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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伴美食读后感

时间:2014-11-12 00:24

一篇美文(不要太长)和一篇读后感(也不要太长)

一, 溪 水  覃锡之  透明的溪水,明净得就像母亲的眼睛。

  春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斑斓;  夏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浓绿;  秋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澄碧;  冬天,你疲倦了——合上眼睛,也停止了唱歌。

  你摄取蓝天的云朵、黄昏的晚霞、夜空的星星;还留下我儿时的身影。

  呵

这溪边沙沙作响的甘蔗林,带甜味的风,曾把我童年的梦吹拂

我躺在你的身边,感到靠在母亲胸膛上的幸福……  你是我们生活里的一支古老的歌——  你望见骑毛驴的迎亲的队伍来了,几支唢呐奏出悲哀的音乐;你望见几个壮实的汉子,抬着笨重的木棺来了,把老人送上山坡;你也听见:山脚下的独轮车,带着吱吱哑哑的声音,在贫穷的土地上呻吟而过……  如果没有你,谁给我们留下自然的彩色;谁给我们记载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呢

  透明的溪水,你给了我一双能够分辨色彩的眼睛。

  当我在你身边,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少年时,就不得不远行了。

  你像养育我的母亲一样,送我出山吧

  选自《中学生必读佳作》  [赏析]  文章开头把溪水视为“母亲的眼睛”,接着写出了春夏秋冬“眼睛”里流露出的色彩,这既是对溪水的歌唱,也是对母亲的歌唱,因为这溪水里曾“留下我儿时的身影”,曾让我享受过母爱般的幸福:她记住了山沟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了“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并把养大了的“我”送出了山去。

溪水是歌,母亲是歌,文章本身也是一支哀怨的抒情山歌。

  2.  摘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

又藏在何处呢

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读后感: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

又有什么收获呢

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

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

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

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东方美食读后感

四年级时,我学了一篇叫《去年的树》的课文。

  文章讲的是:树和鸟儿是好朋友,鸟儿天天给树唱歌,鸟儿要回南方时,答应明年回来还给树唱歌,可是第二年春天,鸟儿飞回来时,却发现树不见了。

他四处寻访,问了树根、门、小女孩,知道树被做成了火柴,于是小鸟信守承诺,对灯火唱了去年唱的歌,就飞走了。

  《去年的树》让我想起了宋庆龄的故事:一天,宋耀如一家刚要去伯伯家,他的二女儿宋庆龄想起了今天小珍要来她家教她编花篮。

宋庆林对爸爸说:”今天小珍要来我家,我就不去伯伯家了。

“这两个故事让我领悟到:做人要遵守承诺,才能有更多的朋友,不遵守诺言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谈吃读后感

[谈吃读后感]谈吃读后感中国有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谈吃读后感。

是的,“吃”这个字眼在中华文化中占了很大一部分。

据说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就开始对外传播饮食文化。

据、记载,西汉时,就通过丝绸之路同中亚各国开展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活动。

而更是把中国的饮食文化带到了日本,日本人吃饭时使用筷子就是受到中国的影响。

吃看似很平常,其实却大有讲究。

梁实秋曾说,三等人讲究住,二等人讲究穿,一等人讲究吃。

中国早在几千年前就在“吃”上下了许多功夫。

而当今社会,中国菜更是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粤菜、鲁菜、淮阳菜、川菜、户菜等,不同菜系,不同的人偏爱。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中国菜烹饪的方式更是花样繁多,蒸、煮、炒、煎、炸,红烧、盖浇等等,色泽鲜艳,令外国友人大开眼界。

这些全都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祖先们的聪明才智。

吃,也能吃出。

梁实秋所谈的吃,大多是北方菜。

从窝头、菜包、薄饼、溜黄菜、饺子、烧饼油条等,仿佛眼前是一桌,什么菜都应有尽有。

令人食欲大开,回味无穷。

我尤其记得这一段,“分盛在三四个小碗(莲子)碗里,每人所得不多,但看那颜色,微呈紫色,枣香,核桃香扑鼻,喝到嘴里黏糊糊、甜滋滋的,真舍不得一下子咽到喉咙里去。

”那份大家分吃核桃酪的温馨,在喉咙里黏糊糊、甜滋滋的味道,被他描绘得绘声绘色,仿佛在眼前般,呈现出美妙的景象。

我想他对家乡的怀念和回忆就流露在字里行间,对祖国的爱也深深容于笔中,就像中说写的“不管我们这一辈子吃多少回大菜,头发也不会变黄,眼珠儿也不会变绿。

”我们永远流淌的是中国人的血,无论我们身在何方,吃的是什么菜,我们最怀念的总是,“”,道理就深谙于此吧。

这本书,不仅带我游览了全国各地的美食,了解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更让我明白了,无论我们走到何方,最怀念、最熟悉的感觉总是故乡,吃着家乡的菜,眼泪也会落下来,读后感《谈吃读后感》。

