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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眷恋读后感

时间:2015-06-18 08:40

帮我写《大王书》的读后感3篇

历史上的张良,并不确定是儒家的宰相世家遭秦军清洗  张良其实本不姓张,而是姓姬。

公元前218年,他行刺嬴政失败后,为逃过捕杀而隐名埋姓,逃到了南方,大概就是从这时起才开始姓张。

后来,世间关于他“运筹帷幄”的传奇太多,不少人都忘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的祖父和父亲,其实是共计辅佐韩国五世君王的宰相,张良也本是这锦衣玉食的宰相府中的公子哥儿。

  张良的祖上是晋国人,三家分晋的时候,成为韩国的世卿。

张良的祖父名叫开地,他历任韩昭侯、韩宣惠王和襄哀王时的丞相,父亲叫平,又是釐王和悼惠王(又称桓惠王)的两任宰相。

张家两代人辅佐五代韩王,在当时肯定是权重朝野,受万人敬仰。

联系后来张良辅佐刘邦,虽然不是汉朝的宰相,却在大的决策上屡屡扮演这一角色,在民间也常常被以宰相相称,开地祖孙三代,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宰相世家。

  张良的祖父开地接的是申不害的班,申不害在任内推行“术治”,对官员实行“恐怖主义”,后来演变成为君臣之间的相互猜忌。

相对于秦国等国家侧重在法治和奖励耕战上做文章的办法,申不害的改革只能强一时之韩,因此开地接手宰相时韩国已经由盛转衰,他虽然尽心竭力在六国之间盘桓斡旋,终究挽救不了这种颓势。

张良的父亲平也无力回天,公元前250年他去世的时候,韩国国势衰微,土地不断被秦楚侵吞,已经濒临崩溃。

此时,张良年纪尚小,可能才刚刚出生。

  《史记》没有记载张良的生地,因此他的籍贯便被众说纷坛。

有说是郑州新郑,有说是河南禹州,还有说是安徽亳州,但不管在哪里,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他的祖父开地成为宰相起,他们便把家安在了韩国首都郑韩故城内的宰相府。

到张良这一辈,虽然陡逢父亲早逝,但郑韩故城的那片属于贵族的宫城大院,这位两代宰相之后肯定不会陌生,郑州这一带蕴藏着数百年郑韩古韵的土地,在他的内心深处也有着深深的属于家乡的眷恋。

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如果有人破坏了这里的安详与宁静,张良就会对他生起格外入骨的愤恨,并且铭记一辈子。

  公元前230年,秦将内史腾率兵攻破郑韩故城,一举灭了韩国,韩王安被俘虏,韩国贵族也遭到秦军的清洗。

此时,年轻的张良还没有在韩国朝廷做官,侥幸从兵戈铁马中逃了出来,此后三年,一直东躲西藏,但国破家亡,草木仍在,面对满目疮痍的故土,张良满心里都是国仇家恨。

  博浪沙铁锥击始皇  假手刘邦破秦雪耻  张良到了下邳以后,先后遇上了这一生中对他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是教他《太公兵法》的黄石公,另一个就是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首先举起反秦大旗,张良也拉起一支一百多人的队伍,去投靠在留县自立为楚王的景驹,半道上却遇见了正在下邳以西扩张势力的沛公刘邦。

