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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后感精彩结尾

时间:2018-02-15 04:51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求助大家写一篇《红旗飘飘引我成长》读后感400字 谢谢

活动中,全员加入少先队组织的一年级学生,在旗下庄严宣誓,唱响队歌。

同时,学生们还自编自导了六个特色的节目,舞蹈队献上了活泼欢快的舞曲《校园的早晨》;导游组的小伙伴带领着大家一起游览学校,利用LED将学校的主要景观一一介绍;朗诵组则都是毕业班的代表,他们结合学校五年来的变化,谈自己的感受,也为学校献上自己祝福;英语组的英语剧《real friends》最亮眼,引得阵阵掌声;合唱组的小队员还带来了一首精彩的表演唱《让梦飞翔》。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古筝、舞姿、现场写字作画等才艺展示,引得了来宾的一致好评。

朝花夕拾读后感结尾大全

其一: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其二: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

《朝花夕拾》。

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其三:《朝花夕拾》读后感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2,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读后感 读后感!读后感!读后感!

以下中的 集合一些读想法,不包含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对小说本身进行了大量编。

仅看过日剧的同学请不要误解。

  1 雪穗爱亮司吗

  2 亮司爱雪穗吗

  3 雪穗爱一成吗

  4 雪穗出于什么原因要加害江利子

  5 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在利用亮司

  6 雪穗和亮司想要的是什么

  7 雪穗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

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  亮司的想要“在白天走路。

”  这两句话怎么理解

  8 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9 全文最后一句,为什么“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  问题主要是这么一些吧,其他“雪穗是否能被理解”,“亮司是否能被原谅”等等属于个人主观认识了。

  从我理解的角度,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雪穗是爱亮司的,亮司也是爱雪穗的

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

  事实上,在他们两人的灵魂中,除了这点爱,几乎也不剩下什么别的了。

这是一种爱,但并不能单纯的称为“爱情”。

书中,老警察对此的看法是,他们两人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

老警察的看法并不错,但这是站在他的立场上的观点,是片面的,用他的话说,他们两人是枪虾和虾虎鱼。

但他们并不只是互相利用的,他们之间的羁绊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爱。

  关于这种爱,书中有一些地方隐晦的提到了。

雪穗给亮做的绣着RK的袋子,雪穗给她的店起名叫R&Y,亮司做的男孩女孩牵手的剪纸等等。

  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是在整部小说的结尾。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

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还有那句被争论最厉害的“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  很多人说,正是因为读到了结尾的这几句话,才感受到一种冰冷的寒意,才无法原谅雪穗。

还有人说,正是为了不辜负亮的牺牲,雪穗才一次都没有回头,在她那幽灵般的背影后面,一定是一张泪流满面的脸。

  但我的想法不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这样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店铺女老板,突然发现有人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反应呢

恐惧,担忧,惊慌,愤怒甚至一丁点的好奇——这些不该是正常的反应吗

那这时候,这个女老板脸上的表情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  Bingo

这才是正常的反应。

铁青的脸色说明了担忧,惊慌和厌恶,微弱的声音说明了害怕。

雪穗这个叫做滨本的部下的反应是对的。

换言之,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再冰冷的回答,这种反应反而是让人起疑的,太过于冷静了。

但雪穗不是个表演天才吗

整本书中,她不是时时刻刻都表演的恰到好处,不露丝毫破绽的吗

对她来说,表现出恰当的惊慌,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还有一次都没有回的头,在这种情况下,离去时忍不住好奇跟担忧,回一两次头,看一两眼,不也是正常的反应吗

难道就因为回头看了一眼,别人就会识破两人早已认识吗

  我们先来解答下之前列出的最后一个问题,雪穗为什么一次也没有回头。

整本书中,雪穗的表现永远是温柔的,是体贴的,是得体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乱真的。

但她就是没有表现过这种冷漠。

实际上,情感的表露是对情感的掩藏,冷漠的神情才是对情感的展现。

对雪穗来说,亮司的爱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点光。

也就是她最后残存的一丝人性和一点点灵魂。

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深入骨髓的爱,所以亮司的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她没有办法再做作的表演出惊慌的神态。

但是亮司的死也带走了她最后的那一点灵魂。

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间,雪穗的灵魂也死去了。

所以,当雪穗离开的时候,她的背影就像个幽灵。

不,她已经变成了幽灵,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再有留恋,不再有人性,不再有灵魂,不再有爱。

