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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给狗吃读后感

时间:2014-04-06 23:15

任正非:面子是给狗吃的读后感

你好,如果要是说让你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首先你要找到这篇文章,所以你如果让别人去写了读后感和你自己读完以后的真实感受的话是不一样的,所以你自己去找一下。

贪吃狗的读后感

[贪吃狗的读后感]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里面有许多有趣的寓言故事,有《天文学家》;《天鹅》;《马和鹿》;还有《贪吃的狗》等等,贪吃狗的读后感。

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我看了之后都让我懂得了一个个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是《贪吃的狗》主要讲了一条非常饥饿狗,一天它寻寻觅觅大半天终于在一户人家的围墙外找到一块肥肉,高兴地赶紧往家跑去,舍不得在路上把肉吞下去,生怕别的狗抢走,想回家慢慢品尝,读后感《贪吃狗的读后感》。

路上,它走过一座小木桥时,桥下的河水清澈见底,低头时他见到水中也有一条狗跟他一样大也正看着他,嘴里也衔一块肉,这时岸上的狗心里在琢磨着要是把水中的狗的肉抢到手不就多了一块肉了吗

回家就可以大吃一顿......于是,岸上的这条狗凶神恶煞的盯着河里的狗大吼一声嘴巴一张肥肉就掉进河里了,可河里的狗好像对他一点也不害怕,只听“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河水很深他根本找不到那条跟他一样的狗,它只好挣扎着爬上岸可惜的是他辛辛苦苦找来的肥肉却被河水冲跑了。

原来这只是自己的倒影,这条狗爬上了岸低着头想着......,无奈只好空手而归了。

我读完这篇寓言故事之后使我感触很深,使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太贪心,贪心人的没有好的结果,到最后还是两败俱伤一无所获的。

  〔贪吃狗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一个女人和一条狗读后感

红色年代的荡气回肠 到头来是为了 婚姻里面 最美的平凡 九段感情 四段姻缘 三种关系 只有爱得执着 才会爱得很笨。

  他和她的结合是个错误。

阴差阳错地怀了孩子,他不得不和过去的恋人分离。

她是满心欢喜的。

她第一眼看到他就深深不能自拔。

他俊逸的侧面,秀气的小楷,温柔多情的眼睛,分明的棱角。

她年方十八,是个俊俏的小花旦,精神十足,话剧组的台柱子。

  他知道他是惹女人喜爱的。

他只需要用一个女人来招架另一个。

女人们也把他当成思慕的对象,从他那里得到些梯己的感觉。

他只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这些女人很聪明,知道与他白头偕老是危险的,不会真正地爱他。

那些环绕在他周围叫他“欧老师”的女人,文革时都举起拳头喊“打倒”。

他不停地寻找志同道合的爱人,至死不渝,却从来不屑于嫉妒她,从她身上找不到他想谈话的对象。

他越逼性子越急,有一股较真的劲儿,为此树敌不少。

而她总是以冲锋陷阵的精神维护着他的健康和尊严。

她此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虏获他的心。

他被派去盐碱地时,对她一丝丝的依恋也能让她心满意足。

  她是个有着拗劲儿的女人。

一旦爱上就不能自拔不会放弃。

为了她,她可以像个泼妇一样地骂,可以在饥荒年代去捉蛤蟆,可以不顾面子地去争主角,为的就是得到二十份水煮和四两白糖。

她陪他走过批斗台,陪到盐碱地,陪过他长癌症的日子,陪到她成为一个身材走样的老女人。

她这样巴心巴肝地疼爱他,他每一次回来柔弱的样子总能让她心生爱怜,她爱他的弱点,他的纤毫。

她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会真对他好,会拿他当致命的心爱,就是有也不可能从一而终。

