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聪明人与傻子和奴才的读后感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是一篇近似寓言故事的散文诗,鲁迅采用对比的手法,描写了三种人物对待黑暗现实和奴隶悲惨生活的不同的态度。
一是“奴才”,他身受主人残酷的剥削压迫,但他丝毫不想反抗主人的压迫以改善自身的处境,只是逢人便流泪诉苦,满足于虚伪廉价的同情和空洞浅薄的安慰。
当真有人以实际行动帮助反抗主人压迫时,他竟大喊打“强盗”,纠合其他奴才将其赶走,得意洋洋地向主人邀功请赏。
二是“聪明人”,他倾听奴才的诉苦,尽力作出悲悯和同情的样子。
但他没有给奴才任何实际的帮助。
三是“傻子”,他为奴才的悲惨生活和主人的残酷而愤愤不平,替奴才将黑暗阴湿的屋子开窗。
即使奴才威胁他这样干“主人要骂的”也毫不退缩。
结果奴才受到主人的夸奖,聪明人得到奴才的感谢,而见义勇为的傻子却被他想帮助的奴才们赶走。
在这篇散文诗里鲁迅辛辣地剥露了聪明人的伪善和欺骗,歌颂了傻子的执着和反抗,而对奴才的驯服和麻木给予了无情的嘲讽和鞭挞。
文章以生动凝炼的笔调,寓深刻的哲理于具体的形象描绘中,寄寓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丑观念,至今仍给我们很大的启迪。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短篇
之前言:开学初,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开始了课外阅读。
我们选择的读本是爷爷的。
一个个吸引了我们,我们也开始学着思考,从故事中学习分辨真与假、善与恶
之中的傻子虽然很“傻”,虽然很“笨”,虽然连银元是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捡到了一大袋银元觉得应该还给失主,于是就在漆黑的夜里等了很久......虽然他很“傻”,很“笨”,但他懂得爱和照顾,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着......虽然他很“傻”,他很“笨”,但他有正义感,国王被邻国打败了悲痛欲绝,但傻子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为此,国王让傻子雕一个楼牌做纪念,于是傻子雕了一个精致的楼牌,老百姓都说:“这是傻子的杰作”。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学习傻子的“傻”。
《聪明人、傻子和奴才》读后感
亲 , 要分人分事 ,我也像你这样思考过 ,但现在就会发现自己太天真。
有些事你必须认真 ,不然自己会后悔。
有些事你可以含糊一些 ,装傻是一种逃避 ,用句老话说就是逃的了一时躲不过一世。
《朝花夕拾》好词50个 好句30 句,读后感10篇,跪求了,速度啊
读《名人传》有感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绝不让命运所压倒。
——贝多芬 他是欧洲大陆叱咤风云的音乐大师,他是勇于向命运挑战的英雄,他是德国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他,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艰苦的童年早早地鋳就了他坚忍不拔的毅力。
他对钢琴情有独钟,《月光曲》、《命运交响曲》这些脍炙人口的钢琴曲一次又一次地使我心潮澎湃。
我的文笔尚显笨拙,不能写出心中所有的感触,我也不能完全领会贝多芬的情感,但从那急促的节奏,粗犷的旋律,狂野的伴奏中,我似乎感受到耳聋的贝多芬对世界的宣告:“我要与命运叫板,我不屈服于命运
”贝多芬是伟大的。
耳聋,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但贝多芬凭借百折不挠的执著精神战胜了病魔,赢得了世人的尊敬。
这正如他所说:“苦难是人生的老师。
通过苦难,走向欢乐。
”贝多芬是勇敢的。
在那个“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年代里,左有歌德,右有尼采;前有海顿,后有舒伯特,而贝多芬依然坐得高傲与自负,仍然以他温暖柔和的古典音乐涤荡着人们的心灵。
贝多芬是顽强的。
无处不在的挫折使他的灵魂更加高贵,没有享受过家庭温情的他面对耳疾的痛苦毫不畏惧,自强不息,不屈不饶,最终登上了音乐殿堂的顶峰。
无论是感情上的波折,生活中的不如意,还是经济上的困窘,都不能成为贝多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己钟爱的音乐事业。
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
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
他用苦难鋳成欢乐,用痛苦换来欢乐
是贝多芬告诉我,面对挫折要百折不饶,只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就能书写生命的辉煌
惟有与命运抗争,才能活得精彩,活得不朽
急需十篇读后感 什么样的都行 300字左右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星期一的上午,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认识了一位非凡的英雄 人物——鲁滨孙。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以后,一个高大的形象便浮现在 我的眼前、耸立在我的心中。
课文中介绍说:在一次航海中,因半途发生风暴海啸,全船人 除鲁滨孙外,其他人都葬身大海。
