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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800

时间:2016-09-06 18:07

史铁生《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它使我深受感动。

它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知道了“母子之间”那浓浓的亲情。

文章主要讲了“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经常摔东西、发脾气、悲观厌世。

母亲为了鼓起我生活的勇气,在她重病缠身,肝病疼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情况下,坚持要推“我”去北海公园看菊花。

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息,即将离别人世时,心里还挂念着“我”和未成年的妹妹。

文章通过生活中的几件小事,通过在“我”发脾气时,母亲“悄悄的躲出去”、“偷偷地注意”、“又悄悄的进来”,在“我”同意去北海公园看菊花时,母亲又“喜出望外”、“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等词语和情节的描写,充分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同情和关爱,说明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表达了人世间的母子亲情。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她对我的爱也是无私的、真诚的、发自内心的。

我时刻都是在妈妈的关爱中成长的。

记得我7岁那年,由于发高烧,烧得迷迷糊糊。

妈妈连夜把我送到儿童医院去打吊针。

当时爸爸出差不在家,妈妈就一个人陪在我的身边,她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而给我喝点水;用凉毛巾一边擦着我的脸,一边给我讲故事。

讲着讲着,我就睡着了。

妈妈怕我着凉,就脱下她的衣服盖在我的身上。

我甜甜的睡着了。

可妈妈却冷得浑身发抖,坐在我的身旁,一夜也没有合眼。

联想到课文里的“妈妈”和我的妈妈,我懂得了:“人间唯有母子情深”;母爱是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母爱是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

由此,我还想到,我们一定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

唯有现在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才能更好的回报母爱,回报社会。

这也是我们对母爱的最好报答

求记叙文、小说、议论文、创新作文及其读后感

读了《储蓄人生》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作者说得对,钱需要储蓄,亲情需要储蓄,友情需要储蓄,学习也需要储蓄。

  比如说,爸爸妈妈给予我关怀和无限的爱,他们关心我的学习,我的生活。

冬天来了,妈妈就为我选好过冬的衣服,外婆就给我织毛衣……他们无微不至地关心我,其实是对我爱的不断的储蓄。

我也应该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他们,比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为辛苦忙碌一天的父母端上一杯水等等,这都是我对父母的一种爱的储蓄。

  谁储蓄得越多就越富裕,爱的储蓄也是一样的。

  世界蕴藏着无数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这一切都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最精致的部分。

我们整天想着储存,但你是否想过储蓄情感

人的一生,金钱可以拥有无数,但亲情、友情、爱情可不是你能花几个钱能买来的。

  亲情是一种血肉相连的情感,是一笔超越时空的财富,无论你身体上怎么样,你的精神上始终是富足的、充实的。

这种感觉可不是金钱能买来的。

  友情,也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

这个储蓄在你人生中低落之时给予你希望,在你处境危急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这,也不是金钱能买到的。

  至于爱情,我还没经历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也是金钱买不到的。

  所以,让我们大家储蓄情感吧,这可是人生最重要的财富

  人生是一条崎岖不平的坎坷小路,当走到尽头时你发现其实它并不长远。

当你蹒跚的去攀爬,你渴望走向坦途,走上峰巅,向欢乐招手,与胜利结伴,平安的家园就是理想的境界,然而你也许终其一生没能得到一天的心安与理解。

人生便是如此,命运的成功与失败,高贵与低贱,某些人走向了智慧光明,则有人走进了愚昧和阴暗。

我想这两者的区别往往在一念之间,看你用怎样的信念去创造生活。

  学会储蓄生命中的每一刻,学会珍惜生命

  世界蕴藏着无数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这一切都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最精致的部分。

