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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校安静下来读后感

时间:2020-01-16 01:57

安静点贝贝读后感

拿到这本书,凌宝立即被封面上贝贝那可爱的卡通形像给吸引住了,再一翻里面,整整两页,都是贝贝在说话,那手舞足蹈的样子一下子让她乐了,嚷着让我给她讲这个故事。

这是一本教孩子们学会倾听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贝贝,她是一位可爱、精力十足、十分喜欢说话的小姑娘。

贝贝是个小话匣子,她可喜欢说话了,总是说个没完没了。

早晨,上学的时间快到了,贝贝还没吃完早餐,妈妈着急地说:“贝贝,别说话了,快吃饭吧。

”上课时,老师批评她:“贝贝,不要说话,好好听课。

”看电视时,哥哥说:“贝贝,求你别再说话了,我都听不见电视的声音了

”刷牙时,爸爸也叹气:“贝贝,别说话了,好好刷牙。

”图书馆里,大家都在安静地看书,贝贝也停不住嘴,仍在说话,小朋友们都扭过头来看她。

这样爱说话的一个小姑娘,接下来会有什么故事发生呢

终于,在一个阴沉沉的早晨,贝贝因为讲了太多的话,嗓子发不出声音了。

贝贝闷闷不乐地吃着早晨,可是,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吃很久,而是很快就吃完了。

而且,她还有时间来完成作业呢。

贝贝惊奇地发现,这个早晨真顺利

一整天,贝贝都闷闷不乐。

可是,上学的路上,贝贝发现好朋友娜娜讲的笑话真的很好笑。

在学校里,贝贝完成了所有作业,还因为认真听课,得了一颗金色小星星,她高兴极了。

到了晚上,贝贝和哥哥一起看了一部妖怪电影,贝贝发现,哥哥说得没错,这部电影真的挺好看的。

接下来,贝贝很快地刷好了牙,换了睡衣,躺在床上等爸爸给她讲故事,她比平时多读了两本书呢。

第二天早上,贝贝醒来,她感觉特别棒,她又可以说话了,她迫不及待地冲下楼,说道:“娜娜是个特别有趣的朋友

金色小星星是最棒的奖励

我好喜欢看妖怪电影……可是,我要先吃早餐。

”贝贝终于可以安静地吃早餐了。

后来,贝贝还是喜欢说话,也总是说个没完没了,不过,大家都喜欢听她说话了,因为,她在给大家讲好听的故事呢。

而且,贝贝也乐意听别人说话了。

就这样,贝贝学会了倾听。

故事就是这样,简单的小故事,却寓含着让孩子学会倾听这个主题。

这本书,虽然文字不多,但里面的插图特别有趣,通过图画,我们能读出里面包含的许多信息。

比如贝贝刷牙那一张图,贝贝拿着牙缸说个没完没了,而旁边爸爸手里的牙膏都已经挤出好多了,差点就掉下来了。

这样一个简单的小细节就能把贝贝爱说话直观地表现出来,真可爱。

而且,书中的故事前后照应,图片也对比分明,孩子听到最后,看到最后,会有一种强烈的对比,从而加深了对这个故事的印像,也更能理解“学会倾听”这个主题。

这本《安静点,贝贝》,相信能让孩子们在故事中学会倾听别人,在故事中得到启蒙,从而在入园前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为入园做好准备。

小学3年级大青树下的小学读后感

大青树下的小学学语文三年级上册第元的第精读课文。

文章描写我国边疆地一所大青树下的小学,在学校里,各民族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服装,把学校装点得绚丽多彩;古老的铜钟,还有凤尾竹,更增添了学校的乡村气息和民族特色。

来自不同民族的学生,穿戴不同,语言不同,但都成了好朋友,在祖国的大家庭里,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共同生活,在同一间教室里学习。

体现了祖国各民族之间的友爱和团结。

体现了学校团结的氛围,反映了学校的欢乐、祥和气氛。

小学作文《安静校园》怎么写

夜晚的校园真安静呀

当夜幕渐渐降临,喧闹了一天的校园显现出它独特的宁静,安详。

这时,月亮悄悄地爬上了树梢,柔和的月光洒向校园,透过窗子洒在课桌,椅子上,到处像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

教室里似乎还回荡着孩子们的欢歌笑语,讲台上一本本作业本静静地躺在那儿,干干净净的黑板上一尘不染,准备迎接明天的工作。

教学楼的走廊更是空寂无人,哪怕一根针落在地上也能听出声。

校园里那几棵古老的梧桐树也进入了梦乡,墨绿色的叶子更绿了,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曳。

夜晚的操场更给人以空旷的感觉,显得格外宁静,操场周围的草丛中,偶尔传来几声虫鸣,似乎在呼醒小草,要随时提高警惕。

那长长的铁栏的影子拉得老长,仿佛将校园紧紧拥抱,不让别人侵犯。

夜晚的校园真安静啊

求一篇小学生五年级读后感,谢谢了·~某某跪拜谢哦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要最快速度答

