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合规心得体会
廉洁合规心得体会【篇一:银行廉洁自律心得体会】【第1篇】廉洁自律是每位银行从业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操守,也是树立精彩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认为廉政自律,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指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需要。
积极贯彻廉洁职业操守,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员工队伍培植,而且对构建地方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
夯实道德基础,培育清正廉明的企业文化,树立和廉洁银行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廉洁明晰了员工职业行为的底线和鸿沟,是我们银行从业履职的根基准则和根基要求。
增强廉洁自律,必须做好四大方面工作。
一是把增强职业操守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相结合,并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提防意识。
二、依法合规遵章守纪。
依法合规、遵章守纪首先要培养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确保自己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
筑牢制度纪律防线,提高遵章守纪能力,增强规章制度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
由于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接触大量的金钱。
并且在生活中经常面对外界的唔知诱惑。
我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从思想和道德上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农信社合规执行年观《合规醒言》心得
《合规醒言》观后感 《合规醒言》是河南银监局组织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该片收集了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大家一定要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合规管理,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源汇区联社组织观看了《合规醒言》警示教育片。
片中收录了很多案例,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者有之,没有防范风险意识的有之,利欲熏心集体作案有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都逃不出法律的制裁,悔憾终身而且连累了身边很多朋友和亲人。
看后这部专题片,感触颇多,感叹颇多。
银行是服务行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防范风险、避免风险、合规操作是一个重要而永久的主题。
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对合规重要性最好诠释,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亘古不变的规律。
“控制风险”“无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
要确保做到无风险,就必须做到合规守法。
从片中的案例中,无不向我们昭示着合规文化的极端重要性。
惨痛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业务操作无案件、无事故,必须建立合规文化;风险无小事,合规心中留。
在我的理解中,合规就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古人云“勿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
我们应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岗位做起,深化对合规操作的认识,深化对业务经营中风险的领悟,深化对风险防范要点的把握,形成事事都有合规守法的工作标准,进而实现“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目标。
做文明员工,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不应该只是做好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们每位员工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进而自觉规范、约束自身的从业行为,防止不道德的言行。
高标准、严要求,苦练专业技能,提高员工自身素质也是不可缺少的。
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离不开过硬的基本功。
在当今金融业竞争愈来愈激烈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最需要的、最紧缺的就是敬业的员工。
在实际工作中,对待自己,对待工作,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满足于己掌握的知识,要努力寻求更好、更快、更富有成效的专业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唯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更好的佳绩,才能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它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是一种精神,他应该存在我们的心里,与血液一起流淌。
做到合规经营,其实就是在珍视我们的生命,否则就是藐视我们自己的生命。
通过观看警示片《合规醒言》,让我才真正的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
看着一个个触目惊醒的案例,让我们深思。
曾经的他们,或许是我们身边并肩作战的同志,或许是我们高歌颂扬的朋友,或许是客户心中的优秀代表,我们心中不灭的榜样。
但现在,他们却与铁窗为伴,与监牢相随。
他们的反面例子又一次使我受到了警示再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合规的意识,牢固树立了制度观念,提高了廉洁从业、遵章守纪、规范操作、恪尽职守的自觉性。
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更加坚定了做人不争名利、始终保持不赌博、不吸毒的良好形为习惯;保持经济量入为出、不攀比、不参预高消费的生活习性;以平常心、做平常人,干平常事、过平常日子,不断丰富与完善知足者常乐的人生价值观,健康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人生路。
银行综合柜员如何做好廉洁自律
增强廉洁自律,必须做好三大方面工作: 一、把增强职业操守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相结合,并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提防意识。
二、依法合规遵章守纪。
依法合规、遵章守纪首先要培养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确保自己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
筑牢制度纪律防线,提高遵章守纪能力,增强规章制度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
由于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接触大量的金钱。
并且在生活中经常面对外界的唔知诱惑。
我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从思想和道德上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廉洁从业亲友回避。
由于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导向,在利益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由于市场经济以竞争为手段,在市场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催生利己主义思想;市场经济实行等价交换原则,但资本主义腐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也会乘虚而入。
中国有句古训:“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所以廉洁从业对于银行的发展也尤为重要。
由于银行工作每天都与钱打交道的特殊情况,还要求我们坚持“亲友回避”原则,同时这也与“廉洁合规从业”原则相辅相成,共同约束我的操作行为,使其行之有效。
投标有哪些廉洁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
剑鱼招标订醒:投标有哪些廉洁风险清单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破两万亿元,占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
随着政府采购的蛋糕越做越大,腐败案件也呈高发多发态势,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多方当事人。
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
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从源头预防腐败
下文重点从招标过程入手,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风险环节确定采购需求环节一是资格性条款具有限制性,将某些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参与投标的门槛,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是实质性参数具有倾向性,将是否满足某个不影响实际采购需求的参数作为废标依据,而这个参数只有特定供应商具备,有“量身定做”的嫌疑。
三是评分细则不够量化,仅用“好”、“一般”、“差”等模糊表述确定评分等级,却没有细化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方便“照顾”某些供应商。
四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明显与家具的生产周期不符,实际上可能是采购人与供应商已提前“约定”好,只是走一下采购程序而已,使其他供应商望而却步。
选择采购方式环节一是将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二是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擅自越权审批,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组织采购活动环节一是受理时优亲厚友,接受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的委托。