两人一见“倾心”,刘邦封张良为自己的偏将,张良则给刘邦讲解《太公兵法》,灌输用兵之道。

张良发现刘邦很有悟性,能懂别人所不懂,就决定跟着刘邦,或者说借刘邦之手推翻秦朝的江山,以报韩仇。

  陈胜死后,项梁拥立楚怀王,统领各路义军。

张良跟随刘邦去薛城见项梁,他说:“您已经拥立楚国之后为怀王,韩国公子韩成也很有才能,您可以立他为韩王,多交一些朋友。

”张良与项梁以前没有过交情,此番话的用意,究竟是不是真心指点很难说,但借机恢复故国的心思肯定是有的。

项梁于是把这件事托付给张良,他很快就找到了韩成,立为韩王。

韩成任命张良为申徒,率领几千兵马向西攻占韩国故地,打下几座城,但因力量弱小,很快又被秦军夺回。

此时,刘邦的部队在洛阳南部活动,张良便引兵与他汇合,攻克了原属于韩国的10多座城。

刘邦命令韩成留守阳翟(今禹州),自己和张良南下攻克宛城(南阳),向西攻入武关。

张良用计诱使敌人欲降,又趁其不备率兵袭击,大败秦军。

大军北上蓝田,很快直抵咸阳。

秦王子婴见大势已去,不得不率群臣出降。

  此时,韩国已经覆灭了20多年,看到秦王素车白马,拿着封印,一身丧服从秦宫中走出来,为国仇家恨奔波了10多年的张良,可能已经潸然泪下,只可惜,父亲兄弟已经亡故,不能与亲人抱头痛苦一场。

秦国被灭以后,得报大仇的张良终于歇了一口气,打算就此回到韩国故地,但在随即发生的轰轰烈烈的楚汉之争中,又有节枝横生。

  败项羽“韩仇”终了结  楚怀王与刘邦和项羽曾约定,谁先入关中谁即为王,结果避开秦军主力的刘邦先行一步,这让实力强大的项羽十分恼火,准备攻打刘邦。

好在张良的故交项伯提前透出口风,刘邦便在项羽面前拼命装老实,打消了他的疑虑。

公元前206年,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各路领袖,刘邦被封在汉中,称为汉王。

张良与刘邦依依惜别后,即奔往韩国故土。

  但出乎张良意料的是,韩王成不仅没有得到项羽的分封,而且还被迫跟着项羽去了他的大本营彭城(今徐州),不准返回到韩地。

张良一打听,原来刘邦抢先攻占了咸阳并且野心勃勃,令项羽十分气恼,经过一番调查,发现是韩王的申徒张良帮着出了好少好主意,便把帐记在了韩王头上,此后任韩王成怎么表示忠心,就是不放他走。

张良就对项羽说:“刘邦走时把栈道都烧了,不用怀疑他有什么野心的。

”但项羽放心了刘邦,却还是不放韩王。

  事实上,在项羽分封的10多个诸侯王,哪一个不比韩成更有势力更有野心

刘邦往汉中虽然一路走一路烧栈道,但他一直在养精蓄锐;北方的齐王田荣和赵国陈馀也很快就造反,逼着项羽去平叛。

在这样急需团结同志,孤立对手的时候,不够聪明的项羽后来更是错上加错,居然莫名其妙地把韩成给杀了。

这下张良被激怒了,十几年前的国仇家恨似乎又回到了他的心里,为什么故土的尊严和无辜的韩王屡屡受到蹂躏

张良就此逃到了刘邦那里,被封为成信侯,一心帮助刘邦对抗项羽。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垓下之战中大败项羽,楚霸王自刎于乌江,张良在这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自不待言。

自此,天下大一统基本成为定局。

不久,张良便再不过问政事而遣心于“辟谷”修道,“从赤松子(传说中的神仙)游”,好似人间蒸发一般。

当然,他的逐渐隐退与刘邦坐稳天下后对昔日功臣的迫害不无关系,但心目中纠缠了半辈子的“韩仇”终于有了彻底的了结,他也终于再无牵挂,在民间传说中,张良最后踏云升仙而去。

一部秦末农民战争史,成就英雄无数。

樊侩之勇猛,刘邦之猾狭,韩信之忍辱,萧何之识才,张良之智谋,这些英雄凭着各异的才能,都在史书上留下了最清晰的一面,但在流传两千年的巷闻野史之中,又有各种各样的传说竞相环绕,使他们的面孔重旧变得模糊。

这其中,谋圣张良是比较突出的一个。

在张良曾经活动过的河南、安徽、江苏等地,关于他扶汉救危的故事、他与楚霸王的恩恩怨怨,以及最后修道成仙的传说流传有太多,因此我们看到了大度、多谋、柔弱的张良,也看到了仇恨、执迷、刚勇的张良,有时甚至相互矛盾。