鲁滨孙流落到一个孤岛上, 他为 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 身之所,为了防避日晒雨淋,他在小山岩下搭起了帐篷。
第二天,他 又陆续从大船上搬来一些能用的东西,就这样开始了他的孤独寂寞的 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凭着过人的能力、非凡的勇气在这个荒无人烟的 孤岛上生活着,他在岛上还畜养了羊群,种植了粮食,直到“星期 五”的出现,他们俩又扩大了种植面积,在岛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 活。
在没有拥有这些之前。
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掉在墙角的谷壳, 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也许是老天对他 的恩惠吧。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一些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 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后,使鲁滨孙知道什么时候下种。
使他知道一年 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至此,他俨然成了一个“种田高手”。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 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想尽办法,利用可以利 用的一切,历尽艰难,勇敢地活着。
鲁滨孙面对灾难随遇而安的非凡 心理承受能力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无论遇上什么突发事件,我们 都应有处惊不变的良好心态,这样在任何挫折和坎坷乃至生存危机面 前,我们就能够处之泰然,以不懈的努力克服困难度过难关;鲁滨孙 的坚强勇敢、百折不挠、永不放弃的乐观自信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 茫茫的大海中一个荒凉至极的岛上,他战胜了层出不穷、接踵而至的 生活难题和种种艰难险阻,最后获得成功。
只要以伟大的鲁滨孙作为我们人生的榜样,我们每个人都可以 在人世间有一番作为,成就一番事业。
《鲁滨孙漂流记》,一篇感染 人、教育人的课文,一个给人力量、促人奋进的传奇故事
读《昆虫记》有感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
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
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海底两万里》有感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
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
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
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
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
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
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
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
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
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
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
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 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
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
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
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
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替天行道 忠义双全 ——读《水浒传》有感 近日,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末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地歌颂了农民的革命斗争。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
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是多么让人神往啊
他们就好比刘备、诸葛亮、关羽、孙悟空……一般,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
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