这样一个幽灵雪穗,当然不会再回头。

  但雪穗为什么还要离开呢

为什么还要否认她和亮是认识的呢

她还要做什么事呢

她还想要什么呢

  那这里来回答一下第六个问题,雪穗和亮司想要什么呢。

  表面看来,雪穗想要的东西很多。

金钱,名誉,地位,权利,家庭,别人对她的尊敬,对她的爱慕,对她的嫉妒…… 但其实她要的只是一样东西——她要她小时候没有的东西。

她要补偿的都是她小时候所欠缺的东西,加倍的补偿,加一百倍的补偿。

但是实际上,她要的也并不是这些东西本身。

比如金钱,那是用来享乐的,但雪穗敛聚了那么多钱,我们却没看到她花用;权力和地位,那是可以向别人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但雪穗始终表现的谦卑有礼;别人的爱慕与嫉妒,那是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的,但雪穗也没有陶醉其中。

那她究竟是为了什么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

  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守财奴。

不停的敛财的人并不叫守财奴,不停的敛财却不肯拿出来享乐的人才叫做守财奴。

守财奴所执着的其实不是钱财,而是敛财,是敛聚。

我们多数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类似的心理,比如攒了好久好久的钱,拿去买一件贵重的物品。

买到手后过一段时间,你可能会觉得真正带给你快乐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付钱买下时那种瞬间的巨大快感。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

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灵魂,只有两样东西:“夺取”和对亮司的爱。

  说到这里,来插入回答下第三个问题,雪穗爱一成吗

(等下再说亮司要什么)  这也是一个争论极大的问题。

有人说爱,有人说不爱,有人说只是喜欢,还有人说那是“青春期少女懵懂的爱情”。

  这也太小看雪穗了,雪穗是那种有“青春期懵懂爱情”的人吗

雪穗对除了亮之外的所有人,没有“爱”这个功能。

那如何解释雪穗的行为呢

  回想一下雪穗与一成刚刚相识的时候,别的男生都为雪穗而倾倒,都粘着雪穗,只有一成,也许是因为见多了大家闺秀,反而对江利子情有独钟,冷落了雪穗。

对雪穗来说,幼年时的一幕重现了,不被重视,不被尊重,不被爱慕。

而她要做的就是“夺取”,夺取一成对她的尊重,爱慕。

  这里顺便回答下问题四,雪穗为什么要加害江利子。

  这不是出于嫉妒,也不是出于怨恨,对雪穗来说,她可能根本就没有那种感情。

我们有时候说某人“没有人性”,其实一般来说并不是他真的没有人性,而是该人展露出的多是人性恶的一面。

而雪穗是真正的没有人性,不仅没有人性中好的一面,同样没有人性中坏的一面。

嫉妒也罢,憎恨也罢,这都是人性恶的一面的感情,而雪穗是没有的。

所以她让亮司加害江利子,以及之前加害都子,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铲除在她“夺取”道路上的绊脚石。

  有人说雪穗与一成在守灵时候的暧昧说明了什么什么。

  在我看来,这说明了雪穗继续她夺取一成爱慕的行动,同时可能说明了雪穗对一成已经动了杀心。

一成之前怀疑雪穗,所以找侦探今枝来调查雪穗。

借给侦探的限量版卡地亚手表却露了马脚,被雪穗一眼看穿。

侦探也因此被亮司用氰酸钾杀死。

那这个时候雪穗对一成一番做作,目的不是呼之欲出。

  再来看看亮要什么。

  亮要的是“赎罪”。

  当亮在那个布满灰尘的房间里看到那不堪的一幕的时候,他崩溃了。

当他把剪刀插进父亲的心脏的时候,他的灵魂也逝去了。

他当时本该调转剪刀刺进自己的心脏。

但他发现还有雪穗。

他要向雪穗赎罪,赎他父亲的罪。

  于是亮司的生命中也只剩下两件事,“赎罪”和对雪穗的爱。

于是亮司开始了他对雪穗的赎罪:尽一切可能满足雪穗的“夺取”。

只要是为了这个目的,任何人都是可以伤害的,任何罪行都是可以做的。

而雪穗不断的夺取其实也是不断的在给予亮赎罪的机会。

  这样也就可以回答第五个问题,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一直在利用亮。

  没有,他们两人一直在做自己的事,同时这也是为对方做的事。

两人是一样的,同一的。

  书中有一段描写侦探跟踪调查化名秋吉的亮司的情节。

“这个人活着到底有什么乐趣

简直孤独得要命。

”这是今枝对亮司的感叹。

  是的,亮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也几乎没有了灵魂,没有了人性。

那些一般人的感情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也不懂得去享受这些东西了,他只有赎罪。

终其一生的赎罪。

在小说的最后,那把剪刀刺进了他的心脏。

十九年前就该刺进去的剪刀,十九年后终究还是刺了进去。

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赎罪。

  十九年

是的,小说的最后已经过去十九年了。

雪穗和亮司也已经三十岁了。

那问题八就是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他们真的是想要走到一起吗

  回答这个问题要同时来看看他们两人仅有的吐露心声的两句话。

  雪穗:“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

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  亮司:想要“在白天走路。

”  太阳是什么

有人说是社会的容纳。

我觉得不是。

  太阳是“人性”。

我们每个人头顶上都有太阳,即使是很多作恶多端的人。

因为恶也是人性的一部分。

但雪穗和亮司的头顶上没有太阳。

他们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太阳。

而他们对彼此的爱代替了太阳,成为他们唯一的光。

这种爱也是他们残存的最后一丝人性,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他们还可以继续走下去,他们还可以称之为“人”。

