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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700字

时间:2013-11-23 10:38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600字

今天晚上,我又一次聚精会神地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读后,我深有感触。

这片课文叙述的是史铁生双腿瘫痪后他的母亲与当时自暴自弃的他生活的几件小事。

自从史铁生双腿瘫痪以后,变得自暴自弃、暴怒无常。

而重病缠身的母亲,一直都开导他、安慰他,还希望与他到北海公园看花。

但史铁生一直没有点头。

这一次,母亲央求般地要求要与史铁生去北海公园。

史铁生答应了,但他的母亲却等不但那一天。

他的母亲永远离他而去了,而他母亲到断气那一刻,还惦念着史铁生。

多动人多催人泪下的伟大母爱故事

仔细一想,世界上的母亲哪有不爱儿女的呢

母亲们不辞劳苦地养育自己的儿女成人,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却不是图报酬,有时甚至连一句感谢的话都得不到,但她们什么时候抱怨过

她们还不只是一心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

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无论他们多任性放肆,母亲们总会容忍他们、包容他们、体谅他们。

尽管有时儿女们犯了错、母亲责骂他们,还不一样是为他们好吗

母亲们就像一把把不闻不问的雨伞,永远为儿女们打开着,为他们挡风挡雨;母亲们宁愿自己受风雨摧残,也不愿意让儿女受到一丝伤害。

母亲们对儿女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善意的,希望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光明的路。

母亲们但愿永远陪伴儿女共度时光,但她们从不自私,从不把儿女硬留在自己身边,而是永远在儿女的身边当“守护神”。

伟大的母亲

请允许我说一段话,用这段话赞美你们,歌颂你们。

②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它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知道了母爱是多么无私啊

史铁生的脚高位截瘫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经常摔东西。

他的母亲更是把自己的肝癌隐瞒着不告诉儿女,她怕告诉失去生活信心的儿子,儿子会承受不了这个痛苦。

母亲整宿都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一直都不在乎自己的病痛,反而非常在乎儿子的病痛,她总想推着儿子去北海公园看菊花。

最后她因病而死去了。

“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

”这句话是母亲经常对史铁生说的,母亲让儿子像花儿一样,活得多姿多彩,母亲很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好好活,这是她唯一的一个愿望。

母亲死后,史铁生最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作家,写了很多书和文章大都是写自己的母亲,他想用笔来纪念母亲;史铁生双腿瘫痪,最后还是坚强的活下来了,而且活得很精彩,我想,像我们这样健全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能坚强地、精彩地活着呢

有一次,我们校园的几个初中生在小学部和中学部的走廊上打架,听校长说,好像是因为他们上学期有一些过节而引起的。

他们把上前劝告的老师也给打伤了,我想他们是心理上有问题。

那些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能珍惜每一天,有意义地活着,而有些身体健全的人却不珍惜自己,不珍惜生活,心里只有仇恨与破坏,这种心理上的残缺比身体上的残缺更可怕。

欢迎您投稿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母爱是无私的,更让我明白了,人要活得灿烂、多姿多彩。

写完读后感后,我更喜欢《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了

史铁生《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它使我深受感动。

它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知道了“母子之间”那浓浓的亲情。

文章主要讲了“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经常摔东西、发脾气、悲观厌世。

母亲为了鼓起我生活的勇气,在她重病缠身,肝病疼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情况下,坚持要推“我”去北海公园看菊花。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息,即将离别人世时,心里还挂念着“我”和未成年的妹妹。

文章通过生活中的几件小事,通过在“我”发脾气时,母亲“悄悄的躲出去”、“偷偷地注意”、“又悄悄的进来”,在“我”同意去北海公园看菊花时,母亲又“喜出望外”、“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等词语和情节的描写,充分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同情和关爱,说明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表达了人世间的母子亲情。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她对我的爱也是无私的、真诚的、发自内心的。

