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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河上公读后感

时间:2013-10-13 16:19

道术修行书籍

[一本好书,千秋丰功——《道德经诗译》读后感]弘真 据说,孔子和老子这两个中国古代圣人曾在一起交流思想,之后,孔子感慨地说,鱼能悠游于水中,鹰能翱翔于空中,既能潜游于水中,又能腾飞于高空的是龙,一本好书,千秋丰功——《道德经诗译》读后感。

我所见到的老子,其学问、胸襟与智慧,犹如上天入地、无所不至、悠游自在的一条龙啊

龙,在当时是至尊至贵的象征。

在孔子的眼里,老子的人格、思想无疑是无与伦比、至为珍贵的。

《道德经》就是体载老子思想的光辉著作。

它主要有修身养性、立身处世、安邦治国三个方面的内容。

几千年来,它给中华民族的强盛及个人的发展所带来的益处,是无法估量的。

君王顺着老子安邦治国的思想而行,则天下太平,国运昌隆。

中国历史上的汉初文景之治,唐朝贞观之治,就是明证。

个人奋斗者依老子安身立命思想而行,则可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穷时独善其身,而不失壮志,达进兼济天下,亦不误良机,脚踏实地,由平凡走向伟大,由黑暗走向光明。

古往今来,《道德经》令无数人越过困弱的路途,走上成功的大道。

修道者顺着老子修身养性思想而行,可以正心、正法、正行,成就正果。

《道德经》所载的修道之法,多为老子自身的体验,文字不多,但方法完整,从确立目标,到调心、调气,排除干扰,正确把握各种功境,最后完成与道——绝对真理相合,都无所不及。

正因为如此,《道德经》被称为道家第一经,尽管道家思想在几千年来不断丰富与发展,但老子的修身养性学说及其境界一直高山仰止,不可动摇。

《道德经》的修身养性内容不仅成为人类修道的最好典范,而且是人类由平庸、卑微走向伟大、神圣的科学方法之一,是智慧之源,是安身立命、立身处世、安邦治国思想的源泉和基础。

整理和弘扬它,不仅对修身养性,而且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在科学地审视宇宙、社会历史、自然万物的前提下重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理想,将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可是,人们对《道德经》久违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像老子当时所见到的情景:红尘滚滚,危机重重,厄难纷纷,生命欲望的无止境追求与物质资源的有限性构成尖锐的矛盾,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正在酿成灭顶之灾。

世界嘈杂的声音讲述着祸福兴衰的故事,缤纷的色彩变幻着扑朔迷离的画面。

成对世界,面对社会,面对人生,怎样追求才算合理

怎样的计谋才是完善

怎样的努力才能

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

—— 而这一切,从《道德经》里都可以得到启迪,得到答案。

《道德经》就是在 一背景下走向国际,走进现代社会。

《道德经》在当今早已被视为文化瑰宝。

日本大型企业运用《道德经》思想来进行管理,美国前总统布什能详知《道德经》里的治国学问,悠然吟诵治大国若烹小鲜,《道德经》在国际上的地位可见一斑。

现代历史日益需要《道德经》,人类日益需要《道德经》。

今天,张南君把《道德经诗译》献诸于世,应当是一大幸事。

老子和他的《道德经》的中国蒙尘久矣。

在人类文明史上,古印度的释迦牟尼和中国的老子都曾怀着追求真理的强烈愿望,以崇高的品格、坚韧不拔的精神,克服身心障碍,终于认识到宇宙万物与人生的生命无能运动、发展规律,找到一条脱离痛苦与黑暗,走向幸福与光明的大道。

但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社会背景不同,两位圣哲在当时与后世的境遇相去甚远。

处于重精神文化的古印度,释迦牟尼是高徒十名,罗汉五百,弟子三千,从者如潮,王公礼拜,万众供奉,语必众闻,言必成经。

处于官本位文化氛围老子,却门庭冷落,孤身独行,天下莫我知,莫我行,尽管他为人们铺设一条修身养性、完善自我、立身处世、安邦治国的大道,却不被时代所认识、理解、接受,个人的生活成为悲剧,也成为那个历史的悲剧。

整个春秋战国时期,除了令尹请他著《道德经》,庄子、孔子提到过他,韩非子为《道德经》作注,庄子在著作中中崇拜他,孔子的孙子孔思又积极学习他的思想,就再也找不出其他社会影响的痕迹。

老子的思想的伟大与正确,使他在以后的时代里,从帝王将相到在野隐士阶层,都得到了理解和认可,被公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至上法宝,认真研究和运用。

