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城的医生屠格涅夫读后感
《县城的医生》里角度有两个:是“我”,讲述了“我”因病城的旅馆里医生的治疗,并听他讲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事”,最后陪他玩了一会朴费兰斯(一种纸牌游戏);第二个是“医生”,他向“我”讲述了他与一个病重姑娘的恋爱故事。
在这里,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小说完全用第三人称叙述,从医生在法官家玩牌被请到离城20里远的地方看病开始,一直讲到姑娘的去世,以及医生后来的婚姻生活,医生的形象会否因此而有所改变。
我以为,屠格涅夫的处理,并非单纯出于叙述技艺考虑。
埋藏在医生心里多年的一触即痛的故事,他是不可能主动给法官、朋友或其他人讲的,它既是柔软的又是激烈的,凝聚了医生一生对真爱的祈求。
如果由作者以全知全能式视野来审视并公之于众,医生的形象便受到了损害。
但“我”是个刚好得了风寒,正在发烧的病人,我的这一“特殊”经历,勾起了医生对那段尘封的往事,于是医生把它捧出来重新咀嚼,重新刺痛那麻木的灵魂,这是枯燥、乏味缺乏激情的日常生活的心灵需要。
可知道,医生以后“也曾举行所谓正式的结婚......可不是吗
......娶了一个商人的女儿,带来了7000卢布的嫁产......这女人很凶,幸而一天到晚睡觉。
“ 医生是一个沉沦在枯燥平凡生活中缅怀过去激情岁月的人,或是在无爱的现实中寻找逝去真爱的人。
再者,小说最后,当医生向“我”讲述了他那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后与“我”玩了一会纸牌,这一情节,假如没有“我”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偏偏又是医生这一形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生是“很迟”“十分满足”地离开的,这无疑表明,医生在玩纸牌的过程中或赢来的两个半卢布中恢复了刚才痛苦的心情,犹如来时一样。
医生也懂得如何利用和治疗这块心病。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痛苦不可长久,否则人会承受不起这“重”,但也不可没有,否则心灵之田便会干涸。
由此看来,屠格涅夫采用这样的叙述手段,也是为人物服务的,它使人物更显丰富、真实。
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后感200字
:《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后感这本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人说话。
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
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
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
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
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
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
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
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就要数二丫了。
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
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
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这点使我非常感动。
篇二:《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后感在书店里看到一本书——《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便好奇地买下了它。
读一读,我从中明白了些道理。
有一天,二丫和她爸爸笑猫看到翠湖公园西门的卖报老人是个聋哑人,报纸怎么也卖不出去。
二丫心生怜悯,决定学会讲话,帮老人卖报
于是,它们来到公园的东门听听东门的卖报人怎么吆喝的,而且请了鹩哥当二丫的老师,教她学说人话
看到这儿,我不屑一顾:猫怎么可能学会说人话
我只记得有一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只猫学会了说“你好”这一个词,就只会说这一个词哦,还是千辛万苦跟着主人学了很多遍才学会的。
故事里的二丫也一样,跟着鹩哥学了千遍万遍,天天练,夜夜练,练得嗓子都流出了血,练得都发不出声音来了。
终于,奇迹发生了—— 二丫学会了讲人话
大家都很高兴,就连我也欢呼起来。
从此以后,二丫都会在公园西门,每天帮着老人吆喝卖报。
这件事轰动了全城。
偶然的一次,笑猫发现了每天的放学时间,女孩依依都会到医院里,给一直昏迷不醒的妈妈唱《鲁冰花》。
笑猫和二丫很想帮助依依,此时,二丫又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学唱《鲁冰花》
我的嘴巴张到了最大,心里也很疑惑:二丫好不容易学会了吆喝,唱《鲁冰花》她能不能坚持下来呢
二丫仍然跟着老师鹩哥学唱歌。
她唱的比老师还动听,因为这是从她心里流淌出来的。
学会了唱《鲁冰花》,二丫天天都跑到依依的妈妈那件病房里,夜夜都在唱《鲁冰花》。
不知过了多少天,依依的妈妈终于睁开了眼睛,依依哭了,二丫也哭了。
故事结束了。
我现在终于相信“一切皆有可能”这句话了——因为只要付出努力,再不可能做到的事也能做到
所以,一切皆有可能。
篇三:会唱歌的猫读后感今天,我带着伤心的泪水读完了《会唱歌的猫》。
我的耳边仍然回响着《鲁冰花》那凄美的旋律,令人心碎。
《会唱歌的猫》讲了笑猫的孩子——二丫,在看到翠湖公园西门卖报的聋哑人卖不出报纸的时候,一个小小的愿望,开始在她的内心生长。
她开始向小白家的鹩哥学习说人话,结果说的嗓子眼儿都冒烟了,出血了,最后嗓子哑了。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二丫会说人话了
在圣诞节的晚上,二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圣诞老人将她带到一间病房,让她用《鲁冰花》唤醒床上的病人。
二丫苦练了好久,终于会唱了《鲁冰花》,唤醒了沉睡的“睡美人”。
当我读到“依依双手捧着睡美人的脸:‘妈妈,依依想您
好想好想您
您快醒来吧……爸爸已经走了,您千万不要扔下我……’”这听了让人心碎的话时,我也忍不住流下泪。
读完了这本书,我要像二丫一样,乐于助人。
篇四: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读《笑猫日记 会唱歌的猫》有感前两天,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书。
这本书带给了我许多,有欢乐,也有悲伤。
这本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人说话。
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
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
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
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
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
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
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
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就要数二丫了。
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
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
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这点使我非常感动。
依依也是个很好的女孩。
自从妈妈出事后,依依每天放学后都会来到医院,为妈妈一遍又一遍的唱着那首凄美的《鲁冰花》。
并在新年里许下愿望: 我希望那些花骨朵,在冬天里也能开出美丽的花。
我希望花开的时候,就是妈妈醒来的时候。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多注意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并及时帮助他们,同时在帮助他们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真正的快乐
这就是快乐的真谛。
篇五:《会唱歌的猫》读后感在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其中让我深有感触、记忆犹新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中的《会唱歌的猫》,大致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笑猫的孩子二丫看到翠湖公园的东门和西门各分别有两个卖报的人,东门是声音响亮的人,他吆喝着“晚报——商报——西南都市报”,不一会儿他的报纸就全部都卖完了。
在西门的老人又聋又哑,一天过去了,他的报纸才卖出去了几张。
被二丫看见了,于是二丫决定帮助那个老人把报纸卖完,他跟鹩哥天天学着那句人话,练得都哑掉过,后来终于成功了,它在树上喊“晚报——商报——西南都市报”,老人的晚报马上就卖完了,一张也不剩。
人们以为是老人用了隐形录音机。
当人们知道老人是又聋又哑的,才发现是二丫说的,就这样二丫成了这城市中的名猫。
还有一次是依依的妈妈,在一场车祸中依依失去了爸爸,妈妈已重伤而成了植物人,为了唤醒自己的妈妈,他每天在妈妈的耳旁唱妈妈最喜欢的歌——《鲁冰花》。
二丫为了帮依依的妈妈,去练人话唱歌,唱《鲁冰花》。
后来也练得和依依唱得一样,护士还以为是依依在唱。
二丫每天唱把依依的妈妈治好了。
读完了故事,我觉得二丫善于帮助别人,先是让老人买完了报纸,在是让依依的妈妈醒了过来。
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
这也是我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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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十个故事梗概
前面的答非所问,我来帮你:1``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
2``回忆了保姆的淳朴善良。
