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六年级二单元的口语交际和习作《假如我会克隆》
东莞市石龙镇中心小学二分校 六(4)班 简颖琳 “多利”的诞生,标志着人类向克隆技术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宋庆龄奶奶的心。
宋奶奶待人的心比谁的心都要善良、民主、平等和亲切,假如我能克隆她的那颗待人平等的心,我会让这颗待人平等的心安到社会上的那些恃势凌人、歧视别人、以金钱交易犯法的事情的人体内,让他们觉悟前,变得对人亲切、平等、尊重,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金钱掩盖下和心眼歧视下的不公平了。
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雷峰叔叔的心。
雷叔叔的心比谁的心都愿去帮助别人,且不惜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甚至生命。
假如我能克隆他那颗极度热爱帮助别人的热心,我会让这颗心安到社会上的某些自己有能力却不愿帮助别人、自私自利的人体内,让他们往后再也不会做“铁公鸡”变得愿慷慨解囊、热衷于帮助别人,那么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人因为能力所限和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重要的事了。
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爱迪生的心。
爱迪生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为寻找合适的电灯泡丝而不眠不休,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才成功。
假如我能克隆爱迪生的那颗为求成功孜孜不倦地追求探索的心,我会让这颗心安到社会上的某些懒惰、囫囵吞枣地做事的人体内,让他们变得奋发向上、遇到困难永不言败、孜孜追求,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人不懂装懂而误了学习了。
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一个地球,把人类分一半到另一个地球上生存;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许许多多个森林,来阻挡沙尘暴防止水土流失;假如我会克隆,我想克隆一个我,帮我分担一些事情;假如我会克隆,我一定要克隆许许多多人体的各个部位器管,去救助那些需要它的人。
现在这个时代,出事故、得病的人特别多。
有的人病情很严重,需要移植肝脏、肾脏、眼角膜之类的器官,而这些器官又极其缺乏,病人需要长时间等待有好心人捐赠合适自己的器官。
有些没有钱或等不到合适器官的病人,只能眼睁睁地在那等死。
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假如我会克隆,我一定要克隆好多人体器官,让每一个需要移植器官的人都重新获得健康。
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死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哭泣声,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伤和痛苦。
换来的是一阵阵的喜悦,一张张的笑脸和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我想,这样可以让世界变得美好,让人变得快乐,不管有多少困难,我们也要攻克它,因为我觉得非常值得。
克隆终究归克隆,最终还得靠人们的意愿。
只有当人们都意识到自己的错处,下决心去改正,这个地球才会真正的变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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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星期五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汪涵读诗的时候出现的画面里,有一个染白发的男生的画面,是哪个影片里的