司马迁距离张良不过半个世纪,真实就已经被蒙上了一层纱,以致不得不惊叹拾履得书、屡救刘邦于绝境这些事究竟是天助还是人为,在两千年后的今天,更多的东西都无法考证,我们还是权且把这些没有谜底的传奇看作是每一个伟大人物周身都必定附有的光环,静静地欣赏吧。

  一双鞋换本《太公兵法》  近代人以行业为类别,评出了中国古代的十四位圣人。

张良的名字赫然列于其中,被冠为“谋圣”,与文圣孔丘、武圣关羽、诗圣杜甫等人并列,令人肃然起敬。

烧栈道瞒项羽、“约法三章”、修栈道渡陈仓、立太子平韩信,到最后又从汉宫的信任危机中及时抽身,张良的每一着棋都想在常人的五六步之后,其足智多谋令人叹服,但是这谋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史记·留侯世家》里的一个故事似乎可以解释:张良刺杀秦始皇失败后,逃到了下邳。

一天,他路过郊外的一座小桥,一位须发花白、衣衫褴褛的老头挡住了前面。

老头抬脚把自己的鞋取下来扔到了桥下,对张良说:“小子,下去把鞋给我拾上来

”张良受此挑衅,很想揍他,但见他是一位老人,便忍了下来,跑到桥下把老头的鞋捡了上来。

老头却不罢休,命令张良再替他穿上,张良一忍再忍,跪在地上给老头穿鞋。

穿好后,老头大笑而去,张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不一会儿,老头又回来了,对他说:“你小子还可以教育,五天以后天将亮时来这见我。

”张良很奇怪,但对老头却有种陌名的尊敬,就跪下来答应了。

五天以后天刚亮张良就到了桥边,老人却已早到,他生气地说:“跟老人家相约反而落在后面,这是为什么

下次早点来

”再过了五天,刚刚鸡叫张良就到了,但还是晚了一步。

老头如此这般又教训了他一顿,但又给了一次机会。

最后一次,张良半夜就动身,终于赶在了老头的前面。

老头很高兴,拿出一本书给张良,说 “读了它可以成为王者的老师。

十年之后必有王者兴起,十三年后你小子可以到济北来见我,谷城山下的黄石就是我

”说完就走了,也再没见过他。

张良等到天明打开书简来看,原来是一部关于兵法的天书,便仔细地研读起来。

后来,他跟随刘邦路过济北的时候,果然在谷城山下见到了黄石。

  这位老人就是黄石公,据说是位得道的神仙,而那本天书也传是西周姜子牙所著的《太公兵法》。

张良屈尊拾一双鞋,却得遇如此非比寻常之人与书,十足幸运,但这样的故事却怎么听怎么觉得玄乎,因为神仙毕竟是不存在的。

司马迁自己也不大信,说这样的事“可怪矣”。

后来据人考证,《太公兵法》是战国以后人所托著,文辞浅近,也根本不是什么天书。

谋圣之谋的来历,依旧是扑朔迷离。

  故国与天下孰轻孰重

  有人说,贯穿张良一生的明线是推秦扶汉,暗线则是为国复仇,并且明线的走向也不过是为暗线所服务。

事实上,张良一直牢记韩被灭之耻,立志报“韩仇”,一生的活动也基本符合这两条明暗“基本路线”。

但他的一些重大的行为,却又在这“两线”圈定的范围之外,有的甚至可以看作是背道而驰。

  公元前208年六月,项梁在薛城拥立楚怀王。

张良跟随刘邦到了山东,见到项梁的头一句话就是,为何不把韩国公子韩成封为韩王,以便多交些朋友呢

项梁于是把韩成封为韩王,恢复韩国。

此后,张良还一度以韩国申徒的身份,领兵争夺韩国故地。

在他心里,一定有过恢复故国的坚定念头,不然复仇是为了什么

但在公元前204年,刘邦被项羽围困于荥阳,听信谋士郦食其之言,准备分封包括韩国在内的六国之后解围时,却被张良以八大理由批驳。

其中的第八条说:“今复六国,立韩、魏、燕、赵、齐、楚之后,天下游士各归事其主,……陛下与谁取天下

”可以看出,张良似乎不仅仅是解一时之围而反对分封。

此时,大仇尚未报的他为什么又不想韩国复生了呢

  无独有偶,楚汉之争中,韩信攻取了齐地,想做假齐王(代理齐王),张良直接建议刘邦将他封作齐王。

平定天下论功行赏时,张良说自己“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仇强秦”,却再没有提过在韩国立王之事;选择封地,他没有选在朝思暮想的新郑故国,而是在与刘邦有过完全是一场偶遇的留县。

