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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读后感

时间:2014-01-28 13:13

铁路上的乘务员一般都是怎么招人的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考试试卷特别提醒:全卷共10道小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1.校本研究的基本含义 答:校本研究是指把教学研究的立足点放在学校,以解决学校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中所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主要目的一种研究活动,并注意吸收校内外的其他力量。

这样的方法我们称之为校本研究。

更进一步说,“校本研究”是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核心研究力量,理论工作者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而开展的一种新型的教学研究制度。

2.新课程中的教学观的基本内涵答: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观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的过程,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

没有师生的积极参与,没有交往,没有互动,就不存在或未发生教学。

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发展的过程。

教学过程的基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教学中,教师自身得到发展。

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建构的过程。

案例的基本结构 答:案例的结构包括: (1)主题与背景。

主题可以是核心理念、常见问题、困扰事件。

每个案例都应有鲜明的主题,它通常应关系到课堂教学的核心理念、常见问题、困扰事件,或者发生在学生身上的典型事例,要富有时代意义,体现改革精神;应是对研究对象基本情况和背景(例如,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等)的客观描述。

(2)情境描述。

它应是环绕主题,剪裁情节,引人入胜。

是案例的构成主体;撰写时要注意几点:描写要真实具体,有细节,不能从“预设目的”直接跳到“结果”;写作者要正视自己可能对描述对象存在的偏见,既要反映真情实感,又不能陷于感情宣泄;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案例,反映纵向的变化或横向的比较。

(3)问题讨论。

写作者或研究者根据案例情境中隐含的问题或困境提问,以使读者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进而提出基于自己观点的解决方法。

(4)诠释与研究。

这是案例的评析部分,是案例写作者或研究者从理性的角度对之进行总结和反思,也可以提出建议供读者借鉴或参考。

应从多角度解读,回归到教学基本层面。

4.学生发展的内涵 答:学生发展的内涵是指学生的全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这里的发展既包括知识、技能方面的发展,也包括过程方法方面的发展,既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也包括形成健全的人格等方面的发展。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求知与开发智力无疑是教育的一项根本任务,但不是惟一任务。

课程的功能绝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应当通过课程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影响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对于哪些因素影响着教师的专业化进程,虽然没有定论,但是,良好的知能结构、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反思,成为优秀教师成长的关键要素。

良好的专业功底和 合理的 智能结构,一般是“底部宽厚(即有广博的文化功底)、中部坚挺(即有雄厚的专业功底和优良的从事任教基本功)、顶部开放(即具有良好的开放的观念意向和学会学习、不断获知的本领)”。

而一位新教师的成长,不仅需要自身的专业功底,而且有需要有一个合适的专业引领。

有一个专业人士进行恰当的引领,更能加速新教师成长的步伐。

反思与交流的习惯、能力和机会,强调有优良的反思能力,尤其是,对自己做学生时期的体验的反思,对自己从事教学工作的感受、经验及教训的总结与反思等。

同时,强调与其他人交流沟通的能力和适当机会,包括对自己在学生时期所受教育的良好反思的意识和习惯。

国内的相关研究也表明,教师专业成长的关键是反思教学。

因为: 1.反思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教学,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2.反思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是探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3.反思教学中的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是教育行动研究法,也就是一种教师通过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所进行的研究。

这种研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通过教育教学,为了教育教学研究。

4.反思教学也是教师的专业学习与全面发展的过程。

反思教学不及只是改进教育实践,还可以改变教师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中,教师能够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可以逐步实现教师的专业自主发展。

其中,支撑教师不断对教学反思的,是基于“关怀”的伦理观、社会建构主义的学习观,与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教学观等三种基本观念。

2.如何理解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简要阐述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主要方法。

答: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一般是指,在实现基本教学目标的基础上,追求更大的教学效率与教学效益。

其核心在于教学有效果、有效益、有效率。

在这里,所谓“最大的教学效率与教学效益”,通常是指教学的实际效果至少不低于同类的一般水平。

当前倡导的“关注课堂教学的有效、高效”,实际上在于倡导教学要有价值、有效果、有效率、有魅力。

在这里,有价值是回答了教学是否做了值得去做的事情,而教学的价值体现在是否满足了学习者的学习需要;有效果回答了教学是否做对了应该做的事情,教学的效果体现在达成了学习者所要实现的目标;有效率回答了教学是否做到了尽可能的好,教学的效率体现在学习者用最少的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达成最佳的效果(至少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能有所增值,效果更佳);有魅力回答了教学是否有长久深远的感染力、穿透力与亲和力,教学的魅力体现在实际的教学能吸引学习者继续学习。

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主要方法:改善课堂提问体系,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师生的交流和互动,诱发学生课堂学习的原动力。

强化师生积极互动的层次与 参与的质量,提高学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认知结构的完善和情感、意志、人格的发展。

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活动时间,减少无效、低效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生学科思维的层次和水平。

