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冰雪奇缘的观后感字数在100字类
《冰雪奇缘》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城堡中居住着两位公主,生来就有召唤冰雪能力的姐姐艾尔莎在游戏中误伤妹妹安娜。
地精治好安娜并抹去她知道姐姐会魔法的记忆。
从此,为了不再伤害任何人,姐姐带上手套遮住会施魔法却无法控制住魔法的手独居城堡的房间。
以后数年,姐妹隔着一扇门,却仿若相隔万里,处于两个世界不能相见渐渐长大。
父母去世,艾尔莎只能走出房间成为女王。
好不容易瞒过众人她会魔法,却因为不同意妹妹想要和初识的王子结婚而失控,手套被妹妹拉下的那一刻,她所到之处冰天雪地,整个王国陷入茫茫冰雪,艾尔莎被认为是怪物躲进深山。
妹妹为了振救王国踏上寻找姐姐的旅途,经历千辛万苦,两姐妹用爱战胜魔法,像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从此她们在王国幸福地生活就开始了。
《冰雪奇缘》塑造了几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艾尔莎虽然给王国带来巨大的灾难,但她本性善良、高贵完美、深爱自己的妹妹。
勇敢活泼、善良坚强执着、但有点犯迷糊的妹妹安娜。
热心助人、善良能干、英勇无比的克里斯托夫和他忠诚的驯鹿。
代表着艾尔莎善良面的可爱的雪宝。
虚伪和充满野心的汉斯王子,让电影增添了许多元素。
音乐和画面的完美也是这部电影令我难以忘怀的一个重要因素。
最让人难忘惊颤的莫过于艾尔莎在雪山中塑造冰雪宫殿了。
随着那双充满神奇魔力的双手,晶莹剔透的冰雪宫殿在冰天雪地中拔地而起,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流光溢彩,宫殿里千奇百怪的雪花闪耀着湛蓝与暗紫色的光,与水晶般的地面发出的银光交相辉映,宛若仙镜。
这一切在伴随着高亢激昂的音乐主题曲《让我走》,真是完美到爆的视听享受。
走出电影院,婉转动听的音乐还在我耳边萦绕,绝美的动画场景还在我眼前浮现,当然我也没忘记解开魔法的秘诀,那就是“爱”,让我们毫不吝啬地去爱身边的人吧,因为爱会创造奇迹。
这真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五镇故事》《风中奇缘》《森林王子》《法兰克福的耳环》读后感
每篇100个字内(英文)
这素谁呀
电影<大话西游仙履奇缘>读后感
199X年。
小学。
东北某矿区职工电影院。
我跟很多小孩子挤在黑暗里看妖魔鬼怪。
我们只是冲着孙悟空猪八戒来的。
我不明白里面怎么会冒出来那么多女的跟孙悟空扯上瓜葛,原来都是妖精们或者女儿国的女儿们喜欢唐僧才对呀。
电影里的妖怪也好可怕,总是在黑漆漆的夜里出现,白骨精、蜘蛛精都比CCTV的西游记逼真多了,就连孙悟空和猪八戒都不再可爱了。
动不动还会有妖怪钻进肚子,里面肠子血管一根一根千丝万缕的好恶心啊。
那时,我以为这是一部恐怖片。
2001年。
初中。
家里影碟机。
看报纸杂志都在说它经典,我想知道它经典在哪里。
于是我租了碟子回来看。
情窦初开的我开始记得那些台词。
为那些“失去才懂得珍惜”的句子哀叹,为“我希望是一万年”感动,为最后城墙上的亲吻和拥抱脸红心跳,为至尊宝还是孙悟空还是周星驰鬼迷心窍。
那时,我以为这是一部爱情片。
2003年。
高中。
家里电脑。
大约是高中生活憋坏了。
再看的时候,原来看着不知道哪里好笑的地方,我开始克制不住地狂笑。
对里面那些超现实、超主义、没由来、没营养的台词,膜拜到无以复加。
开始发觉再美的爱情也是那么不堪一击。
而这其中的台词若是被身边的人用来表白真心,就会恶心反胃呕吐出胆汁来。
我相信爱情,但我不相信鬼话。
虽然我还不知道爱情和鬼话,哪个更伤人。
那时,我以为这是一部先锋片。
2004-2008。
大学。
学校电脑。
半年一遍。
毫不夸张。
因为我总是记不住这个故事讲的到底是什么。
每过一段时间,我就开始努力地想啊想啊但还是想不起来,至尊宝究竟爱的是哪个
每次看完了,都只留给自己四个字,“殊途同归”。
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月光宝盒,他最爱的人永远都不是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
我想,其实,至尊宝看见自己的心之后,一定是领悟了这一点,并且清楚自己没法改变这一点,才决定戴上紧箍咒去西天取经。
恨可以延续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取来经书就能化解。
但是爱不能。
它说来就马上来,说走就即刻走;说不来就再也不来,说不走就永远不走。
没有什么圣经、指南、红宝书。
只能自己在迷宫的墙壁上撞破头——要么撞死,要么撞傻,也有少数人能撞得更聪明。
至尊宝回到五百年前忙着复活白晶晶,却一不小心爱上了紫霞;他撒了个谎骗她,却发现骗着骗着自己却相信了。
这片子,原来只是一部谎言片。
那时的朱茵很美,一是因为她彼时还年轻,再就是因为她演的紫霞正相信着爱情。
这不是神经病,这是理想,她说,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
为什么你眼含笑意我却忍不住泛起泪光呢,难到是因为我看过太多遍之后知道你猜中的只是前头不是结局么,紫霞啊紫霞你怎么那么傻呢,你知不知道男人的觉悟就是女人的绝路。
我不要理智的夕阳武士。
我要风沙迷了他的眼,我便趁机迷了他的魂,我要他抱我吻我再也不离开我。
虽然他不承认,我还是会假装他是爱我的;我要他知道,我死的时候也是深爱着他的。
爱与死,我们都无力抗拒。
你能逃得掉爱的宿命,我却避不开死的结局。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大话西游》。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
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 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
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
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九七一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