二是编制审核招标文件时设置陷阱,为采购人或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三是故意泄露已报名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
四是开标程序不合规,允许迟到的利益关联供应商参加开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设置唱标环节等。
五是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或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使评审结果有利于特定供应商。
履约验收环节一是采购合同没有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违规变更合同条款谋取私利,如双方串通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
二是供应商不按采购合同供货,采购人收而不验或验而不实,损公肥私。
如某地采购核桃苗,供应商交货时将嫁接苗更换为实生苗,每株差价10元,采购人收受好处后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问题症结法规制度不完善一些法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甚至相互矛盾。
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在开标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但第二十六条却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
再比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的权责不明确,需求论证流于形式。
专家来源无明确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性的指定专家,一些专家很容易和采购人达成某种“默契”,将明显不合规的条款纳入其中,导致采购活动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做”,侵害国家利益。
更进一步的是,采购人还往往用所谓的需求论证结果为托词,与代理机构“讨价还价”,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违法违规成本较低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作了规定,但要么规定不明确,要么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一些供应商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
如《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是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往往只是在指定媒体上通报一下就不了了之,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监督管理不到位首先是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不到位。
政府采购的监管偏重于事后,对采购活动实施前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采购需求论证不合理、围标串标等,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
其次是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够到位。
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指出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对行为的认定、处分的档次以及追究的方式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
对策建议规范采购人行为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专职岗位,通过采管分离、规范流程、集体决策等,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机制。
2.加强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需求应当客观、公正,严禁无用采购和奢华采购,除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和前期充分市场调查情况外,还应当征求专家的论证意见,对专家出具的论证报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最终形成不同采购方式的客观公正的采购需求。
同时为保证专家论证不受采购人影响,可以引入需求论证专家职业情况记录和曝光监管机制,对在需求论证中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严格防止采购需求的倾向性。
3.从严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监督部门申报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同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不能只看预算,应结合项目特点区别对待,像会展类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会更加合适。
4.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
采购人代表的作用是代表采购人参与评审,行使使用者权利,以使用者身份参与表决。
针对目前采购人代表“凑数”的情形,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当委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对采购项目非常了解的“专家”级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若采购单位不具备专业人员,可委托专家库内的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
5.加强中标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的程序进行验收,对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公益性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除了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方参与之外,验收结果还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交易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需求论证报告、招标方式、主要技术参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中标金额等要素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
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利用岗位职责分工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控廉政风险。
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模式,将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标、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保证金缴退、评标现场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划分到不同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做到各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
建立招标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层层把关和相互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制定廉洁清单,列出采购各环节各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从程序上防控风险。
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内控机制,但社会代理机构因准入门槛取消和服务有偿性的特点,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更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以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行电子交易不仅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还能通过全过程电子化,加强采购过程中关键节点的保密控制,使评审流程结构化,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因此产生的腐败问题。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运行日趋成熟,已全面实行集采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的“网上竞价”和 “商城直购”,各级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均通过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实施全流程痕迹管理,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责任人,有效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行为。
将于今年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使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领取、专家评审等环节和行政监督都能在线上完成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监管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行交易过程同步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填写《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做到环环相扣、留有痕迹。
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采购活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查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及时对监督情况予以公开曝光。
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供应商及专家在政府采购中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制定各自的责任清单,一旦出现问题则实行责任倒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