这使得不少人都怀疑,这究竟是不是一个为复国仇奔波10多年的赤诚爱国者所为

即便大仇得报,张良难道一点都不留恋故土与故国吗

  从拾履授书的故事看,张良是一个很能隐忍的人。

也许,他一直把自己的想法隐藏在了内心深处,那里是否有过矛盾和斗争,有多激烈,并无人知晓。

在现代社会的一部复仇悲剧电影《英雄》中,刺客残剑以“天下”二字为重而放弃行刺秦始皇的情节给出了我们一些启示:或许,身世曲折的张良也是出于此心,在“韩仇”得报的一刹那,为天下苍生着想,而归顺了“大一统”的趋势

  三人杰唯我善始善终  《史记》记载,刘邦平定天下之后,曾经得意洋洋地讲:“我之所以有今天,得益于三个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张良,镇守国家、安抚百姓的萧何,战必胜、攻必取的韩信。

这三位都是人杰,为我所用,所以得了天下。

”张良、萧何与韩信,在汉初分别被封为留侯、酂侯淮阴侯,被委以重任。

但过了没几年,刘邦就不再信任这些旧臣。

西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吕后和萧何诱韩信至长乐宫的钟室 以谋反罪名杀之 诛灭三族;两年后,相国萧何获罪下狱。

唯有留侯张良,一生平平稳稳,最后善始善终,这是为什么呢

  《史记》记载,张良跟随刘邦平息叛乱,又劝刘邦立萧何为相国,经常与刘邦商讨大大小小大的国事,不可谓不处于权力的中心,张良的才能又不逊于韩信、萧何。

但刘邦找机会把韩信、彭越、英布、臧布、张傲这些功臣杀的杀,撵的撵,关的关,却一直没有对张良下手。

张良如何能取得小心眼疑心又重的刘邦的信任的呢

在韩信被杀之前,哀叹“狡兔死。

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乱国破,谋臣亡”的时候,张良肯定也感到了一种无形而巨大的压力,照这样下去,迟早会有轮我受剐的一天。

从此,他借口体弱多病,逐渐从官场中抽身,学习“辟谷”、“轻身”之术,抛弃人间世事,不食人间烟火。

  在正史中,似乎正是这段经历使汉家天子放弃了对张良的剿杀。

但刘邦不是没见识过张良的智谋与花招,能因为这就完全信任他吗

在野史中有人认为,张良能善终一个女人起了很大作用,这就是刘邦的老婆吕后。

刘邦死后,吕后先后掌握汉朝大权十六年,是中国历史上三大女性统治者(吕后,武则天,慈禧太后)的第一个,是非常有手腕的一个女人。

有段时间,刘邦始终想改立戚夫人的儿子如意为太子,吕后急得团团转,却没有法子。

后来,她想到了张良,就去求救。

张良起初不愿意卷入帝王的家事,但吕后一而再地恳求,他就说:“当今天下有四位大贤人,皇上想见却见不到,太子若能请他们为上宾,皇上看见了肯定会对太子刮目相看。

”这条建议为保住儿子的王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吕后因此对张良十分感激,并且深信其才德。

张良淡出朝廷之后,吕后听说张良“不食人间烟火”,还逼着张良进食。

因此,她能帮助刘邦杀掉韩信,自然也能阻刘邦护住张良。

但究竟是张良自己激流勇退还是吕后的感激帮助了他,很难说。

  一夜生出三千张良墓  在当今天下,很多地方都有张良墓或张良祠,比如张良的故国辖内的河南兰考,他活动过的山东济宁微山西麓、留城附近的徐州沛县、陕西汉中、湖南张家界的青岩山等等地方也有。