其中,晋朝的王弼对《道德经》版本的完善及唐太宗李世民亲自主持参与对《道德经》的研究与弘扬,贡献最大,可谓深得老子思想的精髓,保存了《道德经》的本初风格。

面在此前后其他在野之人所著之注疏,如《老子想尔注》、《老子河上公章句》等也有所贡献,他们强调指出老子的思想是修身养性之道,这样就实际上形成了在朝的治国之道与在野的修道之道的争执,读后感《一本好书,千秋丰功——《道德经诗译》读后感》。

进入现代,由于对历史文化的淡泊面对哲学问题看得太紧,又有学者执著于老子哲学思想之争。

这此论大有隔靴搔痒之嫌,因为老子所处的时代,人们并不重视哲学,只有一定哲学方法隐含其中,哲学不是先天地生的学问,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副产物。

和老子差不多同时代的释迦牟尼,首先都不是哲学家而是洞悉宇宙万物、认识自然真理的圣贤。

如果从哲学角度去解读他们,就本末倒置了。

此外,修道是一种身心实践活动,古人既是修道所悟,我们如果不严格按人家的方法按人家的方法去悟,实际上就没有什么发言权。

到了当代,随着学术研究成果的积淀、道学文化的复苏,对《道德经》的研究又有新的发展,哲学问题被淡忘,但朝、野两派的争执越来越大。

代表传统在朝思想的,首推陈鼓应和任继愈二公。

尤其是陈鼓应先生的关于老子思想的解注与评价方面最为丰富,大体上颇能服人。

但无论从任何角度上看,各家都未能对修道内容有完全正确的解释。

在野的隐士派虽然对这些内容的解释也颇能服人,但一般都把与修道无关的思想方法论、立身处世、安邦治国的内容硬说成是修道内容,让人更觉离谱。

从整个历史看,《道德经》是当时的杂记体著作,内部虽有修身养性、辩证法、立身处世、安邦治国等方面的内容,但却是以时间前后顺序记录下来的,没按逻辑关系排布,故在整体上很难予以正确把握,它需要进行逻辑关系整理,各部内容应各归其位。

但在整个春秋至秦汉时期,人们没有习惯去这样做。

此后《道德经》受到以李世民为代表的帝王的推崇,世人即使想得到,也不敢做。

错过这些机会以后,即使是智慧超群的后学,也没法做。

正如张南君所看到的一样,由于《道德经》未按逻辑关系排列,所以读起来就像走迷宫似的,整体上难以把握,字句上也就难免歧义丛生。

有些重要字词,如在当时文化背景下常用其本义,其引申义也人人心领神会的玄牝等词,以及不大常用的合用短语谷神等等,自古以来就没有一次予以正确的注解,从而给好事之徒谬谈玄学有可乘之机。

《道德经》又是那个时代的自由诗。

从而蕴藉着文约义丰的独有文化特色。

而在朝派僵硬的注释确实令人感到只做一半的工作,在野派也有尝试用诗来翻译。

但那那些七言诗翻译出来更加僵硬,又让人感到还不如散文式的直译好。

这样,《道德经》的诗译工作也成了一大历史遗留问题。

正是在在在朝派在研究前行无路之际,在野派显得空前活跃,由于根本问题(逻辑关系)未予解决,在野派在修身养性方面确实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正确论据,但他们在其他方面都重蹈覆辙,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更为可悲的是,有些人还故作惊人之谈,例如把《道德经》全部说成什么隐语,于是乎肆无忌惮地胡乱猜测,这样,对《道德经》的乱译、谬谈几乎成时尚,老子思想的传播就面临着一场严重危机。

张南君就是在这个时候,毅然站了出来。

他所著《道德经诗译》,对《道德经》作了逻辑关系排布,以正确无误的直译,真实地传达出老子的思想,以传神达韵的诗译揭示出原作的深刻含义和感情色彩,使《道德经》不再难懂,不再歧义丛生,不再给人以曲解、穿凿附会的机会。

今天,一部闪耀着活生生的老子思想、感情,贯穿着严密逻辑脉胳的《道德经诗译》出现在我们面前,这难道不是历史的荣幸吗

张南君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首先是因为他站在许多前贤肩上,历史不仅为《道德经诗译》积淀了物质基础,也在新的时空里提供了新的文化基础与心理基础,此外,张南君个人的特殊涵养、智慧、人格,也是完成这一巨大工程的重大因素。

在中国学术文化圈子里,张南君是一位曾经令人难以理解的人物,他少年时期即颇具才气,青年时期迷上了写作学理论,且深得业内权威人士之一、中国青年写作理论家协会主席马正平教授的厚爱。