  想要“在白天走路。

”  这句话我们一开始就理解错了。

  在《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

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感谢挨斯米的七个在二十七楼的回复)  所以这句话并不是说想要在熬过了十五年的追诉期后,两个人在一起幸福的平静的生活。

而是一种不可能的奢望:一切都不曾发生,桐原洋介的兽行,亮的弑父,雪穗的杀母,以及之后的所有的罪行。

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亮司跟雪穗只是两个普通的孩子,他们头顶上有太阳,他们牵着手,在白天散步。

  而现在,失去了大半灵魂的他们已经不会享受幸福了。

一个要不断的“夺取”,一直到死。

一个要不断的“赎罪”,一直到死。

  但他们还保留着一丝的灵魂,他们彼此的爱,就是他们还身为“人”的原因。

  所以说,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

小说最后,亮的死带走了雪穗的灵魂,当爱消失的时候,故事也就结束了。

能不能给我个红楼梦读后感的结尾

★《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

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曹雪芹与其《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

与其说他是一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

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

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

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

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

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

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伤感着,终落得凄凉结局。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

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

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

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记《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史、薛、王四大家族为背景,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明显,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

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黛玉,她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她的才华。

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如那一池带着灵动而流过沁芳闸的活水,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扶柳洒泪,送一池飘絮。

或许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

可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

“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薛宝钗,这个二百年来饱受读者指责厌恶的任务,她又何尝从这段感情纠葛和婚姻中获得过快乐。

宝钗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可怜的她要为自己考虑更需要为整个家族着想。

宝钗聪明睿智,大方得体,但她却悲剧性的始终没有明白一场毫无爱情的婚姻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二读红楼梦是,我便读懂了,宝钗其实比宝玉、黛玉更为痛苦,因为他们毕竟真心相爱过,不管最忠实泪尽而逝还是出家逃避。

而宝钗却从未被人真心爱过,她只不过是一枚任被封建制度摆弄的妻子,一枚最后被用作打扫残局的棋子。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对此我也不必用太多的语言来修饰。

读完它,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

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三次读《红楼梦》,此次我悟到了更多….  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基础上的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

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

这与那些才子佳人、海誓山盟、雁传锦书的故事相比,更加真实,更能直达读者心弦。

可这水一般通透的感情,在一点点被封建制度吞噬着,玷污着,侵蚀着,那梦一般光亮的美好,也随之成为封建观念的殉葬品。

  小说如一只哀婉凄伤的交响曲,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剧构成一个个不同音色的音符,所有的音符贯穿了人生的各个层面,曲谱上下都弥漫着凄清幽怨的感伤情调。

而曲中的高潮部分,自然是那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从主子到奴仆,从宫廷到民间,从成人到少年,无不具有着一段哀伤的爱情。

或许正如小说第一回的绝句所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  ★在中国小说史上从来没有一部作品像《红楼梦》这样对一个贵族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了如此全面、精细而真实的描写,这些描写不仅构成情节的重要背景,而且深深楔入作品人物的意识,影响和左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整个情节发展的动力之一。

贾家经济来源主要是地租,官俸和爵禄的数额很小,元春的赏赐也有限,贾家主要指望黑山村这样的庄园的地租。

但贾家的超经济的榨取已经严重破坏了生产力,这些贵族庄园本已凋敝,又加旱涝灾害侵袭,宁国府八九个庄子,一年中便旱涝了两处,黑山村收成较好,但也只有预计的一半。

收入日渐枯竭,可是贾家却不能将就省俭,他们不能不维持贵族应有的体面。

王熙凤主张裁减侍候小姐的丫鬟,王夫人认为如今小姐已没有了往日的排场,再要裁减就太不像样了。

探春模仿赖大家的花园的经营方式,想在大观园的花花草草上挣点银子,薛宝钗便立即提醒她不可见利忘义,失了贵族体统。

这是一幅典型的封建末世贵族地主经济的图景:贵族榨干庄户农民的血汗,还是满足不了自己的挥霍浪费。

到了后来,贾家中秋宴席上的米饭都要按人头定量;为了应付贾母八十寿辰,不得不变卖家用器皿;贾赦还不起暴发户孙绍祖的五千银子,竟将女儿迎春嫁他抵债;王熙凤的药方中须用二两人参,荣国府居然就拿不出来。