克隆是英文clone或cloning的音译,而英文clone则起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指幼苗或嫩枝,以无性繁殖或营养繁殖的方式培育植物,如扦插和嫁接。
在大陆译为“无性繁殖”在台湾与港澳一般意译为复制或转殖或群殖。
中文也有更加确切的词表达克隆,“无性繁殖”、“无性系化”以及“纯系化”。
克隆是指生物体通过体细胞进行的无性繁殖,以及由无性繁殖形成的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后代个体组成的种群。
通常是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组之后代的过程。
科学家把人工遗传操作动物繁殖的过程叫克隆,这门生物技术叫克隆技术,其本身的含义是无性繁殖,即由同一个祖先细胞分裂繁殖而形成的纯细胞系,该细胞系中每个细胞的基因彼此相同。
克隆也可以理解为复制、拷贝,就是从原型中产生出同样的复制品,它的外表及遗传基因与原型完全相同。
时至今日,“克隆”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无性繁殖”,凡是来自同一个祖先,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也叫“克隆”。
这种来自同一个祖先的无性繁殖的后代群体也叫“无性繁殖系”,简称无性系。
简单讲就是一种人工诱导的无性繁殖方式。
但克隆与无性繁殖是不同的。
无性繁殖是指不经过雌雄两性生殖细胞的结合、只由一个生物体产生后代的生殖方式,常见的有孢子生殖、出芽生殖和分裂生殖。
由植物的根、茎、叶等经过压条或嫁接等方式产生新个体也叫无性繁殖。
绵羊、猴子和牛等动物没有人工操作是不能进行无性繁殖的。
克隆羊多利也是克隆的产物。
关于克隆的设想,我国明代的大作家吴承恩已有精彩的描述——孙悟空经常在紧要关头拔一把猴毛变出一大群猴子,猴毛变猴就是克隆猴。
从理论上讲,猴子毛含全部脱氧核糖核酸序列,也就是可以克隆,但是事实上,我们的技术没有先进到这样的地步。
克隆的好处和坏处
克隆是21世纪的新鲜名词,它的出现给了世人一片哗然和不止悲喜的双重感觉。
人类手上虽掌握这门技能,如果不能很好地利用,只会平白无故地伤害到自己。
它的出现是不是个错误,没有人可以坚定地回答“是”或“不是”。
对于此,人类究竟能利用克隆技术做些什么既有益于人类、更不会伤害到自己的事情呢
这个问题于情于理都是不好去拿捏和回答的,克隆技术这把双刃剑人类到底玩不玩得动、玩不玩得起,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人类可以利用克隆技术克隆灭绝或濒危的动物,也可以克隆人体器官与细胞,但绝对不能克隆一个个完整的人类
这不仅是不可以,而且想起来就令人毛骨悚然。
人类应该支持真正的科学,而不是一些人用来异想天开、不切实际、沽名钓誉的丑陋计划。
死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当一些得了绝症的人,因为医学技术不够先进,不得不选择死亡,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方法。
对于每天看到这些新闻的我们来说,心中一定是无比的痛苦,我们帮不上什么大忙,也不能让他(她)死而复生,只有看着一朵朵开得正艳的花被死神摘走,束手无策。
也正是那些个时候,我就会想: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灵丹妙药,让被火重度烧伤的人的皮肤再重新自己长出一层来呢
可不可以把他的细胞再重新复制,替代并杀死那些已经坏死的细胞呢
有,而且一定可以。
但只可惜,它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而上一种新发明、研究出来的技术,叫做克隆技术。
大众起初开始知道克隆技术,都是源于克隆动物。
自从世界上第一只克隆动物,也就是克隆羊多利的诞生,引发了无数人的关注和惊叹。
可是这种“克隆动物”的技术并没有引起人类的不满,于是欧美的一些科学家便继续深入研究克隆技术。
人类接受了这些被克隆出来的动物。
并开始支持那些科学家所做的克隆研究,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不会对一个科学家不尊重,人类都是向科学家所致敬的。
人类相信科学家就是所谓的权威,爱戴并且拥护科学家,相信科学家所说的就是真理。
因而,此后的克隆马、克隆牛、克隆猪……的诞生都是在人类的眼中“安全”完成的,没有人质疑,也没有人怀疑。
一切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进行着。
