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读后感作文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语文新天地》中的一篇散文《匆匆》。
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我每读一遍,感受都会加深一点,真是百读不厌。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散文,在作者的笔下,时间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好像就是一个来去匆匆、和我们捉迷藏的小孩,生动极了,可爱极了。
文章形象地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走过,一去就不再回头,告诉我们不要虚度光阴。
每当我们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时间总是一刻不停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地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
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关键在于它的主人。
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做时间的主人,不做时间的奴隶。
在上课时,我认真听老师讲的每一句话,积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这样,就节约了上课的40分钟;课余时间,除了做作业,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比如:剪纸啊、画画啊、写作文啊、背诵古诗词啊……这样,就又节约了许多时间,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列宁的这句话透彻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
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就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不要让宝贵的时间白白从我们的身边流失,让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充实起来
自己改改,祝成功
鲁迅先生珍惜时间读后感40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非常珍惜时间,视时间为生命。
并且不管他身体多么不好,仍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学习。
他认为耗费时间如图财害命一样。
我们都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做一个在生活中不浪费一分一秒的人。
文章还指出他白天做别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写到了天亮。
在他逝世前,体重才不足八十斤,可他依然忘我的工作,对时间抓的更紧了。
鲁迅先生还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浪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什么两样。
”可见也十分珍惜别人的时间。
“我是把别人和咖啡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
”这句话大家恐怕不会陌生。
也许喝咖啡只需要十分钟,鲁迅先生就是抓住了这十分钟。
每天的十分钟加在一起,他们会组成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鲁迅先生把这十个小时……把握起来,肯定会有大作为。
而其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浪费了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 同学们,让我们学做时间的小主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明天的生活会更好
读坏老板才是真正的好老板读后感
尊重,是金钱买不到的。
有位富翁十分有钱,但却得不到旁人的尊重,他为此苦恼不已,每日寻思如何才能得到众人的敬仰。
某天在街上散步时,他看到街边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心想机会来了,便在乞丐的破碗中丢下一枚亮晶晶的金币。
谁知乞丐头也不抬地仍是忙着捉虱子,富翁不由生气:你眼睛瞎了
没看到我给你的是金币吗
乞丐仍是不看他一眼,答道:给不给是你的事,不高兴可以要回去。
富翁大怒,意气用事起来,又丢了十个金币在乞丐的碗中,心想他这次一定会趴着向自己道谢。
却不料乞丐仍是不理不睬。
富翁几乎要跳了起来:我给你十个金币,你看清楚,我是有钱人,好歹你也尊重我一下,道个谢你都不会。
乞丐懒洋洋地回答:有钱是你的事,尊不尊重你则是我的事,这是强求不来的。
富翁急了:那么,我将我的财产的一半送给你,能不能请你尊重我呢
乞丐翻着一双白眼看他:给我一半财产,那我不是和你一样有钱了吗
为什么要我尊重你。
富翁更急起来道:好,我将所有的财产都给你,这下你可愿意尊重我了
乞丐大笑:你将财产都给我,那你就成了乞丐,而我成了富翁,我凭什么来尊重你。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富翁太傻了,连尊重是什么都不懂。
想到这,我又愣住了。
是啊,尊重到底是什么
有些人常常把尊重挂在嘴边,实际上根本不知道尊重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着这篇文章,我沉思了好久。
尊重,是一种态度。
与金钱是无任何关系的。
字典里指敬重、重视。
尊重是一个人的权利,不是你要别人尊重就可以的。
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尊重还是一种尊严,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贫富之间的一视同仁。
关于季羡林的读后感4篇
最近读《季羡林》。
引来些许感慨,片言记述。
书中三部分分别介绍了季羡林老先生的人生哲学------------谈人生、谈读书治学、谈人生感悟。
亲近书的日子,让自己感觉生活充盈而丰盛。
走在路上,怀中揣着一本书,感觉好踏实;每天的生活虽然忙碌,但能咀嚼一缕书香,感觉一天的时光没有白费,否则会有一种欠债的感觉。
如何充盈自己的人生呢
一、良好的心态是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根本。