优化课堂教学结构,促进学生数学思维的全面提高。

3.简要阐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目标。

答:1、 积极主动地学习态度: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2、 体现课程的均衡性: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和的现状,整体设计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果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提倡选修课。

3、 课程内容改革: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要打好基础,注重学习的过程、方法和探究。

4、 学习方式的变化: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 评价功能的变化: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摆正教学与考试的关系,不能以考试来代替评价。

6、 三级课程管理:改变过去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以及学生的适应性。

4.如何理解“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的观点

答:新课程倡导教师“用教材”而不是简单的“教教材”。

教师要创造性的用教材,要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融入自己的科学精神和智慧,要对教材知识进行重组和整合,选取更好的内容对教材深加工,设计出活生生的、丰富多彩的课来,充分有效地将教材的知识激活,形成有教师教学个性的教材知识。

既要有能力把问题简明地阐述清楚,同时也要有能力引导学生去探索、自主学习。

(1)教材不等于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大于教材。

教学内容的范围是灵活的,是广泛的,可以是课内的也可以是课外的,只要适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的材料都可作为学习内容。

教师“教教科书”是传统的“教书匠”的表现,“用教科书教”才是现代教师应有的姿态。

(2)充分利用教材开创自由空间。

过去的教和学都以掌握知识为主,教师很难创造性地理解、开发教材,现在则可以自己“改”教材了。

教材中编入了一些让学生猜测和想像的内容,以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和各种不同的思维取向。

教材中提供了大量供学生自由阅读的栏目以及课题学习。

对于这些知识我把它们改成学生课外学习研究材料,让学生通过询问、调查、阅读有关书籍和上网查阅等多种渠道搜集有关这些知识资料并通过书面形式打印出来供全班同学阅读。

这样做既锻炼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又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课外知识。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6分,共32分)阅读下面的案例,回答有关的问题: 有人搞了个别开生面的测试——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一个圆圈,请被测试者回答这是什么。

结果,当问到机关干部时,他们一个个面面相觑,都用求救的眼光看着在场的领导。

领导沉默许久,说道:“没经过研究,我怎么能随便回答你的问题呢

”当问到大学中文系学生时,他们哄堂大笑,拒绝回答这个只有傻瓜才回答的问题。

当问到初中学生时,一位尖子学生举手回答:“是零。

”,一位差生喊道:“是英文字母O”,他却遭到了班主任的批评。

最后,当问到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时,他们异常活跃地回答:“句号”、“月亮”、“烧饼”、“乒乓球”、“老师生气时的眼睛”、“我家门上的猫眼”……事后,老人给这次测试起了个题目:“人的想象力是怎样丧失的

(1)读完之后,简单描述你的所想、所感。

(2)这样的结果与我们的教、学方式有关吗

若有,是什么

并请思考这份材料对你的教学方式改变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员工守则

总则员工招聘与培训教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假 工资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四德精神包括哪四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农业银行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行员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业银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

第三条 本守则是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级行进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第五条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 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并掌握电脑操作、网上银行等新技术,更新知识结构。

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条 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 爱国守法 爱行敬业第九条 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

在特殊环境和突发性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第十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三)依法维护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个人权益。

(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一条 爱行爱岗。

(一)热爱农业银行,认真实践农业银行的办行宗旨和企业精神,遵守农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农业银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不得散布对农业银行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跟农业银行离心离德的事情。

(三)当农业银行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农业银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以农业银行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二条 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

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拖延,马虎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

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养成尊老爱幼、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遵章守纪 合规经营第十五条 依法合规经营。

(一)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银行管理制度。

严禁违规经营,私设账外账。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及时请示或咨询。

(三)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必须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举报。

第十六条 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限,不超范围。

领导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绝随意操作行为。

(四)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指挥。

第十八条 真实反映,如实汇报。

(一)严禁提供或领导授意制作虚假的会计、统计报表。

(二)不得隐瞒或谎报客户情况(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汇报情况和真实情况明显不符的,视同瞒报或谎报行为)。

(三)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应该及时、准确、完整。

(四)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

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欺骗上级。

(五)不得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如发生失误,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一)廉洁自律,不贪赃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艰苦朴素,勤俭办行,不奢侈浪费,不贪图安逸享受。

(五)上级行员工到下级行工作,要坚持标准,食宿从简,原则上安排在行内招待所;不用公款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用公款绕道旅游。

第二十条 遵守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的指示、指挥。

(二)熟悉外事礼仪,坚持外事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介绍农业银行情况时,应符合总行对外的统一口径。

(三)员工要以客户身份办理个人银行业务,不能有任何特权。

(四)工作中,如与工作对象有亲友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

不得为关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员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自行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2.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盈利性活动。

3.工作时间不得炒期货、炒股票等。

4.不得为亲友介绍工程、承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四)员工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按以下要求:1.离岗处理私事应事先请假,获得领导批准。