  读后感  母爱——读《秋天的怀念》有感  俗话说:“母爱是无私的。

”的确,母爱是博大的,是丰富的,是细腻的,是无法用尺和秤来衡量的。

母爱更是伟大的。

《秋天的怀念》就是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

文章主要记叙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还千方百计关心我、开导我的几件事。

  我饱含热泪地把这篇文章读了下来。

当我读到“憔悴的脸上出现了央求般的神色。

‘什么时候

’‘你要愿意,就明天吧。

’她说。

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

‘好吧,就明天。

’时,我突然百思不得其解。

那位母亲为什么好像在央求她儿子去北海看菊花

为什么“我”答应去北海看菊花,母亲会喜出望外呢

难道就因为儿子当她推着他去北海看看花,散散心吗

突然,我的心里好像重复喊着一个词:母——爱——

母——爱——

……我想了一阵子,呀

这就是我要找的答案。

  我接着看下去,看到“对于“跑”和“跳”这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这句话时,我的眼框里挤满了泪水。

我想:那位母亲也是个四肢健全的人,对于我们正常人来说,谈这类词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还会越谈越起劲。

可是她儿子是下半身瘫痪的人呀,他不能跑,不能跳,甚至连站起来都有困难。

所以,她不能在儿子面前提这类词。

这是十分注意,一提到这类词马上不说,意恐自己的儿子不快活。

  我继续读下去,当我读到“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名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时,眼框里的泪珠终于滚了下来,虽然,那位母亲的话没说完,但是我已经懂了。

那位母亲想让自己的儿女好好的活下去。

这位母亲真伟大,她在人世间最后一刻,想的并不是她自己,而是她的儿女,这就是伟大、无私的母爱

  我也拥有母爱。

早晨,我妈妈为我做出可口的早餐;下雨时,是妈妈为我送伞;晚上吃饭时,是妈妈为我们准备丰盛的晚餐,还把好吃的给我吃;晚上睡觉时,妈妈帮我盖好被子……我的妈妈虽然没有《秋天的怀念》中的母亲那样伟大,但是,从生活中琐碎的小事中还是可以看出,母爱是伟大的。

  我愿是个作家,把母爱来赞美;我愿是个诗人,为母爱送上最美的诗篇;我愿是个音乐家,用最美的音符把母爱歌唱;我愿是个画家,用最美的线条来描绘;我愿是个舞蹈家,为母爱送上最优美的舞姿;我愿……  影的告别  人睡到不知道的时候,就有影来告别,说出那些话……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你就是我所不乐意的。

  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去。

  我不愿意

  呜呼呜呼,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无地。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

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

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呜呼呜呼,倘是黄昏,黑夜自然会来沉没我,否则我要被白天消灭,如果现在是黎明。

  朋友,时候近了。

  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

  你还想我的赠品。

我能献你什么呢

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

但是,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

  我愿意这样,朋友----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而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闲暇读鲁迅先生的这首构思奇特而巧妙的散文诗,感觉是那样地深入我的内心。

我竟然也担心被“黑暗”所吞没,或者被“光明”所消灭。

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既不愿沉溺于黑暗之中,却又没有勇气去寻找光明了,因为我是那样地不想和自己的影子告别。

我似乎也看到了影“彷徨于无地”的凄凉,内心似有一种东西在涌动,内心一次次地被打动,深深地发颤。

我为鲁迅先生的那种无边的孤独感而哀伤;更为我自己那深无边际的孤独感而哀伤。

  一直以来,感觉自己一直在黑暗里独行,无论怎样都感受不到有别的影的存在,或许,没有更多的人会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仿佛是一潭深深的黑水,无数次地把你淹没,仅管无数次地挣扎着爬上来,但那黑潭仿佛有种不可抗拒的魔力,无论你怎样地小心躲避和逃离,然而总在不覚间又被深陷进去,沉溺……身处在“黑暗”与“光明”的交接点,无疑就陷入了生存的困境之中,然而,现实却真是那样的无奈,于是我想,或许真的只有沉没,世界才会真正的属于自己。

………………  这是一首构思非常奇特而巧妙的散文诗。

流连于影的世界里,我担心被“黑暗”所吞并,或者被“光明”所消灭。

  因为影“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所以它“不想跟随你了”。

然而现实又是那样的无奈,处于一种生存困境中,它“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这样,不管是人,或者是影,出路只有一个,那就是反抗。

于是,它反抗黑暗,因为反抗黑暗,故为黑暗所不容“黑暗又会吞并我”,可它的生命价值正在于反抗黑暗中。

当黑暗被消灭时,光明真正来临之日,却又是影消亡之时,“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  鲁迅先生写道“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