正当他应有所作为之际,却又转向哲学研究,继而又以治学《诗经》、《离骚》、《老子》为务。

十余年间竟杳无音讯。

当他拿出《道德经诗译》手稿时,实在令人惊喜,惊喜之余,更为其一丝不苟的历史唯物主义及扎实的写作美学、哲学功底而感佩

1983年他开始研究《道德经》。

在读了大量前贤的注疏后,他深为不满,继而自觉承担起使《道德经》脉清、义正、传神、达韵的历史重担。

这是几千年来许多研究《道德经》的学者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何等繁难,可想而知。

稍有不妥,不是流于平庸,就是功败垂成。

作为一个一意求真的学者,他深知自己应当怎样完成自己的使命。

他完全按老子所说的悟道方式,抛开书本,远离是非,自己以老子的方法,再度体验老子的心态。

十多年来,在身心合道的深切体验中,他的头脑一次又一次地闪耀着灵感,以至每一个历史上任何版本未曾解释清楚的字词,真实含义是什么,依据何在等等,都一一详尽。

他仍不满足,继而又决定以最好的的诗歌艺术为《道德经》传神达韵。

实现这一切,他依然是以空明的灵感在禅定中去完成美妙的建构,终于面壁十年图破壁。

现在,当人们读到他庄重严谨无可挑剔的导论,读着传神达韵的诗译,有谁能想到这完全出自身心合道的空灵呢

作为一个求真者,他忠实地进入老子情态、心境,而完全无意一展才华。

老子五千言文约义丰,感情丰富,历史上各家各派解说出入甚大,但张南君理清了修道——悟道——弘道这个前后相续、因果相成的线索。

以及弘道又分辩证思维、立身处世、安邦治国这几个并列成分后,将每章各归其位,从整体上把握了思想的准确无误。

每章的诗译,他又注意主题、情调、节奏的不同,以传神、达韵、发幽、阐微为诗译的美学标准。

为此,在体裁上,他不拘一格,灵活多变,语言上力避用典,即使一用,也无痕迹,绝不因辞损意,故雅俗不拘随遇而化,用他的话来说是缘情成体,步韵生文。

为了忠实地再现老子不言而教的精神,他甚至不为每首诗命名。

这样的结果,使他的诗译如行云流水,自然、流畅、优美。

读着他的诗译,几千年的语言障碍烟消云散,老子曰道的慈祥、睿智的形象似乎就在眼前,那赤诚、深挚的朋友与长者情感以及崇高、伟大的人格直接感染着我,产生着灵魂的震撼。

张南君以超越前人的努力实践了老子返朴归真的原则。

译作传神而造神,达意则不寓意,发幽阐微而不离根本。

这种无意立言的结果使诗译神形兼备,达到了高葆真的效果。

从而在诗译中完成了庄严的历史使命与艺术使命,产生了十分珍贵的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

或许,它为翻译古代重要哲学、艺术文献提供了一个新的成功范例。

《道德经诗译》的成功,是老子思想的又一种成功,是治学态度高度严谨与独异的治学方法的成功,它本身就是意义重大的。

  〔一本好书,千秋丰功——《道德经诗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老子》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人不仁,以百姓为刍一句受到“刍狗”一义的左右而众说纷纭。

本篇论文以解析“刍狗”为出发点,坚持以老解老的立场,提出释“刍狗”为“刍豢”的观点;并以之返回观照文本意义本身,对《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做印证性探讨  《老子》,又名《道德经》,上下八十一章,在我国哲学史以及文学史上的地位均毋庸置疑。

然其语义艰涩,所指抽象,其中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更是理解不一,莫衷一是。

由论文题目可知,对句中“刍狗”一义寻找一个合理解析是本论文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因此,本论文分成两大板块:第一板块(1、2、3、4节)集中于“刍狗”一义的辨析与解释。

第二板块(5、6、7节)以第一板块的释义为基础,对“刍狗”一句句义、以及所涉及《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等做初步探讨。

  一  先将通行本《老子》(非通行本的问题后面谈)第五章抄录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由于《老子》文本的特殊关系,一章中上句与下句未必有必然联系(帛书本《老子》证明早期《老子》章节与传世本不同,很可能祖本《老子》不分章);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头一句上。

显然,“刍狗”是理解句意的肯綮之一。

历来对“刍狗”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倾向于将“刍”、“狗”拆开,分别释义。

这种说法最早见于汉代河上公的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

其后,魏晋时王弼采纳了这种说法,“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

仁者必造立无施,有恩有为。

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

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哉

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

无为然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

” 为了论述方便,以下称这种释义为河上公注。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继续阐发河上公注,“……刍(草)、狗(兽)、人都是天地间自然生长的物,兽食草,人食狗,都合乎自然规律,天地并不干预兽食草,人食狗,所以圣人也不干预百姓的各谋其生活”。