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
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
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
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
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
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
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
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
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
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
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
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
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
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
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
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
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说明人刚出生时是纯洁无暇的,但因接触了社会,性情便大变了。
说得好听点,是与时俱进,说白了,就是与世同流合污。
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所生活的时代,迫使他屈服于世俗的淫威之下。
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人格,都有自由,没有人是不该存在的,也没有人是上天特别眷顾的。
既然你来了,你就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只有一件破旧的衬衫遮羞,你也可以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一样,尽情吮吸新鲜的空气,享受生的喜悦;即使你目不识丁,你也可以和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问心无愧地接收光明给予的慷慨礼物;即使你的身体有缺陷,你也可以和舞蹈跳得最好、歌曲唱得最甜的艺术家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秀出另一番风味,感受被鲜花的芬芳环绕的陶醉,接受在节目结束后仍源源不绝的掌声与欢呼声。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著名长篇小说《唐·吉诃德》(1602~1615)是塞万提斯的代表作。
小说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柯德·德·拉·曼却》共2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
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近700个,描绘的场景从宫廷到荒野遍布全国。
揭露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腐朽,展现了人民的痛苦和斗争,触及了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诸方面的问题。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吉柯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世界文学中的著名典型人物,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也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广度上,在塑造人物的典型性上,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本书堪称经典,但是最好不要带着那么严肃的眼光去看,因为这本书在出版后一大段时间内属于地摊读物,他的价值也曾被认为仅仅是“逗笑”(塞万提斯不学无术,不过倒是个才子,他是西班牙最逗笑的作家—当时人语),不管曾经遭过什么评价,这本书确实很逗笑,我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
这本书言语轻松活泼,似乎每一句话都是信手拈来而又很贴切,但不是那么精确,甚至情节的前后衔接都很随便,以至于出现不少漏洞,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书的吸引力,这本书有一种来自民间的活力,如果你和一堆淳朴的乡下人扎堆开玩笑,就能感受到这种暖和的,自然的活力来。
作者塞万提斯正是这种社会低层的角色,他是个伤残的军士,被俘当过奴隶,其间带领弟兄们几回逃跑,都被抓回来。
被人赎回来之后,一贫如洗,写作也没有让他脱贫,还因为无妄之灾坐了几回牢…….最后得水肿病死了。
