里不仅没有钱,而且因为几年不下雨,庄稼也颗粒无收。
要喝水,必须向邻居家借牛车和牛,从很远的地方拉来纳污浊发黄的水,回来后,还要拿一些水给邻居们,当作报酬。
因为那里经常干旱,只要一下雨,村里所有的人还要接水,那里的生活简直太艰苦了。
看完后我思索了很多,水比金子还要贵,和我们现在大城市的生活水平差距太大了。
我真希望,现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海水都变成可以利用的淡水资源,这样就没有缺水的地方了。
但这是不可能的,必须要大家节约水资源,这样才能没有缺水的地方。
有的人很有钱,不在乎资源的节约,可是钱没了可以挣,如果资源没了,钱就是废纸一张,所以,我希望大家一起来节约资源,这样世界会更好。
睡觉前,妈妈告诉我,这几天旁边的发电厂老是排放烟尘,害得她的咳嗽又犯了。
真没办法,大气污染问题太严重了,烟尘很重,到处都是。
你看只要留心观察路边的树,积了很厚的烟尘,手一摸,很脏;在居民家窗台上、窗格上放的盆栽小树苗的叶子上也发现了很多烟尘。
据我调查这发电厂对人们用电有很大帮助,不能少了它。
怎么办
我认为大家应该从节电做起,因为夏季的用电的高峰季节,只要大家都注意节约用电,厂就用不着天天发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发电带来的一些大气污染。
让我们牵起手来,共同珍惜资源,崇尚节约
愿我们充满创造性劳动的世界里,大地凝碧,原野滴翠,青山长在,绿水长流。
关于地理的纪录片观后感2000字
国惟一的女皇帝武则天也产生在唐朝。
武则天出生在游牧精神浓厚、有深厚“胡服骑射”传统的山西。
而山西是鲜卑族的根据地之一,鲜卑北魏最初的都城就定在山西平城。
武则天的父亲曾随李渊起兵反隋,后封为应国公。
所以武则天也应该算作将门狼女。
后来又在李唐皇族游牧精神的熏陶下,武则天成为中国狼性最强的杰出女政治家。
在性格上:她勇敢凶悍,智慧超人,大刀阔斧,铁腕血腥,毫不手软;在政策上:打击士族,强化科举,破格选才,劝课农桑,发展人口。
把唐太宗开创的贞观之治的盛世维持了半个世纪。
陈阵停了停,突然问杨克:你注意过武则天的形象没有
杨克有些茫然,摇摇头说:没注意,你又发现了什么
陈阵说:我看过武则天的画像,她很富态,有母仪之相。
洛阳龙门石窟那座最著名最高大的卢舍那石像,是武则天下令凿刻的。
那雕像有异常大气矜持的端庄美,脸庞颈肩丰满圆润。
据说这是当时的艺术家和石工按照武则天本人的形象雕刻出来的。
中国人都知道,在审美标准上,唐朝是“以胖为美”,李唐帝王大多选丰满女人为后为妃。
唐太宗选武则天为妃,唐太宗的儿子唐高宗李治后来又对武则天穷追不舍,直到把她立为皇后,而后来的唐玄宗李隆基又以丰腴的杨玉环为贵妃。
几代唐朝皇帝如此热衷丰满女人,确实大大有悖于中国汉族帝王的传统审美标准。
华夏汉族帝王大多喜欢苗条女人,比如:“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
汉朝汉成帝的宠妃赵飞燕就是“楚腰纤细掌中轻”式的女人,后来被成帝立为皇后。
那么汉唐这两个历史上齐名的大朝代,为什么会出现“环肥燕瘦”截然相反的审美标准的呢
原因就在于唐朝皇族与历代华夏朝代的民族血统不同。
唐朝“以胖为美”,深刻地反映了李唐王朝鲜卑族的血统和印记。
我过去也一直弄不懂为什么上个大朝代汉朝还以瘦为美,怎么到下一个大朝代唐朝突然就以胖为美了
后来弄清了李唐王朝的鲜卑血统以后才明白,再联想到咱们在草原上的生活就一下子通了。
当初咱们刚到草原的时候,就发现蒙古人以胖为美,比如咱们队那个绰号叫“一盏明灯”的那仁其其格,真够丰满的,一定比杨贵妃还要胖,那时候几乎有一大半的马倌都围着她献殷勤。
在额仑被牧民公认为美人的蒙古女人绝大多数是丰满女人。
而鲜卑族和蒙古族是两个有着亲缘关系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
鲜卑族一定是把狼图腾和“以胖为美”的审美标准,一同传给蒙古族了。
实际上,游牧民族从古到今都以养肥牲畜为职业,以“羊大”为美,当然在民族审美上就以胖为美了。
杨克连连点头,又笑着说:没错
……不过有点扯远了吧。
陈阵说:一点也没扯远。
唐朝“以胖为美”,恰恰又从民族意识的一个审美层面上证明唐朝之所以那么强悍伟大的性格根源。
汉人一直回避唐朝的游牧精神和草原血统,实际上汉人很不情愿把中国最伟大朝代的大半功绩记在草原民族的功劳簿上…… 我再接着讲……李世民过人之处,还在于他极其重视文治,采纳魏徵的“偃武修文”的政策。
兴科举,重谏臣,着力教化,改善政治,轻徭薄赋,鼓励经济。
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唐朝的疆土达到到前所未有的广度。
我特别要说的是,李世民是第一个提出“华夷平等”政策的中国皇帝。
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而唐太宗“华夷平等”政策的提出,是有李唐皇族性格上的华夷混血、狼羊平衡的血统背景的。
过去以及后来华夏儒家正统思想都是极力“尊华贬夷”,根本无视游牧精神和草原民族性格的巨大价值,以及对华夏民族和文明的救命性的贡献,而且还把这种狼性性格作为儒家教化所重点打击的对象。
只有具有游牧血统的李世民,深刻看出了汉族和草原民族双方的优缺点,而且身体力行地实行“华夷平等”政策。
唐朝之所以能达到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顶点,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使草原民族勇猛进取的性格和农耕民族的儒家精华相结合。
只可惜,中国农耕土壤太广阔太深厚,李世民“华夷平等”卓越的思想,很快就被华夏强大而狭隘的农耕意识和儒家正统思想所扼杀。
后来,支撑华夏民族活命的新鲜血液,仍然是草原民族用武力强行灌输进来的。
但是,由于汉族农耕病体已趋严重,以后无论怎样输血,都输不出汉唐盛期的豪迈强悍的民族风骨来了。
“东方睡狮”正是从中唐以后开始进入漫长的冬眠状态的,而华夏广袤农田就是它舒服沉睡的“软榻”,儒学则是使它久睡不醒的“催眠曲”和“安眠药”。
从安史之乱开始,一直到五代十国的200年里,重又软化羊性化下去的华夏民族,又陷于大混乱之中。
从此,华夏的农耕民族走向漫长的下坡通道。
虽然,也出现过几次小高峰,但总的下降趋势已不可逆转。
华夏文明和华夏国土的延续和保持越来越依赖于草原民族。
虽然整个农耕民族在软化,但是炎黄先祖的狼性血液的遗传,和游牧民族的不断输血和混血,在华夏广大的农民中仍然保留了一些强悍的种子。
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就是农民中狼性好汉率领的反抗。
但是农民起义只是改朝换代的工具,一旦起义成功,也不能为新王朝增添多少新东西和新血液。
唐末的黄巢农民大起义,作为汉民族一次民族复兴的重大行动,并没有成功。
究其原因,农民起义是农耕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农副产品”,农耕王朝所具有的性格软弱性的局限它也不可能避免,能避免的只是极少数。