《知堂谈吃》内容概要:该书选编了我国著名文学家周作人的一些精彩随笔、诗歌。

这些作品都有关饮食文化的内容。

尽管周作人在民族气节上存在很大的缺陷,但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确实是不容我们所忽视。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他到底是如何以独到的眼光的品位来论述我国的饮食文化的……《知堂谈吃》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友:全是半文言,看起来太不轻松。

所说的也没什么趣味。

不过是些客观的陈述而已,感觉太过平淡无味,没有美食的感觉。

虽然写的是吃,但是还是觉得不应归入美食书一类,归到随笔什么的还算合适。

个人还是喜欢《雅舍谈吃》的风格和感觉,比较轻松,生活气息浓些……知堂谈吃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读了好几本关于写美食方面的书,觉得写得好的有梁实秋、汪曾祺、邓云乡、唐鲁孙,看完让人有垂涎欲滴之感,色香味跃然纸上。

不过却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单从食品档次上说,唐鲁孙当列第一,毕竟是贵族出身,吃的好东西多,自然品味高人一头,食品的历史流传变化、做法等等说得头头是道。

梁实秋位居中档,他的文章文人气质多,精炼而又幽默,让人回味的时候不禁莞尔,自成一家风格。

汪曾祺和邓云乡乡土气息较厚,这和他们的经历有关,汪曾祺少年在家乡高邮,青年求学云南,一个穷学生自然没有多少机会吃得太精,而且他又喜好家常菜和家乡菜,尤其是第一次吃过的食物,多年后仍恋恋难忘,显得富于生活趣味;邓云乡成长与北京,与街头平民食物有不解之缘,吃得多吃的熟,感情深,同样的食物,在别的人眼里感觉一般,在他那里却是无上美味。

上面四个人在北京待得时间都不少,他们的文章中关于北京的食物比重很大,由菜及人及事,娓娓道来,让人仿佛看到当年的风物,感慨历史沧桑变化,有京派传统。

还有一个写食物的大家是周作人,不过我读过之后,对他写的食物并没有太多感觉,反而觉得他的文字平淡之中多有韵味,好比一杯绿茶,淡淡涩涩。

他的文章重点在文字而不在食品本身,文人气质最浓。

昆虫菜豆象家族读后感

文章述说了菜豆在生长的过从不会受到害虫犯,从不受害,有异于其他的豆类,而且口感软绵,味道甜美,产量很高,价格低廉,所以比人们誉为“植物性的肉”、“穷人的点心”,“上帝赐福的豆子”。

但在其故乡,有一种叫菜豆象的昆虫却在蚕食其成熟后并晒干的豆荚,吃得颗粒不剩,像一场天祸降临。

文中的菜豆在生长过程中并未受伤,只因为它将会在未来受更重的伤。

当他在辉煌后,伤害便纷至沓来。

所以我从中知道了:当上帝给理你一扇打开了的窗户,必会关上一道门。

反之,则是每关上一扇窗,必会打开一扇门;也就是说,当你在别人跌倒处辉煌,必在别人辉煌处受伤。

而且受伤的早比晚受伤好。

而我也有同感。

我是一个强于理科的人,所以我的数学很好,高于正常水平,至于语文么,这对我来说是个难点。

因为语文是中华民族经过几万年的精粹积淀而成,而且每天都在进步,自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意的掌握,而掌握它更是一件难得的事,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作文了,其极中华之精粹而一身,过程复杂,要构思、选材、下笔、造作、结尾、润色,而却还不能得罪人,不能出现真实的姓名,要自己造出几个名字,要不干脆就不出现名字。

写出一篇传世佳作就可以累死一个人。

所以我虽然尽力去写,也写不好。

所以说,上帝是公平的,对每个人的分配都不同,但各有所长,各有其短。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600字

如何写500字读后感一、格式和写法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

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主标题,下一行是《读xxx有感》,为副标题。

也可直接写《读xxx有感》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否则作文会显得空虚。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读后感500字范文篇一:《苹果树上的外婆》读后感  我一口气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公安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读完此书,说句悄悄话,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虽然我的外婆也特别好。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

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

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

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

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

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

有一次安迪想要骑马,可边上又没有马,外婆便想出一个主意去草原捉马,又教安迪巧妙有趣的捉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