”再贴切不过。
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
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
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
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
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
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十年前我绝对不知道今天自己会在杭州的一所大学里学习,如今已隐隐感受到那冥冥之中的牵引。
可怕的是这还绝不是终点,不到游戏结束我不会知道答案。
真相将揭晓,在我临死的瞬间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
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
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
”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
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
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
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
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
我曾无数次在网上反映过类似意见,搞得很累。
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
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
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永别了,激情四溢的花样年华
永别了,神采飞扬的青春岁月
永别了,同学
永别了,爱人同志
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望着荧幕上扛着金箍棒的悟空,忽地明白了本班男生什么自称光棍。
向光棍行者们敬礼
全片最后一句台词是:“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哟,象一条狗。
”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
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
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
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
先亲我一下。
” 爱是身不由己。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
”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紫霞说:“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
”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
”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
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
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
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
不过还是要为他挺 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
《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
”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
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
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
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 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
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大学之前是不喜欢周星弛的,那时心中只有英雄。
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
英雄
你为什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
求200字读后感20篇
读书笔记200字20篇【篇一:读书心得200字35篇】1《一片树叶的奇迹》读书心得我读了《一片树叶的奇迹》后对我感触很大。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有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外面看见一棵树,树叶都一片片地掉下来。
病人望着落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她说:“当树叶落完,我也要死了。
”一位老画家知道以后,想了一个办法:用彩笔画了一片树叶挂在树上。
这片树叶永远没有落下来,这个病人居然活了下来。
我明白了:信念就像一个火炬,它能燃起生活的希望。
