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母爱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母爱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时间:2018-06-26 21:46

《母亲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母亲的呼唤》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一个母亲伟大而又细微的母爱是多么的无私。

她对孩子深刻的爱,令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篇文章的作者把生活中和妈妈一个个美好的故事娓娓道来,写出了一个母亲的爱。

从那一句“小蓉

小蓉

小蓉啊

”就能看出母亲对小蓉的爱。

虽然只有短短一句话,但它包含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千丝万缕的牵挂和关心。

我觉得,世界上母亲的爱有千万种,小蓉的妈妈就是一种。

其实,那都是方式不同的爱。

我的母亲也对我充满了关爱。

有一次,我和她在公园里走散了,她找了很长时间,却丝毫不见我的踪影。

她来不及歇一会酸疼的腿,就慌忙抹了把泪水,急匆匆地呼喊,终于把我找到了,妈妈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我的母亲和小蓉的母亲一样,都对孩子有浓浓的爱,有人曾经说过:“母爱是天下最无私、最伟大的爱。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也应该珍惜母爱,不要把她的爱误解。

母亲对我们做的一点一滴,不论是打骂还是说笑,都是为我们好。

文中的小蓉等到妈妈生病的那一天,才知道了自己需要妈妈的爱。

其实我们平时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真正离开了幸福,才懂得珍惜。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母亲的爱。

母亲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要感谢母亲,感谢她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因为她付出了,我们也要有所回报。

成长的桥读后感

[成长的桥读后感]成长的桥读后感今天上课的时候我读了一篇ㄍ成长的桥》,被里面的故事深深感动了οㄍ成长的桥》里面讲述了一个笨小孩成绩很差、有一次不小心从二楼摔下去进了医院,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父母用一声声的呼唤将他唤醒了,从其笨小孩音感受到这种父母之受而变的刻苦学习的故事ο\\\\'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在我们生活中,母爱的事情并不少ο就拿汶川大地震来说,一位母亲和他的婴儿被埋在废墟下面,儿子由于缺少水分变得虚弱,面对生存的考验,母亲毅然将自己的手指咬破了再把手指伸进婴儿的嘴里,当她看到婴儿贪焚地吸吮着自己的血液时,脸上立即变得欣慰ο就这样,母亲用自己的血液去延续婴儿的生命ο当婴儿被救出来时,所有的人都被这种母爱的伟大所感动,所有的人都流下眼泪了ο确实,父母之爱,就像一滴滴露珠,滋润了我们的心;父母之爱,就像一缕缕阳光,照亮了我们的未来;父母之爱,就像一张厚厚的棉被,温暖了我们的身体ο年轮像唱片,在心里揪放着悠悠远去了的往事,流滴汩汩的幽思心曲,成长的桥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篇文章交《成长的桥》作者是个笨小孩。

也许加上他的智商有限加上读书不用心,学习很差。

别人家的父母见了面总快自己的孩子如何了得。

我富么只能一边讪笑,一边借机脱身。

懵懵懂懂长到九岁,我的思想第一次发生转折。

那年,春天的花开的特别艳,尤其是窗户下花朵更是美不胜收。

我一手扳着窗户一手摘花,却忽略了窗户没关。

那要命的窗户开了,把我从二楼抛了下去。

仙人掌又火上加油落地诗,我已成了昏迷不醒的“刺猬”。

后来好心人把我送到医院,母亲听到消息后跌跌撞撞的跑过来,而父亲一脸煞白地跑过来。

那天医生差点下死亡通知书,父母握着我的手呼唤着我,就这样过了两天两夜。

那年期末考试我破天荒靠了全年级第一。

邻居说这一摔开了窍便聪明了。

只有我知道,是48小时的昏迷中母亲带泪的呼唤,父亲握我手的力量,从眼角滑落的中年人的泪水,那一刹那我长大了。

拿到成绩单时父母惊喜和欣慰,让我开心了很长时间。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智商高低对人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怎样的父母。