3``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4``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5``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时的活无常。
6``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
7``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
8``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
9``《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
10``《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主要内容,要简短
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认识了福尔摩他俩合房子。
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
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
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
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
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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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31 浏览10812017-12-16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这集它是怎么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很简单 福尔摩斯通过在那个屋子里的一系列检查,得出了凶手的外貌:“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
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
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
” 因为福尔摩斯推断出当时只有两个人进入房间,而马车还停在院子外,这就说明那辆马车是凶手的(意思就是凶手是马车夫),然后过了几天(这几天包括华生在报纸上等寻物启事,福尔摩斯跟踪“老太婆”……) 最后福尔摩斯派贝克街小分队去马车公司(记不得怎么称呼了)找到外貌符合上面推断的车夫,然后和雷斯垂德将他一举拿下
这是过程
至于你说的“侯波在前文中我没看见被提到阿”其实提到了,福尔摩斯去询问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时候,警察说他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一个酒鬼在唱歌,这酒鬼就是侯波
写了这么多,我敢肯定是正确的,加分吧59 浏览2440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要简短的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
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最早写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2]的《血字的研究》, 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
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说连载,共包括《冒险史》、《回忆录》正续 [3] 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3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
《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
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 ,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
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尔摩斯探案集30 浏览37482019-06-12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 每章主要内容 好的话 我会加分 谢谢
每章哦
1、作者认识歇洛克福尔摩斯;2、作者试图查明福尔摩斯的身份;3、来了一封警方求助信,劳列斯敦发生一起惨案;4、经过现场调查,福尔摩斯确定了凶手的体型,并去案发当晚值班的警察兰斯家做记录;5、福尔摩斯将现场拾到的一枚戒指刊登在报纸失物招领栏,却引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据福尔摩斯试图跟踪,却遭失败;6、福尔摩斯继续追查,警察葛莱森却称抓到了“凶手”(抓错人了),与此同时,警察雷斯垂德报告另一人与一家宾馆被杀,已死去多时;7、福尔摩斯并没有去现场,而是向众人展示自己的调查结果,过了一会儿将乔扮马车夫的凶手骗到家中缉拿归案;8、凶手的供词;后面就是讲凶手的往事了;最后、总结13 浏览647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重要情节第一部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
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
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
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
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
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
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
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
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
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
贝克街21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
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
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
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
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
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
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
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第二部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
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
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
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
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
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
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
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
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
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
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
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
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
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
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
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
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
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
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
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
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
这一天已经是1881年3月4日了。
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
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
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
关键词是:戒指,药丸8 浏览78137评论亚久津捷2围观大神级回答
zhuozijun2妈呀 抄死我了,这样也叫简洁啊= =夺民剪刀腿1是霍普吧,笨蛋,警察查看全部37条评论评论两句37382下一条回答被赞2次精彩推荐血字的研究全本免费看,追读小说的神器,全站免费!海量小说同步更新,全站免费阅读!十万书库等你来看!全站无广告青岛神策科技有限公司广告 血字的研究_马上阅读_全本免费看_免费看血字的研究_七猫免费小说app,只提供免费小说,各类型都有,满足你的阅读需求!看免费小说,就选七猫!上海七猫文化传媒有..广告