我时刻都是在妈妈的关爱中成长的。

记得我7岁那年,由于发高烧,烧得迷迷糊糊。

妈妈连夜把我送到儿童医院去打吊针。

当时爸爸出差不在家,妈妈就一个人陪在我的身边,她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而给我喝点水;用凉毛巾一边擦着我的脸,一边给我讲故事。

讲着讲着,我就睡着了。

妈妈怕我着凉,就脱下她的衣服盖在我的身上。

我甜甜的睡着了。

可妈妈却冷得浑身发抖,坐在我的身旁,一夜也没有合眼。

联想到课文里的“妈妈”和我的妈妈,我懂得了:“人间唯有母子情深”;母爱是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母爱是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

由此,我还想到,我们一定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

唯有现在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才能更好的回报母爱,回报社会。

这也是我们对母爱的最好报答

写史铁生的作品读后感,《我与地坛》《合欢树》《秋天的怀念》,最好是史铁生 《合欢树》读后感

黄叶打着旋儿从树上飘落,鲜花敛起笑容装饰变作春泥。

我站在窗边,望着天际振翅远飞的雁,忽地想起了半句诗:“自古逢秋悲寂寥”秋,总能用它特有的惆怅勾起我们对既往事物的怀念。

然后,可得愁思一发不可收拾……这恼人的季节

秋天是冷的,阵阵寒风吹得人自觉地想起三月暖春,那个阳光和煦,风光动人的季节,那时候,雨水多么滋润啊

风儿多么醉人啊

万事万物都从冰雪中苏醒了,绽放出缤纷的生机。

那时候的我,搀着奶奶的手,行走在春光里,看草长莺飞,燕裁柳叶。

春天里的奶奶一点也不像年老又犯病的人,她看着树木抽新,精神饱满地对我说:囡囡,你看啊

那树枝又发新芽了,这人跟树叶都是一个理吧

生出来,长大,过了最漂亮的时光,又落叶归根,再重新长出来,真好

”我为奶奶难得的诗情和活力感动高兴,撒着娇问她:“奶奶,现在是春天,那您就是一片新生的绿叶吧

”她缓缓地笑了,轻摸着我的头发,把目光投向远方,轻轻地说了声:“你这孩子

”奶奶没能熬过那个春天,她走的时候用爱怜的眼神抚摸着泣不成声的我,然后,望着春天,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微笑,我知道,她是在告诉我:“落叶归根,明年还会长出来,人死了,还会有下不念旧恶轮回,”我本是不相信来世今生的,但我愿意,相信奶奶,相信让刀物复苏的春。

中可怜这个秋,昔人已乘黄宿主去,没人嘱咐我着上大衣。

秋天是个单调的季节,一眼望不到头金黄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绚烂的夏季,那个热烈的,缤纷的季节,那时候,百花争艳,紫嫣红,那时候,似火的骄阳总能点燃人心中蜇伏已久的激情,那时候的我,正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高考,以及一次意义重大的别离,有人说七月是黑色的,但我知道,七月是一个只为胜利者敞开的舞台,它是黑色,只是为了祭尊一段逝去的青春,以及某些破碎的梦想,永远忘不了,送朝夕相处的同学们登上火车的那一天,我们都哭了,彼此的心情就像一首老歌所唱的一样: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某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它身旁,可惜我们已被吹落散落在天涯,夏天,实在是一个让梦想腾飞的季节,它的激情与拼搏注定了它的无法被取代,只可惜,秋天来到之后,世界都变得沉寂,只有如水般的淡定,没有似火的冲动。

我收回了落在天边的目光……秋天的怀念就此结束……只不过,秋天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冬天来了,春天就要到了吧

秋天的气味读后感200

篇二:《秋天的怀念》读后感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我很受感动。

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身患绝症,她的儿子双腿瘫痪后脾气变的暴怒无常,母亲为这常常流泪。

一天儿子呆呆地望着窗外,看着树叶刷刷拉拉的飘落。

母亲进来了,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

”可儿子却不愿意,他不知母亲的病已到了那步田地。

妹妹告诉我说:“母亲的肝痛的她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故都的秋读后感

《故都的秋》读后感我读了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文章里那浓浓的秋意,深深吸引着我,那里的秋雨,秋蝉,秋果,那里的一切一切,都那么迷人。