直到有一天,那些“伟大”而又变态的科学家宣布他们要克隆人自己的时候,全世界震惊了,我感觉就连地壳都震了三震,只有那些科学家没有感觉得到。
整个世界一片哗然。
也就是说,人类当初没有意识到,人也是动物,只不过是高级动物。
当克隆的动物出世后,没有人会想到那些异想天开、不切实际、沽名钓誉的科学家要克隆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人类自己。
有多少人愤怒了,他们在世界四处举行示威游行,抗议这些目无人道的科学家。
我认为,这些人在人道面前是理智的,因为一旦克隆人出世了,那人的表现就是不欢迎。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形容此再恰当不过了。
虽然被克隆出来的“人”的确是无辜的,错并不在她,但是她一定是会成为那些想干出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的科学家的替罪羊。
无论怎样人类是不会接受世界上还有“第二种人”的存在。
这也并不代表克隆人带类的都是负面的影响,关于克隆人是有可取之处与不可取之处的。
首先可以肯定,把一个人完全克隆下来,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这个样子的话,那世界上不知还要有多少个怪人。
倘若真的把一个人完完整整地再复制一个,那样死人也可以复活了。
假使真是这样,那世界上将会出现多少个“贝多芬”、“亚里士多德”呀
到时候每个不同“人种”的“人”聚在一起,世界不大乱才怪
那时,第四次世界大战将接替第三次席卷全世界,是太可怕了。
所以,克隆“完全的人”是不可行的,不然世界上又会有无数个人争着做贝克汉姆的母亲了
“窝里斗”也够世人好哈受一场大难了。
况且,没有人敢保证人与克隆人不会互相残杀。
克隆人就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想要成功,就肯定会伤到自己。
因为剑是同时冲着人自己和克隆人的,只有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和平相处的可能性是非常渺茫的。
跟何况人们习惯了一统天下,是绝不会允许克隆人四处为非作歹,侵占自己的领地。
我也认为,不少人会觉得机器人要比克隆人可靠、忠心得多。
毕竟机器人没有完整的人类大脑,不属于聪明过头的物种,而克隆人就不应如此了。
一山不容二虎,两种人是不可能同时拥有一个世界的。
机器人则顶多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
正因如此,克隆人一票否决,但克隆人的某一部分,我认为是可行的。
因为就像前面所说的,有很多人得了不治之症,比如细胞坏死、五脏功能衰竭、白血病、血癌等等,所有的人都知道要更换肾脏、循环细胞、输入骨髓。
最重要的问题是,无论有多少的好心人要帮助患者,即便是亲生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及自己的好。
所以,如果能够利用克隆技术使自己身上的东西被再复制一个新的,然后重新换上,自然出现排斥现象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就可以保全一个人的性命。
我虽不支持克隆人,却支持克隆已经灭绝或濒危的动物。
我个人以为,人类不该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只留下一幅幅动物的画像,而是应该留给他们真正的、还在存活的动物实体。
在我们这个年代,已经有许多的珍贵动植物远离了我们,我相信所有人都不愿意下一代人跟我们一样失望,没能见到真正的恐龙,没能看到过始祖鸟是什么样子,没能看到过猛犸……虽然我们都在质疑究竟克隆技术有没有那么高超的技艺,让世人不再失望。
但人类可以笃定的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像克隆技术这样无法两全其美的发现会陆续出土,人类需要做的就是,留下正确的、有益的,去掉那些不必要、没有实际作用的物质,要有着超强的责任感,敏锐的判断力,才能更好的成为地球母亲的好儿女。
哈利波特中几大组织与其成员
派阵营】 邓多 全名:阿不思·珀西·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Albus Percival Wulfric Brian Dumbledore)。
头衔\\\/职前任霍格沃茨校长;国际魔法师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Wizards)主席 ;威森加摩(Wizengamot)即巫师协会(the Wizard High Court)首席法师;梅林爵士团一级勋章(Order of Merlin, First Class); 照片及简介长期出现在巧克力蛙卡片上。