从懵懵懂懂到明白事理,只需要父母的爱,就像一棵树苗经过雨水的滋润也会成为苍天大树。

【扩展阅读篇】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

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读好原文“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格式一、格式和写法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读后感《成长的桥读后感》。

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

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

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

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

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

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

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

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

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

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

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

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我该怎么办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大羊陀与美洲bao读后感400字

[大羊驼与美洲豹读后感]妈妈:是谁制造了悲剧

  最近我和儿子都迷上了的动物小说,这些小说既有丰富的动物知识,又有起伏跌宕的故事情节,既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又能引发人对教育、科学、伦理道德的深入思考,大羊驼与美洲豹读后感。

  手不释卷的读完其中的,我和儿子都唏嘘感叹,并引发了对故事情节的争执和深入思考。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阳光为了创收,从国外进口了一公一母两只大羊驼,并且怀上了小羊驼。

可是好事多磨,驼生病死了,重感情的母羊驼香吐茶饭不思,造成腹内胎儿死亡。

管理员害怕香吐失去精神寄托也会香消玉殒,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就来个,在香吐临产时,给香吐蒙上眼睛,用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美洲豹替换了已经死去的小羊驼。

动物的智商当然比不上人类,香吐和小美洲豹都上当了,一个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宝宝精心呵护,万般宠爱,一个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妈妈,无限依恋,形影不离。

虽然她们一个食草,一个食肉,面貌和习性迥乎不同,但却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甜蜜的母子。

人类的智慧为人类带来了高额的利润,香吐和美洲豹强烈的种类反差和出乎意料的亲密,形成了极大的看点,令马戏团的票房急剧上升。

她们在舞台上是搭档,在舞台下是的母子。

香吐无限的怜爱,神情的舔舐,柔声的呼唤,美洲豹则跟香吐追逐打斗,嗷嗷着挂在羊驼脖子上撒娇。

一晃两年过去了,虽然美洲豹已经长成成年豹子,可是母子依旧难舍难分。

懂得多的管理员建议赶紧把母子分开,因为不及时分开,美洲豹就永远无法真正从思想上断乳,也永远不会成为健全“豹”格的豹子。

可是被马戏团长臭骂了一顿。

团长说:我们是马戏团,靠的就是这种有悖于伦理道德的热点卖座。

她们越是亲密,带来的利益越高。

于是母子继续天天在一起耳鬓厮磨。

可是好景不长,由于某位领导的横加干涉,节目被禁止。

失去了利益的支撑,羊驼香吐和美洲豹被强行隔开。

可是美洲豹已经错过了生理上的断乳期,无法适应离开羊驼母亲的生活。

他被关在笼子里,茶饭不思,虽然马戏团给他买来了一头漂亮的母美洲豹,可是它连最起码的动物间的爱恋都不懂,只是每天冲着母亲香吐的方向哀嚎瞭望。

引不起任何兴趣。

而香吐妈妈虽然也思念美洲豹儿子,但是却已经和马戏团新买来的驼结婚生子。

终有一天,美洲豹听见了香吐一声对小羊驼的呼唤。

它一跃穿过三米多高的围墙,急切的想投入到母亲的怀抱,没想到驼为了保护妻儿站在前边。

谁阻挡美洲豹见到日思夜想的妈妈,谁就是敌人,从小不曾杀戮过的美洲豹,在对母爱的强烈渴望下,一口咬死了横加阻拦的公羊驼,读后感。

小羊驼吓得躲在香吐的肚子底下,而美洲豹也想钻进妈妈的肚子底下舔舐打滚,小羊驼的恐惧和香吐对小羊驼的保护,强烈的刺激了美洲豹的心理。

他一口咬死小羊驼。

然后野兽的野性一下子变成脉脉温情,它亲昵的钻进香吐的肚子,挂在香吐的脖子上撒谎,呜呜的叫着,渴望得到妈妈的爱抚。

可是香吐亲眼看见自己的儿子美洲豹杀死了自己的老公和小宝宝,已经呆傻了,从此它不吃不喝,几天后,跪在地上,双眼望天,一命呜呼,死不瞑目,至死,它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读完,首先我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母爱所深深震撼,两个完全不一样的物种,只是因为人类的所谓智慧,让他们误认为对方是自己的,它们之间就会产生那么深刻的母子之情,让人由衷赞美母爱的伟大。

