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一片荒芜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只有一艘废船上的一丁点食物、枪支、弹药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你能单独在上面生活长达二十六年之久吗
你能只凭自己一人在上面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稼地吗
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克服重重的困难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这不可能的一切,都发生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的身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以及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 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求一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谢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一片荒芜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只有一艘废船上的一丁点食物、枪支、弹药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你能单独在上面生活长达二十六年之久吗
你能只凭自己一人在上面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稼地吗
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克服重重的困难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这不可能的一切,都发生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的身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以及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求一篇名著读后感,600字左右
《麦克白》: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
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
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
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
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
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
)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
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
)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
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
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
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
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
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
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求一篇《厕所励志》读后感 600字左右
这天刚下班,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接起,传来熟悉的乡音。
一时错愕。
猜了半天,那边笑嗔道,阿雷,我是你春哥…… 一瞬间,我的记忆电光火石般苏醒。
春哥大我十来岁,年龄跟我叔叔相当。
小时候记得他常骑一辆破旧自行车,驮着地瓜干来喊叔叔去镇上读书。
等我上初中时,他早已结婚生子,每天赶着辆牛车修理地球了。
再后来,我外出读书,春哥连同故乡的很多人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模糊不清。
大约是前年,春节回家过年,听人说春哥现在很称钱,光在天津就有四套楼房。
有人说,他是当小包工头发的;也有人说,他原本在天津开黑出租,被一个香港的富婆看上了……无论如何,春哥发达了,停在门口的别克轿车就是明证。
接到春哥的电话,我半是兴奋半是好奇。
按照他的“指示”,飞快来到那家酒店会面。
寒暄半天自不必提。
酒喝了一半,春哥告诉我,他在这个城市接了个工程,最少得干半年,所以先跟本村在这混的老少爷们儿碰个头,以后好有个照应。
春哥说,你是念书出来的,跟那些农民工不一样,所以今晚咱哥俩单独吃顿饭。
春哥的古道热肠让我很感动。
见我对他“发迹”的历史颇感兴趣,春哥也就敞开心扉…… 十年前,春哥跟村里出来的农民工别无二样,靠一手不太出色的瓦匠手艺在天津打零工,每天“饥一顿,饱一顿”,一年到头勉强维持一家人生活。
有天,他干完活儿回去,憋得难受,四下却寻不见厕所,只好一低头在路边冬青丛里“方便”起来。
刚提上裤子,一个城管模样的人就拍了拍他的肩膀递过一张百元的罚单,他挣扎着想跑却被摁住了。
一百元,相当于三天白干了。
一连几天,春哥外出干活都不敢喝水。
那年冬,春哥给一家小门头装修,店里没有洗手间。
房东告诉他,要方便去对面的大酒店就行。
五星级大酒店,春哥连门都没进过,便问,看门的不让进咋办
东家说,换下工作服,没人拦你,厕所就在大厅右侧。
春哥还是不敢去。
没办法,东家带他过去。
春哥忐忑地跟在后边。
刚到门口,威严的门童居然笑容可掬地给他们开门,并说欢迎光临。
俩人从厕所出来,还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抽了根烟歇了一会儿,并没人来撵,春哥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走出那家大酒店的时候,春哥“感觉自己身体挺直了许多”。
从此以后,春哥再也不怕找不到厕所了,大酒店、写字楼、麦当劳,推开门就大大方方地能走进去“方便”,“在那些高档的场所方便很提气”。
打工的第四年,带他们干活的小包工头揽了一个更肥的活儿,想把这个挖地沟的“鸡肋工程”转包出去。
手下一大群人没人愿意接手,都怕操心。
临时来帮工的春哥说自己想试试。
小包工头说,“想好了晚上给我打电话。
” 当晚,春哥给小包工头打了电话,约他在一个四星级大酒店见面。
那天春哥收拾得很利索,洗了个澡,精神焕发。
金碧辉煌的灯光下,春哥掏出“软中华”给小包工头敬烟,并果断地点了酒菜。
“见过世面”的小老板立刻对春哥 “刮目相看”。
就这样,春哥很顺利地接下第一个活儿,年底挣了两万。
春哥说,其实那次出门时他身上只带了300块钱,那顿饭总共花了185,“那天很有成就感”。
此后,春哥转战城郊结合部,专门揽小工程。
渐渐越做越大,后来自己在天津买了房子、买了车子…… 就这么简单
我不太相信。
春哥说,当然遇到过不少困难,但是有了自信心,干起事儿来就有了动力,别人也愿意跟你合作、愿意帮你。
刚到城里的头两年,光知道闷头干活,辛辛苦苦却挣不到钱,原因就是自己没想法。
而一旦视野开阔了,想法也就变了——就像刚进城时,解手专门找旮旯,现在却能随便走进一家高档场所“方便”,还有人给开门。
其实他不知咱口袋里有多少钱,但那股子精气神让人不敢小瞧。
人活什么
不就是一股子气吗
春哥说,现在,每到一个城市,他喜欢到最高档的酒店“方便”一下,顺便考察一下那里的服务质量和环境,为招待生意伙伴探探路,都成“毛病”了……
一篇600字左右读后感,急求
莎士比亚喜剧集:作者:(英)莎士比亚。
类型:喜剧\\\/戏剧。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看多了莎士比亚的悲剧,再看喜剧好像有些异样的感觉。
莎士比亚的戏剧写得更像是那个时代的偶像剧。
总是相同的套路,女扮男装的少女大胆寻爱,经历重重波折找到白马王子(《第十二夜》等)。
或者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被嫉妒的小人从中陷害(就像《奥赛罗》中的伊耶戈一样),婚事告吹,最后误会解除皆大欢喜。
总体来说还是很有意思的,情节妙趣横生,虽然喜剧,不过也反映了很多生活中的现实(《温莎的风流娘们儿》)。
生活本来就是有两面性的,悲剧反映的是忧愁的一面,那么喜剧反映的就是美好的一面了。
当然其中有名的还是《仲夏夜之梦》,讲述了雅典的两对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最终还是皆大欢喜,不管怎么说,人生离不开现实,也离不开梦想。
求一篇《我要做好孩子》的读后感。
600字左右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金铃,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
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直抒胸臆,毫不畏惧,我欣赏她。
去年假期里,因为《我要做升旗手》,我认识了肖晓。
而今年假期里,因为《我要做好孩子》,我又认识了金铃。
她同我们一样,被父母偎在襁褓之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
但她同我们不一样的是,后来,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
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普通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
从此,我开始向这个比我年龄小的女孩学习,学习她,努力、认真、执着;学习她,“胜不骄,败不馁”。
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一部著作,我能有幸翻阅到这本书,简直是如获至宝。
书中主人公金玲,一个只有1米55却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胖嘟嘟的小脸袋更是讨人喜爱。
说实话,我也几乎被这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给吸引住了。
于是,我更加入迷了,越看越起劲。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
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
进而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
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
”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
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
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
仿佛也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
从此,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
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
面对考试,我们或许也有金铃这样那样的事,恐惧考不上重点高中,外界的压力似乎比学习压力还要大。
但我们要乐观,想想金铃,通过努力最后取得成功。
如书中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