经济的恶化,加深和激化了贾家内外各种矛盾,造成缔结“金玉良姻”的客观情势。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总算被我肯完了,好辛苦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随机应变的王熙凤。

  书中第三回描写王熙凤的出场就非同一般:在肃穆静寂的氛围里,先是凤姐那放纵无忌的笑声使黛玉在心里奇怪:“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

”让人一看便知凤姐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接着写“恍若神妃仙子”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使人初次见面就有三分敬畏七分驯服。

只见她初见黛玉,便携起她的手,细细打量后,仍送回座位上才夸奖她的美貌,以迎合老祖宗的欢心。

接着又道:“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鬟老婆子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

”显示出她的权势、威严,使黛玉觉得这既是关心,又是警告,警告自己往后的一举一动切不可迈错一步,因为这“只管”两字以将她束缚在王熙凤的管辖之内了。

写到她为黛玉丧母的不幸感到难过,用帕拭泪,等贾母一说“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等话时,她又马上转悲为喜,破涕为笑,眨眼工夫,就由哭变为笑,这功夫确是常人所不备。

一个虚伪、玲珑、见风使舵、曲意逢迎的面目已昭然如在眼前。

  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威压众人,大权独揽,不仅因为她是荣国府老爷贾政的内侄女,更因为她长于阿谀奉承,被家庭统治者所赏识,这就造就了她两面三刀、泼辣狡诈的性格,也一天天助长了她新毒手狠、口蜜腹剑、玩弄权术的本领。

由家庭推及社会,整个封建社会正是由这样的人把持着,难怪内乱四起,人民遭殃了。

王熙凤这一形象是封建社会、封建大家族的产物。

通过这个人物,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  ★《红楼梦》读后感  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我的祖国》读后感开头怎么写比较好,想新颖一点的

啊,祖国

你给予我们生命,让我们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茁壮成长,我爱我你——我的祖国

你曾哺育过多少英雄儿女,为了我们更灿烂的明天,你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我爱你——我的祖国

你是指南针、火药、造纸术、印刷术四大发明的发源地,孔子言行、儒家思想、唐诗宋词等各代文化各具特色,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中国的文化被后人永远传颂

欧亨利短篇小说精彩片段读后感

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

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

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

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

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

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

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

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子》读后感 因这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引自《最后一片叶子》 其实,我想对你们说,别再这样无聊下去了,学点吧,至少让你们觉得并非无事可做。

我想对你们说,抓住青春吧,别让它从你身边飘走。

初中三年,应该是残酷的三年,因为它只来一次,而它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人生,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我不想你们在走出这个大门后,回首的瞬间,有着太多的失落、后悔与心酸。

或许因为一次次地失败,你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你们认为这一切太难太难。

但即使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弃吗

不,为什么要放弃

一直以来,我就以为自己的命运就得自己来主宰;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一直以来,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勇士,任何的惊险,我都要去尝试;一直以来,在每一次失落、失败后,我命令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你们想过吗

不需要别人来画上那一片叶子,让我们自己对自己说:永远都不放弃,在任何时刻

选择:给我自己 贝尔门,一个伟大的画家。

虽然他的大半生都穷困潦倒,走得是一条失败之路。

但他始终有个响亮的目标——画一幅“伟大的杰作”。

四十年,他都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放弃作画,他一直等待着时机。

与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一片飘摇的叶子琼西相比,贝尔门更像一个失败的英雄。

面对他,和他用生命画成的“杰作”,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不肃然起敬。

然而,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像贝尔门这样几乎盲目的执着却并非可取。

若没有最后的偶然,他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

在这个世界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他在画画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那就应该明智些,在活下来的前提下,更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努力使自己活得更出色,而不必拘泥于那没有发展的绘画。

学习,就像一棵树——或许生活也是。

我们不可能将每片叶子、每件事都做得很好。

就像我,不可能完全地参加所有竞赛,不可能把我曾经喜爱的笛子、二胡练得样样精通,也不可能和每一个同学交成好朋友。

于是,我选择放弃,我放弃了许多的叶子,放弃了二胡、笛子,放弃了我不能取得成功的数学竞赛,但我不放弃自己。

放弃一些叶子,只是为了让有限的水分和养料开出我想要的花,结出我想要的果,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根枝长得更粗壮,让自己有一个更有发展余地的未来。

于是,我放弃我应该放弃的,但绝不放弃自己。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

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

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

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

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

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

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

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

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

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

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

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

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

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

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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