一、合同管理员廉洁潜在风险如下: 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作以下提示: 一、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
为此,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证书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财务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
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合同管理员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 、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
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 、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 、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
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营业执照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出纳人员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具体有哪些
出纳人员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具体如一、人员选择:现状:一为出纳岗位业务简单,不需要很多的专业知识,诚实、心细一点的人即可胜任。
风险点:(1)如果出纳员专业技能较低,未能很好地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
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
(2)工作出了差错,有时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报销制度现状:企业未能形成真正有效的报销制度,有权审批人签字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家族式企业,出纳人员碍于情面,往往使报销制度形同虚设。
甚至出现原始凭证无相关人员签字的情况。
风险点:(1)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产生大量的个人往来帐。
(2)容易导致产权不清,股东纠纷。
(3)极易发生经济犯罪。
三、保险柜管理:现状:(1)出纳人员保管的保险柜一般置放于财务室,输密码时未能有效回避他人视线,特别是保管印鉴或支票的会计人员。
(2)保险柜说明书丢失,无法更改密码。
(3)密码一成不变。
(4)密码锁坏了,将保险柜改装成小挂锁。
(5)密码记录在笔记本或小纸条上,与保险柜钥匙同放一处。
(6)未指定专人单线移交。
风险点:容易造成密码泄露,增加他人拥有钥匙和密码的机会,加大经济犯罪隐患。
四、交接制度现状:实物、账册保管人员变动时无交接记录或未能当面交接,缺乏监督机制。
风险点:容易产生实物、账册丢失现象;责任不清。
五、对账制度现状:银企对账、出纳员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对账、出纳员与相关人员资金往来的对账,一般只核对余额,不核对发生额,或者根本不对账。
风险点:(1)日积月累,发生差错不易查找,最终导致账务混乱。
(2)容易发生业务入账不及时,贪污、挪用等违规现象。
六、网上银行管理现状:(1)岗位级别设置不合理,对外转账金额权限过大,易发生差错。
(2)密码未能及时更换。
(3)输密码时未能有效回避他人视线,特别是拥有网上银行操作权的会计人员。
风险点:(1)岗位级别设置过低,不利于业务操作,级别设置过高,不利于监督,容易产生差错事故。
(2)密码和U盾管理不到位,加大经济犯罪隐患。
七、真假币识别现状:(1)出纳人员未能真正掌握真假币辨别方法。
(2)误收假币时,企业规定可承担部份损失。
风险点:容易给贪小便宜的人钻空子,给企业造成损失。
八、银行预留印鉴及空白支票的保管现状:未能真正实现分管,在人员请假或变动时,随意交由他人代管。
风险点:容易产生银行预留印鉴及空白支票一人保管,存在安全隐患。
九、缴款、领款安全问题现状:对领取、缴交大额现金单人前往办理。
风险点:目前社会治安较差,容易发生尾随抢夺事件。
出纳是会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岗位。
但事实上“会计无小事”,要想把出纳这个工作做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作为出纳人员,必须对其工作任务有个全面的认识,了解出纳工作的特点,熟知出纳的纪律和原则,明确自身的工作任务和权限,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称职的专业出纳人员。
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
机关效能监察服务中心是履行对机关服务行为合规、廉政、高效、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机构。
农行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农业银行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行员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业银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
第三条 本守则是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级行进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第五条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 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并掌握电脑操作、网上银行等新技术,更新知识结构。
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条 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 爱国守法 爱行敬业第九条 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
在特殊环境和突发性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第十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三)依法维护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个人权益。
(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一条 爱行爱岗。
(一)热爱农业银行,认真实践农业银行的办行宗旨和企业精神,遵守农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农业银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不得散布对农业银行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跟农业银行离心离德的事情。
(三)当农业银行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农业银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以农业银行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二条 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
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拖延,马虎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
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养成尊老爱幼、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遵章守纪 合规经营第十五条 依法合规经营。
(一)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银行管理制度。
严禁违规经营,私设账外账。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及时请示或咨询。
(三)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必须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举报。
第十六条 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限,不超范围。
领导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绝随意操作行为。
(四)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指挥。
第十八条 真实反映,如实汇报。
(一)严禁提供或领导授意制作虚假的会计、统计报表。
(二)不得隐瞒或谎报客户情况(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汇报情况和真实情况明显不符的,视同瞒报或谎报行为)。
(三)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应该及时、准确、完整。
(四)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
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欺骗上级。
(五)不得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如发生失误,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一)廉洁自律,不贪赃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艰苦朴素,勤俭办行,不奢侈浪费,不贪图安逸享受。
(五)上级行员工到下级行工作,要坚持标准,食宿从简,原则上安排在行内招待所;不用公款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用公款绕道旅游。
第二十条 遵守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的指示、指挥。
(二)熟悉外事礼仪,坚持外事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介绍农业银行情况时,应符合总行对外的统一口径。
(三)员工要以客户身份办理个人银行业务,不能有任何特权。
(四)工作中,如与工作对象有亲友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
不得为关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员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自行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2.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盈利性活动。