  显而易见,主张拆词的根据主要来源于文字学。

刍的古字是“刍”,甲骨文字形从手从草,故《说文》释:刍,刈草也。

又,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

’从二屮,即‘草’字也。

”“刍”字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被普遍用来指代草,如《周礼?太宰》:“七曰刍粖之式”。

《左传?昭公十三年》:“淫刍荛者”。

《左传?昭公六年》:“禁刍牧采樵”。

这是当时的大语境,以“刍”为“草”实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河上公注的释义隐约将“草”放大,有相当于今天“植物”一词的外延。

同理,“狗”被放大为“兽”,借指一切动物,于是有“兽食草,人食狗”之说。

  另一种释义主张将“刍狗”理解成偏正式的合成词,即“用草扎成的狗”。

此说最早见于《庄子?天运篇》,其中讲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

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由于庄子学派于老子学术体系的特殊关系,有不少后人偏信此说。

宋王安石指出:“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有爱也,有所不爱也。

爱者,仁也;不爱者,亦仁也。

惟其爱,不留于爱,有如刍狗,当祭祀之用,盛之以箧函,巾之以文绣,尸祝斋戒,然后用之。

及其祭祀之后,行者践其首迹,樵者焚其肢体。

天地之于万物,当春生夏长,如其有仁,爱以及之;至秋冬,万物凋落,非天地之不爱。

”  王雱(王安石之子)则注道:“刍狗,祭祀所用。

方其用也,隆礼致敬以事之;及其已事,则弃而捐之,等于粪壤。

其隆礼致敬之时,非不以至诚也,然而束刍为狗耳,实何足礼敬乎

准不足礼敬而加礼敬者,又非以为也。

夫万物各得其常,生死成坏,理有适然,而天地独为之父母,故不得无爱。

而原天地之心,亦何系累哉

故方其爱时,虽以至诚,而万物自遂,实无足爱者。

反要其终,则粪壤同归而已,岂留情乎?” 后又如元代吴澄注:“刍狗,缚草为狗之形,祷雨所用也。

既祷则弃之,无复有顾惜之意。

天地无心于爱物,而任其自生自成;圣人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故以刍狗为喻”。

  以上两说为主流,几乎左右了从古至今整个“刍狗”释义的思维路线。

有意思的是,《唐明皇道德真经注》 自己无法裁夺,只好兼收并蓄,在解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援河上公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其报也。

”而在解释“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又援《庄子?天运》里的说法:“不仁者,不为仁恩也。

刍狗者,结刍为狗也。

犬以守御,则有弊(蔽)盖之恩。

今刍狗徒有狗形,而无警吠之用,故无情于仁爱也。

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

”  两种释义方式导致对句意的不同理解更是五花八门,主流也是两种。

主张拆词的多认为“刍狗”乃废弃之物,无需珍惜,并引此句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联系,认为“任由自生自灭”,一切要回复自然;援庄子说的多主张“不仁至仁”,或“至仁无亲”,如唐明皇道德真经注:……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

尝试论之曰:夫至仁无亲,孰为兼爱

爱则不至,适是偏私。

不独亲其亲,则天下皆亲矣。

不独子其子,则天下皆子矣。

是则至仁之无亲,乃至亲也,岂兼爱乎

  到底以上说法是否真正领悟了“刍狗”一句的真实含义呢

笔者不敢妄下断论。

恐怕还得回到最初的出发点“刍狗”上,仔细探究一番。

  二  事实上,河上公注将“刍狗”简单地分成草和狗,历来不乏反对的声音。

例如,马叙伦在《老子校诂》中指出,说“譬如结刍为狗以祭祀,此说是也;王弼河上注以刍草狗畜二物说之,非是。

” 余不一一。

  而笔者亦同样认为,“刍狗”不宜简单地拆开解。

理由有二:  首先,从句式上来看,句中包含另外几个关键词:天地、万物、圣人、百姓。

这四个词在此均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天地”对“圣人”,“万物”对“百姓”,故“刍狗”在形式上宜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在句式中。

  其次,从逻辑上说,如果“刍”是“草”,“狗”是“兽”的话,那么如河上公、王弼注的“将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便有偷换概念之嫌。