死后,人们也不知他的确切葬处。
堂吉柯德,一个乡下绅士,读骑士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把书中骑士的种种行为付诸现实,他以利相诱,居然说动了邻居桑丘去作他的奴仆,这样,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就开始了这部“伟大的信使”。
在历险中,和别人交谈,只要不涉及骑士道,堂吉柯德头脑清晰,见识高明,他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品德,堪称骑士典范,他一心追求正义,和想象中的敌人“作战”毫不畏惧,连命都不要,他坚信自己应该扶助弱小,但事实上,他往往给别人添乱。
他捍卫纯洁忠贞,痴心不悔地坚守着自以为是的爱情,而他所谓的“情人”是个粗壮的村姑,压根不认识他。
他在想象的世界里生活,历尽挫折而不后悔,认为这只不过是“魔术家捣的鬼”,还不断给桑丘打气---骑士总是要历尽各种艰险,才能成就丰功伟绩的。
而桑丘呢
他是个只看见眼前利益只顾自己的农民,因为堂吉柯德许给他种种好处,他才跟着去当奴仆的,他满足于口腹的享受,对堂吉柯德的各种奇思异想不断戳穿,对他的清苦生活满腹牢骚。
“天上飞的老鹰,比不上地上跑的母鸡。
”他凭常识判断处理问题,总督居然当的不错,当然,后来他觉得累,不愿了。
主仆二人的历险,略似《西游记》当中的唐僧师徒四人的历险,只是前者是现实世界为背景的荒谬,而后者是以神话世界为背景的奋斗。
这另人想起信仰的问题,信仰是遥远的,如远方的灯火。
而眼前的世界,局限于经验,是感性的,浅薄的而或许是“正常的”, 桑丘就是一个没有理性,光知道享受的傻子,主仆二人看似矛盾,实际却不可分割。
堂吉柯德的理想固然可笑,可是谁又能笑话他呢
如果一个人有点使自己激动的理想和信念,是不是比堂吉柯德的游侠梦更加真实,更加高明一些呢
如果不是,想做桑丘,满足于眼前的快乐,又有谁甘心这样呢
简单来说,拿当时的一个笑话来结尾吧. 西班牙当时的国王在王宫阳台上看到一个学生一边看书,一边狂笑,就断定这个学生一定在看《堂吉柯德》,否则就是个疯子。
果然,那家伙就是在看《堂吉柯德》。
作者和他笔下的堂吉柯德一样,是一个悲剧人物. 读《雷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
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
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
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
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
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
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
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
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
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
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
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
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
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
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
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李炎光散文读后感
[李炎光散文读后感]作家书简 关于李炎光散文的通讯 李炎光同志:您好
新年快步小跑来矣,转眼千万人家将是迎春鞭炮叫响的好日子,李炎光散文读后感。
热爱生活的人们,总少不了一个“忙”字,有的忙于杀年猪,有的忙于搬家、讨堂客,有的忙于观察股市行情风云,有的忙于在超市选购年货、给儿孙添置新衣裳。
那么,阁下正在忙些什么
我猜想,洗萝卜,熏鱼虾之类的事情,您会委托夫人全权办理,您这个嗜墨如金的人,也许还在读文章、忙写作,在您眼睛里,、、、冰心、以及年龄不差多少的文艺家,都是些人间天上不可或缺的“精英”,仿佛没有他们存在,这芸芸众生之中,就会失去几分鲜活的新春气息。
因为您早就认定了文学本来就是营造春天的雨露,播种阳光的神圣事业。
所以,你既选择了文学,日子就一直过得有滋有味;所以,一年到头,日以继夜编文学刊物,参加上上下下的采风或研讨活动。
甚至晚上做的梦,也是许多“之乎也者”或“的吧呢呀”构建的美好境象吧
文学美神,是宠爱您这种对文学虔诚的信徒的,对于那些只以文学为名利敲门砖的雅士文匠,她是视为异已,不会感兴趣的。
想想看,您若是缺失这份虔诚,您的作品,能选进、、等重要选本吗
那种种颇有影响的奖项能落到您李炎光头上来吗
那么,让我祝福您,新的一年更忙得快乐些吧,忙出更多的创作成果来。
诗人海涅是每年的夏季都会“脱茧”,要精心“孵化出一个漂亮的蝴蝶来”的,愿您牛年四季也放飞出许多出自纯净心灵的美丽“精灵”来,获得更好的创作收成。
人活百岁,即三万六千个昼夜,其实创作最宝贵的阶段,是在您这个年富力强的阶段——能饿能胀,能熬夜也能奋发攻坚,即使有了点小小感冒,打几个喷嚏,喝它一碗开水也就安然无恙了。
所以,牛年就得以“牛”的精神,去开拓自己的事业,创建神圣事业的新辉煌。
鲁迅先生提倡“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来做人,作文,我是十分敬崇的。