郁达夫口中的“故都”是北国,也就是我们北方的秋。

在文中,作者写法十分细腻,因为文中写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了一条条扫帚的细纹……”扫帚的细纹给人感觉很清闲,再加上秋天的清爽,这样一来,秋天的韵味就更加明显了。

作者笔下北方的秋天给人感到十分清爽,凄凉。

可是如今我的家就在北方,春、夏、秋、冬的轮回十分鲜明,可是我为什么就感受不到那清爽、凄凉的秋呢?每当秋天,一些公园会在园中小路的两旁摆上几盆菊花便算是示意着人们秋天到了,但是秋天的韵味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秋天时漫步在街上,想寻找属于秋的那份宁静,可是在我耳畔却是一声声吵杂的车笛声。

再看看人们,人们的脸上没有挂着清闲的表情,好像是谁也不知道秋天的到来。

秋天中,最美的节日是中秋节,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着月饼,看着天空中那轮美玉似的月亮,老人给孩子们讲那百听不厌嫦娥的故事。

但是,这秋天最美的节日有些人早已淡忘,一些人没有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不再想听那嫦娥的故事。

秋天的宁静哪里去了?秋天的清闲哪里去了?秋天的韵味哪里去了?为什么我找不到了?哦,因为时代变了。

现在已不是郁达夫的那个时代了,在这个时代里,秋天的宁静、清闲、韵味都被人们淡忘掉了。

郁达夫那篇《故都的秋》也许会当成秋天的见证吧。

也许,许多年以后,当人们看到《故都的秋》时,会想起:哦,还有个季节,叫“秋”……果儿成熟的喜悦,落叶满地的萧索,秋蝉哀鸣的凄凉,秋雨中闲人感叹的幽远,将秋描写的出色有味。

《故乡的秋》是一篇不朽的散文!

以“说思”为话题写一篇议论文,800字以上

且思且行两千年前的教育家孔子曾这样说过:“学而不思则罔。

”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在学习中,倘若只知死记硬背,而不知加以思考、消化,那他就将毫无收获。

孔子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一个人从接受知识到运用知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记与识、学与思的过程。

学是思的基础,思是学的补充,这二者是紧扣的两环,缺一不可。

正如人体对事物的消化过程那样,只学不思,那是不加咀嚼,囫囵吞枣;举一而不能反三,那是未经消化、吸收,所学知识无法化为“己有”。

只有学而思之,才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学与思相结合,是掌握知识过程中是必由之路,古今中外成功者的事例无不证明了这一点。

在马列主义传播到中国大地是时候,以、周恩来等为领导的共产主义者,在汲取马列主义精髓的同时,结合中国实情,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战争道路,最终缔造了社会主义新中国。

试想,革命先辈们如果不是学而思、思而再实践,而是一味生搬硬套,教条主义,那么中国革命岂不是要断送在王明之流的左倾教条主义者手中

文艺复兴时期的大科学家伽利略,倘若不是在学习中独立思考,“两个铁球同时着地”的实验能在当时产生吗

人类能够及早挣脱亚里士多德的错误理论的束缚吗

学而思,思而学,正是这些伟人成功的经验,同样也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之源。

今天正是“知识激增”的时代,知识的领域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不知扩大了多少倍。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面对如此浩瀚的知识海洋,光靠死记硬背是不可能到达光明的彼岸的。

因此美国教育界正在努力改革原有教育体制,力求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以适应明天的科学;欧洲、日本纷纷步其后尘,我们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也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明天的创造型人才,正是要从今天学生中培养起来。

所以我们更应该做到,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提出独到的见解,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来等候明天的选择。

在学习中独立思考,是学者、大师们成功的经验,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源泉,而培养学生这一能力,是今天的中国在明天得以崛起的希望。

哪个大神发一下《猎人笔记》每一章的概括60字以内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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