小天才与傻大个读后感
读的写法 后感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读出所读或者文章的“眼,它是你展开来写的基础、中心和出发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一讲里说过了,这里就不多讲了。
其次,写读后感,有它一定的规矩,有的书上把它归纳为“引、议、联、结”,四个字,想公式一样。
对于这些规矩我们不可以不学,考试时只要内容有创意,套用这种公式未尝不可;但我们也不要受其所限,写成千篇一律的“八股文”,也可尝试在结构上有自己的创意,有自己的个性。
但不管怎样,读后感也离不开“读”——对原文的引述、概括、评价等等,离不开“感”——自己的感想。
只要把这两个字表达好了,就是好的读后感。
三、写读后感的基本技巧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
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
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
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四、写读后感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是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
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
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第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
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
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
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鱼目混珠读后感
《鱼目混珠》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叫满愿的人得到一颗大珍珠,他的邻居叫寿量非常羡慕他,就把鱼眼当成珍珠收藏起来,后来他们两个生病了,医生需要珍珠粉来治病,他们两个人都分别把自己收藏的珍珠取了出来,可是医生说满愿的是珍珠而寿量的是鱼眼,不能治病。
寿量用鱼眼当珍珠收藏,但鱼眼毕竟是假珍珠,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到关键的时候就会真相毕露。
寿量用鱼眼冒充珍珠是因为他的虚荣心很重,最后受到了羞辱,所以我们不应该有虚荣心,否则会得到象寿量那样的结果。
汤姆索亚历险记第28章读后感100字以内 要感
①读有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使我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用戈壁滩上的白杨树歌颂了边疆建设者们服从祖国需要,扎跟边疆、建设边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还要有远大的志向。
②读有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颇有感受。
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发生的驱蚊,很吸引人的眼球。
比如:在四季常绿的森林里,雪里的吃奶娃娃、冬客准备上路……我明白了人有人的趣闻,动物的趣闻只有细心的人才会发现,粗心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我以后要做一个细心的人,不想做一个粗心的人,因为细心对每件事都有好处。
我喜欢《森林报》这本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③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一个聋哑人画出了栩栩如生的鱼,有一个小女孩说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作者也在纸上写给聋哑人,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聋哑人却说先游到了聋哑人的心里。
我们做事情也要学习聋哑人,我们的心里先要想着一件事,想好以后再去做这件事。
④一只想飞的猫 李俍 读了,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阿里斯小姐,因为阿里斯小姐坚持要杀死狠毒的大蟒皇后和白足眼镜蛇及蚱蜢少将等等。
大蟒蛇皇帝常让他的军队来攻击阿里斯,因为阿里斯把蚱蜢少将丢出去了,才导致这场大战。
虽然阿里斯力气小年纪也小,不过在昆虫眼里她还是很高大的。
⑤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农夫好心救活了一条冻僵的蛇,没想到蛇反而咬了农夫一口而死。
记得我以前常看的动画片中羊族的羊玩耍时看见一个饿晕的狼,便好心救了它。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只狼竟恩将仇报,吃了羊族的许多羊,十分可恶。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有的恶人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们的仁慈是改变不了他们邪恶的本性,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⑥雪孩子读后感 以前,妈妈给我读了的故事,它讲了兔妈妈要去找萝卜,就给小白兔堆了一个雪人。
小白兔在外面和雪人玩后,觉得冷了,就回到屋里坐在炉边烤起火来,小白兔睡着了。
突然,小木屋着火了。
雪人一边喊救人,一边冲进木屋,把小白兔抱到了屋外,雪人化成了水。
这让我懂得,我们要向雪孩子学习,为了救人甘愿牺牲自己。
这是多么崇高的舍己救人的精神啊
⑦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
这一课讲了:三个牧童把水塘里的水弄干净,然后一个姑娘出来了说:“我可以喝这井里的一口水吗
”男孩说:“我们把水弄干净就是供大家喝的”姑娘说:“我为你们三个人的健康喝三口水”然后姑娘说:“你们去寻找幸福吧
十年之后我们再在这相见”三个牧童就去寻找幸福。
十年之后一个孩子的了医生,一个孩子做过任和工作,一个孩子在耕田。
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幸福。
8、篇二:读后感 这本书是商晓娜姐姐写的,我嘛,觉得商晓娜姐姐是个天才,因为她写的小豌豆让我看后乐的直跳不停,我和妈妈一起共读完了都觉得很有意思。
商晓娜姐姐想的词语可真丰富呀
比如香喷喷、高高兴兴等,还有一个很好的句子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我和妈妈也在小豌豆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小豌豆这本书。
⑨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毛家玮 我用两天的时间读了一本《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我一看就入迷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神奇木偶的故事。
它叫皮诺曹,能走、能跑、能跳,还会说、会哭、会笑。
它原来很调皮但沾染了许多恶习。
但它知错就改,最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触很深,小皮诺曹的缺点其实在很多同学身上都存在,只要知错就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⑩《小狮子爱尔莎》读后感 我读了《小狮子爱尔莎》这篇文章后,感受很深。
特别是当爱尔莎发高烧时,爱尔莎和主人睡在一起。
换成是普通人别说是狮子就是猫也得相处很多年才行。
动物也是会有感情的。
只要你好好对待动物,帮助动物。
几年后他也会好好的对待你,帮助你。
来源自网络,望采纳~
猫城记读后感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
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
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
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在这部作品中,老舍先生的黑色幽默的语言风格展露无疑。
老舍先生是京味小说的先驱与代表,但在《猫城记》这部作品中却没有像以往那样用过多的北京方言编制形象。
一方面这与上文提到的小说特殊背景有关,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作者蓄意尝试着一种特殊的语言风格。
作为猫人看待的另一种外国人,他们在与主人公善意地交流时有这样一段话,“我们为什么组织这个团体呢
因为本地人的污浊习惯是无法矫正的,他们的饭食和毒药差不多,他们的医生就是———噢,他们就没有医生
”类似口语上的突然转折,常常被设计成相声中的包袱,这里令人莞尔一笑的同时,也会适宜地引起我们对那一年代的国民在卫生、医疗方面的状况和习惯的反思。
这篇小说尽管主观上背离了当时常用的幽默手法,但客观上偶然地具备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才被世界广泛认可的黑色幽默艺术特色。
写的真好啊
悲凉啊
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
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
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
猫人灭绝。
不战而败。
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文革的影子。
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
那屠杀就像南京大屠杀一样。
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
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
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
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
猫男则试着穿裤子。
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
和以前民国的大烟差不多。
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