”鲁迅先生当时处于历史的生存困境中,而笔下的影之价值在于反抗黑暗,当自己辛苦奋斗得到的光明来临之时,却又甘愿于消亡。

这是何等的生命境界,怎能不让我感动呢

最后,我想说,即便“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我还是愿意如鲁迅先生那样“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这就是《影的告别》带给我的最大的生命启示。

  读《骆驼祥子》有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读《童年》有感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永不放弃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不知不觉中,眼前突然出现一片汪洋大海,远处有一座孤僻的小岛,在静静的小岛中,只有鸟儿在歌唱,山羊在奔翔,树木在生长,花儿在吐露着芬芳。

渐渐地,波涛汹涌地海面上,出现了一叶扁舟,划行着,狂风把他的船掀翻,只有他一个人漂流到这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

  这个撑舵之人就是听过作家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他一个人在这僻静小岛上顽强生活,有一种声音一直在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放弃吧,这样生活着有什么意义

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但坚持的信念很快打败了这种想法。

鲁滨逊坚持着,将面临的困难一个个消灭,最后终于得到了回到文明社会的机会。

  其实,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坎坷,应该去克服,永不放弃,这样,兴许会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更勇敢。

永不放弃,坚持不懈,这样才能获得光明获得成功。

  相信我吧,坚持到底,奋斗到底,只要如此,胜利才会属于你的。

因为,坚持到底,奋斗一生的宝葫芦,他会帮助你走过一生的。

  回答者: vcrpjj200 - 魔法学徒 一级 8-15 20:48  永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好久不能自拔,好像我只身一人流落到小岛上,书中情节困绕着我,激励着我,一个高大威猛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也有过许多梦想,但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人除了鲁滨逊一人之外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忧人,慌乱失措,这一点让我由衷的佩服。

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木板、以及能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了种田高手,他知道什么时候播种,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流落孤岛的鲁滨逊凭着对生命的珍爱和对生活的热爱,永不放弃,他有了生活的口粮。

而现在的我,生活在通讯发达的信息时代,更应学会自救——解救我的思想观念、升华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头脑丰富的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完这本书,有这样一个问题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什么才是人生中最大的财富

就是敢于同命运挑战。

那怎样才能拥有这笔财富呢

我认为,就应像鲁滨逊一样,抓住身边的一切事、物与机遇,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实干加永不言败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

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

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

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

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

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

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

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

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

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

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

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

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

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

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

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

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

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

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

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

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

在中学时,我曾读过这本书,同时也喜欢上了它,尤其是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逊在荒岛回来以后的事情,主要经历是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的故事。

鲁滨逊的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一部分是全书最引人的,是全书的精华。

  鲁滨逊是喜爱劳动的人,他凭一己之力,在没有船的情况下,把破船上的东西往岛上搬,是非常困难的。

但是他终于想出了办法搬东西,把两手搬得动的东西全部搬了下来。

他没有错失时机,所以当破船最终被风暴摧毁时,他觉得坦然,因为他没有偷懒。

  在上段叙述中,我学到了很多,只有凭自己的努力,获得想要的,才会觉得坦然。

  同时,鲁滨逊也是个坚毅人,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动,费好大的时间。

虽然他并不是每次都会成功,但他也不曾灰心失望。

最后他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他对任何事都不灰心,所以他拥有很多。

他就是这样与自然进行斗争,改变自己的处境。

  一个人离开人群生活了那么久,终究是一件不平常的事,而鲁滨逊却在荒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吃、穿、住,样样得靠自己。

这样的精神,实在令人佩服。

而反观自己,在父母身边生活了十几年,几乎什么都依靠父母,想想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很希望自己也能有鲁滨逊那样的坚毅、不服输的精神。

故都的秋读后感

《故都的秋》读后感我读了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文章里那浓浓的秋意,深深吸引着我,那里的秋雨,秋蝉,秋果,那里的一切一切,都那么迷人。

郁达夫口中的“故都”是北国,也就是我们北方的秋。

在文中,作者写法十分细腻,因为文中写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了一条条扫帚的细纹……”扫帚的细纹给人感觉很清闲,再加上秋天的清爽,这样一来,秋天的韵味就更加明显了。