我们的人生有时也面临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问题,但只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信念,路总会在脚下延伸,直到成功的彼岸。
2读《永别了武器》有感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3《西游记》读书笔记《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
金鹿角读后感800字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
风中奇缘大致剧情用英语介绍带翻译
In 1607, the Susan Constant sails to the New World from England, carrying British settlers of the Virginia Company. On board are Captain John Smith and the voyage's leader Governor Ratcliffe, who seeks large amounts of gold in the New World to assure a strong position at the British court. Along the way, the Susan Constant is caught in a North Atlantic storm, and Smith saves a young, inexperienced Thomas from drowning. In the Powhatan Tribe in the New World, Pocahontas, daughter of Chief Powhatan, dreads being possibly wed to Kocoum, a brave warrior whom she sees as too serious for her spirited personality. Chief Powhatan gives Pocahontas her deceased mother's necklace as a present. Pocahontas, along with her friends, the gluttonous raccoon Meeko and hummingbird Flit, visit Grandmother Willow, a spiritual talking willow tree, and speaks of a possibly prophetic dream involving a spinning arrow, and her confusion regarding what her path in life should be. Grandmother Willow then alerts Pocahontas to the arriving British.Ratcliffe has the fortress Jamestown built in a wooded clearing and immediately has the crewmen dig for gold. John departs to explore the wilderness and encounters Pocahontas. They quickly bond, fascinated by each other's worlds and fall in love, flouting Chief Powhatan's orders to keep away from the British after Kocoum and other warriors engage them in a fight. Meanwhile, Meeko meets Percy, Ratcliffe's dog, and becomes the bane of his existence. Pocahontas introduces Smith to Grandmother Willow and avoids two other crewmen, but Pocahontas' friend Nakoma discovers her relationship with John and warns Kocoum. Later, John and Pocahontas meet with Grandmother Willow and plan to bring peace between the colonists and the tribe. John and Pocahontas kiss, while Kocoum and Thomas witness from afar. In a jealous rage, Kocoum attacks and tries to kill John but is himself shot by Thomas. Pocahontas watches in horror as Kocoum falls dead, reaching for Pocahontas one last time but instead breaking her mother's necklace. John commands Thomas to leave just before the tribesmen come and capture John. An enraged Chief Powhatan declares war on the crewmen, starting with executing John at sunrise.Thomas warns the crewmen of John's capture, and Ratcliffe rallies the men to battle as an excuse to annihilate the tribe and find their non-existent gold. A guilt-ridden Pocahontas visits Grandmother Willow, where Meeko hands her Smith's compass. Pocahontas realizes John's compass was the spinning arrow from