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懂就要问的400字读后感
看完这篇《告诉洛娜,我爱她》,令我震撼许久。
什么时候,还有这样善良得愿意牺牲自己一生幸福的男人,为了一个面临双亲惨死打击的失明女孩又将失去战场上的未婚夫,代替战友给了她一生的幸福,而给至爱的女友寄回的却是一张阵亡通知书。
只是在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刻,喃喃地,清晰地念叨着“告诉洛娜,我爱她
”这一让子女们不明就里的话。
后来通过母亲的帮助,在父亲一个隐匿的抽屉里,一封被父亲珍藏多年的照片和信件才让大家明了整个事情的真相。
他和初恋女友---当红的歌星洛娜的定情照,后面附着他的一首小诗“在亲情路途,我将依最初的许诺,陪伴家人慢慢走过,亲爱的,你是我伤口背后的温存,将成为爱情永恒的远景
” 这一亲情背后的真相,令当时所有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尤其是母亲,那个至今不知道,陪伴她多年的这个男人其实并不是她曾经深爱的未婚夫,他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一个高贵的君子,他为了信守对战友的许诺而放弃了自己深深的挚爱,与她生儿育女,相依相伴多年,并将这个秘密永远地带进了坟墓,只是在临终的时候才吐露自己的心声“告诉洛娜,我爱她”。
当然,这样伟大无私的人品,不是一般人拥有得了的,正如他们的母亲所评价的,他的确是一个真正的君子,高贵的君子。
他在平淡的婚姻生活中,曾经为自己战场上的许诺后悔过吗
当他多年后偷偷去听初恋女友的巡回演唱,晚上在睡梦中轻轻地叫着“洛娜”这个内心深处难以忘怀的人名的时候,他后悔过吗
当然,一切都只是别人的猜测,一切都深深地埋藏在了这个有着金子般品质的男人的心底,诚实守信是男人最重要的品质,一诺值千金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句“告诉洛娜,我爱她”,就是这个男人这个丈夫这个父亲对爱、感情和责任的最深的理解
有没有《认得几个字》的读后感
《认得几个字》封底的黑板上写着“虽然只是几个字,却包含了丰富的文化。
我们的世界都在里面。
”这也可以说正反映了我读完此书的感受。
《认得几个字》这本书简单来说,是作者张大春向自己七岁的儿子和五岁的女儿解释一些字的含义,换言之,是教孩子认字。
而教孩子认字,其实传授阐述的是价值观、文化。
在作者的自序“你认得字吗
”中,张大春举了一些自己曾经误读误认的字,并写到“之所以误读、误写、误以为是,其深刻的心理因素是我们对于认字这件事想得太简单。
”……“认字这个活动应该已经轮到儿孙辈的人去从事、去努力了。
往往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心智开始萎缩,我们的语言趋于乏味,我们被口头禅包围攻占乃至于侵蚀、吞噬。
”书中共包含89个小故事,或者是由生活中某件小事牵引出某个字,或者是由某个字牵出某件事,因此读起来很有趣味,仿佛是看一部情景剧。
剧中主角自然是父子三人,但时不时也有昔日作者的父亲教作者认字的场景,而这又不是完全与现在脱节。
多年前没有搞懂的字或者自以为懂了的字,日后在于自家儿女操练的过程中重新认识;多年前父亲教导自己时的煞费苦心,在自己做了父亲后才开始了解。
家教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也确实是能让人感到最大满足的事情。
兄妹两个性鲜明。
哥哥爱发呆,小小年纪已经有了哲学家风范,比如七岁时问爸爸宇宙中最多的颜色是什么,比如用“妈妈认为值得买的东西你总是说浪费”来反驳价值观的唯一;妹妹情商高,爱讲话,还不会读书时自己编的故事就能让哥哥称赞,也能说出“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就没有不该做的事情了”这样有哲思的话。
随着张大春的娓娓道来,我们看到每个平日里熟视无睹的汉字其实都有着深远的历史,也有很多字在长久的岁月中因为人们的误读误认而获得新的含义。
这本书并不是以教人认字为目的,当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启发,包括作者所参阅的书籍和一些心得。
这本书更像是一部家长日记,里面也有普通家长的苦恼,例如孩子写字太难看被老师抱怨而孩子自己不以为意,因觉得孩子过分而下决心动“家法”,与孩子动怒而事后悔恨。
书中附了儿子张容四年级时的两篇作文,题为《成功》的作文写的是一家人参加“乐高积木大赛”意外获得第一名的经历,张容认为自己一家“并没有努力追求成功,只是比别人还要认真地玩”,所以“成功,有时来得真是意外。
”作者自序的结尾写到“你认得字吗
我只认得几个字,不过,还在学习。
”希望我们更多的人能有知道自己只认得几个字的智慧,和能够继续学习的勇气。
把一本书读100遍的人 没有一个不成大器读后感
凡是把一本书读100遍的人,没有一个人不成大器。
凡是把一本书读100遍的人,没有一个人不成大器70年前的中学生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就能够用英语上高等数学课。
今天,清华大学的学生阅读美国小学生的数学课本有语言障碍。
无论英语还是汉语,今天的硕士生,不如70年前的中学生。
70年前的教育,是“先念书、后读书”的教育,是四两拨千斤的教育——中学生花200小时学英语,一年而能读林肯传;今天的教育,是老师辛辛苦苦、满头大汗“替学生学习”的教育,是千斤拨四两的教育——中学生花4000小时学英语,7年而不能读安徒生。
那时候的老师,几乎没有人得咽炎;今天的老师,几乎没有人不得咽炎
那时候,培养人才的效率,与犹太人相比都毫不逊色。
西南联大几千人,留在大陆的有118人成为院士,去了台湾的成大器者并不比大陆少,去了美国的有世界级数学大家陈省身,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以及一大批美国一流大学的教授;燕京大学是一所教会学校,每年招生300多人,1919年创办,1952年结束,历时33年,前后共计9988位学生,产生了33位院士,91位学科奠基人。
清华大学梅贻琦校长感慨:“大学之谓,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
”今天的学生,从6岁步入校门,到二十一二岁大学毕业,一直都是考生——一个忙于做题而无暇读书的学生,不可能成大器;一个忙于考试而无暇读书的民族,不可能有希望
念书是修路,读书是走路。
用读书的方法念书,用走路的方法修路,必然失败。
许多人甚至有些老师,也不明白念书与读书的不同。
犹太人格言说:“学习就是重复。
”犹太法典《塔木德》说:“念101遍肯定比100遍要好。
”强调的是重复的价值。
《塔木德》还说:“只要把一本书念100遍,你就有能力读懂世界上的任何一本书。
”犹太小孩在12岁的时候,人人都把相当于《三国演义》那么厚的《旧约全书》读了100遍。
《旧约全书》不仅仅是圣经,更是一部文学名著。
美国政府为青少年开列了100本必读书目,排在第一位的是《独立宣言》,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旧约全书》。
在中国,把三国那么厚的一部书读100遍的人很少,大概只有三人:一位是巴金,把《古文观止》读了100遍;另一位是茅盾,把《红楼梦》读了100遍;再一位是苏步青,童年放牛时把邻居家一部残缺不全的《三国》读了100遍。
在中国,凡是把一本书读100遍的人,没有一个人不成大器。
犹太人人人把一本书读了100遍,因而人人都成大器。
犹太人的祖先在500年前就感悟到了这样的道理,将此写进了经典《塔木德》。
为什么把一本书读100遍,就能读懂世界上的任何一本书
为什么把一本书读100遍的人,人人都能成大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