看完了,我搂着快一米八的儿子,心底默然产生一种母爱的柔情:儿子,你看一个食肉的,一个食草的,都可以产生这么深厚的母子情,分开了都这样痛苦,我们能经常在一起享受这份母子情,多幸福啊。

儿子则一边躲避一边面露坏笑的答应:嗯嗯嗯。

。

。

  其次,是对文章的悲剧结局,很是伤感,当我看到文章开头深深的母子情的时候,我沉浸在温情脉脉的描写中,心里都是美好的想象,可是最后竟是这样血淋淋的结局,是谁的错呢,也许是因为野兽的本性最终是野兽,弱者永远是弱者;也许是人类为了利益,不但扭曲了自己的心灵,也扭曲了动物伦理道德。

儿子追问我: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我回答不出来。

在科学几乎万能的现在,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利益

小闹,日记失败之后,不气嘞,读后感,作文

胡小闹日记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胡小闹日记》系列的书,其中有一本叫做《我爱你,妈妈》的书。

书中写了胡小闹和长安他们是死党,一个暑假他们参加了一支夏令营,认识了一个叫小小的身患重病的小女孩。

刚认识当天,小小突然晕倒了,两人大喊救命。

到医院小小被查出需要进行肝脏移植手术,可是她妈妈身体不适合捐献,医生给出了治疗的建议:1,每天暴走10千米;2,每顿饭只吃半个拳头那么大的饭团。

果然几个月以后妈妈的身体变得特别适合捐献,小小在经过手术之后回到了学校,认真学习,当上了学习委员。

她们的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幸福。

这都是因为她妈妈的那种大爱无疆的浓浓母爱,我想到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医院看病整夜不睡,守护在我的身边。

胡小闹日记读后感3篇。

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来报答我的妈...

狼王读后感400字

1.《狼王》是一本给坚强勇敢的男孩的书。

讲述的是一个叫柯勒的小狼在充满生机又时刻隐藏着危险的大草原中经历了少年时代的挫折,在困境中顽强成长为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狼王的故事。

柯勒的成长被作者凌岚赋予了人性化的内涵,在它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死亡、弱肉强食,困难和挫折,还看到了顽强、努力和永不放弃。

在这个成长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许多感人而励志的情节,人生的真理。

如柯勒在遇到雪崩频临死亡又意外生还时的感悟:“是奇迹吗

是上苍的垂怜吗

不是,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意外和巧合,没有天生的幸运儿,也没有倒霉鬼。

柯勒所获得一切都是它自己争取来的”。

又如柯勒虽然羡慕金雕能够自由飞在蓝天上,却也切切实实地明白“能拥有那样矫健的身手,能够自由地翱翔在蓝天上,需要付出什么样的惨烈的代价”。

作者像男孩们展现了一个永不放弃的精神。

激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要勇于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坚持到底。

这样才能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子汉。

2. 狼王》,掀开扉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雄壮的公狼对着月亮仰天长嚍的画面。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幼狼柯勒的成长历程。

在寒冷的冬季,幼狼柯勒在父母双亡后,又目睹了同胞兄弟饥寒交迫而死,决定离开出生的小树林,到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去生活。