作者笔下北方的秋天给人感到十分清爽,凄凉。

可是如今我的家就在北方,春、夏、秋、冬的轮回十分鲜明,可是我为什么就感受不到那清爽、凄凉的秋呢?每当秋天,一些公园会在园中小路的两旁摆上几盆菊花便算是示意着人们秋天到了,但是秋天的韵味却怎么也找不到。

我秋天时漫步在街上,想寻找属于秋的那份宁静,可是在我耳畔却是一声声吵杂的车笛声。

再看看人们,人们的脸上没有挂着清闲的表情,好像是谁也不知道秋天的到来。

秋天中,最美的节日是中秋节,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着月饼,看着天空中那轮美玉似的月亮,老人给孩子们讲那百听不厌嫦娥的故事。

但是,这秋天最美的节日有些人早已淡忘,一些人没有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不再想听那嫦娥的故事。

秋天的宁静哪里去了?秋天的清闲哪里去了?秋天的韵味哪里去了?为什么我找不到了?哦,因为时代变了。

现在已不是郁达夫的那个时代了,在这个时代里,秋天的宁静、清闲、韵味都被人们淡忘掉了。

郁达夫那篇《故都的秋》也许会当成秋天的见证吧。

也许,许多年以后,当人们看到《故都的秋》时,会想起:哦,还有个季节,叫“秋”……果儿成熟的喜悦,落叶满地的萧索,秋蝉哀鸣的凄凉,秋雨中闲人感叹的幽远,将秋描写的出色有味。

《故乡的秋》是一篇不朽的散文!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水调歌头读后感

在家的时候没事,随便翻翻,找到了初中的课本,看看里面的文章,故都的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重新细读后我有不一样的感觉。

    如果说雨是可以引起人的一点淡淡的思乡情怀的,那么秋便可以将人的思绪都带到过去的回忆中去的,或许是在怀念的美好,或许是在感叹时光的易逝,总之一切浓郁的感情都卷在秋的萧疏中,随风而飘。

秋,无论是在彩色上,还是在姿态上,总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如文中描述的“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秋蝉的哀弱的残声”“息列索落的”秋雨等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这些景物,听到了那些声音,我的心里有点软软的感觉。

    入秋以后,树叶就越发显得苍黄了,随着一阵阵的秋风,树叶便在空中旋转,然后落地,如一只只疲倦的蝴蝶。

此时我也能“从槐树叶底,朝动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然而我们这里的槐树并不多见,常见的是杨树,一条路通向多远,路两旁就一真是杨树,看不到尽头,很幽远。

我喜欢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路,透过凋零的树枝看着天空。

那种感觉就像作者所说“脚踩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这也是种很静的感觉。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

”这样的秋雨总是萧条的。

一场秋雨过后,空气都变的透明的了。

我常在窗前看着秋雨悄然而落,也常夜晚静听秋雨落在残败的树叶上。

那种心境,是非不在秋天素不能体会的。

更如作者在文中所述“一层秋雨一层冻”,渐渐地我会感到有些寒意。

    北平,一座精美但又脆弱的古城,它承载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深到极处美到极致。

在十九世纪突然卷起的风云中,他却显得如此的衰颓。

    郁达夫本是江南人,为何会对北国的秋又着如此深切入微的感受和观察,这是十分值得玩味的。

“早晨起来,泡一碗茶,向院子一坐”,看“碧绿的天空”,听“训鸽的飞声”,数“漏下来的光”;  扫街的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的一条条扫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些落寞“。

这些都是经过作者的悠悠的态度过滤以后描绘出来的画面,并且这等细致到极处的笔墨,既闲的清新,又轻笼着一层古城的沧桑,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孤寂。

    在郁达夫的眼中,故都是一种象征,这时不仅仅是它一个人的故都,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故都,重游故都,他心酸甚多。

一方面,他想到了自己坎坷的一生,三岁丧父,中年丧子爱妻离异母和兄长惨死,这些无不让他“无语泪先流”;另一方面,当他看到此时的北京就像是风雨飘摇的浮萍时,他那心中对于祖国的一片挚爱瞬间爆发了出来。