主要贡献:1945年击败黑巫师盖勒特·格林德沃;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与尼可·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
爱好:室内乐;十柱滚木球戏;研究麻瓜杂志上的编制图案 。
家庭成员:父亲珀西瓦尔·邓布利多,死于阿兹卡班。
母亲坎德拉·邓布利多,被自己的女儿失控后杀死。
弟弟阿不福思·邓布利多,猪头酒吧老板。
妹妹阿利安娜·邓不利多 由于受到了麻瓜的刺激,未曾进霍格沃茨,后死亡(在邓布利多.格林德沃以及邓不利多弟弟阿不福思的三人争斗中致死)(邓不利多为此感到难过而自责)。
出生地:Mould-on-the-Wold 最喜爱的麻瓜食品:柠檬雪糕。
喜爱的零食:覆盆子果酱、酸味汽水(在《混血王子》中提到)、太妃手指饼、滋滋蜂蜜糖、蟑螂堆、冰镇柠檬汁、黄油啤酒、蜂蜜酒。
不喜爱的零食:比比多味豆。
(因为曾在年轻时,吃过一种不好的味道) 守护神:凤凰 福克斯 宠物:凤凰福克斯(羽毛红金相间,极为忠诚,能携带极为沉重的东西,眼泪有疗伤作用) 办公室:位于霍格沃茨八楼,三楼走廊门口有只巨石兽看守,巨兽身后是一道活动的螺旋型楼梯 ,楼梯尽头是一扇闪闪发亮的栋木门,门上有狮鹰首形状的铜门环,圆形的办公室墙上都是历届校长照片,细长腿的桌子上有许多精致的银器,旋转着喷射雾气,桌后面的一块搁板上是分院帽,门后一根高高的镀金栖枝上饲养着福克斯。
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邓布利多带哈利一起去寻找伏地魔的六个魂器,在途中遇险,为了保护哈利,身体变得非常虚弱,被身为伏地魔部下的食死徒——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院长、魔药课教师斯内普杀害。
哈利·波特: 全名:哈利·詹姆·波特(Harry James Potter)。
外号:“大难不死的男孩”、“圣人波特,泥巴种的朋友”、“救世之星”、“哈利·波特,救世少年” 生日:1980年7月31日(与罗琳生日相同,但不同年) 血统:混血。
家庭:父亲詹姆·波特和母亲莉莉·波特都是魔法界小有名气和人缘的善良魔法师。
早些年,邪恶势力中BOSS级别的黑魔法师伏地魔一直在不停笼络他的党羽——一群被称为“食死徒”的黑魔法师。
刚开始,人们都认为他想拉拢詹姆和莉莉,但二人不同意,所以伏地魔用不可饶恕咒:阿瓦达索命咒于1981年10月31日在高锥克山谷将二人杀害,但当他用该咒对当时仅有一岁大的小哈利下手时,咒语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因此暂时挂掉了,而小哈利的额头上就留下一道闪电形疤痕。
童年:寄居在德思礼家中,由他母亲的妹妹佩妮和其丈夫弗农抚养,居住在萨里郡小惠金街女贞路4号。
宠物:猫头鹰海德薇。
他同时还是巴克比克的主人(已改名为“蔫翼”),不过现在这头鹰头马身有翼兽由海格照料。
眼睛颜色:明亮的绿色,和他妈妈的眼睛一样。
头发颜色:黑色,凌乱,后面的一缕竖了起来,和他父亲的一样。
其它特征:戴着圆眼镜;11岁的时候他显得瘦小,突起的膝盖。
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
纹身
没有。
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有传言说他的胸前有一头鹰头马身有翼兽的纹身。
金妮以此开玩笑说其实不是鹰头马身有翼兽,而是匈牙利树蜂。
伤疤:前额的闪电形伤疤是他的父母留给他的。
之后哈利的右手背上有了一个新伤疤,上面是乌姆里奇逼他刻下的“我不可以说谎”的字迹。
学校:霍格沃茨 入学年份:1991年 学院:格兰芬多 取得7个OWLs(参加了9个科目的考试):天文学 A;保护神奇动物 E;魔咒学 E;黑魔法防御术 O;占卜学 P;草药学 E;魔法史 D;魔药学 E;变形术 E。
(混血王子,第5章)。
这些成绩意味着哈利可以继续实现他当傲罗的雄心抱负。
魁地奇:1991 - 1997年,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找球手(一百年来学院魁地奇球队最年轻的选手)。
六年级的时候担任球队队长。
荣誉等:魁地奇杯;学校特别贡献奖;三强争霸杯的优胜者。
魔杖:冬青木和凤凰的羽毛,十一英寸长,很柔韧;是一根不寻常的魔杖,它是伏地魔魔杖的“兄弟”,两根魔杖里的羽毛都来自邓布利多的凤凰福克斯。
飞天扫帚:光轮2000(1991-1993),火弩箭(1994 - 至今)。