这些墓地,哪个都能引出一番细致的考据与传说,似乎都不该有假。

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张良又不是皇帝,怎么能在各地有那么多墓呢

  在南方有这样一个传说,张良从官场退隐之后,就到深山密林中去修行学道,最后不知老死在何处。

执掌大权的吕后听说后,不知是不放心,还是可惜张良的才德,就命令手下官员非要寻找到他的墓冢不可。

谁知诏令一下,一夜之间,天下到处都发现有张良墓。

吕后派人数了数,总共有三千多座,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也就只好作罢。

  张良的生年史上没有记载,但死期却有,《留侯世家》中写:“后八年卒(公元前186年),谥为文成侯。

”既然有明确死期,应该也有明确的死地,但考究起来,河南兰考是张良托病隐居的东昏县所在,死后葬于此很正常;徐州沛县在张良的封地留城附近,留侯葬在封地附近也合情合理;古书《陵墓志》记载:“汉留侯张良墓,在青岩山。

良得黄石公书后,从赤松子游。

邑中天门、青岩各山,多存遗迹。

”张家界青岩山风景秀美,晚年可能游与此地的他死后葬在当地,也不是不可能。

这遍布各地的张良墓,都有它的道理,并且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没有人能说得清。

在生前有着种种传奇的经历,死后又用这么多证据凿凿的陵墓布置了最后一个谜局,他的一生,可谓是谜的一生。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求《天使在身边》《虚狐》《站成一棵树》等几本书的读后感。

《站成一棵树》——在的轮舞中凤凰涅盘风平静,泛起层层绿色。

深的沉淀,浅的飞扬。

跳跃着的阳光,闪烁着的生命。

黄绿、青绿、翠绿、碧绿、黛绿、墨绿,流淌着。

载着平静的岁月,延伸着。

一 一棵老树,让人依恋。

我想起我的父亲——那个总是裹着黑色外衣的瘦小的背影。

我的父亲哟,像纤夫,养家糊口的重任系在纤绳上,死死地勒住他的肩膀,在岁月中蠕动着。

总是在睡眼朦胧的视野中,看见父亲仍在电脑前工作,一脸的严峻,深深地吸一口烟,在烟灰缸上轻轻点下几粒烟尘,从鼻孔和嘴巴处冒出一团白色的烟雾,在死一般寂静的客厅里,慢慢扩散着,然后融入空气中,变得更加凝固。

这个房子的夜晚,只剩下父亲鞠楼的身影;这个世界的夜晚只剩下父亲微小的缩影。

人前的父亲,是伟岸的,山一般的威严。

我曾经记得和母亲在阳台闲聊之时,提及幼时的事情,母亲调皮地偷偷瞥两眼正在客厅工作的父亲,笑笑道:“你小时候,你老爸是你的超级保姆啊,我抱你的时候哇哇地哭,只要你爸抱呀,睡得可香着呢

尿片还是他洗的……”我听了,又是失落,又是诧异,略带几分羞愧——人家都是母亲照顾的。

父亲呀,还是像树吧,宽阔的手掌,撑起叶,撑起我,撑起家。

还是讲个故事吧。

父亲在老家时,工资太低,一个月才两三百。

为了改善生活,决定到Z市打拼。

初到Z市之时,和一位分别了七八年的高中老同学巧遇了。

据说,那位老同学上到高中便不再读了,一直跟一帮狐朋狗友混日子。

他得知父亲在找工作,就介绍他到某大哥那里干事儿,说是一个月能捞到一两万块钱。

在老家的时候,父亲听一些老乡说过这个“某大哥”是出了名的流氓、混混。

于是,二话不说,很婉转地拒绝了,并且马上率领一家人离开了Z市,再也没有和那个老同学联系过。

后来父亲到深圳工作,不过,听母亲说那段时间,工资少得可怜,好像勉强维持一家人生活。

之后,父亲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一直向上攀登。

父亲是立在尘嚣里的树,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仍然坚持原则,坚持尊严,坚持自己那微不足道的一抹绿。