  因为此时中国北方战云密布,  继东北沦陷后,  日寇又  相继占领了山海关和承德,  进而觊觎整个华北乃至全中国,  在内外忧患的夹击下,  郁达夫忽然眼前一亮,一下子写出了故都的秋。

    凉风秋雨,落惢寒蝉,  ,这是江南也有的,  “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水”  ,在  故都,槐树的落惢    满街都是寒蝉的残声处处可闻,让人不禁产生“天凉好个秋  的感觉。

  然而,  古城与历史赋予它的文明似乎在时代风云和战争的硝烟中,  摇摇  欲坠,  这不禁让人产生出一种眷恋,  对美的一种眷恋。

  故都的秋就美在他的情和  静,美在它的色彩浓,回味永,美在它的百读不厌。

这种美不似上海的热闹,南  京的辽阔,扬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

这种美也因作者的追寻而永驻人间。

    读故都的秋,  我们固然不必去追究作者有什么威严大义之词,  但对它的心灵感受  的隐秘活动却是应当细心体验的,  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写到:  秋天,  这北国的秋天,  若留的住得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很难说这仅仅是一种对于自然节气的流连依恋之情,  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历史  背景中写下这段文字,  也许人们不会去做任何联想,  可是即使撇开那特定的历史  背景,  这段文字也仍然不失为感情深挚的好文章。

  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立体  世界,是一件可以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加以考察研究的艺术品。

    从始而终,  始终透露作者一种凄凉的委婉之情,  这种情绪,  犹如面对即将离别的  乡土而产生的哀思,  又如把玩一件艺术品而眼看着它将落入别人的手中所产生的  不舍之情,  郁达夫极写故都的秋之,  来的静来的悲凉,  正透露出他再这清静之中  心中的悲凉。

    寄情于山水之间,  托情于自然风物,  那股凄清悲凉而又丝如缕的感情溪流载  着悠悠之意流入你我的心间。

史铁生散文集赏析及摘抄

读《闹学记》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闹学记》,三毛写的,非常不错。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

作者在上面写到:“我看到有一本书叫《手牵手》,我猜还有一本书叫《肩并肩》。

”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美国的数学是怎么样的,美国的老师是怎么样的。

看完我不仅惊叹

“太棒了

”在我看来,一些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在美国发生

如:上课讲话、发糖、看电影、发漫画、还要迎新年,包饺子等……如果我是美国人就好了

三毛在得知父亲中风后返回中国了,在后面,她写到:“再见了

可爱的人儿们

” 如果,我是一个美国人,那我会不会跟现在不一样吗

美国现在的人才比中国多,为什么

是因为教学,我想,出生美国的好处是自由吧

不能出生,那就改吧。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改善中国的教学

让同龄不再产生“去美国”的想法

中国,一定是因为教育才这么弱的,以后的以后,一定很强吧

平凡日子的背后——《我们仨》读后感 7月15日,学校新一报名招生。

临下班时赶到图书馆借书,那里正要关门,匆匆地抽了一本书,一看来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

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

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在怀念往日的生活,杨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温暖而洋溢着淡然的味道,像秋天的落叶,像冬日的阳光,那样平静而柔和,即使如“文化大革命” 那段岁月,那段扭曲了人的心灵的岁月,在杨绛先生的笔下,只不过对生活变化的一种适应。

对于“文革”的态度,作者小心的绕过去了,让我都怀疑钱钟书先生在文革中的待遇是不是如别的知识分子一样命运多粲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

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

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

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

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对于《我们仨》,有一点我感觉不太好,就是有时感觉杨绛先生总是以参透了生活的禅意,站在超凡脱俗的角度,总是以冷眼旁观的眼光看待芸芸众生,凡人凡事,总是和生活保持一点距离,沉溺在他们仨的世界中。

不知是不是他们已达到了对生、老、病、死的透彻超然境界。

七情六欲构成生活的多姿多彩,也许对我等凡人来说是不能达到的境界。

书中最后说:“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 路在何方,家在何处

愿杨绛先生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我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2.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

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

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

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

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

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

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

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

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

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

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

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

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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