目前的生活虽然是忙碌的, 但却是充实的。
自己知道不是一个完人,但足以能够克服目前的任何困难。
因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大
如果不充分挖掘自己,那样声明中的时光会白白的浪费掉。
把组织上给自己安排的工作,生活中自己的负重看作是一种宝贵的挑战。
向自己的能力挑战,向自己的“工作方法、技巧”挑战。
自是别有一种滋味在心头。
但愿能接受这种考验。
只要你愿意,便不会为自己的付出而疲倦。
我们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我愿意”的感觉
二、吝啬时间,善于利用生活中的“边角料”时间。
时间如同海绵里的水,要挤总会有。
在读书方面,写随笔、撰写文稿、提高 基本功方面要持之以恒。
季羡林老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四五点钟起床,晚上读书治学几个小时。
这种对生命的高度敬畏值得我辈学习。
自己虽不能做到每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一样珍惜,但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
三、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冰心老人送给别人的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由不为!自己尤其应当铭记在心。
人总会有充足的时间,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
能够及时地合计一下今后三年的规划。
思考着如何做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如何做一个好家长;如何做一个好人
让自己满意,让大家满意
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做。
不要总想着最后的结果如何。
重要的是努力去做,我付出了我的所能,我心满意足。
尽力了,结果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
但是做不做却是自己做主的。
在生活、工作的过程中,不可不顾及周围人的态度,要及时征求大家的批评意见,以便让自己的工作能更进一步。
最好能在别人批评之前先自我批评。
人贵有自知之明吗
当然,也不可一位生活在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中。
因为人与人的看法是不同的,千万不可学那个“最后扛着驴走路的老头”。
认准了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大家可能因为你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因可能因为你不这样做而心生异议。
你何不按照正确地方向去努力呢
这也许才是“走自己的路”的真正含义吧
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
怎样才是正确的路
可能仁者见仁,于我而言,莫过于对教育工作有利,对为别人服务有益,对个人修身、健身、成长有益。
生命的质量提高了,生活的品位提升了。
有些看似说假、大、空话的感觉,但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的确是自己最为关注的问题,真假与否,请明鉴
一不小心在joyo上逛了几本书,突然觉得买书还挺贵的,于是赶在下班前到浦东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
现在的图书馆福利越来越好了,只要80块钱押金,不需要年费,凭身份证就能借书,好生方便。
好久没在图书馆里逡巡了,刚睡了13个小时又犯困了的小师妹催着我快走,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季羡林谈佛》,也就是我在joyo上看中的几本书之一,崭新得应该没有被读过,那当然不由分说赶紧借上。
回到家,拥着温暖的被窝把它看完了。
现在希望除了小说之外,读过的书都做一些笔记,所以趁着记忆还新,来写写读后感。
首先,很喜欢季老对佛学的态度,他说:“我认为,释迦牟尼确有其人,是一个历史人物。
因此我就把释迦牟尼当成一个人,同世界上的其他历史人物一样,他是我研究的对象。
”这个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一直以来对佛教都充满兴趣,但我并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对此,季老也诙谐地说:“如果一个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种宗教,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他的研究不实事求是,不够深入,自欺欺人。
”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对季老这本从一个语言研究者的角度深入到佛教史的研究论文集更多了层亲近感。
大学里读过不少佛教评论的书,要么就是什么法师的著作,讲了很多好玩的公案之余,非要给你说一番佛法道理,无趣得很,要不就是一个革命批判,讲了些佛祖的故事之后就跳出来说一番唯心主义局限性的东西来提醒读者不要信这些故事,又可笑得很,这些都不是我足够感兴趣的佛教研究领域。
在季老对释迦牟尼生平以及原始佛教的起源问题的探讨中,我理解了不少过去的困惑。
首先是释迦牟尼的出身问题。
一般认为释迦牟尼生于公元前483年,这个时期也就是中国的孔子活跃的时期。
如佛典记载释迦牟尼是个快乐王子,直到他出宫遇到了生老病死才开始思考人生。
这点总让人起疑。
现在的观点是,释迦族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和富庶,它仅仅是一个身处偏远(今尼泊尔境内)的一个推举制产生首领的共和国(类似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不能肯定释迦牟尼是否属于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雅利安血统,但他自称属于刹帝利。
好吧,这里又要温习一下世界史,还记不记得当时印度的四大种姓划分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自称属于刹帝利的释迦牟尼自然要为提升刹帝利的地位向婆罗门宣战。
这种宣战的表现就在于他选择了沙门的宗教来哺育佛教,以及禁止使用梵语传播佛教。
这里的两个地方都要着重说明一下。
当时的印度有两类哲学家,一类代表了入侵者雅利安人的婆罗门,一类代表了被入侵者土著的沙门。
作为征服者和胜利者的婆罗门,所持有的信仰也相当的乐观,他们的宗教就是用来祈祷他们的下一个胜利。