her prophetic dream, which leads her to her destiny. Just as Powhatan is to execute Smith, Pocahontas throws herself in the way, successfully stopping Smith's execution and convincing her father to cease the hostiliti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ll parties accept gracefully, except Ratcliffe, who tries to shoot Chief Powhatan in anger with John taking the bullet. The governor is then captured and arrested by the crewmen. Meeko and Percy, now friends, give Pocahontas her mother's necklace completely fixed. In the end, John is forced to return home to receive medical treatment. He asks Pocahontas to come with him, but she chooses to stay with her tribe. John leaves with Pocahontas and Chief Powhatan's blessing to return in the future.故事背景为17世纪的1607年,殖民主义快速发展的竞争时代。
一艘船,载著来自维吉尼亚公司的英国探险家们,正前往北美洲,准备寻找金矿和其它值钱的资源。
船上的领导者有上尉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以及总督约翰·雷利夫(John Ratcliffe)两人。
途中,这艘船遭遇了一场暴风雨,就在一名菜鸟水手汤玛斯(Thomas)意外地落水时,史密斯也跳入了水中,救了汤玛斯一命,他们两人也成为了好朋友。
此时,在「新大陆」上,印第安包华顿酋长(Chief Powhatan)的女儿宝嘉康蒂(Pocahontas)听说了她父亲希望她能够嫁给部落中最强壮的战士——高刚(Kocoum)的消息。
不过宝嘉康蒂认为高刚太过於严肃而不想嫁给他,於是就去向森林中一棵会说话的树灵——柳树婆婆(Grandmother Willow)请求建议。
而柳树婆婆则告诉了宝嘉康蒂,要她聆听自己的心。
那艘载满了英国人的船在维吉尼亚州登陆後,总督雷利夫就下令所有的船员都开始挖掘金矿。
史密斯则一个人走进了森林中探险,并遇到了宝嘉康蒂。
宝嘉康蒂在她和史密斯相处的期间教导了他要以一种和之前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观看这个世界,万物都充满了灵性、处处是美、俯拾皆是,而不要将宝嘉康蒂的族人们当成「野蛮人」来看待。
但此时,在挖掘金矿的地点,包华顿的战士和英国人发生了一场冲突,其中一名印第安战士中了枪。
於是战士们就决定撤退,此举使得酋长认为白人们非常危险,不允许族人靠近他们,并决定召集附近的邦交部落联合起来对抗白人。
几天後,当宝嘉康蒂又遇见史密斯时,她就告诉史密斯这附近的土地并没有金矿,两人也相约好当天晚上要在柳树婆婆下再见面。
但是,当宝嘉康蒂回到了部落中,却发现附近邦交部落的战士已经抵达了,准备帮助包华顿部落一起对抗白人。
另一方面,史密斯回到营地後,告诉了总督这附近没有金矿,但总督却不相信他,认为印第安人私底下藏著许多金矿。
那天晚上,宝嘉康蒂最好的朋友妮可曼(Nakoma)发现她又偷偷地离开部落,於是就去通知了高刚。
同时,史密斯也悄悄地离开了营地,却被汤玛斯和总督发现了,於是总督就命令汤玛斯去跟踪史密斯。
宝嘉康蒂和史密斯在相遇後,柳树婆婆就说服史密斯去和包华顿酋长谈一谈,尽量避免战争的发生。
当史密斯答应去见酋长後,宝嘉康蒂就感到非常高兴,紧紧地抱住了史密斯。
在汤玛斯和高刚两人暗地的监视下,他们两人亲吻了。
高刚由於心生嫉妒,就跳了出来向史密斯扑了上去,打算用小刀杀死他,而汤玛斯见到此状後,就开枪射杀了高刚。
枪声引起了一些印第安人的注意,於是史密斯就叫汤玛斯赶快逃离现场。
但当印第安人抵达後,认为在场的史密斯就是射杀高刚的凶手,於是就将史密斯抓了起来,带回部落,包华顿酋长就下令隔天一早在战争开始之前就将史密斯处决。
汤玛斯回到了营地,并告诉大家史密斯被抓走的消息。
总督就趁著这个机会,打算隔天早上就出发攻击印第安人,同时解救史密斯。
隔天早晨,就在史密斯要被处决时,总督的军队抵达了现场。
就在包华顿酋长要杀死史密斯的那一刻,宝嘉康蒂扑了上去,抱住史密斯,并告诉她的父亲,如果他非得要杀掉史密斯,他就必须先杀死自己的女儿。
酋长命令她离开,但宝嘉康蒂拒绝了,并告诉了她的父亲,她爱上了史密斯。
宝嘉康蒂向她的父亲说,战争带来的後果将不堪设想,她选择的路就是要和史密斯在一起,和平相处而非互相杀戮。
宝嘉康蒂希望她的父亲能够再三思考自己所要选择的路:战争或者和平。
在思考过宝嘉康蒂说的话後,酋长决定选择和平,并声明他将不会再发起任何战争。
於是,印第安人的战士们以及英国的军人们也都跟著放下了武器。
不过,在酋长下令释放史密斯时,不服气的总督向酋长开了一枪,史密斯见状後就立即朝酋长扑了上去,而使得自己中枪。
英国人们看见後,就将总督抓了起来,要以背叛罪行将他送回英国接受处罚。
史密斯活了下来,但伤势严重的他必须回到英国接受医疗手术,否则将会死亡。
在史密斯要被送上船之前,他告诉其他人再等一会儿,因为宝嘉康蒂答应过他会再来看他一眼。
就在那时,宝嘉康蒂和她的一些族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还带了许多装满了食物的篮子要送给他们。
宝嘉康蒂走向前,给了史密斯一袋柳树婆婆的树皮,告诉他那能够减轻他的疼痛。
酋长包华顿则是给了史密斯一个代表部落的头巾,并告诉史密斯自己的族人将会永远欢迎他们的到来。
酋长也因为自己被史密斯救了一命而向史密斯道谢,还称呼他「兄弟」。
史密斯希望宝嘉康蒂能够和他一起回去英国,但宝嘉康蒂却流著眼泪,告诉史密斯自己必须留在部落中,而这也是她想要选择的道路。
最後,宝嘉康蒂跑到了悬崖旁,目送著英国人的大船驶离河道,航向大海,故事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