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问猫巧可――彩虹桥系列桥梁书读后感400字
读后感是个多字的一篇文章最后一个都份
笑猫日记之小白的选择读后感
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白的选择》。
书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白”的小狗和朋友们一起寻找主人。
第一个主人叫“阿贝哥”,他亲手杀了小白,但是小白的朋友“地包天”用爱的力量救活了小白;第二个主人像寄生虫一样把父亲辛辛苦苦挣的钱挥霍着,整天让小白吃东西,把小白吃得胖胖的;第三个主人是面善心不善,把多年喂养的一只狗“心肝儿”抛弃了,硬把小白留下来,小白的朋友又把“心肝儿”送了回来,但是,她(它)的主人又把“心肝儿”再一次绑在一棵大树上,将“心肝儿”活活饿死,但小白的朋友又一次救了“心肝儿”。
最后,小白找到了自己称心如意的主人,并且救了自己的主人,最后它幸福地跟随着主人一辈子...... 读完这本书后,再看看作者最后写的“记忆的相册”,感觉好象作者就是书中那个“谜一样的美丽的女人”,作者的宠物“仔仔”好象也是书中的主人翁“小白”。
作者是利用了生活中的真实情感来写了这本书。
2、 我很喜欢这本书,以后也要向作者学习用真实的情感来写作文,并且要向书中“小白”的朋友—笑猫、球球老老鼠、菲娜、地包天一样有爱心、助人为乐
《小白的选择》是《笑猫日记》中的其中一本,作者是杨红樱。
杨红樱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做过小学教师。
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最畅销的系列从书有《杨红樱童话系列》、《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
杨红樱多次被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称号。
《笑猫日记》里第十四本书《小白的选择》主要讲主人公乐于助人和舍已救人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白,小白是一只举止优雅的贵妇犬,它有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一对金色的长毛耳朵。
地包天是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他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怕被关在电梯里。
在笑猫和虎皮猫的草坪婚礼上,地包天第一次遇见了小白,从此就对它念念不忘。
这个冬季,朋友们一直在帮小白找一户好人家。
我最喜欢故事的结尾,在笑猫和地包天和菲娜的帮助下小白找到了能让他幸福的女主人。
小白曾说过一句话:“累,但我很快乐,因为我明白了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意义。
”这句话对我的启发很大,人活在世界上就要有活着的意义,如果活在世界上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就等于是慢性自杀。
3、 我从书店买了一本《小白的选择》这本书,书中的小白经历了四户人家的生活,发现每户人家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小白是一条美丽的贵宾犬,但从绿狗山庄逃回来后,就无家可归了。
贵宾犬菲娜帮小白在樱花巷找到了第一户人家,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大明星——阿贝哥和阿贝嫂。
小白在进入那栋房子里之后,看见阿贝哥对阿贝嫂拳打脚踢,大声叫骂。
眼看着阿贝哥的一脚即将踢到阿贝嫂,小白便抱住了阿贝哥的脚。
但那个阿贝哥一点都没有善心,相反还把小白给捏死了,后来是地包天用爱的力量,帮助小白从鬼门关前捡回了一条命。
菲娜又帮小白找到了另一户人家,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年轻的男女,但他们整日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
他们看到小白的第一眼就很喜欢,但不过几天小白就被养的很胖很胖。
后来是笑猫偷偷溜进房屋里才知道,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寄生虫”,他们吃的都是老爷爷年轻时挣来的血汗钱,而他们却在那里随意享用,也不劳动,在菲娜的帮助下,小白才顺利逃脱了。
有一天,小白和笑猫在公园里发现了被丢弃的“心肝儿”,他们带“心肝儿”回家后,“心肝儿”的主人却喜欢上了小白,但那个主人却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小白也逃脱了。
最后小白在梅园发现了一个女子,她的家里房满了和小朋友的照片,大家都称她为迷一般的女人。
她很喜欢小白,小白也很喜欢她。
她们都知道互相的心意,这也许就是小白说的“缘分”吧。
小白经历了四次的生活,发现每个人的心都是不同的。
有的很无情,有的很懒惰,有的还很虚伪……正如老老鼠所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同时也发现了人间的“真善美”。
猫,狗,鼠读后感50字
代表了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基德船长的猫》读后感
《基德船长的猫》一书主要是讲基德船长的幸运猫——迈克·德莫特讲述基德船长的悲惨故事。
基德船长做过最接近犯罪的事情,也不过用泔水桶砸掉了一锅烦人的炖杂烩。
很多船长都这么做过,但是从来没有人会因为这个被称为强盗,也没有人会因此被铁链锁起来。
这一切都是那些“可敬”的商人、巧布骗局的律师以及“至高无上”的海军军官大人为了完成他们卑劣的勾当,使基德船长成了替罪羊,就连他的手下也被商人收买,这群鼠流之辈背叛了他,使他坐了牢。
在基德船长上绞刑架之前,他的猫卖掉了左耳上的宝石戒指为他买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服。
最终,迈克·德莫特在“船长休息室”里安度晚年。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急求5篇名著读后感,不要太长,500字左右就ok了,谢谢啊
读后感 阅读了的,深有感触。
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
写的是,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
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
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
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
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
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
这种对生活对命运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
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
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
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
贝多芬和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
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
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
是
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