而在痛苦的土壤里孕育的沙门则充满了悲观主义色彩,他们主张苦修,既然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只好用更加痛苦的方法来减轻他们的痛苦。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深受沙门影响的佛教是这个世界上最彻底悲观的宗教。
至于梵语,是婆罗门的语言,所以释迦牟尼允许徒众用自己的语言传播宗教,但唯独不允许使用梵语。
好吧,不管怎么说,佛教的初始教义被创立了,但它怎样才能传播并且发扬光大呢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有智慧知变通的宗教领袖。
他积极地与国王和富商结交,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寻找最可靠的依托。
有两个例子为证。
杀了父亲的未生怨王得到了佛的安慰。
佛也和有钱的淫女庵摩罗结交,还接受了她赠送的一座花园。
所以,最后季老总结说:“他之所以成功,佛教之所以成为一个世界宗教,一方面说明它满足了一部分人民的宗教需要,同时同他这个教主有一套手段,也是分不开的。
” 看过西游记的人,一定都还记得咱的玄奘法师念念不忘的大乘佛教吧。
究竟大乘和小乘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佛教会从小乘发展到大乘呢
佛教在满足了人们的宗教需要之余,不能不开始面对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问题。
众所周知的韩愈的《原道》和《论佛骨表》等都在这方面大力抨击佛教的消极社会性。
小乘佛教的“天国门票”是昂贵的,信众必须累世修习,并且不事生产,而大乘佛教则允许你在家当居士修持。
佛教能流传至今,不能不说它是一个极懂变通的体系。
在中国的传播伊始,它依附于玄学得以广泛传播。
最后站稳了脚跟后,佛教就不屑与其他宗教为伍了。
例如在唐朝,太宗曾命玄奘法师把《道德经》翻译成梵文介绍到印度去。
虽然最后史实表明的确翻译了,不过玄奘法师可是老大的不情愿呢,他说:“佛老二教,其致大殊,安用佛言,以通老义
且老子立意肤浅。
五竺闻之,适足见薄。
”翻译过程中,玄奘又坚持了自己的名词定义,不肯将道翻译为菩提,同时拒绝了翻译序,理由是怕被老外笑话了去。
我们读历史书的时候,都知道玄奘在西域那烂陀寺学习,当时PK群僧,名声大振。
但究竟他都辩论了什么还不甚清楚,季老在《佛教的倒流》一文中作了简单的例举,“调和空有,摧破晓乘正量部的理论,斗败顺应外道”。
这里又有些背景要介绍,佛教从小乘发展到大乘之后,小乘并没有消亡,而是一直长期和大乘共存。
在这过程中,大小乘内部继续分化。
小乘有诸部,大乘也分化为空宗和有宗。
顺着这个话题,提一下禅宗。
禅宗是佛教在中国本土的创造性流派,六祖的“顿悟”学说使得天国入门券变成了演唱会开场后的黄牛票,简直就是大甩卖,这也使得禅宗成了流传时间最久的流派。
“一个宗派流行时间的长短是与它们中国化的程度成正比的。
”佛教如是,共产主义也如是,笑。
玄奘是个非常细心的观察家,他每到一地,都细心观察并记录当地的宗教发展状况,而这些忠实的记录在现在看来确实非常有意义。
书中至少提到了两处玄奘的记录的作用。
第一处,是关于“大乘上座部”的说法。
《大唐西域记》里有五处明白的写到“大乘上座部”,但是上座部是属于小乘的,所以各国翻译家翻到这里时,都感到为难,有如实翻译的,也有各自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和解释的。
季老的观点是,“大乘上座部”有其实,是小乘上座部受大乘学说影响而形成的一个学派。
第二处,则要和法显的《佛国记》对照起来看。
法显是谁
反正我没看这本书之前是不知道的,但看下来,法显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并不逊于我们喜闻乐见的玄奘。
法显是东晋人,是第一个真正到印度的中国求法僧人。
而古代印度缺少真正的史籍,因此《法显传》对印度古代历史的研究就举足轻重了。
比较法显到玄奘这二百多年间的记录,可以发现,大乘在某些地区逐渐战胜了小乘,而玄奘时期的僧徒比法显时期已经明显减少了,佛教逐渐衰微了。
想想那个时代只能徒步旅行并且只能用纸写游记攻略的驴友,能通过自己的见闻反映出这样的历史变迁,真是有趣又令人钦佩。
最后要说的是古人对中印文化的对比,很有趣。
谢灵运说:“华民易于见理,难于受教,故闭其累学而开其一极;夷人易于受教,难于见理,故闭其顿了而开其渐悟。
《含光传·系》则说:“盖东人之敏利,何以知耶
秦人好略,验其言少而解多也。
西域之人淳朴,何以知乎
天竺好繁,证其言重而后悟也。
由是观之,西域之人利在乎念性,东人利在乎解性也。
”我忍不住想,这个与现在的软件业发展现状是不是有个有趣的类比呢
印度能进行软件的大规模生产,每个印度程序员都能写出一段标准的没有差别的程序。
而中国的程序员多以孤胆英雄见长,100个中国程序员肯定能写出100个实现代码来。
从古至今,这民族差异还是顽固的流传了下来。
既然说到软件业,又难免啰嗦一句,大乘的无宗里面,提到万事万物都是空,唯有关系长存,不由得让我想起关系型数据库,不知道如果比较一下数据库技术和佛教流派的发展,会不会有些有趣的发现
说起来这也不算完全的无稽之谈,因为二者都是人类对世界的抽象。
我一直觉得计算机是一门哲学,一门实实在在能对社会发展做出事情的哲学,嘿嘿。
最后自吹一下,发现偶的古文功底还马马虎虎,居然看那些引经据典也津津有味。
手捧《季羡林》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
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
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
”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
”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
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
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
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
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
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
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
一贯如此。
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
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
”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
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
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