作家诗人之所以应当受到社会尊重,并不是他们拥有什么黄金桂冠或天文数字的私有财产,而是因为他们创作的作品,有益于社会进步,文明发展,能推动新的生活向着更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能弘扬正义、善真之美,能批判愚昧的积俗和束缚人类进步的某些顽症。
雨果说得好:“人类有一个暴君,它就是愚昧。
”倘若社会出现种种麻醉人类健康心灵的思想垃圾,文人给它叫好,那文人就成为愚昧的吹鼓手了。
文人的作品,能有化解愚昧,开启人们美好心智、呼唤人们良知的功能,才无愧于社会对于文艺的信赖和关爱。
我们的文艺是“二为”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永远不会过时。
其实,一切公诸于世的文学作品,都属于作家诗人人格魅力的化身。
对于国家民族兴旺置于不理不问的人,是不可能在关健时刻像魏巍同志那样写出来的。
他们只乐于咬文嚼字写自我的哀愁杂感,而伟大诗人却有自己作诗的宗旨:“诗人啊,你该欢乐和自负:在我们时代的耻辱面前,不要垂下你顺从的头颅,读后感。
”他一直是“用正义的讽刺描绘种种恶行,并向后世揭露当代的世风”,他曾经说:“我宁愿自己的作品长生,而舍弃我的灵魂永恒。
”所以,的作品不朽,普希金也千古不朽
屈原、杜甫、陆游、鲁迅等,他们的作品,天长地久地在净化中华民族子孙的灵魂。
益阳人民为什么热爱先生呢
同一个道理,因为他遗留给社会人间的优秀作品里面,充满了千千万万老百姓认可的大爱之心,他是人民的作家,而不是什么皇帝御赐过桂冠的“状元郎”。
作为散文作家的您,能获得多种奖项,同样是因为您的散文,有益于我们这个时代文明的健康发展,您的道德底线是热爱生活的,热爱国家民族的,所以,您在掌声里生活得大忙而日渐愉快,经常笑口常开。
因参加同志百年诞辰纪念活动,有幸在去年中秋节这一天,我又一次见到了邹岳汉、姚时珍等等见一面而难忘却的益阳新老文友。
此地是水竹之乡,才人甚多,譬如杨友今一版再版发行的,就是这块宝土的才子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还有郭辉、春来等同志的作品都各有自己的艺术特色,“退下来”的老主席伍振戈就是一个学识渊博的文艺理论家和优秀散文家。
益阳山水的灵秀焕发本土春秋的繁茂,正因为斯,这块宝土常是人杰地灵。
更高兴的是,阁下也是这支队伍里面一名十分活跃的文友,愿您努力,并祝您长跑下去,创作出更多更美新作品来奉献给新时代。
话说回来,具体一点谈谈我对您散文的读后感想,但愿我这不是什么应酬话,而对您今后创作“升华”有些参考价值。
我从《奉节拾级》、《大码头忆旧》、《徜徜大足石刻》及《游棒槌山》来看,觉得您擅长工笔画式的描绘生活状况及人物形态、心理活动。
这种“工笔画”功夫是可贵的,能形象地再现万物的灵气和形状,才能把情境,物境、意境的质美艺术地表现得引人入胜。
这些散文,令人赏读起来,往往感到真实、可信,且又洋溢着红了的枫叶那种秋香味儿的诗意,虽然调子冷静,但它们潜在着一种纯真的美感。
尽管属于真实现状的写照,但它们是阳光折射出来的画面,而不是傻瓜照相机拍摄出来的风景图画,作者所表现的画面美,都是作者由衷挚爱的,而不是牵强附会涂抹出来的不协调的色彩。
由此可以想到,您能连续获得2005至2007三届中国散文精英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评委们称得上“伯乐”先生。
近些年来,林非、王宗仁等同志在这方面的苦心努力,是很值得推崇和尊重的。
在阅读您的散文新作当中,最振动我心弦的是《第一次出国》和《同学》两篇散文。
从中可以预感到您散文创作将有大丰收的可能,因为您把一个掷地有声的“情”字写得不同寻常。
任何人的散文,我们都不宜求全责备。
“日月挟虫鸟之瑕,不妨丽天之景”。
我们主要的是看作者能否把一个“情”字写透。
当然,要写出美文来,还得作者有生活阅历,见多识广,且有才华,有那种“笔含春雨写桃花”的才质,文章才会显耀着感人至深的“情”,这叫“三分春色描来易,一段伤心画出难”啊
你这两篇散文由于写的“自身真阅历”,它们令人可信。
而且您做到了“秀语有骨”很少有故作文雅的描写,能在立意方面有画龙点睛的笔墨。
本来,要做到刘勰所云“谈欢则字与笑并,论戚则声共泣偕”是种高难度的功夫,但我在您《第一次出国》和《同学》两篇文章中都感觉到了。
“算了吧,大家少说几句,人生在世,谁能没个闪失呢
您愿意掉队吗
”“……阿芳清点人数才发现您丢了,坚决要把您找回来……”,这种人性之美是何等的善良美丽啊
这样一个“阿芳”,不管他是天仙或是凡人,更不管他是哪个国家的公民,他不仅让李炎光永世难忘,同样也会让读者心灵的原野兴起一阵和煦的春风。
至于《同学》,更是一篇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的散文。
它凄美动人,它耐人寻味,它叫人品读之后久久不能平静,作者对现实生活没有作任何褒贬评议,可是无声胜有声,它清清白白地展示出青丝白发两头之间岁月的嬗变和大变化,这一段历史的“河道”并不太长啊
在巨大的变化中值得人们思索的东西却是太多太多,成绩与问题俱在,是与非议论甚多,但真能说得清楚的是存在的事实,于是尊重事实的作者在历史的这段“河道”上拾起一枚小小的“卵石”,沉着地以羊毫小楷一笔笔描绘这枚“卵石”上时光留下的“青苔”,画出了有情有声有色的一帧水墨画来,供人们欣赏和思考。
这样一来,这一帧“画”,也就自有它美学品位价值了。
好文章是花,是引人向上的精灵;好文章也是药草,它可以疗救人精神上的毛病,甚至可以治疗流行的愚症。
今古明月一个样的美丽,而古往今来许多优秀文学作品也一直散发着陶冶性灵的光辉,所以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会象皎皎明月那样可爱。
好了,“明月”在天,凡人在下,年关在即,就此搁笔吧 〔李炎光散文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写以下书的读后感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