当秋天悄然无声地蔓延在父亲身上时候,于是,我—— 站成一棵树。

二 与树相对而立,用手轻抚粗糙的树皮,生命在粗壮的树干中旋转,随着年轮盘旋而上。

那早已被寒风剥削地一丝不挂的枝头上,挤出棕红里泛绿的透明羽翼,在料峭的初春的风中翱翔着——死亡中孕育的生。

前些日子,与好友一同放学回家。

途中的人行道上,一排行道树光溜溜的,寥寥几棵树上挂着几片伶仃的枯叶,蜷缩成一团,犹如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蛹,孕育着什么。

“喀嚓”我被惊了一跳,满地的落叶。

我正纳闷,明明到了春天,反倒落下一大片枯叶。

“快过来看

”好友突然欣喜地叫嚷起来。

我凑过去一看,一丝不挂的树枝上,一点一滴地汇聚了几分绿色——是几片嫩叶

是那样卑微的淡绿,却灼伤我的眼睛;那样薄弱的脉搏,却震撼了心灵。

我刚伸手,想要触碰。

立即遭到朋友愤怒的呵责—— “别碰坏了新叶

” 或许这是一种诗意化的猜想,但是我甘愿相信。

那满地憔悴的棕色,为了一树的绿,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堕向死亡。

耳畔回响刚才的声音,像风铃般的清脆悦耳,像毁灭般的支离破碎。

该是很眷恋吧,在冬天的时候还苦苦守在枝头,就像所有的老人,开始恋上了夕阳,数着日子,然后庆幸地轻声叹一句:我又多活了一天,真幸运。

最后,又带着夕阳的颜色逝去;该是很酣畅吧,下定决心的舍弃,明明是坠下,却感觉身躯如此轻盈。

最后,稀薄的灵魂,随着风飘逝,唱着歌谣远去“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突然有几分罪恶感。

又有几分庆幸,好在我没有伤害那脆弱的,在死亡中孕育的新生。

站成一棵树,在死亡的轮舞中演绎凤凰涅盘。

三 我不懂世界,世界也不懂我。

母亲总说我想得太多。

或许是吧,我本应该是个乡间的黄毛丫头,却钻进城市里。

这之间的过渡,使我过早地知道太多的事情。

和鲁迅先生的童年相反,但是,二者都是在连个极端之间的交替,同样在扭曲的缝隙中,窥视世态炎凉。

父亲从来不推荐我看任何书,除《红楼梦》外,我不知道他的用意,每次我都抱怨无趣或是看不懂,父亲便训斥我,你都没有深入阅读,有什么脸面抱怨。

还记得在电视上偶然间看到一个节目,说是讲解《红楼梦》中的人物,节目中的一位胡子斑白的老学者感叹道:我读了《红楼梦》不下百千次,也都无法将其中的关系理得一清二楚。

多年后,我是否也要感叹:我活在这世上几十年,也无法理清这社会的规则。

十三岁的我,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是的,刚刚跨出儿童时代,身上余留几分稚气。

事实上,只有一般兑现了。

另一半的我,被十三岁的我所复杂化的“社会”压得变形了,仿佛扭曲的人格,不敢坦率地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必须压抑。

我在我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品味寂寞是一种生活情趣,但事实上,其实很难达到那种境界。

我怕孤独,害怕被排斥,于是很小心地说话。

李嘉诚说:“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但现在我还是想要保持自己最真实的情感。

躲在树的荫蔽下,静静地站着。

老树,让人对其衍生一种敬畏。

他从不抱怨风的野蛮,吹落他的枝叶,或是雨的跳动,扰乱他的宁静;也不会抱怨人们肆意的戏弄,或是城市的喧闹。

并非逆来顺受,而是顺其自然。

并非忍受,只是沉默。

人们常说,聪明的人往往会选择沉默处世。

站成一棵树,世界如此简单

老师你别走读后感

1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有趣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