为什么不说“狗食刍,人食狗”呢

关键就在于狗不吃草。

因而与“刍”相联系时,不得不说“狗”代表了“兽”,尔后单说“狗”时,就承认“狗”就是“狗”。

但是“狗”之单字意思明确,《说文》指出:大者为犬,小者为狗。

《礼记?曲礼上》谓:效犬者左牵之。

《尔雅》中也明确指出:(犬)未成豪,狗。

郝懿行义疏:“狗,犬通名。

若对文则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今亦通名犬为狗矣。

”狗没有指代兽的义项,而以狗扩大到代指所有兽类的先例,笔者尚未见到。

那么,剩下来的唯一解释就是,这里的狗如果分拆开来,就不能简单地释为兽。

  又,如果说“刍狗”是出于音韵上的需求,则不合道理。

正如朱谦之在整理《老子》韵读24例后所说:“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

如以叠字为韵,老子之例甚多也……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韵者,又何足异

” 可见,此句“狗”“狗”迭韵,无论在“刍狗”的位置上换成哪一个词,总能构成韵读,不会有其它影响。

同时,第五章第二句的结束词为“橐龠”,第三句的结束词为“中”,依照王力整理的古韵三十部,“狗”(侯部字)与“屈”、“出”韵(脂部字)、“中” (中部字)相去甚远,都不能构成有效韵读。

因而笔者不认为以“刍狗”标榜它义是出于音韵上的考虑。

  作进一步观,河上公注为什么要将“刍狗”拆开来解释成这个样子呢

笔者认为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本身的价值判断分不开。

在道家以及道教典籍的发展体系中,《老子河上公章句》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

王明在《<老子河上公章句>考》中指出:“自西汉初迄三国,老学盛行三变,其宗旨各自不同……一、西汉初年,以黄老为政术,主治国经世。

二、东汉中叶以下至东汉末年,以黄老为长生之道术,主治身养性。

三、三国之时,习老者既不在治国经世,亦不为治身养性,大率为虚无自然之玄论。

” 《老子河上公章句》的成书时间尚无定论(王明认为“似当东京中叶迄末年间感染养生风尚下之制作”),但万变不离其宗,大抵上反映的是由“治国经世”向“治身养性”发展的情况。

从而,书中身国兼顾的例子随处可见,如:  治身者呼吸精气,无令耳闻;治国者布施惠德,无令下知也。

  用道治国则国安民昌,治身则寿命延长无有既尽时也。

  除此,《老子河上公章句》还提出了多种养气的办法,从这些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意识已经上升成为了价值判断的主体。

所以,“刍狗”亦演化成了一条生物链:兽食刍,人食狗。

“人”处于生物链的最高层,其地位与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所谓“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

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明言提倡养生修身的思维模式相吻合。

事实上,《老子》五千言,并没有直接论及养生、修身;《老子》只提倡“为道”,如第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等。

这种思路一直被后来人刻意地继承下去,便逐渐出现各种各样的养生方式,包括胎息吐纳、气功丹药;一直到葛洪的《抱扑子内篇》,蔚为大观,成为“金丹大药”神仙道教的集大成者。

如此说来,河上公(《老子河上公章句》作者尚未有定论,姑且称之)不过借《老子》之言阐发自家论调而已。

那么,把“刍狗”解释成“兽食刍,人食狗”的生物链也在情理之中了;否则便失去一个可供趁机阐发的舞台。

  三  那么,“刍狗”既然不能循河上公注,可否就依照《庄子?天运篇》释为“草扎之狗”呢

笔者不敢苟同。

  一、释“刍狗”为“草扎之狗”不见得文义畅通。

  《庄子?天运篇》为述孔子守周礼不放而引“刍狗”一例,文中人物师金在解释完“刍狗”以后,更重要的还是后面一段话:  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

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

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

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

……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 。

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

  可以看到,庄子借师金这段话主要评述孔子守古之礼法不变,不得变通。

其中:  (1)“刍狗”在此隐约含有神魔怪力之意。

所谓“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

也就是说,如果在祭祀完后,还有人将草扎之狗细心珍藏,形影不离地带着,那么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为神魔所吓。

这种天马行空略带诡异的行文色彩与庄子整部书的风格相吻合。

  (2)师金指出:对待“刍狗”的一般态度是用完后践踏之,抛弃之,但有的人不是这样,对“刍狗”看得很宝贵。

重点就放在后半句,换句话说,孔子将周礼看得很重,他就相当于师金讽刺的那位在祭祀完以后还悉心珍藏“刍狗”的人。

那么,到底用后即弃的态度可以称为“以……为刍狗”,还是用后珍藏的态度才叫做“以……为刍狗”呢

庄子没有明说。

依前者,孔子不以周礼为“刍狗”,依后者,孔子以周礼为“刍狗”。

  带着以上两点,我们回到《老子》那句话,可以发现二者迥异。

首先,《老子》阐述的是自己对天地、圣人的看法,没有必要染上浓厚的神力色彩。

有一种意见认为,史载老子做过史官,所谓“周守藏室之史 (相当于今天图书馆的馆长)”;而在周以致更早的时候,史、卜、筮、祝这几种人每每相通。

那么,老子作为巫祝文化背景下的一个言语者,他的用词遣句不可避免地会带上相应的痕迹;“刍狗”作为祭祀的物品,就是老子随口拈来的绝佳比拟。

  这种意见有道理,《老子》书中也的确体现了很多史巫文化氛围的思维方式。

不过,是否就能因此一锤定音呢

笔者认为不妥:一则按照通行本的分章模式,第五章第二句言“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众所周知,“橐龠”就是“风箱”,不但形象而且容易理解,并没有艰涩之感。