其它物件:隐形袍,活点地图,袖珍窥镜,双向镜。
哈利更多的个人物品更多可见下面的圣诞礼物表。
赫敏 全名:赫敏·简·格兰杰(Hermione Jean Granger) 生日:1981年9月19日 学校:霍格沃茨 所在学院:格兰芬多 绰号:万事通(但许多学生更敬佩她的智力)、十全十美小姐、一本正经小姐 特征:浓密蓬乱的褐发,只有用大量速顺滑发剂才能有所改善。
直到四年级时她才除去自己的大板牙,但那是在一场魔咒事故之后。
另外,她的眼睛是褐色的。
血统:麻瓜出身 家族:父母均是麻瓜牙医。
现在争论焦点在于她是否还有个姐妹。
J.K.罗琳说过她曾经想写但最终放弃了。
由此可见她确实没有姐妹,她是家中的独生女。
魔杖:葡萄藤木,内含龙的心弦,尺寸不详 星座:处女座 宠物:克鲁克山(Crookshanks)是一只相当奇妙的动物。
它是一只姜黄色的大猫,有着压得扁扁的脸,和肥肥的、好像瓶刷子一样乍起的尾巴。
克鲁克山有部分猫狸子血统,这也是它特别聪明、还能识别坏人的原因。
最明显的例子是小矮星彼得以老鼠斑斑的模样出现时,克鲁克山对它的态度。
而且,当哈利和罗恩瞎编占卜课的答案时,从它瞪他们的样子就能看出,它也能识别出,并且不认同作弊的行为。
哈利·波特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也曾说过“这只猫没有疯,它是我所见过最聪明的猫。
” 专长:学习、逻辑推理、算术占卜、便携防水火焰、幻影移行、黑魔法防御术、研究女孩心理、调制魔药、组织能力 最喜欢的科目:算术占卜 最厌恶的科目:占卜 守护神:水獭 最害怕的事:麦格教授宣布其所有考试不及格 哈利在魔法学校形影不离的好友,这一集中,她与罗恩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两人渐渐地发现他们之间的情感远远超出了友谊的范围。
但是罗恩与拉文德的恋情让她吃醋不已。
罗恩·韦斯莱 全名:罗恩·比利尔斯·韦斯莱(Ronald Billius Weasley) 生日:1980年3月1日 头发颜色:红色 学校:霍格沃茨 所在学院:格兰芬多 血统:纯血 魔杖:旧魔杖——查理用过得有点破损的旧魔杖,里面的独角兽毛能从末端露出来。
在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打人柳处几乎被折断,后来不得不用透明胶修补,导致魔力反弹。
新魔杖——十四英寸,柳木,独角兽毛。
从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开始,罗恩开始使用此魔杖。
栗木魔杖——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自己魔杖被夺后又从马尔福家夺来,是小矮星彼得的魔杖。
守护神:猎狗 博格特:大型蜘蛛 厄里斯魔镜:罗恩看到自己成为男生学生会主席及级长,并且是魁地奇的队长,手捧学院杯和魁地奇杯。
宠物:在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之前,是一只名叫“斑斑”的老鼠(在韦斯莱家生活了12年,其真实身份是小矮星彼得),在第三部最后,罗恩从小天狼星处得到新宠物猫头鹰小猪(朱薇琼)。
家庭成员:韦斯莱家族(The Weasleys)是古老的魔法家族。
亚瑟是罗恩的爸爸,莫丽是罗恩的妈妈,还有查理、比尔、珀西、弗雷德、乔治和罗恩六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金妮,都拥有一头火焰般的红发。
亚瑟、莫丽、查理和比尔都是凤凰社的成员,珀西却成为魔法部长的初级助理,但却因与家里有些矛盾而一度成为家中最不受欢迎的人。
爱好,特长:巫师棋和魁地奇(守门员)“疯姑娘”卢娜·洛夫古德 名字: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 学院:拉文克劳学院(1992 - 1999年)头发:乱蓬蓬、脏兮兮、长达腰际的金黄色头发 眼睛:凸出的银白色眼睛,眉毛的颜色非常浅,这使她老有一种吃惊的表情,特立独行,看上去不象一个“普通”人。
外貌特征:看上去恍恍忽忽的,好像她出现在任何地方都是偶然情况。
生日:1981年 爱好:有着许多并无事实根据的信念,但她坚定的信念和冷静的风度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她最大的能量。
她相信弯角鼾兽的存在,还相信她在死后会见到已故的母亲,这样的信念给了哈利安慰。
饰品:时常戴一对萝卜状耳环(卢娜·洛夫古德戴的萝卜耳环,是其饰演者伊文娜·林奇自己做的),以及一条黄油啤酒瓶塞制成的项链。
特点:有着许多并无事实根据的信念,但她坚定的信念和冷静的风度从某种角度来说是她最大的能量。