虽然黄巢起义大军攻打王朝军队势如破竹,还残忍愚昧地焚毁了古代中国最为气势恢宏的长安城。
但是,它还是被唐政府借来的、名不见经传的西突厥沙陀族骑兵消灭了。
这是因为被输血者总比不过输血者身心强健。
汉唐以后,华夏农耕民族无论是政府军还是农民起义军与游牧民族的骑兵交战总是败多胜少。
到五代十国,北中国又陷于狼性远远大于羊性的大动荡时代。
北方五代梁唐晋汉周之中,后唐、后晋、后汉都是西突厥沙陀族政权。
同时并存的强大辽国,则是鲜卑后裔契丹族建立的游牧民族国家。
公元960年,赵匡胤不费吹灰之力,忘恩负义地篡夺后周周世宗打下的中原江山之后建立了北宋。
北宋初期借助五代时期游牧民族的输血,还有些生气。
但是,宋太祖已没有汉武帝和唐太宗的“文明狼”的锐气了。
宋太宗两次北伐都被契丹辽国打得惨败。
可是他收拾南方的汉族国家,却易如反掌。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一篇500字左右的文言文读后感
1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
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
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利立普特,也就是小人国。
这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错,对人对事也很清楚、明事理。
但他们的政府实在是不怎么样,国王听信小人的谗言,朝政之内拉帮结派、尔虞我诈,根据绳上舞蹈选拔官员,与邻国有连年征战。
作者在这里其实并不仅仅写了利立普特的故事,更是讽刺了当时的英国政府,当时的英国朝政内也与利立普特相似,托利、辉格两政党争权夺利,英法两国战乱不休。
这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因为当时英国内的作者看到利立普特就会联系到自己的祖国。
作者的描写十分的生动,让人仿佛就跟着他在利立普特畅游,看见的那些可爱的小人。
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大人国,这里的学术不发达,但却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性格儒雅、聪明、善于思考,格列佛给他讲述的有关英国的事情他听的很认真还提出的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主张。
他公正无私、治国有方、蔑视权利、主张和平。
在格列佛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想君王的形象。
但作者在描写这里的人时,却扩大了他们身上的缺点,我觉得的这对于人类的讽刺有些过分。
勒皮他飞岛国,作为读者,我十分厌恶这里愚昧的人,这里的人只回研究数学和音乐,对于其他的学科不闻不问,十分轻视,他们的飞岛是一个固定在金刚轴上的飞行器,据说写这个,作者是为了讽刺当时的皇家学院对飞行器的研究热情。
这里的人研究数学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真是十分的讽刺啊。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慧胭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更别说他们的诚实与真诚不说谎,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时间久了和野胡在一起就不习惯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读过《格列佛游记》的人,都要向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和慧胭学习,是社会和谐。
2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偏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曾几何时,我也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那时,爸爸总爱把我总到乡下的老家去玩。
那里很美,附近有大片大片的田野。
阳光不停歇的照耀着田野里的油菜花,我和小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
调皮起来,顾不上大人的劝阻,偷偷顺小路溜下山,到小溪里捉蝌蚪,到田野间采野花。
有时候菜会的野花竟不敢带回家(大人知道是会骂的),也就只好藏在山洞里,第二天再去看,早已枯萎了。
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3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
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
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
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
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
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
金钱、地位、官职
这些都是次要的。
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
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
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
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5《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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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只有一个地球”读后感: “只有一个地球”这多么贴切呀。
当我读到《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时,我体会到了仅有的一个地球是多么需要人类来保护。