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
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
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
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
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
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
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
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
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
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
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
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
《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
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
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
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
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
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
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
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
……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
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
”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
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
“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
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
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
这真叫做没法子。
”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
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
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
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
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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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5篇名家的佳作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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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的
《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读《老人与海》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
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
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
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
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
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孔雀东南飞》有感 爱一个人需要什么
我说不出。
但焦仲卿与刘兰芝会坚定的告诉你:这份爱情需要全身心的付出,致死不愈的信念,真心的告白等等。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围绕在焦、刘身边的种种事端全都被一样东西所驱动和主宰,那就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怀疑、猜忌、误解,无不一波未停一波又起的兴风起浪,这些渗透进他们的爱情中,如不及时化解,后果是灾难性的。
由于焦仲卿之母的极度冷眼,嫁入焦府才两年的刘兰芝无奈的被遣回了娘家。
对此,仲卿显的无能为力,在孝字当头的社会里,他选择了妥协。
且不谈焦母与刘兰芝谁对谁错,单是焦仲卿为兰芝极力的袒护中,焦仲卿爱刘兰芝是有目共睹的。
或许送走刘兰芝只是权宜之计,公务缠身的他实在无法顾及这家中变故,也许只想缓和一下局势的他,怎么也料想不到由此而引发的后果。
从此人隔两地,两颗心也隔绝了。
根据其风俗,媳妇被婆家赶回娘家无异于被休弃了。
在这种风气的定势下,在漫长而又消沉的岁月中,焦仲卿临别时给她的誓言与希望,犹如残留的烛光一样越来越暗。
在家人的止不住的劝说再婚下,与内心里萌生的怀疑,种种的叠加,她终于支持不下去了。
心神不定的她糊里糊涂的答应再婚。
不要责备她,她仅仅只为了知道他还是爱她的么,他什么时候来接他
她是为了确定什么还是在试探什么,我想这场爱情皆因此而暗淡下去。
当那个熟悉的声音划破夜空传来时,那种雨过天晴心花怒放的心情怎能不使兰芝欣喜若狂,奔出门去,两人深情对望时,兰芝的心结不复存在。
但仲卿的话却深深刺痛了她“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
悔恨不已的兰芝面对另一个误解,她无能为力,唯一死以证明她对仲卿爱之深,爱之烈,超越生死与时空。
结局是美满的,他们完成了他们认为最能保留这段爱情的唯一方式。