比如,她相信弯角鼾兽的存在,还相信她在死后会见到已故的母亲,这样的信念给了哈利安慰。
金妮·韦斯莱 姓名:金妮·莫丽·韦斯莱(Ginny Molly Weasley) 身份:哈利最好的朋友罗恩的妹妹,及哈利的妻子。
在于伏地魔的战斗中,金妮证明自己是一名坚定的伙伴,她还加入了邓布多利军,与哈利和她哥哥一起在魔法部战斗。
生日:1981年,亚瑟和莫丽所生,家中的第7个孩子及唯一的女儿,韦斯莱家族多代以来的第一个女孩 学校:霍格沃茨1992年9月1日入学——现在在格兰芬多学院。
魁地奇:格兰芬多队1995-1996年找球手,希望在1996-1997年度尝试做一个追球手。
眼睛:亮棕色 头发:火红色,浓密的长发形象:韦斯莱家中矮小的一位 特点:当她下巴不动时,她与弗雷德和乔治的面部表情非常相像 专长:甚至弗雷德和乔治都对她的能力感到惊奇,特别是她并不标准的咒语 特别的能力:哈利知道的唯一一个安全幸免于伏地魔的人;也有很高的表演能力;假冒乌姆里奇;锁喉毒气 特别的经历:在她一年级的时候曾被青年时期的伏地魔迷惑和指使,沉迷于伏地魔那本特别的日记,在伏地魔的控制下打开密室,并一度险些丧命于此,被哈利所救。
飞天扫帚:还没有属于自己的 最擅长的咒语:蝙蝠精咒(被施咒者脸上会扑满巨大的蝙蝠);曾因此逃脱乌姆里奇的办公室,被斯拉格霍恩教授请去参加聚会 斯拉格霍恩教授 名字:霍拉斯·斯拉格霍恩(Horace Slughorn) 外表:矮个子,明晃晃的秃头,微微突出的双眼,大腹便便,海象般的银白胡须。
他喜欢穿华美而古典的衣服:白天穿着镶着金扣子的马甲,回家后则换上奢侈的天鹅绒便装。
他年轻的时候有着浓密有光泽的淡黄色头发和姜黄色的小胡子。
年龄:八十到一百五十岁之间 出生日期:不确定 霍格沃茨执教:大约和邓布利多同一时间开始执教,于1980 - 1981学年结束时退休。
在哈利和邓不利多的劝说下于1996年回校执教,召集自己偏爱的学生创办了“鼻涕虫俱乐部”。
学院:斯莱特林学院的前任和现任院长。
擅长领域:魔药学 其它能力:估计在变形术方面也很有天赋,因为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自己变成一个有厚软垫的扶手椅。
在装做不经意地炫耀自己认识的名人方面,斯拉格霍恩的能力甚至优于吉德罗·洛哈特。
他在看人方面也有惊人的准确力,他所挑选和指导的学生之后大多在巫师界声名显赫,他小心地保持着与这些有名的、成功的和有权势的人的联系。
办公室:未知。
住址:未知。
被哈利和邓布利多找到时,他正“借住”在巴德莱·巴伯顿村庄的一个麻瓜的家里。
兴趣:享受他的“舒适生活”:丰盛的食物、菠萝蜜饯、巧克力和好酒。
福灵剂:斯拉格霍恩一生中用过两次福灵剂(两汤勺,与早餐一起服下),分别在二十四时和五十七岁的时候。
他显然对那两天仍然保有很美好的回忆。
作为“邓不利多的老同事和老朋友”,斯拉格霍恩是哈利遇到的第一个身为斯莱特林却不对麻瓜或麻瓜出身的巫师抱有偏见的人。
事实上,莉莉·伊万斯曾是他最喜欢的学生之一。
【反派阵营】伏地魔 出生名:汤姆·马沃罗·里德尔(Tom Marvolo Riddle)。
在校时,里德尔把这一教名重新排列组合成“我是伏地魔(I am Lord Voldemort) 出生年份:1926年左右(推算)12月31日 外号:伏地魔(Lord Voldemort)、神秘人(You-Know-Who)、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魔头(He Who Must Not Be Named)、黑魔王(The Dark Lord),汤姆(Tom)。
血统:混血;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
母亲:梅洛普·冈特(混血王子,第10章),在产下儿子后仅一个小时就死于伦敦了(火焰杯,第33章;混血王子);她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的后裔(密室,第17章)。
父亲:汤姆·里德尔,住在小汉格顿村的一个麻瓜,因发现格洛普是一个女巫而抛弃了她;他不喜欢魔法、富有、势利而粗暴。
童年:1926-1938年,在伦敦的麻瓜孤儿院长大。
孤儿院非常整洁,但是很破旧。
总管是科尔夫人。
科尔夫人回忆说他是个古怪的孩子——他几乎从来不哭,长大一些后总是给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和宠物弄出些“恶性”事件。
还偷了:一个游游拉线盘、一只银顶针、一把失去光泽的口琴。
宠物(?):大蛇纳吉尼。
对出身很着迷导致弑父:在霍格沃茨,汤姆对他的出身很着迷。
尽管他在第一年就已经知道自己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但直到1943年的夏天他经过探询并见过他的舅舅莫芬·冈特后 才知晓整个事实。