从一而终地爱这个,总是在闷声不响地闯祸,太不容易了。

她希望女人们都倾慕他,但他和哪个女人打得火热她又嫉妒得发狂。

她想要他的一份嫉妒,他只是回馈她一点点,她就能心满意足。

  也许她是应该嫁给都汉的。

那个身经百战的。

后来做了副司令。

粗枝大叶但是细心。

只有一双手。

他可以给她实惠的爱情。

他可以做她的靠山。

她可以不愁吃不愁穿。

无忧无虑。

不需要和他在一起时的提心吊胆。

不需要猜忌。

不需要死心塌地。

不需要总是活在争夺他的心的战斗中。

不需要和他一起受苦。

她事事求于他。

饥荒时他送她生活必需品。

女儿闯祸时他一手撑住让她去了军队。

她们剧团门票卖不出去要指望他带着士兵们捧场。

都汉是有情有义的人。

也只有他能永远地爱她。

一次生命,一次恋爱。

活到老,爱到老。

她在他眼中永远是那个舞台上精神十足的小姑娘,一朵花。

  而他也也许应该和孙百合在一起。

如他所说的一样,他们情投意合,他们是心心相印的恋人。

结果他们分开。

悲伤却不心碎。

那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那些诗和书全在于她的举止言行中。

她不必显露聪明。

她明白她显露了就会孤立。

她才十八九岁,那样的精明和城府,又是一派潇洒浑然。

她被文革折磨成精神病,治愈后阴差阳错又见到了他。

她送来了蓝色的睡莲。

但她永远不会知道他爱吃的东西,为他制定食谱。

他们只能做精神上的益友,而不能做生活中的夫妻。

猫狗鼠的读后感(200-300字)不含概括,初中水平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

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

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

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

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

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望给个好评

朝花夕拾读后感之《狗 猫 鼠》主要内容至少300字

原文: 从去年起,仿得有人说我是仇。

那根据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

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

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

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

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

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

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

”它问。

“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

”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

”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

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

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

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

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

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

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

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

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

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

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

专图简易,何用礼为

……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

”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

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

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

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Allan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

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

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

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

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

猫是老虎的先生。

”她说。

“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

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

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

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

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

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

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

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

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

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

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

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

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

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

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

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

春后,你听到它“咋

咋咋咋咋

”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

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

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

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

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

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

这使我非常惊喜了。

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

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

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

“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

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

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

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

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

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

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

“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

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

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

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

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

”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

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初中狗急求繁星春水或湘行散记的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

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

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

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

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

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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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水浒传》里的杨志后的读后感

杨志是一个信奉“一刀一枪在边疆上博一个封妻荫子”的人物,黄河中失了花石纲,选择变卖家产贿赂上司,而不是直接落草为寇;王伦盛情款待,给足了面子,也不为所动;英雄落魄汴梁街头,也不是说用块黑布蒙面去抢点银子来,只得满含心酸将祖传宝刀变卖,一个英雄,落到如此田地,心中痛楚,恐怕不是能用语言来表达的。

一个月大的小狗不吃东西怎么办

夏天天太热了,有很多狗狗都不想吃饭。

解决方法方法一、勤更换,多吃则腻有些养狗的朋友,发现自家宝贝特喜欢吃甜食,于是总结出了规律,上午喂甜食,下午和晚上还继续甜食,您说能不腻吗。

所以即使狗狗对某道点心胃口再好,也请勤更换,比如周一、周三、周五甜食为主,而其余的可以咸食补充,如此掌握好节奏绝对能钓起它胃口。

另外,请掌握好少吃多餐的原则,狗狗一顿如果吃得太多太胀,往往难以快速消化,下一顿吃了少点很正常,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方法二、放几根肉条进去或许是动画片看多了缘故,总以为狗狗爱啃骨头,其实它何不常喜欢吃肉

所以我可以拿些羊肉片、煮火锅用的燕饺啊之类的烧熟后与狗粮拌均匀, 为的就是让它能看在肉的面子上多吃些狗粮,此招我百试不爽,狗狗总是一股脑儿的全部吞下,还美滋滋的呢,目的也就达到遇到古灵精怪的小狗,可能混合狗粮中挑肉沫吃,但据观察,多多少少的还是顺带吃了不少狗粮的此招也有需注意的地方,就是尽量让狗狗趁热吃、抓紧吃,因为肉中水分含量较高,所以时间长了会泡软了狗粮,幼犬无妨,但对于成年犬来讲可是不喜欢的哦。

方法三、尝试在狗粮中拌些肉沫和方法二相似,区别是不放水分多的肉沫,而改用牛肉干之类的干肉食品,其优势是不会沾湿狗粮,确实能大大改善狗狗的胃口。

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狗狗特容易从中挑出干肉,吃剩的总是狗粮,连挑带刨,搞得地板上都是散落的狗粮,因此使用这招时请不要用浅盆,最好改用大一些的食碗,这样可以防止外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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