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知道一定十分的有趣。

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利立普特,也就是小人国。

这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错,对人对事也很清楚、明事理。

但他们的政府实在是不怎么样,国王听信小人的谗言,朝政之内拉帮结派、尔虞我诈,根据绳上舞蹈选拔官员,与邻国有连年征战。

作者在这里其实并不仅仅写了利立普特的故事,更是讽刺了当时的英国政府,当时的英国朝政内也与利立普特相似,托利、辉格两政党争权夺利,英法两国战乱不休。

这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因为当时英国内的作者看到利立普特就会联系到自己的祖国。

作者的描写十分的生动,让人仿佛就跟着他在利立普特畅游,看见的那些可爱的小人。

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大人国,这里的学术不发达,但却有一个英明的君主,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性格儒雅、聪明、善于思考,格列佛给他讲述的有关英国的事情他听的很认真还提出的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主张。

他公正无私、治国有方、蔑视权利、主张和平。

在格列佛的眼中,他是一个理想君王的形象。

但作者在描写这里的人时,却扩大了他们身上的缺点,我觉得的这对于人类的讽刺有些过分。

勒皮他飞岛国,作为读者,我十分厌恶这里愚昧的人,这里的人只回研究数学和音乐,对于其他的学科不闻不问,十分轻视,他们的飞岛是一个固定在金刚轴上的飞行器,据说写这个,作者是为了讽刺当时的皇家学院对飞行器的研究热情。

这里的人研究数学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真是十分的讽刺啊。

慧胭国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慧胭勤劳,干净,热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更别说他们的诚实与真诚不说谎,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时间久了和野胡在一起就不习惯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读过《格列佛游记》的人,都要向布罗卜丁奈格的国王和慧胭学习,是社会和谐。

2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偏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曾几何时,我也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那时,爸爸总爱把我总到乡下的老家去玩。

那里很美,附近有大片大片的田野。

阳光不停歇的照耀着田野里的油菜花,我和小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

调皮起来,顾不上大人的劝阻,偷偷顺小路溜下山,到小溪里捉蝌蚪,到田野间采野花。

有时候菜会的野花竟不敢带回家(大人知道是会骂的),也就只好藏在山洞里,第二天再去看,早已枯萎了。

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3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

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

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

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

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

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

金钱、地位、官职

这些都是次要的。

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

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

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

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5《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好词好句好段大全摘抄

轻巧灵便 飞速骋 轰鸣奔驰 呼啸而过 风驰 扬帆远航 乘风破 泛湖观景 追波逐浪 平稳行驶 起锚开航 顺水行 平稳起飞 紧急迫降 直插云天 穿云破雾 腾云驾雾 空中盘旋 低空飞行 倾斜飞行 徐徐降落 晶莹剔透 典雅素净 精巧别致 小巧玲珑 光泽明亮 纹理清晰 性能良好 用途广泛 质地优良 样式陈旧 质地粗劣 装饰华美 设计新颖 经久耐用 简易轻便 着色单纯 美观大方 古朴典雅 雕凿精美 精致美观 精雕细刻 晶莹光洁 形态逼真 形态各异 栩栩如生 构思新颖 趣味盎然 姿态迷人时当三月 春寒时节 春寒季节 春天渐近 春天来临 春天降临 春令已到 春回大地 春归大地 春到人间 春满人间 大地加春 天地加春 春回地暖 天加地转 冰雪消融 冰融雪消 冰消雪化 冰消雪融 天地回转 冰雪融化 雪化冰消 万物解冰 风和日丽 风和日暖 风暖日丽 日暖风清 风清日暖 料峭春寒 乍暖乍寒 春寒料峭 乍暖还寒 暮春气暖 和暖如春 春光融融 春日融融 春意融融 春光溶溶 春水盈盈 春水淙淙 春水湍湍 春水潺潺 春雨绵绵 春草如丝 春草繁茂 春草发芽 春芽破土 春花怒放 春花盛开 春花万朵 春木发枝 春大蔚然 春树萌芽 春树葱茏 春树繁茂 春阳和煦 春光初露 春光荡漾 春光明媚 春光无限 春光万里 春光勃发 春光艳丽 春风送暖 春风得意 春风和煦 春风轻拂 春风瑞雪 春山如笑 春山如黛 春意正浓 春意甚浓 春色怡人 春色迷人 春色正浓 春江如练 春山如妆 春和景明 春景优美 春燕回巢 春满人间 春露秋霜 春种秋收 春暖花开 满园春色 百草萌动 百草ㄓ?百花争春 百花争艳 百花盛开 百花齐发 百鸟争鸣 万物照苏 万物复苏 万物苏醒 万物萌生 万物蓬发 万木竞秀 万紫千红 草木知春 草木复苏 草木新绿 草春桃艳 草长莺飞 花红柳绿 红桃绿柳 柳绿花红 李白桃红 柳绿花香 红情绿意 绿肥红瘦 流水桃花 桃花流水 飞花喷绿 枝叶纷披 寸草春晖 绿意盎然 绿茵遍地 鸟语花香 莺舞蝶飞 枯木逢春 山色返青 冬令春行 万物生春 大雁北归 大地苏醒 蛰虫昭苏 欣欣向荣 生机勃勃 朝气逢勃 人勤春早 梅雪争春 莺啼燕语 明媚春天 遍地皆春 满目春光 暮春风光金风送爽、雁过留声、秋色宜人、天朗气清、 一叶知秋、春种秋收、春兰秋菊、春花秋月、 秋色宜人、秋风过耳、秋风萧瑟、秋雨绵绵、 一丛金黄、一丛火红、秋意深浓、秋兰飘香、 秋风过耳、丹枫迎秋、枫林如火。