“风箱”与史巫文化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关联。

另外,《老子》第十一章言“三十辐共一毂”、“埏埴以为器”、“凿户牖以为室”,均是日用之常物,为大众所熟识;第六十四章所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是日常之理,为大众所接受。

难道这些精妙的例子都与史巫文化相关吗

可见,从词句中看出史巫文化气息是正常,但不能反过来仅凭史巫文化就硬将《老子》中的词义解释成相应的模样。

二则《老子》中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只。

五千言中论及神(出现“神”字的仅八处,分别在第六、二十九、三十九、六十章)的时候,多为泛指。

如第三十九章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天、地、神与谷都是一个范畴,并非所指。

神谷第六章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谷神也不是某个具体神灵(具体释义有争议,不过公认体现了原始的生殖器崇拜)。

进一步说,在《老子》构筑的体系下,行为规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从自然以下,分别是道、天、地、人。

而鬼、神或者仙在这个体系中没有相对应的地位。

所以,《老子》似乎没有必要将“刍狗”越说越远,附上神力色彩。

  其次,我们看一下(2)。

《淮南子?齐俗训》提到“刍狗”,与《庄子?天运篇》相通:譬如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

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剟而已,夫有孰贵之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逻辑,“刍狗”可以囊括三个含义:  a、敬而用之。

所谓“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

也就是说,“刍狗土龙”在未经使用前的阶段,是深为所重的;它相当于某件贵重物品,蕴涵着相应得价值功能。

  b、弃而贱之。

所谓“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则壤土草剟而已”。

此时,“刍狗”相当于完全无用之物。

  c、先敬而后弃。

也就是包括了a与b两个阶段,成为一个总体观照。

此时的“刍狗”相当于一个先顺时而后背时的概念。

  《庄子?天运篇》所言的“刍狗”,描述具体明晰,应该指义项c。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天运篇》并没有指出也没有迹象表明,此处“刍狗”一义引自《老子》;何况,在文本中与颜渊探讨“刍狗”问题的不是老聃,而是师金。

那么,将c义项直接套用到《老子》中的“刍狗”上,即使可以解释得通,也未免差强人意。

怎能证明《老子》中的“刍狗”不是a义项,不是b义项,就是c义项

  事实上,退一步来讲,c义项并不能地让人信服地释义。

分析如下:《庄子?天运篇》中的文本具体含意有两个:1)师金认为,周礼就像刍狗一样,是先顺时而后背时的东西;现在它已经过时,不必再念念不忘。

2)师金认为,孔子守着周礼不放,就像守着刍狗不放一样,念念不忘。

  但是,以上两种行为,到底哪种可以等同于“以……为刍狗”这个句式呢

《庄子?天运篇》中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1)可以说称之为“以……为刍狗”,要达到“不必念念不忘”,必须先使之价值破灭,成为废弃无用之物。

那么天地是否曾经“敬”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敬”过百姓呢

或者,天地是否曾经“用”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用”过百姓呢

显然费解。

有人主张在此基础引申为“任由自生自灭”,比如苏辙认为:“结刍为狗,设之于祭祀,尽饰以奉之,夫岂爱之

适时然也。

既事而弃之,行者践之,夫岂恶之

亦适然也。

”但是,“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两个行为的主体明显不等。

“用过即弃”的主体是作用于对象的事件参与者,“任由自生自灭”的主体是一名旁观者。

“结刍为狗”不是自生,是人造之以生;不是自灭,是人捐之以灭。

“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二者相距甚远,况且,无论用过是否放弃,后者都可以笼统概之为“任由自生自灭”。

从“用过即弃”推至“任由自生自灭”亦难以说服人。

  如果是2)可以称之为“以……为刍狗”,释为“念念不忘”,那么顺着这个逻辑,是否说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就是天地悉心珍藏万物,爱不释手,圣人爱惜黎民,念念不放呢