他碰到了狼王卡斯梅的狼群,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

可是因为年小休弱,它被大家排挤,它又萌生了出走的念头。

它出走的途中,掉进冰窟,遇上雪崩,都通过奋力自救奇迹般生还。

经过一次次生死,柯勒逐渐成长为一只具备狼王优秀品质的年轻公狼,又回到狼群。

卡斯梅意识到了他对自己地位的威胁,他向柯勒发起了挑战。

柯勒没有应战,真到族群里的公狼沙尼亚杀害了卡斯梅一家,柯勒才打败沙尼亚,做了狼王。

柯勒有什么当狼王的品质呢

为什么他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

因为柯勒隐忍,在什么时候隐退忍呢

在小时候,族群中其他狼欺负他时,他隐忍。

长大后再回到族群,尽管自己有了向卡斯梅挑战的实力,他仍不张扬,这是一种难得的品质。

柯勒还坚强勇敢,他为了救出同伴,敢于向比自己大几倍的洞熊挑战,这是一种勇敢。

他在自己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不懈,永不放弃,逃过一次次劫难,这是一种坚强,柯勒还善良,富有智慧,不畏强敌。

。

。

。

这些品质足以当一个优秀的狼王了。

可是他为什么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

因为柯勒已经经历了几次生死考验,狼群的稳定和祥和是他所希望的,他不去追逐那些虚夸浮躁的东西,之后打败沙尼亚做狼王,也是为卡斯梅报仇,让狼群能有更好的未来。

我应该学习柯勒的优秀品质,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坚强勇敢沉稳地面对困难挑战,永不放弃的精神参考: 你可以打开链接自己再看看

小熊焦尼读后感300到400字

母爱无垠——读《小熊焦尼》有感 800字母爱是什么

母爱是宁静的港湾,让疲倦的游子得以停靠;母爱是温暖的寒衣,为子女遮风挡雨;母爱是明亮的指引灯,永远照亮孩子前进的方向呀

“母爱无言,母爱无垠”啊

我阅读完《小熊焦尼》这本书后,心中感慨万分,有着说不尽的感动,深深被慈母情震撼了。

《小熊焦尼》讲了小熊焦尼打小就身体不好,脸色蜡黄,有消化不良症状,四肢很细,一条腿还残疾了,身体十分羸弱。

于是可怜的焦尼多了一份焦躁和任性,总是哼哼唧唧的,脾气很差。

面对幼小的孩子,他的母亲弗兰卡一开始总是放任它,任由它狂欢。

而当焦尼遇到危险时,弗兰卡会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平时慈祥而亲切的母亲会发出全身的火焰,让自己变得强大,让敌人看到她觉得恐怖。

然而再强大的母亲终归有一天会离去,于是母亲弗兰卡在孩子一天天长大后选择冷酷,让小焦尼学会坚强。

有一天,他们遇到了一只“怪兽”——灰熊,弗兰卡一边与灰熊周旋一边提醒焦尼爬树求生,但小焦尼一直呼唤着,请求妈妈的帮助,而弗兰卡始终没有救它。

在求助无忘后,焦尼明智地停止了呼叫,仔仔细细地观察好周围的情况,凭着自己的聪明机智逃脱了险境,那刻我对它钦佩极了。

在一次次的独自面对困难中,小熊焦尼终于摆脱了对母亲的依赖,变得强大,也能开始保护身边的亲人了。

我们的母亲对待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用心良苦呢

记得以前,每次都是妈妈送我来上学。

升入四年级了,妈妈对我说自己背书包上学,我没有埋怨妈妈,明白这是妈妈在历练我生活的能力。

许多母亲因为担心孩子承受一点点危险,放弃了孩子很多锻炼成长的机会,把孩子培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皇帝。

的确,母亲都是爱孩子的

但我们应向弗兰卡学习,让孩子学会独立自主,适当时对孩子放手,这才是真爱

是啊

呵护和放手都是母亲的爱

母爱是伟大的,是用心良苦的,更是无私的。

是母爱让我开心快乐,是母爱让我茁壮成长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更加体会到了这句诗的内涵。

母爱无言

母爱无垠啊

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