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
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
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
这样可笑的抵御。
(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
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
)老舍的原话。
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
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唯一有一点光的地方。
其余就是灰暗。
《朝花夕拾》各个章节的精彩片段
精彩片断藤野先生从第29 自然段开始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 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 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 本战胜俄国的情形。
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 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
”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
此后回到中国来,我 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
但在那 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到第二学年的终结,我便去寻藤野先生,告诉他我将不学医学,并且离开这仙台。
他的 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教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其实我并没有决意要学生物学, 因为看得他有些凄然,便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
“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他叹息说。
《朝花夕拾》的选材是: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 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 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 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3《朝花夕拾》的记人优秀作品有:<<阿长和山海经>>, <<五猖会>>, <<藤野先生>>, 父亲的病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
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
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
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
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
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
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
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
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
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
《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
《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
《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
《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
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
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破解了。
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
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
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
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
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
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
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
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
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
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政府的昏庸,百姓对政府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花夕拾》读后感 --------------------------------------------------------------------------------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朝花夕拾》目录: 小引 狗·猫·鼠 阿长和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 范爱农 后记 《狗 猫 鼠》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 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介绍了作者由童年的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
《阿长与〈山海经〉》鲁迅童年与其保姆阿长在一起发生的一些事。
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思念和哀悼.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
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
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
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
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
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
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
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
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
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
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
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
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
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
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
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
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
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
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
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
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
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
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
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
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
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
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
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
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
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
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
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
这是“不乖”的表现。
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
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