2.获批准后,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处理紧急工作时,不得请假。

4.工作时间不应要求同事为自己办理私事。

第二十二条 严守保密纪律,自觉保守国家秘密、银行秘密和客户秘密。

如发现泄密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任何人调离农业银行,都不能把秘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带走。

第二十三条 强化安全意识,防范银行风险。

(一)提高业务技能,增强鉴别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谨慎操作,杜绝隐患。

(三)坚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时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 诚实守信 优质服务第二十四条 笃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品格。

(一)为人正直,诚实可靠,守信有约。

(二)一视同仁,以诚待客,不言过其实、欺骗客户。

(三)不侵犯客户利益。

第二十五条 信奉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的职业信念。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领导为群众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经营一线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农行为社会服务。

(二)以客户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尽力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难题,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解释。

第二十六条 为客户服务要主动热情、细致方便、准确迅速。

(一)提倡上门服务,搞好跟踪服务。

做到时刻为客户着想,主动与客户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动态。

(二)倡导微笑服务。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情解答客户咨询,主动宣传农业银行业务。

(三)做到满时点服务,按时营业。

(四)提倡限时服务,做到集中精力,准确、安全、快捷地办理业务。

(五)遇到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事宜,不得拒绝,应热情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及时请示上级。

(六)为老弱病残孕服务、遇到客户咨询业务、对单证提出疑问等情况时,要站立服务。

(七)耐心办好最后一笔业务,不能因为临近下班时间,流露出急躁情绪而敷衍待客或驱赶客户。

(八)对客户取款存款一样热情,新老客户一样亲切,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宗小宗一样欢迎。

(九)在办理业务中,若自己发生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向客户道歉;若客户发生差错,要耐心解释,并帮助纠正。

(十)遇到客户提出过分要求或不冷静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地向客户说明解释,无法说服时要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二十七条 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一)与客户说话时吐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语气要亲切、称谓要得体。

(二)使用普通话。

确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听电话或与人交谈要热情、礼貌、客气。

重要内容应作好笔录,及时汇报或转告。

第二十八条 行为文明,举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视客户,不左顾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稳重,抬头平视,两臂自然摆动。

(四)听姿认真,并作出积极反应。

不要心不在焉。

(五)员工在公共场合或客户面前,应避免不文雅行为。

(六)开会应提前入场,会议中不得窃窃私语,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一)着装整洁、得体。

柜台人员应着职业装,佩戴工作牌。

(二)发型大方,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异色。

(三)修饰得体。

女员工宜化淡妆,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清洁。

第三十条 创造并保持优雅的工作环境。

(一)室内和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不要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和资料。

(二)各类文件和资料应按顺序、分类别摆放整齐,便于取阅。

(三)讲究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四)营业场所要保持柜台整洁、单据整齐、地面清洁,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五)遵守有关在办公、营业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六)维护环境安全。

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危险的潜在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工作时专心致志,保持安静。

第六章 平等相处 团结互助第三十一条 遵循“平等、真诚、宽容、克制、正派”的基本准则,正确待人处事,努力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第三十二条 领导要尊重、关心下属。

(一)领导要严于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为下属作出表率。

(二)尊重下属的人格、隐私,宽容待人。

不在下属面前逞威风、耍权术,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打击报复。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属工作,充分调动下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搞任人唯亲。

(四)尊重下属的工作职权和劳动成果,虚心听取下属意见,保护下属的工作热情。

(五)热情指导下属的工作、学习、品德修养,关心下属的政治进步,多为下属解决实际困难,为下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尊敬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

(一)认真对待领导的工作意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如实、及时向领导报告和请示工作。

(二)正确对待领导的批评,不要当面顶撞,更不能采取无理行动。

(三)严禁恶语中伤、诬告、威胁、攻击领导。

(四)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投其所好、取悦领导。

(五)主动与领导进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确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六)不回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条 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和谐,精诚合作。

(一)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团队目标置于个人目标之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反对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尊重同事的隐私,不背后议论同事是非;员工私下行为应对农业银行负责。

(三)开展坦诚的交流,平等的对话和友善的沟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

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动协作,不能互相拆台;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

(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敢于承担责任,不诿过他人。

(七)及时、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

(八)上级行员工要尊重下级行员工,不得盛气凌人,颐指气使;不得向下级行员工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第三十五条 妥善处理内部矛盾。

(一)同事间相处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减少摩擦,避免冲突。

(二)发生矛盾时,当事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

(三)解决矛盾纠纷应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使矛盾扩大化,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冲突。

第三十六条 与竞争对手要公平竞争,取长补短。

(一)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尊重竞争对手,不得在客户面前故意贬低对手。

(三)注意收集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善于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熟悉并正确理解本守则的内容,经常自省、自律、自励,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自觉行动。

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本守则。

第三十八条 对员工遵守本守则情况进行的奖惩,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有责任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

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负责本守则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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