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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2000字

时间:2020-01-12 19:37

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

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

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

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

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

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

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

”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

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

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

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

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

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

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

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

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

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

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

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

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

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

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

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

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

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

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

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

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

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

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

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

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

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

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

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给点分,打字很累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

1.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

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

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

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

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

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

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

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2.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

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

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

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

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

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2000字的读后感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

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

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

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

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

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

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

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

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

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

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

水越深,则无声。

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

”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

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

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

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

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

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

天会破晓的。

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

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

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

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

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楼主要采纳啊、

读后感 2000字左右

橘子的自述又到了秋天,一个硕果累累的季节。

大家好,我是水果家族的一员。

尚未成熟时的我还穿着绿色的“裙子”,等到成熟了,你们看到的我就披上了一身橙色的“外衣”。

太阳照耀着我时,我就像一个金灿灿的小灯笼,人见人爱。

苏东坡有一首诗中这样写道:“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大家现在应该猜出我是谁了吧。

没错,我就是家喻户晓的水果-----橘子。

圆溜溜的我就想乒乓球一样大小。

我的脸很粗糙,摸起来坑坑洼洼,凹凸不平。

脸上有些看不起的麻点,既像针孔又像女孩脸上的雀斑。

你们可别看我长得不是很好看,我可是很有内在的哦。

首先,在熬粥时,放入几件我的“外衣”,可令粥吃起来芳香爽口,还能起到开胃的作用呢。

我的“外衣”也可以,润喉止咳,对人类有着巨大作用。

你说坐车怕晕车,不用怕,我还能防止晕车呢。

我的果肉甜而不腻,香甜可口。

只要把我的衣服拨开一看,我的果肉就像荷花一样绽放。

小朋友,你们知道吗

我回身上下可都是宝

我的果肉不光好吃,还含有许多维生素c和胡萝卜素呢。

对人可是有益处的哦。

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口水直流三千尺”了呀,我们橘子十分欢迎你来品尝一下哦。

国庆感想“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国旗是我们中华名族的骄傲,是我们中华名族的标志。

今年的十月一号,是祖国妈妈六十二岁的生日。

作为一名中国人,应该爱护国旗、尊重国旗。

然而,我们少先队员身上佩戴的就是五星红旗的一角------红领巾。

许多少先队员都存在着对红领巾不尊敬的现象,拿红领巾当做眼罩玩捉迷藏、用红领巾当彩带来追赶,这些都是对红领巾的不尊重,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红领巾既然是五星红旗的一角,那为什么要拿来破坏、用来侮辱呢

我们中国是一个十分团结的国家。

还记得吗,地震过后虽然很多人失去了亲人,但祖国给予了大量慰问与补贴,武警部队也全力挽救埋在废墟下的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我们的祖国也有许多人为汶川捐款、捐物。

以前外国人都说中国是“东亚病夫”但是,我们中国却用事实证明了我们不是“东亚病夫”。

中国古代也有许多有名的人,例如说:雍正、等等。

中国用速度、实力创作了震惊世界的奇迹,用勤劳和智慧,进行又一次更加辉煌的开拓

1949年,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时,全国都沸腾了,祖国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成功了

六十二年过去了,对于一个人,六十二年可以写一部长篇巨著了,但对于一个共和国来说,却是短暂的,想让祖国继续强大,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奋进、开拓”。

祖国妈妈,即将是您六十二华诞了,祝您繁荣富强、国泰民安

——读后感“助人为乐,发扬”。

这句话是我读过后最深的感受。

雷锋,那么熟悉的名字,那么熟悉的字眼。

雷锋,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人民,把自己的事业献给了人民,把自己的爱心献给了人民。

雷锋,一名当之无愧的好同志

雷锋未满7岁时,所有家人都去世了,这对雷锋来说无疑是一个很沉痛的打击。

在1949年8月,雷锋加入了,并在1950年上学了。

从1961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雷锋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多了。

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士兵,可是却也助人为乐,有集体观念,善良,正义,最后却在指挥战友倒车时牺牲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雷锋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雷锋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家都应该很熟悉:“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这种不怕苦,不怕累,为人民服务的热心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雷锋叔叔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是他这种积极向上的将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去。

雷锋叔叔是勤俭节约的好榜样,袜子衣服穿了又穿,烂了也是补补就算了,从来不敢浪费一分钱。

雷锋从来都是做好事不留名,默默的为社会奉献着一切。

雷锋也十分团结友爱,为了给同班战友补裤子,半宿都没睡。

雷锋虽然去世了,但是他的精神是永存的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似蒙田那样感悟生命、乐趣生活——致依然需要鼓励的我们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

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

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

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

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

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

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1]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