”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读 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小说以辛辣的、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
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有感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
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
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
对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
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
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
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
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
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海伦•凯勒双木失明,她还能用自己的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
而我们拥有的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其实每个大人都可以做一个“大小孩”。
但为什么还会有人骄傲
其实,只要每个人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以及有心体会人和事就可以,这样就可以体会花草树木、动物和人,我们的小王子就是这样。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
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
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
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
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
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
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
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
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
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但我们是一群既不属于大人也不属于孩子的群体,我们的心是应该和大人般,还是如同孩提样
孩子的世界里,天空可以是红色的。
就好象也许1万个大人都会说修伯里画的只是一个盒子,可是小王子却看到盒子里,一只健康快乐的绵羊在睡觉,而且盒子里还放满了足够的草料。
大人的想象力的翅膀会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完全丧失了它;大人们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
长大了就一定是好的吗,还是说孩子的纯洁是完美的呢
我陷入了沉思。
我们是特殊的,我们不再是孩子,也不会成为那种“大人”,我们活在了现在。
在这个神奇的年代,一般的纯洁,天真似乎已经不再如此重要,当然亦不可失去。
我们的未来是在我们含有这颗心的同时,进一步成为一个“完全的大人”。
拥有纯洁,不失风度;保有天真,不失求知;享有快乐,不失刻苦。
这才是我们这个特殊群体应有的存在方式。
《小王子》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
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
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熬不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出所有的生活用具。
这样一比较,我是多么懦弱,而他却多么坚强。
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他那样坚强,不能懦弱。
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
例如:做人要坚强不要常常哭,遇到紧急关头不能懦弱要镇定的解决问题等等。
这些都是在生活中坚强的表现。
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
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
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看到这里,我不禁反省以前,我做事一旦不成功,就会气馁,然后就不做了。
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鲁滨孙28年的孤岛生活阻止不了他的继续冒险,这种勇于进取的冒险精神,表现了当时新兴的资产阶级不 满足于现状,要开拓世界、占有世界的欲望。
故事中关于鲁滨孙在荒岛上经历的描写是全书的精华。
作者把鲁滨孙描绘成充满劳 动热情的人。
他凭着自己顽强不息的劳动与大自然作斗争,表现出惊人的毅力。
鲁滨孙一到荒岛,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情绪后,立即投入了征服大自然的斗争,他从搁浅的破船上取走了几乎所有可以取走的东西。
他靠着自己的双手,靠着智慧,利用船上留 下的简单工具,克服无数困难,为自己的生存创造了条件。
他又挖凿山洞,修筑栅栏, 驯养山羊,种植谷物,制造独木舟,焙制陶器,加工面粉,烘烤面包等,使自己的“生 活过得很富裕”。
最后他竟然有了自己的种植园、牧场、两处住所、许多家具,甚至还 建立了一个包括狗、猫、羊、鹦鹉在内的热闹家庭。
他每做一件事都要花费很大的劳力 和很长的时间,但他失败了再干,从不气馁。
他用近半年的时间造了一只能坐24人的独 木舟,但要把它放进海里却需要花12年的工夫挖条小河,他只好放弃这条船,又用了一 年时间另造一只。
这种征服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韧不拔的实干精神使鲁滨孙的形象产生 了巨大的艺术魅力。
作者借此歌颂了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强 调了个人的聪明和毅力。
鲁滨孙是个劳动者同时又是资产者和殖民者,因此具有剥削掠夺的本性。
他几次出 海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到非洲贩卖奴隶。
他用火枪和《圣经》慑服土人,使“星期五”心 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忠实奴仆。
火枪和《圣经》就是欧洲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人民所惯用的双重武器。
鲁滨孙顽强不息地与自然作斗争,既是为了生存,也是为了占有财富和土 地。
在岛上还没有其他人出现的时候,鲁滨孙就踌躇满志地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我 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