秋风萧瑟、秋雨绵绵、一叶知秋、一丛金黄、一丛火红、 秋意深浓、秋兰飘香、秋雨绵绵、春花秋月、秋风过耳、 丹枫迎秋、枫林如火、秋风习习 金风送爽、雁过留声、秋色宜人、天朗气清、一叶知秋秋色宜人、秋风萧瑟、秋雨绵绵、秋风过耳、丹枫迎秋、枫林如火、秋风习习 秋高气爽落叶纷飞 秋色宜人、春种秋收、春兰秋菊、春花秋月、秋风萧瑟、秋雨绵绵、秋风过耳、丹枫迎秋、枫林如火、秋风习习 秋意浓 秋风扫落叶 金风送爽,秋风扫落叶。

秋风秋雨愁煞人 秋高气爽好句1.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是自己坚持 的幻觉! 2.自尊是完全没用的东西,但也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它的羽翼下我多么想表演出完美的淡漠。

3.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疼痛会过去的. 4.所有的不舍都是因爱而生.若我们无爱,便会获得风清月朗.只是这无爱,总是要经历诸多磨难割舍,才会让情转薄转淡,直至寂静.5.我们所做过的一切,都是捕捉的风,手里注定一无所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因为不舍而获得怜悯.所以我们放开手. 6.与其牺牲睡眠,顶着冷风,去看一场平淡的日出,更喜欢随性路过的时候,邂逅一场日落,并且独自站着凝望它很久. 7.爱情总是让我们期望太多,从远远地注视到想全身心地占有.追逐让我们疲惫.与其纠缠撕裂疼痛,不如远看微笑,简单拥抱,到此为止. 8.用长发盖住眼睛 从此不会再将世界看的太清9.走在这长长的街,守着自己的狼狈,不肯流泪. 点燃一支烟,将孤寂吸进身体. 已无力飞翔, 因为前方是什么概念我已不再去想. 10.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入海中.遗忘和记得一样,是送给彼此最好的纪念.爱,从来都不是归宿.也不是我们彼此的救渡. 11.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乐,那就放手吧;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吧。

12.破碎的东西多么晶亮多么美,可是碰到了会刺伤我们的手; 完整的东西多么平安多么暖,可是我们因此有不足.13.其实不管你爱过多少人 不管你爱的多么快乐或痛苦 到最后 你不是学会了怎样去爱,而是学会了怎样爱自己. 14.获致幸福的不二法门是珍视你所拥有的、遗忘你所没有的。

15.你可以用爱得到全世界,你也可以用恨失去全世界。

16.真正的爱,应该超越生命的长度、心灵的宽度、灵魂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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