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

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

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

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

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

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

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

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

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

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

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

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

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

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

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

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2]。

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

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

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

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

”如果我们也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去俯察人生。

我们就不会随生活中的烦乱而躁动,也不会因生活中的苦恼而沮丧;不会随生活中的病痛而畏惧,也不会因生活中的困难所阻挠。

因为我们已经可以自由地阐释生活,细细地享受生命之水的甘醇香甜,心也就释然了。

我不只是为蒙田的《热爱生命》感慨,凡是对生命的礼赞和感悟,都会引发我的感动。

过去常去阜外医院看病,总能在候诊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几幅无名小诗,记得其中有一幅的标题也是《热爱生命》,我曾将它记录了下来。

这首小诗这样写道: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得到爱情 既然忠诚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首小诗的作者是谁

是不是专写给心血管患者

是不是也是舶来品

我没必要去考证了,但觉得很有意境。

与蒙田《热爱生命》相比,感觉散文比诗歌更加直白和透彻,不藏不掖、不虚不幻。

我想小诗的作者也许比不上蒙田在世界文坛的名望,但他们却从各自的视角,用不同形式的文体表述出同一个命题,那就是坚定的热爱生命之情,同样值得感慨。

我感慨,不是因为我消极了,也不是因为我失去了生活目标,而是及早地提醒和鼓励自己,希望我自己能继续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和生活热情,并能劝导别人也能行动起来。

不仅如此,我还希望我的亲人们也能如此,希望所有有着健全思维的人们都能如此,这样我们才能共处和谐社会、快乐人生。

感慨多日,终于有一天我豁然发现蒙田的《热爱生命》这篇短文,不过是高中教材中的一篇范文时,我时时在想我高中毕业前真地读过吗

想必已有数以千百万计的年轻学子们读过了,于是也就怪不得人称“80后”、“90后”的人们,现在生活的那么快乐和自信。

悲夫(叹惜)

“廉颇老矣

”。

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年轻的活力,为快乐生活加油吧……,我们都没有来世

我们都不要做“糊涂人”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

谢谢

冬天,白雪皑皑,鲜红的腊梅格外引人瞩目,为什么它不是在春天,夏天,秋天开放呢

而偏偏在寒冷的冬天开放呢

洁白的雪莲花傲然挺立,他是多么的坚强美丽

茫茫草原中,多少青草挺立着,它们一次次的被羊群所吃去,一次次的重新长大……山崖下,一棵松树茁壮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也不需要谁来灌溉。

  海伦。

凯勒,一个盲人,她从小就失明了,7岁那年,她的老师教她如何去学习知识,去感受春天,去做平常人所做的事情。

在老师的帮助下,海伦。

凯勒完成了她的大学生活,出版了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面写道:第一天,我要去看世上的纯真,善良,美好,第二天,我要去看世上的幸福,安康,希望,第三天,我要去看世上的名胜古迹。

多么让美好的愿望啊

相比与海伦。

凯勒,我们就显得很幸福,是呀

她连健全的器官都没有,却获得了如此的成就,而我们呢

明明比她幸福得多,却还要发生跳楼,跳海,上吊,服毒自杀的行为,在海伦。

凯勒面前做这等白痴行为,难道你不觉得很懦弱吗

  何为热爱生命

何为珍惜生命

就是面对困难是不自暴自弃,这是最简单的条件,当然,在不自暴自弃的背后,帮助他人也很重要,巴金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争取。

短短的两个条件,看似简单,却有无数人做不到,请问,你做到了吗

篇二:热爱生命[400字]  我们每个人都有着生命,不过我们给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热爱我们的生命。

  有一次奶奶家中了一盆没了的月季花,后来我每天去看一看,有一天我去看月季花的时候,去发现在这月季花的旁边还有这一个起眼的小不点的小草,后来我想着个草这是多余的着这里呆着岂不是破坏了这月季花的形象了后来我就抓起着一丛草放到了一个阴暗的小角落里,我想把它的生命力弄死怪可惜的,算了吧把它种在小角落里吧,后来我就还是每天都去给这月季花浇水,后来好几天过去了好几天我都没有去给那一丛不起眼的小草浇水,结果我一看哇那从小草已经活过来了这小草的生命力真是太旺盛了,哎这句古诗真是说的没错春风吹又声啊,后来我以后还是没有给小草浇水,不过每一天都去哪里看一看以一比一天长的茂盛,之后有一段时间没有去看那丛小草,等我想起来后,我急忙跑过去看了看那一丛小草绿的真是太漂亮了,都快把我的眼睛闪瞎了似的,只从我知道这个小草有这么茂盛的生命力以后我就又把小草栽倒那个花盆里去了,之后我就一直崇拜这丛热爱生命的小草了。

  可见那从小草的生命力多么的旺盛,还有着一颗热爱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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