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周国平的《丰富的安静》全篇赏析

丰富的安静 周国平 世界越来越喧闹,而我的日子越来越安静了。

我喜欢过宁静的日子。

当然,安静不是静止,不是封闭,如井中的死水。

曾经有一个时代,广大的世界对于我们只是一个无法证实的传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里,如同螺丝钉被拧在一个不变的位置上。

那时候,我刚离开学校,被分配到一个边远山区,生活平静而又单调。

日子仿佛停止了,不像是一条河,更像是一口井。

后来,时代突然改变,人们的日子如同解冻的江河,又在阳光下的大地上纵横交错了。

我也像是一条积压了太多能量的河,生命的浪潮在我的河床里奔腾起伏,把我的成年岁月变成了一道动荡不宁的急流。

而现在,我又重归于平静了。

不过,这是跌荡之后的平静。

在经历了许多冲撞和曲折之后,我的生命之河仿佛终于来到一处开阔的谷地,汇蓄成了一片浩淼的湖泊。

我曾经流连于阿尔卑斯山麓的湖畔,看雪山、白云和森林的倒影伸展在蔚蓝的神秘之中。

我知道,湖中的水仍在流转,是湖的深邃才使得湖面寂静如镜。

我的日子真的很安静。

每天,我在家里读书和写作,外面各种热闹的圈子和聚会都和我无关。

我和妻子女儿一起品尝着普通的人间亲情,我对这样的日子很满意,因为我的心境也是安静的。

也许,每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是需要某种热闹的。

那时候,饱涨的生命力需要向外奔突,去为自己寻找一条河道,确定一个流向。

但是,一个人不能永远停留在这个阶段,随着年岁增长,人的生命会越来越精神化。

现在我觉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

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

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

创造的成就,精神的富有,博大的爱心,而这一切都超越于俗世的争斗,处在永久和平之中。

这种境界,正是丰富的安静之极致。

我并不完全排斥热闹,但是,热闹总归是外部活动的特征,而任何外部活动倘若没有一种精神追求为其动力,没有一种精神价值追求为目标,那么,不管表面多么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本质上必定是贫乏和空虚的。

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

赏析:周国平在《丰富的安静》一文中说道“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的虚名浮利的诱惑。

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

用最初的心,做永远的事,确实很难做到。

舟车劳顿,只望盼一个病树前头万木春,只是这青春的脾性,一旦惬意,便很难自持。

在悲喜之间,我们经历过相聚别离,也曾一句话就送走好几个春秋。

时间像一个漏斗,过滤掉一些人和事,却把一部分沉淀下来凝固成有色无声的记忆,思之,谓之静。

我也曾不喜欢一切高潮,因为高潮过后一定会有低潮,平淡,甚至是结束。

电影的高潮往往最扣人心弦,拨人眼泪,走得最急的,常常都是最美的风景。

我们不是童话故事主人公,不是犬儒主义,不是出世者,我们是人非梦。

徜徉在人类发展的长河里,我们只是天地沙鸥,放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里,我们为大喜动容,为大悲灼灼生痛,这就是朴实的人生,我们寄生的规律。

而当我们的心有所依赖,面对大喜时的从容,面对大悲时的淡然,就是内心丰富的安静。

这是《安静》给我的深刻的启示。

在各种热闹面前,诸如记者采访,大学讲座,电视访谈之类种种,周国平依然选择用自己最爱的方式去生活,看书写字,给心灵留一个安静的位置。

在那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的热闹,去看热闹背后的无限广袤的世界。

很多热闹,正如莎士比亚所说“充满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

时代的气息略显浮夸,我们有时甚至不能自已,在狂欢之后的落寞,名誉之后的孤独,工作之中难免的疲累……我们最为深切地渴望的,乃是成就之上的安宁。

总是在这样暴雨过后的夜晚,嗅着操场淡淡青草香气,想起小时候,想起在干爸背上走过的金色童年,往事如风拂面。

想起阿彭走的时候他润湿的双眼,全班低声地抽泣,父亲语重心长的安慰。

想起每一个光着脚闯雨的夏日午后,躲着秋萍奶奶拿着扫帚在身后追赶和谩骂。

想起那三个年头的黄昏,披星戴月地一起回家,在公园里看那棵歪脖子树,我还记得谁说它很美…… 又是一年。

丹桂。

金菊。

小时候。

只是回忆不再夸饰着伤感。

多了一份恬静安适的感触。

最享受的感觉是像一个流浪诗人一样安静地遐想。

想一个岑寂的夜,一首迷人的曲子,一个动情的夜晚,让人心生幻象,在涅瓦河上,阑珊的春色,慵懒未至的夏季,听见有人含糊地唱着——我漫步在波德雅切大街上,终于找到了我从前的女人…… 然后我会告诉你,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

求5篇500字左右读后感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

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

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

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

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

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

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

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

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一篇感人的文章的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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