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 900字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作者(英)莎士比亚。
类型:悲剧\\\/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抛开个人喜好,用完全纯粹艺术的眼光来审视作品,我认为这本书是写得最好的。
先向大家纠正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很多人认为四大悲剧里有《罗密欧与朱丽叶》,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尽管《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里知名度最高,最让人感动的。
不过它并不在四大悲剧之列,就主题来说,确实略逊一筹。
《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疑问总是震撼着人的心灵,这个人类的终极问题,牵涉的是关于死亡的终极恐惧。
哈姆雷特的父王被杀,母后随后嫁给了他的叔叔克劳迪欧,成为了新的王后。
哈姆雷特痛恨母亲的不贞。
后来父王的鬼魂现身(据说莎士比亚还演过这个角色,因为演技太差,只能演这么一个小角色),告诉哈姆雷特说自己是被克劳迪欧毒死的。
哈姆雷特为了验证这个事情,所以特地编了一出戏,让新国王去观看,新国王看了后大惊失色。
哈姆雷特就此断定父王被害是事实。
哈姆雷特为防止被杀害,只能装作疯了,这使他的恋人奥菲利亚伤心不已。
不过克劳迪欧还是不肯放过他,克劳迪欧派大臣窃听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以为他是国王误将他杀害,但是哈姆雷特觉得他死不足惜。
发生了这样的事,克劳迪欧对哈姆雷特戒心大增。
他把哈姆雷特送到国外,伺机杀害。
哈姆雷特死里逃生,准备回国报仇。
奥菲利亚溺水身亡。
哈姆雷特伤心不已,扑到棺材里去痛哭,奥菲利亚的哥哥认为是哈姆雷特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他要与哈姆雷特决斗。
克劳迪欧一心要借奥菲利亚的哥哥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于是在决斗用的剑上涂了毒药,并准备了毒酒。
最终,毒酒毒死了王后,奥菲利亚的哥哥用剑刺伤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临死前刺伤了(上有毒药)克劳迪欧,并嘱咐他的好朋友成为新的国王。
惨烈的一幕终结了。
不过还是有很多看点,好的作品绝不只是有情节而已,重要的是主题,深刻的人文关怀。
还有很多非常深刻的箴言,比如“不要把钱借给你的朋友,这样既失去了钱也失去了你的朋友(这个问题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
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
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
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
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
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
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
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
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
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
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
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
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
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
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
何必操之过急呢”。
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
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
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
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
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
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
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奥赛罗》:其实这个故事挺俗套的,不过莎士比亚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奥赛罗有黑人血统。
是一个英勇善战、见多识广的将军。
他用自己的故事赢得了一个大家闺秀苔丝德蒙娜的芳心,而后两人就结婚了,本来是很幸福的,可是……奥赛罗的一个手下伊耶戈不断诬陷奥赛罗的妻子和奥赛罗的副将凯希欧有奸情。
仅仅是出于嫉妒,伊耶戈就可以这样陷害别人,可见妒恨是多么的恐怖。
一开始奥赛罗全然不信,可是架不住伊耶戈总是这么挑拨,何况苔丝德蒙娜也比奥赛罗小十多岁,猜忌也是难免的,最后冲动之下的奥赛罗亲手掐死了自己的爱妻(苔丝德蒙娜死得很惨,甚至让奥赛罗不忍下手)。
然后他就得知真相了,亲手杀了伊耶戈,而后自杀而亡。
留下凯希欧,告诫世人,要相信婚姻,不要再重复他的悲剧。
《麦克白》: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
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
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
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
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
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
)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
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
)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
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
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
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
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
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
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500字
读莎士比亚戏剧作文800字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
马克思称他为“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被称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
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他的作品,我们也多少有些接触。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知名度之高是不用细说的。
本剧讲述的是二人于舞会一见钟情后方知对方身份,最后二人为了在一起,朱丽叶先假装服毒,醒来后发现罗密欧已经自尽,也相继自尽的故事。
两个家族的世仇,导致他们最后没能在一起,而这对伟大的恋人,选择以死来化解两个家族长年积累的矛盾,美好的梦会常被现实所打破。
剧中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满怀热忱,憧憬着爱情。
而他们这种纯洁的爱情,是与现实社会相对立的。
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坚贞,看到了他们的能同封建礼教做斗争的勇敢,宣扬了资产阶级人文主义的生活思想。
当然,这凄美的爱情故事,也让人深感惋惜。
而《威尼斯商人》,则是一部极具讽刺意味的喜剧作品。
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已有少量接触。
这部戏剧主要是塑造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的典型形象。
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夏洛克借债。
