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朝花夕拾读后感结尾大全
其一: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其二: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
《朝花夕拾》。
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其三:《朝花夕拾》读后感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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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2,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要《飘》的读后感,题目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要500字以上,请勿抄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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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丽是我初二冬天的时候看的书,那个时候有自己的小思想,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看完,我不着急,在心静的时候慢慢赏读,推敲,体会玩味,有感动的流泪时刻,我喜欢她和那个跋扈男人的情感,爱的深刻,体己,在南北战争时期,斯嘉丽是新女性,有思想,不敢说自身有些相像,不过,所经历所成长有个共同点,始终是过自己的生活,不管怎样,生活要继续,每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帮这篇读后感添一下结尾(现在是281字,结尾40多字)急
各国的风土人情不尽相同,但每个国家都作为世界的组成部分,都是不可缺少的一员,我们应该尊重其他国家的风俗习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并大力发扬本国文化,一起共创世界更美好的明天。
《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读后感 读后感!读后感!读后感!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
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
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
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
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
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
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
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
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
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
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
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
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
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
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
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
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复活》的读后感的结尾怎么写
如今有许多学生好学习,天天往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改”,还“变本加厉”。
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
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
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
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
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
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