莫芬告诉他他的父亲是个麻瓜,他的母亲才是斯莱特林的后裔。
明白这一点之后,汤姆击晕了莫芬,到里德尔府杀死了他的父亲和祖父母。
在离开 小汉格顿前,他又返回冈特老宅偷走了斯莱特林的戒指。
尽管没有回忆证明,但可以确定是汤姆对莫芬施了魔法,莫芬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并最终被审判送入阿兹卡班。
博格特:“死亡,耻辱的死亡……他将看到他自己的死亡。
” 终极欲望:如果伏地魔站在厄里斯魔镜前,他将看到“自己,拥有无限权力和长生不死。
这些就是他想要的。
” 容貌:16岁时候的汤姆·里德尔:被描述成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英俊有修长的手指;冷冰冰的刺耳大笑。
伏地魔20多岁的时候:在离开霍格沃茨约十年后伏地魔拜访邓布利多,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英俊。
他苍白的脸看上去“像蜡一样,古怪地扭曲着。
眼白现在似乎永久地充着血。
” 虫尾巴的再生药剂之前(“婴儿”形状):“外形似是一个蜷缩的婴儿,但哈利从没见过比它更不像婴儿的东西了。
它没有毛发,身上仿佛长着鳞片,皮色暗暗的、红红的,像受了伤的嫩肉。
它的胳膊和腿又细又软,它的脸——没有哪个活着的孩子长着这样一张脸——是一张扁平的蛇脸,上面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红眼睛”。
虫尾巴的再生药剂之后: 被描绘成“一个男人,又高又瘦,像一具骷髅。
”他的面孔“比骷髅还要苍白,两只大眼睛红通通的,鼻子像蛇的鼻子一样扁平,鼻孔是两条细缝”;“眼睛瞳仁是两条缝,像猫的眼睛”;“长得出奇的手指” 神秘事务司战斗中: “高高的,瘦瘦的,戴着黑色面罩,蛇一样可怕的脸苍白而憔悴,瞳孔像一条细缝似的猩红眼睛死盯着”。
学校:霍格沃茨 就读年份:1938-1945年;上学费用由霍格沃茨的资助基金提供。
学院:斯莱特林。
魔法物件:1943年六年级开始的时候制造了日记。
邓布利多提到汤姆喜欢收集战利品:从那些被他欺侮过的孩子们那里拿来或者根本就是偷窃来的,斯莱特林的戒指,斯莱特林的挂坠盒,赫奇帕奇的金杯。
嘉奖等:级长(1942年);魔法优异奖章;霍格沃茨特殊贡献奖,金色盾章仍保留在学校奖品陈列室里;男生学生会主席(1944年)。
成绩优异:根据邓布利多所说,“他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出色的学生之一”(密室,第18章)。
霍格沃茨之后 在 1945年离开霍格沃茨之后,里德尔先是在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商店作店员。
他的工作是就是搜寻有价值的宝物并以尽可能低的价钱收购。
为了夺取原本属于斯莱特林的金色挂坠盒和本属于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他杀死了赫普兹巴·史密斯,然后就突然辞职消失了。
魔杖:紫杉木,十三英寸半长,含有一根福克斯(凤凰)的尾毛。
技能:蛇腔佬,摄神取念师。
博格特:死亡,对他来说是最糟糕的事情。
主要的魔法:使用魂器、分裂他的灵“黑魔法”再生药剂(独角兽的血、纳吉尼的毒液、父亲的骨、虫尾巴的肉、哈利的鲜血)。
伏地魔的信徒:在离开霍格沃茨十年后,伏地魔组织了食死徒联盟(前称“沃尔普及斯骑士”)。
最早期的已知成员(1956年左右)是安东宁·多洛霍夫,穆尔塞伯,诺特和罗齐尔。
斯内普: 名字:西弗勒斯·斯内普(Severus Snape)。
外号:“鼻涕精(Snivellus)”,这是他的同学詹姆·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用来取笑他的;“混血王子(Half-blood Prince)”,这个是斯内普根据他的母亲婚前姓(Prince)取的一个双关语名称 。
生日:1月9日,1958年(或者1959年)。
血统:混血。
居所:蜘蛛尾巷的一排破旧砖房中,似乎位于英格兰北部一座废弃的工业城市。
“一个极小的客厅,那好像一个黑暗的小房子。
墙壁几乎全被书架覆盖了,古老的黑色和棕色的皮革相间着。
一个破旧的沙发,一个老式扶手椅,还有一个不稳当的桌子站在天花板上挂着的蜡烛灯投下的一片淡淡灯光中。
这地方有一种被遗忘的感觉,仿佛不常有人住。
” 头发:乌黑油腻,长至披肩。
眼睛:黑色。
肤色:灰黄色,也被描述为非常苍白。
外貌特征:长长的鹰钩鼻,总是板着脸;左手前臂上有黑魔标记,但不是经常清晰可见。
学校:霍格沃茨(大约是1969 - 1976年)。