3.工作时间不得炒期货、炒股票等。
4.不得为亲友介绍工程、承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四)员工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按以下要求:1.离岗处理私事应事先请假,获得领导批准。
2.获批准后,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处理紧急工作时,不得请假。
4.工作时间不应要求同事为自己办理私事。
第二十二条 严守保密纪律,自觉保守国家秘密、银行秘密和客户秘密。
如发现泄密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任何人调离农业银行,都不能把秘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带走。
第二十三条 强化安全意识,防范银行风险。
(一)提高业务技能,增强鉴别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谨慎操作,杜绝隐患。
(三)坚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时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 诚实守信 优质服务第二十四条 笃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品格。
(一)为人正直,诚实可靠,守信有约。
(二)一视同仁,以诚待客,不言过其实、欺骗客户。
(三)不侵犯客户利益。
第二十五条 信奉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的职业信念。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领导为群众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经营一线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农行为社会服务。
(二)以客户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尽力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难题,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解释。
第二十六条 为客户服务要主动热情、细致方便、准确迅速。
(一)提倡上门服务,搞好跟踪服务。
做到时刻为客户着想,主动与客户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动态。
(二)倡导微笑服务。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情解答客户咨询,主动宣传农业银行业务。
(三)做到满时点服务,按时营业。
(四)提倡限时服务,做到集中精力,准确、安全、快捷地办理业务。
(五)遇到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事宜,不得拒绝,应热情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及时请示上级。
(六)为老弱病残孕服务、遇到客户咨询业务、对单证提出疑问等情况时,要站立服务。
(七)耐心办好最后一笔业务,不能因为临近下班时间,流露出急躁情绪而敷衍待客或驱赶客户。
(八)对客户取款存款一样热情,新老客户一样亲切,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宗小宗一样欢迎。
(九)在办理业务中,若自己发生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向客户道歉;若客户发生差错,要耐心解释,并帮助纠正。
(十)遇到客户提出过分要求或不冷静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地向客户说明解释,无法说服时要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二十七条 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一)与客户说话时吐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语气要亲切、称谓要得体。
(二)使用普通话。
确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听电话或与人交谈要热情、礼貌、客气。
重要内容应作好笔录,及时汇报或转告。
第二十八条 行为文明,举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视客户,不左顾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稳重,抬头平视,两臂自然摆动。
(四)听姿认真,并作出积极反应。
不要心不在焉。
(五)员工在公共场合或客户面前,应避免不文雅行为。
(六)开会应提前入场,会议中不得窃窃私语,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一)着装整洁、得体。
柜台人员应着职业装,佩戴工作牌。
(二)发型大方,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异色。
(三)修饰得体。
女员工宜化淡妆,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清洁。
第三十条 创造并保持优雅的工作环境。
(一)室内和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不要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和资料。
(二)各类文件和资料应按顺序、分类别摆放整齐,便于取阅。
(三)讲究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四)营业场所要保持柜台整洁、单据整齐、地面清洁,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五)遵守有关在办公、营业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六)维护环境安全。
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危险的潜在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工作时专心致志,保持安静。
第六章 平等相处 团结互助第三十一条 遵循“平等、真诚、宽容、克制、正派”的基本准则,正确待人处事,努力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第三十二条 领导要尊重、关心下属。
(一)领导要严于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为下属作出表率。
(二)尊重下属的人格、隐私,宽容待人。
不在下属面前逞威风、耍权术,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打击报复。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属工作,充分调动下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搞任人唯亲。
(四)尊重下属的工作职权和劳动成果,虚心听取下属意见,保护下属的工作热情。
(五)热情指导下属的工作、学习、品德修养,关心下属的政治进步,多为下属解决实际困难,为下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尊敬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
(一)认真对待领导的工作意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如实、及时向领导报告和请示工作。
(二)正确对待领导的批评,不要当面顶撞,更不能采取无理行动。
(三)严禁恶语中伤、诬告、威胁、攻击领导。
(四)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投其所好、取悦领导。
(五)主动与领导进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确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六)不回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条 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和谐,精诚合作。
(一)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团队目标置于个人目标之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反对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尊重同事的隐私,不背后议论同事是非;员工私下行为应对农业银行负责。
(三)开展坦诚的交流,平等的对话和友善的沟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
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动协作,不能互相拆台;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
(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敢于承担责任,不诿过他人。
(七)及时、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
(八)上级行员工要尊重下级行员工,不得盛气凌人,颐指气使;不得向下级行员工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第三十五条 妥善处理内部矛盾。
(一)同事间相处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减少摩擦,避免冲突。
(二)发生矛盾时,当事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
(三)解决矛盾纠纷应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使矛盾扩大化,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冲突。
第三十六条 与竞争对手要公平竞争,取长补短。
(一)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尊重竞争对手,不得在客户面前故意贬低对手。
(三)注意收集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善于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熟悉并正确理解本守则的内容,经常自省、自律、自励,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自觉行动。
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本守则。
第三十八条 对员工遵守本守则情况进行的奖惩,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有责任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
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负责本守则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