在临死前,他们心中不再疑惑,不再猜忌、误解。
在此之后,那些曾令他们尝尽辛酸的东西将永远不会再撼动他们的爱情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我读过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买火柴
”小女孩凄惨的叫声传遍大街小巷。
尽管这样,也没有一个人买小女孩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呢
因为她家里实在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真是一个在地狱;一个在天堂。
那位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
而我呢
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催我试穿新衣,全家人吹奏着幸福和睦的乐曲,即使这样,我还整天要这要那,不认真学习。
想起来心里真是特别难受。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
对于这位小女孩来说这些只是幻想而已。
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在临死之前都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是十分令自己痛苦的事。
但这一切都说明了小女孩一直生活在寒冷痛苦中,再回头想想我自己,冬天有一点冷就叫苦连天,跟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啊
自己整天吃好的穿好的,还在家里闹来闹去,唉
…… 我恨旧社会,恨那些资本主义社会里狂妄自大的有钱人,我爱新社会,我爱那些在新社会里乐于助人的人,我体会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小女孩生活在环境充满了冷酷与无情;而我们这儿却充满了幸福和爱意,可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为将来建设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同学们不要再像往常那样了,应该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一句名言的读后感,求求你们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
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
“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
”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
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
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
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
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
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
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
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
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
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
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
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
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写一篇《匆匆》的读后感,去一个什么题目。
不要“读《匆匆》有感”这样的。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语文新天地》中的一篇散文《匆匆》。
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我每读一遍,感受都会加深一点,真是百读不厌。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散文,在作者的笔下,时间好像就在我们身边,好像就是一个来去匆匆、和我们捉迷藏的小孩,生动极了,可爱极了。
文章形象地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走过,一去就不再回头,告诉我们不要虚度光阴。
每当我们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时间总是一刻不停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地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
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关键在于它的主人。
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做时间的主人,不做时间的奴隶。
在上课时,我认真听老师讲的每一句话,积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这样,就节约了上课的40分钟;课余时间,除了做作业,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比如:剪纸啊、画画啊、写作文啊、背诵古诗词啊……这样,就又节约了许多时间,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列宁的这句话透彻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
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就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不要让宝贵的时间白白从我们的身边流失,让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充实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