学院:斯莱特林 职业:大约在1980年起担任魔药课教师,斯莱特林学院院长;1996年担任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
办公室:教授魔药课的时候他的办公室就在地下室魔药课教室的旁边。
魔药课教室:阴冷而昏暗,沿墙摆放着玻璃罐,里面浸泡着黏糊糊的动物或植物标本。
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室:他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室昏暗而阴森,墙上贴的画都是“遭受痛苦的人、狰狞的伤口和离奇扭曲的身体局部。
” 所属组织:食死徒,凤凰社。
擅长:魔药(如:狼毒药剂和吐真剂)、咒语、大脑封闭术。
最害怕的事情\\\/最糟糕的记忆:似乎是当年被詹姆·波特羞辱的事件,在那次事件中,他被波特倒吊起来,露出了“快变成黑色的”内裤,他还叫莉莉为“泥巴种”。
不过,邓布利多认为斯内普最大的遗憾是他意识到因为预言的关系伏地魔决定加害波特一家。
惩处:卡卡洛夫在接受审判时指证斯内普是个食死徒;但是邓布利多为他的忠诚做了担保。
因为杀了邓布利多而逃跑。
神秘之处和误解:和某些猜测相反,斯内普并不是吸血鬼,尽管他的一些行为方式与吸血鬼相似。
马尔福 名字:德拉科·马尔福(Draco Malfoy)。
外号:被罗恩谑称“不同寻常的跳啊跳的大白鼬”。
生日:1980年6月5日。
血统:纯血。
母亲:纳西莎(布莱克)·马尔福(1955 - )。
父亲:卢修斯·马尔福,食死徒。
童年住所:马尔福庄园,在英格兰西南的威尔特郡。
宠物:无,不过他有自己的猫头鹰。
眼睛颜色:冷漠的灰眼睛(象卢修斯)。
特征:苍白的尖脸;哈利怀疑德拉科的手臂上有黑魔标记。
学校:霍格沃茨 入学年份:1991年。
学院:斯莱特林。
魁地奇:斯莱特林魁地奇队的找球手(1992 - 至今)。
所属组织:调查行动组(在乌姆里奇领导之下)。
哈利相信德拉科已经成为一名食死徒。
朋友:文森特·克拉布,格雷戈里·高尔;他和潘西·帕金森一起参加圣诞舞。
在六年级返回霍格沃茨的列车上两人看上去关系暧昧。
嘉奖等:五年级时担任斯莱特林的级长(不过六年级的时候不是了)。
爱好:魁地奇,黑魔法,还有他自己。
特长: 飞行;魔药;大脑封闭术;诈伤;在别人伤口上撒盐;向老爹抱怨。
飞天扫帚:1991年:彗星260;1992年 - 至今:光轮2001。
处罚:假的“疯眼汉”穆迪把他变成一只白鼬。
莱斯特兰奇 名字: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莱斯特兰奇(Bellatrix Black Lestrange) 生日:1950年代。
学院:斯莱特林 特征:曾经有着光滑乌黑的头发和有神的眼睛,但阿兹卡班留给她的是憔悴的面庞和疯狂的眼神。
血统:纯血 家族:出身于最高贵最古老的布莱克家族。
与莱斯特兰奇结婚,有两个姐妹——安多米达·唐克斯和纳西莎·马尔福,两个堂弟——小天狼星和雷古勒斯·布莱克(均已故世)。
身份:食死徒和虐待狂 狼人“格雷伯克” 名字:Fenrir Greyback 相貌:“大个子,四肢修长,长着灰色的头发和络腮胡子。
”他那件食死徒的黑色袍子“很不舒服地紧紧勒在身上”,肮脏的手指上留着“长长的黄指甲”。
他的声音是一种嘶哑刺耳的咆哮。
甚至在人形的时候也露出尖尖的牙齿。
身份:狼人、食死徒。
马尔福一家的朋友。
爱好:他以嗜杀为乐尤其喜欢咬伤和传染小孩。
生平:据卢平所说:“芬里尔·格雷伯克或许是当今世上最凶残的狼人。
他以咬伤和传染尽可能多的人为已任,想造出大批狼人来打败巫师。
”格雷伯克坚持认为“狼人应该吸血”,应该对正常人进行报复。
至少从1970年代开始格雷伯克就是一名食死徒,他并非是控制不住自己,而是有预谋地去接近受害者。
卢平说:“满月时(格雷伯克)他靠近猎物,确保袭击得手。
他完全是有预谋的。
”对伏地魔来说,他的主要利用价值就是去胁迫那些父母——伏地魔威胁要把格雷伯克“放出去”咬他们的小孩逼迫他们合作。
事实上,卢平在小时候正是被格雷伯克咬伤,因为卢平的父亲冒犯了他。
1997年四月,格雷伯克在“失去控制”下咬死了蒙哥马利姐妹五岁小弟弟。
在塔楼一战中,格雷伯克试图袭击哈利,不过被哈利(也可能是其他人)及时石化。
比尔·韦斯莱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被格雷伯克咬得面目全非,差点毙命,庞弗雷夫人对那些伤口也无能为力。
因为它们都是“带魔咒的伤口”,不能彻底愈合。
组织头目均为阵营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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