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不能让我安静下来》读后感
拿到这本书,凌宝立即被封面上贝贝那可爱的卡通形像给吸引住了,再一翻里面,整整两页,都是贝贝在说话,那手舞足蹈的样子一下子让她乐了,嚷着让我给她讲这个故事。
这是一本教孩子们学会倾听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贝贝,她是一位可爱、精力十足、十分喜欢说话的小姑娘。
贝贝是个小话匣子,她可喜欢说话了,总是说个没完没了。
早晨,上学的时间快到了,贝贝还没吃完早餐,妈妈着急地说:“贝贝,别说话了,快吃饭吧。
”上课时,老师批评她:“贝贝,不要说话,好好听课。
”看电视时,哥哥说:“贝贝,求你别再说话了,我都听不见电视的声音了
”刷牙时,爸爸也叹气:“贝贝,别说话了,好好刷牙。
”图书馆里,大家都在安静地看书,贝贝也停不住嘴,仍在说话,小朋友们都扭过头来看她。
这样爱说话的一个小姑娘,接下来会有什么故事发生呢
终于,在一个阴沉沉的早晨,贝贝因为讲了太多的话,嗓子发不出声音了。
贝贝闷闷不乐地吃着早晨,可是,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吃很久,而是很快就吃完了。
而且,她还有时间来完成作业呢。
贝贝惊奇地发现,这个早晨真顺利
一整天,贝贝都闷闷不乐。
可是,上学的路上,贝贝发现好朋友娜娜讲的笑话真的很好笑。
在学校里,贝贝完成了所有作业,还因为认真听课,得了一颗金色小星星,她高兴极了。
到了晚上,贝贝和哥哥一起看了一部妖怪电影,贝贝发现,哥哥说得没错,这部电影真的挺好看的。
接下来,贝贝很快地刷好了牙,换了睡衣,躺在床上等爸爸给她讲故事,她比平时多读了两本书呢。
第二天早上,贝贝醒来,她感觉特别棒,她又可以说话了,她迫不及待地冲下楼,说道:“娜娜是个特别有趣的朋友
金色小星星是最棒的奖励
我好喜欢看妖怪电影……可是,我要先吃早餐。
”贝贝终于可以安静地吃早餐了。
后来,贝贝还是喜欢说话,也总是说个没完没了,不过,大家都喜欢听她说话了,因为,她在给大家讲好听的故事呢。
而且,贝贝也乐意听别人说话了。
就这样,贝贝学会了倾听。
故事就是这样,简单的小故事,却寓含着让孩子学会倾听这个主题。
这本书,虽然文字不多,但里面的插图特别有趣,通过图画,我们能读出里面包含的许多信息。
比如贝贝刷牙那一张图,贝贝拿着牙缸说个没完没了,而旁边爸爸手里的牙膏都已经挤出好多了,差点就掉下来了。
这样一个简单的小细节就能把贝贝爱说话直观地表现出来,真可爱。
而且,书中的故事前后照应,图片也对比分明,孩子听到最后,看到最后,会有一种强烈的对比,从而加深了对这个故事的印像,也更能理解“学会倾听”这个主题。
这本《安静点,贝贝》,相信能让孩子们在故事中学会倾听别人,在故事中得到启蒙,从而在入园前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为入园做好准备。
安静下来的夏天读后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下面提供读后感的一般写法方法: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
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
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
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
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
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
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
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
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摘取其中的某一点做文章。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安静龙应台的读后感
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影渐行渐远。
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目送》中扉页上的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平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
这里的“我”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
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
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炉门,消失在火焰中。
文中没有歇斯底里的情绪,但却让你有哽咽的滋味,让你体味到隐隐的悔恨与哀伤。
从小到大,从上学到上班,每一次的启程,都有一对关切的眼神在背后凝视着。
是因为越来越独立了?还是越来越忙碌了?甚至有时连再见都没说就走。
时间越来越紧,脚步越来越急,但我们是不是从未想过,能与父母相望的日子也在一天天的在减少?难道真的要经历作者在医院目送父亲的那一幕,我们才能顿悟吗?我们无法医治父母身上的病痛,我们也无法阻止生命进程的客观规律,但我们至少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他们;孩子们固然要长大,总有一天要张开翅膀飞翔,但我们至少可以在他们年少的时候多一些爱的呵护,我们可以以身作则,教会他们更多的生活技能,更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少些应酬,多陪陪家人,放却一些无谓的纷繁杂乱,多关心你身边的人和事,善待他们,这样当你一次次面对背影的时候才会释然。
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
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
联系到老师教育学生,“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真是有道理。
孩子终会长大,他们终是要独立地面对生活的种种。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一篇感人的文章的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摘抄一篇作文里的好段,200字,并写100字的读后感,写摘抄文章的题目,好的加20分
读后感的写法 (摘抄)写读后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读出所读书籍或者文章的“眼睛”,它是你展开来写的基础、中心和出发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一讲里说过了,这里就不多讲了。
其次,写读后感,有它一定的规矩,有的书上把它归纳为“引、议、联、结”,四个字,象公式一样。
对于这些规矩我们不可以不学,考试时只要内容有创意,套用这种公式未尝不可;但我们也不要受其所限,写成千篇一律的“八股文”,也可尝试在结构上有自己的创意,有自己的个性。
但不管怎样,读后感也离不开“读”——对原文的引述、概括、评价等等,离不开“感”——自己的感想。
只要把这两个字表达好了,就是好的读后感。
怎样写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
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傅雷家书摘抄“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护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对一父子之间的通信,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得到如此多的认同,这就是《傅雷家书》不同于普通家信之处。
读后感看完《傅雷家书》后,我认为这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字里行间都体现出傅雷对儿子的爱。
《傅雷家书》中曾提到:“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地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是在做人方面还是在生活细节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贯穿全文都是想让傅聪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流露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儿女强烈的感悟。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许多父母只知道严格地管教自己的儿女,却忽略了与他们做朋友和他们交流的最好方法,他们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却不知道他们的这种做法只会使子女的心态扭曲。
有些家长盲目的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吗
他们有傅雷身上的品质吗
光学傅雷的一个“打”字,打得出好结果吗
于是孩子们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了在压力和恐惧下学习,孩子们的金色童年因此而变得黯然失色。
傅雷悟出来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家书中已相当多的篇幅谈美术,谈音乐,谈表现技巧、艺术修养等。
不管是傅聪去波兰留学获得国际大奖,还是后来赴世界各地演出,傅雷始终关注着儿子在音乐艺术道路上的成长,不时给予指点,特别是经常给他邮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和有关绘画,雕塑等艺术门类中汲取营养,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这本书以父亲的口吻循循善诱,读起来很亲切,既饱含了对儿子的深情,也有着父亲独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细细品味,不难体会到傅雷望子成才的良苦用心,他的家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傅聪前方黑暗的道路,引导傅聪走向光明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