由于安东尼奥帮助夏洛克的女儿私奔,怀恨在心的夏洛克乘机报复,说如果安东尼奥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便将在他身上割下一磅肉。
恰巧安东尼奥的商船出事,夏洛克便将他告上了法庭,而巴萨尼奥的未婚妻为了保住安东尼奥,便假扮律师出庭。
她答应了夏洛克的要求,但要求他割下一磅肉的时候不能多一点,也不能少一点,并且不能流一滴血。
夏洛克无法执行,最终败诉,害人没害成还要赔偿对方一些钱财。
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虚浮,金钱是虚假的东西,情感比金钱重要。
不要为了一时的满足而抛弃情感,我们要学会看到事情的本质。
《圣经》是西方人所认为的宗教信仰的神,而《莎士比亚全集》则是他们所认为的艺术的神。
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都是如此动人,所以被多次改编成歌剧、交响曲、芭蕾舞剧、电影及电视作品。
通过这些不同形式的作品,让我们更能感受到莎士比亚的伟大成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冬妮娅人物形象1000字
冬妮娅,是一个纯情美丽的乌克兰少女,是林务官的女儿时也是保尔的少年女友,她曾经是保尔深爱的人。
年轻时的她纯洁善良,善解人意,美丽动人,说话柔声细语。
她曾经也是一个很主动的女孩,喜欢结交朋友,是她主动跟保尔交朋友的。
在年轻的冬妮娅心里,没有阶层贫富的等级观念。
她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积极地向保尔表达出自己的情意,与直率天真的少年保尔相互依偎在宁静安详的湖畔,尽情的享受着只属于他们的那段美丽浪漫的初恋时光,然而,对现实生活的残酷一无所知。
这种令人艳羡的纯粹的爱,只有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才能与之媲美了。
然而,不同于朱丽叶的柔弱安详,冬妮娅对爱情的追求更加明朗热烈,性情也更加活泼,仿佛灿烂春光里的一朵绽放的娇艳玫瑰,刚刚盛开,沉醉于对爱情世界的幻想,对所有美好的事物充满了爱恋。
保尔也曾愿意为她跳悬崖。
她是富人的女儿,由于她与保尔出生的阶层不同,思想上也不同,一次,冬妮娅去参加共青团的会议,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其他人都是穿着旧衣服的,冬妮娅也并不喜欢那些人。
最终也使她与保尔从相爱到决裂了。
所以,因为她始终没有摆脱资产阶级小姐出身的束缚,在如火如荼的革命斗争中,与保尔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最终与保尔分手。
我和书的故事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
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
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
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
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
《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 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
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
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
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
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
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
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
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
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
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 “写作业。
”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 “看书。
”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
”我心里很不服气:“哼
不就是看个书吗
”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
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
”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
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
”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
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
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和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
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
”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
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
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
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
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
”“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
”我恳切地对妈妈说。
“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
”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
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
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
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
“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
”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
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
”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
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
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
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
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
(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高中作文,读后感,600~800字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愉悦、悲伤、爱情、阴谋和诡计。
在这些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人物中,我看到了人性;在华丽的语言下,我看到了人物清晰的思想;在善良和邪恶之间,我看到了真诚和背叛;在甜言蜜语里,我看到了虚伪和阴谋。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我读懂了真正的社会。
爱是神圣的,纯真的,美好的。
在顽皮的丘比特射出它美丽的箭时,爱已慢慢融入善良清纯的少女心田,无论风多猛,雨多大,就算暴风雨袭击和鹅毛大雪飞扬,都不能阻止爱的靠近。
当那遥远的爱来到少年绅士的怀中,它能够像坚硬的金刚钻那样牢固,无论用任何利刃刀剑都不可穿透。
当命运女神故意穿插其中,不让这份可贵的恋情得到上帝的祝福,虽然心和心还是联结在一起,但思念的力量使情人带着生命的威胁相会,甘愿在命运已定时让这份生死恋情化为永久。
这就是爱的力量
朱丽叶和罗密欧炽热的爱使他们彼此相思,虽得不到命运女神的庇护,但他们坚信真心的爱可以融化一切尖利的武器。
这份恋情不能相许,朱丽叶和罗密欧便在天堂相会,自由自在地享受爱恋。
当那份真心融化了深深的仇恨,从此世界又恢复明亮,但可怜那一对爱恋的人儿,从此不能看到这样和谐的场景。
他们穿越生死的爱,让人们落泪。
这就是朱丽叶和罗密欧悲情的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