既然如此爱惜,何必声称“不仁”,让多少后来者久不得其要领

  总之,以上分析表明,将“刍狗”释为“草扎之狗”,于《庄子》文本中可通,于《老子》则不通。

庄子学派也有借老子之言阐发“至仁不仁”或者“至仁无亲”的嫌疑,此“刍狗”非彼“刍狗”。

  四  那么,“刍狗”到底作如何解释呢

笔者以为,将“刍狗”释为“刍豢”较为恰当。

  刍豢,当指牛羊犬豕。

《说文》指出:“豢,以谷圈养豕也。

”《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朱熹注曰:“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

又如,《史记?货殖列传》有言: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

  “豢”与“犬”关系之密切历来为人所道,《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

视全具,案刍豢。

郑玄注:养牛羊曰刍,犬豕为豢。

孔颖达疏:食草曰刍,食谷曰豢。

又《周礼?地官?槁人》:掌豢祭祀之犬。

郑玄注:养犬豕为豢。

商承祚先生在《殷墟文字类编》谈到:今卜辞有字囗(上“豕”下“廾”)、囗(上“犬”下“廾”),象以手奉豕,疑即豢之初字。

篆字从采,殆后世所增。

牛羊曰刍,犬豕曰豢。

故其字或从豕,或从犬。

  可见,若以“刍豢”释“刍狗”,语义上可通。

同时,刍豢还泛指祭祀用的牺牲(其实就是牛羊犬豕的另一用途),但没有“草扎之狗”的神力色彩。

设“草扎之狗”之义为a,“刍豢”之义为b,比较二者可知至少有以下区别:  1、a是人造之物,依人而生。

b是自然界的生物,有灵能动。

  2、a与天地之关系是单向的:a作为道具祭祀天地,但天地对a没有任何既定义务。

b与天地的关系是双向的,b依天地而生,天地有权干涉b,但是它不干涉。

  3、a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既定对象。

b是自然之物,本无其使命可言;若非要言其之于人的功用,那么它的功用呈发散性与不确定性,可以为人所奴役,作劳力、作菜肴、作牺牲,亦可以自生自灭。

  4、a是单数,b是复数。

  由此分析:  据1,“草扎之狗”不能自生,为则有,不为则无。

而b可以自生,与人的存在无任何关系。

  据2,对于“草扎之狗”,天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是在语境之外的,因为天地对“草扎之狗”无任何义务,如果“草扎之狗”对天地有作用、有左右,那才是稀罕的事情。

对于“刍豢”,天地是成就牛羊犬豕的其中一个条件,但天地对自己的所为“麻木不仁”。

同样地,圣人之于百姓,也应该遵循。

这与《老子》提倡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甚至“道生之、蓄之……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此之谓玄德”等极其吻合。

  据3,“草扎之狗”的用途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神灵,企盼得到佑护。

用之于天地尚可,但用之于圣人则不当。

难道万千百姓、芸芸众生需要取悦圣人,从而得到圣人的佑护吗

可惜,《老子》从未提及,老子只提倡“邻里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相反,圣人可以在其能力范围内给予百姓帮助,不正像天地之于刍狗万物么

钱锺书在《管锥编?老子》谈到:刍狗万物,乃天地无心而“不相关”、“不省记”,非天地忍心“异心”而不悯惜。

钱锺书不独言刍狗,独言万物,而将刍狗万物并列,实乃明智之举。

  据4,因为万物、百姓皆是复数,故“刍狗”宜释为复数。

否则,天地将万物看成是一个“草扎之狗”呢,还是将万物看作是一堆“草扎之狗”呢

  可见,“刍豢”比“草扎之狗”更符合句意。

那么为何不直接使用“刍豢”一词呢

一则“刍豢”比不上“刍狗”简单易识,求通俗而已,不然为何又不用“刍犬”以代“刍狗”呢

二则“豢”字已经发展出引申义,即收养,或曰以利收买。

如《左传?哀公十一年》:是豢吴也乎。

杜预注:豢,养也。

又如《荀子?棨辱》:豢之而俞瘠者,交也。

同时,《老子》喜言通俗之物,以平凡事平凡物作喻。

如“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同理,“刍狗”易通俗不易延远,“牛羊犬豕”则是。

  另外,《易?说卦传》说:艮为狗(稍后,汉代人以马喻乾卦,以牛喻坤卦)。

由此,该章节包含有“天”(乾)、“地”(坤)、“风”(巽)、“狗”(艮)等重要的卦象,老子是否另寓深意,亦不可知。

但狗素来被人所格外看重是毋庸置疑的。

狗为六畜之一,除了有预兆吉凶灾异的象征作用以外,还有除灾的作用。

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在东方烹狗,可以使阳气勃发,从而蓄养万物。

又东汉的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说:天子所居住的城市一共有十二门,东方的三门是生气之门,为了不使死物在生门出现,所以在另外的九门前杀狗去灾。

