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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伙伴的读后感

时间:2014-10-21 08:32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0字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颇深,知道了原来海底世界怎么奇妙,又怎么多神奇的生物,加深了我对海底世界的好奇心,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每章简介和每章读后感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我要找到朗朗的读后感

《我要找到朗朗》内容概要:这天晚上,鸡舍朝左的小鸡躁动得像一群跳蚤。

卡梅利多、小胖墩、小刺头、软耳朵和其他的伙伴们闹鬼般叫嚷着。

而小卡门则和她的伙伴们安安静静地、乖乖地坐在那里。

激动的时刻到了,所有的小鸡们都 盯着大门不动……  《我要找到朗朗》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网友:儿子两岁两个月的时候我给他买了卡梅拉第一套书,第一本看的是《我想去看海》,讲了几次之后,有一次去海边,他望着海浪说,妈妈,大海翻滚着雪白的浪花(书中原文)。

当时让我很惊艳。

自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我再讲的时候,他可以跟我一起讲,像背颂一样,我讲一半他接另一半。

他最喜欢的看海,小黑猫和有颗星星三本书,现在几乎能全部记下来了(现在两岁四个月了),还常常在恰当的时刻使用书中的语言,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哈哈。

这套书真不错……  我要找到朗朗的读后感,来自国美网上书店的网友:我是看了评论买的,看的时候自己心里也没信心,因为似乎大多数人都不喜欢第七册,因为都觉得类型不一样,孩子不喜欢,但是,出于收集的目的,还是买了。

但是

孩子非常喜欢,男孩,3岁3个月,连带着家里另一个10岁的,都在期盼还有没有第八、第九册。

孩子平时读的书多,列娜狐狸,下金蛋的鸡,都是知道的,孩子看了会开心的笑,其实就书而言,相对其他书的搞笑,更多了一些深度和内涵。

其实我一点都没有觉得类型和以前不一样,耳朵打结的兔子,巨大黝黑的熊,画风依旧是那么的有趣和鲜明,思维是那么的有创意,真的是好书。

相比之下,我拿回家的兔子汤姆,除了几本好看的,几乎连翻开都不原意。

卡梅拉,叫我该如何爱你,你真的让一个妈妈感到了震撼,体会到了书籍的魅力……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急需5篇,一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读后感开头怎么写精彩

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利用童话的形式、巧妙的讽刺、幽默的语言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描述了同一天出生的两个主人公-王子小爱德华与贫儿小汤姆的故事。

以下是cnfla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欢迎阅读。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

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

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

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

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

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

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

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这个本书主要讲两个在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因为家境不同,一个成了英国的王子,而另一个孩子汤姆成为了他臣民中的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和王子爱德华成了好朋友,而汤姆的命运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汤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进入了王宫,并和王子交上了朋友,他们在一次交换衣服的游戏中互换了衣服,由于两个孩子长得几乎完全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衣服的问题,他们两个都几乎认不出对方来了。

然而穿着破衣服的爱德华走出房间后却被卫兵误认为是汤姆,而被赶出了城堡。

爱德华被赶出城堡后四处流浪,忍受贫穷。

爱德华在外流浪时受尽了欺凌和嘲讽,他向人们诉说他才是真正国王,可人们却根本不信,取之而来的是人们的拳脚相加。

而在皇宫中的汤姆却享尽荣华富贵,并当上了英国的国王,虽然刚开始并不习惯宫廷生活,但它最终也慢慢熟悉了皇宫中的许多礼仪并喜欢上了这种生活。

爱德华却在流浪几乎险些丧命,多亏了好心人麦尔斯·亨顿出手相救,才使他脱险,并且帮助爱德华回到了皇宫,而汤姆也将本不属于他的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此后,爱德华成了一名仁慈的君主,爱德华六世在位那些年是特别仁慈的时期,最终爱德华和他的子民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你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王子与贫儿》中的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

他出生在伦敦的垃圾大院,家境贫穷的他,时刻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风度翩翩的王子,在干净的食堂吃饭,在优美的环境学习……他想当王子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和伙伴们玩的游戏都是假扮王子。

一天,他在玩游戏时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皇宫前。

卫兵以为他是个叫花子就威吓他。

这一情景恰好被真正的王子爱德华看见了,他立刻责问了卫兵,并将汤姆带到王宫款待了一番。

饭后,他们觉得对方的衣服十分有趣,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对方穿上。

这时爱德华发现汤姆手臂上有道伤痕二话没说就气冲冲地去找守卫算帐了。

到了门口,守卫以为他是汤姆就把他赶了出去并关进了监狱。

在狱中,爱德华发现很多人都是小错就判死刑,更多的人是因为误会才进来的。

爱德华十分震惊,他发誓一定不让他们白白吃苦受罪,回去就修改宪法,使无辜的人洗清罪名。

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在国王加冕的最后一刻赶到了王宫,并成为了新的国王,而汤姆也成了他的左肩右膀。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不同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段特殊的安排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王子体会到了人间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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