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她是一个追求时尚的外婆。

简直可以与年轻少女媲美。

每次出现时都穿着紫长裙,套着白色衬裙花裤,穿着高跟鞋,拎着一个小花包,还开着一辆汽车呢

真是是时尚极了。

  这可真是一个奇特的外婆呀,相信每个孩子都会喜欢。

篇二:我的追梦故事——读《翻越远方的大山》有感 刘翔有一个梦想,就是翻越约翰逊,比他跑得快。

就因为他不放弃,坚持跑步,终于超越了“大山”约翰逊,有了更高的目标。

  我也有个梦想,就是当一名合格的老师,因为我当了一位合格的老师就可以教许多学生知识,自己也可以再学知识。

  我还要在平常生活中观察自己的老师是怎么教育自己的学生的,我要因为自己老师的教育考上大学成为一名老师,以后也可以教小朋友考上大学。

成为了老师,还要有耐心、细心、爱心等来教育学生。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就要从现在开始学习认真、努力,上课专心致志、目不转睛的学习。

  当我知道汶川地震中有一位无私奉献的老师,为了自己的学生逃出地震的现场,最后自己牺牲了。

这种精神是所有老师的榜样,所以更加坚定了我想当一名老师。

  我常常想我站在讲台前对小朋友讲课,可能有点累,可我就感到无比的自豪。

我相信,只要现在学习认真以后就可以当一名让学生骄傲的老师。

  我还要帮助山里的孩子读书,因为他们自己就渴望读书,可是没有练习本,没有课桌和椅子,也没有上课的地方,他们每天都只可以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去田里耕田干活。

所以我想成为一名老师去帮助他们。

  这就是我的梦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的一段故事,认识了一个奇怪的虫子叫“圣甲虫。

”  它属于一种食粪虫,身材小巧玲珑胖乎乎的,乌黑油量。

圣甲虫头部像戴了一个帽子,而且身上散发出一种微微的香气。

最好笑的是——它的食物竟然是动物的粪便

看完书我才明白:原来马、牛、羊等动物的粪便中仍留有许多未消化的残留东西,圣甲虫就把这些残留东西加以利用,慢慢吸收里面的营养,直到最后把营养颗粒消化掉为止。

  而且,圣甲虫一旦把粪球运进地窖中,就日夜不停地吃着。

并且后面还不断地排泄。

排泄物像一条黑色细线,如同鞋匠的细腊绳

哈哈,好玩吧

  圣甲虫真是一个有趣的虫子

它虽然成天与粪便打交道,但却赢得了一个美名----大地的清洁工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

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二)  今天抽时间将第一卷中的精彩段落摘录了下来,因为对着显示屏摘录文章实在是有些难度,而我又力求尽善尽美,完全翻版原文,所以很是劳累。

  昆虫记第一卷充满睿智的言论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或简单或复杂或精悍或宏大的实验反映出本能与智慧的区别,通过这种区别,反射出本能的真实含义。

  法布尔在怀疑返祖性、行为选择、生存竞争的同时,有选择地接受其中的部分理论,而使用这些正确的部分去攻击荒谬的“大部分”,使得达尔文也被反驳的无可奈何,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大意和想当然。

  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并不以乱世为其背景,也不以另一个权威为依托——当时的法布尔一直为生计问题犯愁,在一个和平而又愚昧的时代担当教师这一神圣的职务,并没有多大的前途;他的名声当时也并不响亮,只不过是植物学、昆虫学中的山野草民而已。

  这种真正的由灵魂而生的人文精神,难道不是我们现在最为缺失和渴望的吗

  昆虫记第一章读后感(三)  文\\\/朱雨晴  读《昆虫记》这样的好书,仿佛许多小生命在我眼前若隐若现。

它们好像骄傲地说:“我的本领大,你喜欢我吗

”  法布尔曾经说过: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

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

当我体会这句话时,好像翱翔在缤彩纷呈的天地之间。

  每当我读到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的时候,它那可怕的样子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感到恐惧。

特别是当脑海中浮现出它那凶猛的撕咬和狰狞的面貌时,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如果把两只雄蛛放进同一杯子里,它们就会进行角斗。

两只雄蛛沿着角斗场走了好几圈,经过最初的试探之后,它们就好像听到了发令枪声一样,现出腾腾杀气。

几乎同时,两只蜘蛛一跃而起,向对方猛扑过去。

它们各自舞着长腿缠住对方,顽强地用上颚的毒牙撕咬。

当两只毒蛛投入角斗时,厮杀更加惨烈。

最终失败的一方被胜利的一方抛出场心,头颅被撕开,成为征服者口中的美食。

  读《昆虫记》,就像亲身来到了神奇大自然,这里充满了无穷的奥秘,等待你去发现、去探索。

《昆虫记》这本好书,将陪伴着我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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