在阴阳五行学说中,狗与五行中的金相配合,又与方位中的西方对应,而与东方木相克,杀狗有毕止春天的阴湿疫气,使万物复苏成长的作用。

狗能够去邪免灾,这并非是什么奇谈怪论,就连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也认可狗的这一特殊功能,他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道:术家认为狗能够禳辟一切邪魅妖术。

《史记》中指出:秦国在城池的东、南、西、北四门前披裂肢解狗以抵御灾害。

同时,用白狗的血涂在门上来驱逐不祥,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风俗。

可见,凭狗的地位与影响,以“狗”代“犬豕”,极有可能。

  以上从词汇本身分析“刍狗”的释义,以下结合《老子》体系,阐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之含义,兼证余以上释义之可行。

  五  由于“刍狗”一句涉及儒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仁”,更直言不讳“圣人不仁”,因此显得充满火药味,甚至一度演化成儒、道两家论战的口实之一。

  首先,笔者对“仁”的传统解析无任何异议。

《说文》指出:仁,亲也。

儒家将之升华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爱;并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于英语中的benevolence。

不过,“仁”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具体的语境中其具体含义会有所变通。

那么,此句的“圣人不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先引一些较为经典的意见:  吴澄认为:“圣人是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

”  范应元认为:“圣人体此道以博爱,其仁亦至矣,而不言仁。

其于百姓,亦如天地之于万物,辅其自然而不害之,使养生送死无憾,不知帝力何有于我哉!”  萧天石认为:“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其以百姓为刍狗者,乃一任百姓之自为刍狗也。

死生得丧无与焉,当如是则不得不如是也。

当生即生,当杀即杀;当行即行,当止即止;当用即用,当舍即舍;当成即成,当毁即毁;此当然而然,实即自然而然,纯为一道之流行,与一气之流行。

圣人之用心,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  由上可以看到,以上几家释“圣人不仁”时,终究受制于“结刍之狗”这一义项的引导。

其中的共同点在于:  1、“刍狗”为卑贱之物。

  2、强调“天地”与“圣人”不亲近任何事物(没有任何感情)。

  3、“天地”与“圣人”完全不作为,任由自生自灭(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三项放回《老子》的文本当中考察,发现矛盾重重,不能自圆其说:  对于1,《辞海》在解释“刍狗”一义时,列举了河上公注与《庄子?天运篇》释两个说法,然后指出:两说不同,皆以喻轻贱无用之的东西。

也就是说,“刍狗”卑贱不堪,“天地”与“圣人”完全摆出一幅的冷面孔,对任何东西都不放在心上。

但是,《老子》第四十九章指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如果圣人不把百姓放在心上,又何必以百姓之心为心

岂不是自作聪明

显然相悖。

当“刍狗”被理解成“刍豢”时,无卑贱之义。

万物有万物的生息,百姓有百姓的生息,仅此而已。

  对于2,《老子》第二章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恒也。

”另外《老子》第四十五章有“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言语。

又《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孰知其极

其无正也……”可见,《老子》的体系强调取消对立,不欣赏极端的行为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仁”并非刻意强调“无所亲爱”,而是强调说,圣人对待百姓与天地对待万物的方式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没有对其中某部分“特别亲近”;或者说,没有“偏爱袒护”。

当“刍狗”释为“刍豢”时,这一点理解得更明显,而且与《老子》文本非常贴切。

  对于3,《老子》第二十七章指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如果“圣人”任由“百姓”自生自灭,咎由自取,何必“救人”“救物”,又何必“无弃人”“无弃物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是什么含义

天地无所私爱,任凭万物自然生灭天地不仁:仁,即儒家所谓的爱,这里是特指私爱、偏爱。

天地不仁,是指天地无所偏爱。

老子认为天道是无为的,也就是顺任自然的,而天地间的一切事物,也都依照自然的法则运行着,并不存在任何驾凌于自然界之上的什么主宰。

天地只是物理的、自然的存在,并不象有神沦者所想象的那样对某物有所偏爱、对另物又有所厌嫌。

(2)刍狗:用草扎成的狗,供祭祀时用。

人们把草做成刍狗时,并不对它有什么偏爱或重视;祭祀完了就扔掉它,也不是恨它或轻视它。

天地以万物为刍狗,是说天地对万物无所私爱,而任其自然生成或毁灭。

下旬圣人不仁,也是指圣人对人民无所谓爱与不爱,而任其自作自息。

为什么《道德经》原文有好多种

都一样的。

道德经的断句读快了都是三字一断音,记诵方便,意思都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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