“人类生活所需要的水资源、森林资源、生物资源、大气资源本来是可以不断再生,长期给人类作贡献的。
但是因为人们随意毁坏自然资源,不顾后果地滥用化学品,不但使它们不能再生,还造成一系列生态灾难,给人类生春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是啊,人们太不爱惜地球了,保护地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可是,我发现在我身边,就有不爱惜地球的人。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刚学完英语的我看到对门的一个年轻的阿姨拎着一袋空塑料瓶下楼,当时我想:“阿姨肯定是那这些瓶子去卖,既可以省钱,又可以环保。
”第二天,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大早,我走下楼去上学,突然,发现前面草坪上有一个大袋子,里面还装有许多东西。
我急忙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打开袋口。
“哇
”面前的景象让我禁不住喊出了声。
这不是阿姨昨天那下楼的那袋瓶子吗
怎么会在这里
“快点
不走就迟到了
”不容我多想,妈妈急促的声音又在催我了。
一天,两天,那袋瓶子依旧没人拿走。
一个星期过去了,那袋瓶子依然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最后,是妈妈让邻居阿姨把瓶子拿走的。
这是算是解决了,可是,工厂排出的废水,汽车的废气,砍伐的森林,这些大事又如何解决呢
这只能靠我们自己。
让我们向全世界呼吁:让我们精心保护地球,让地球更好地造福于子孙后代
抄的,,,
关于战争题材的1500字读后感,快
急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读它,到现在已经整整七年,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
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
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
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
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
《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
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
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
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
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
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
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
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
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
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
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
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
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
”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
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
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
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
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
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
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
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
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
再见,再见了。
”更加可贵。
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
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
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
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
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
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
《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
”他说的是实话。
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
”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
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
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
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
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